卷八十二

钦定四库全书

皇朝《文献通考》卷八十二《职官考》

理藩院

理藩院掌蒙古及番部封授、朝觐、贡献、黜陟、徵发之政,控驭抚绥,以固邦翰焉。尚书一人,左右侍郎各一人,俱不分满洲,䝉古补授。额外侍郎一人。以䝉古贝勒、贝子之贤者任之。

其属有六清吏司,曰典属,曰王㑹,曰旗籍,曰柔逺,曰理刑,曰徕逺。

等谨按:顺治十八年七月,先设立四司録勲宾客,柔逺理刑,后于乾隆二十二年増定五司,二十六年,增设徕逺司。

典属清吏司郎中,满洲、䝉古各一人,员外郎满洲五人,蒙古四人主事,满洲、䝉古各一人。掌游牧。察哈尔除授官校喀尔喀及西徼䝉古厄鲁特诸部落封爵、㑹盟喇嘛畨僧承袭之事。

王㑹,清吏司郎中,满洲、䝉古各一人。员外郎,满洲三人,䝉古二人、主事、满洲、蒙古各一人,掌科尔沁等部落朝贡禄赐之事。

旗籍清吏司郎中,满洲二人,䝉古一人。员外郎,满洲三人、䝉古四人主事蒙古一人,掌䝉古科尔沁等部落封爵㑹盟,及归化城索伦除授官校之事。柔逺清吏司:郎中,满洲一人,员外郎满洲二人、䝉古三人主事、满洲䝉古各一人,掌喀尔喀等部落及喇嘛、畨僧、朝贡禄赐之事。

理刑清吏司郎中,满洲、蒙古各一人。员外郎、满洲䝉古各三人。主事,满洲一人。掌蒙古及畨部刑罚之事。

徕逺清吏司。郎中䝉古一人、员外郎、满洲䝉古各二人。主事满洲、蒙古各一人,掌哈宻、吐鲁畨及回部爵禄贡赋,并移驻回民耕牧之事。

等谨按旧设四司,每司有汉主事一人,俱于康熈三十八年裁满洲䝉古司官增减不一,俱不分满洲,䝉古补授。

堂主事,满洲二人,䝉古三人,汉军一人。译书、汉文堂主事,满洲、汉军各一人,校正汉文官二人于内阁翰林院侍读学士、侍读内奏委,每三年更代

司务,满洲、蒙古各一人,笔帖式,满洲三十六人,䝉古五十五人,汉军六人,分𨽻各司视事之烦简以为额。

银库司官二人于本院司官内奏委,职掌出纳司库,满洲一人。笔帖式,满洲二人。库使,满洲二人。

䝉古翻译房,员外郎,主事各一人司官内简委,唐古忒学,司业、助教各一人。笔帖式四人俱蒙古缺稽察内馆、外馆监督二人由科道各部司官内奏委

游牧处员外郎䝉古十六人。

张家口、喜峰口、独石口、杀虎口、古北口、管理驿站官各一人由本院司官内奏委

等谨按初制,有承政叅政、理事官、副理事官、主事,凡五等。后改为尚书侍郎及郎中、员外郎、主事与六部同。顺治十六年,以礼部尚书衔掌理藩院事,以礼部侍郎衔协理理藩院事。十八年,仍改为尚书侍郎。又初有院判、知事、副使各一人。康熈三十八年裁。

都察院

都察院专掌风宪,以整纲饬纪为职,凡政事得失,官方邪正,有闗于。

国计民生之大利害者,皆得言之。大狱重囚,偕刑部、大理寺谳平之。左都御史,满洲、汉人各一人,左副都御史,满洲、汉人各二人,右都御史、右副都御史俱外省督抚加衔,无专职

等谨按初设有佥都御史。乾隆十三年,裁监察御史,掌察纠内外百司之官邪,在内刷卷巡视京营监文武乡㑹试,稽察部院诸司。在外巡、盐、巡漕、巡仓等及提督、学政,各以其事专纠察朝㑹纠仪、祭祀、监礼有大事集。

阙廷预议焉。分道十有五:曰京畿,曰河南,曰江南,曰浙江,曰山西,曰山东,曰陕西,曰湖广,曰江西,曰福建,曰四川,曰广东,曰广西,曰云南,曰贵州。

京畿道监察御史,满洲、汉人各二人,分理院事及直𨽻。

盛京刑名,稽察内阁,顺天府、大兴、宛平事务每道掌印,满、汉各一人

河南道监察御史,满洲汉人,各二人初设汉六人。顺治十年裁一人,十八年裁一人,康熈七年裁二人分理河南刑名照刷诸司。卷宗稽察吏部、詹事府、步军统领五城事务。

江南道监察御史,满洲汉人各四人初设汉五人。顺治十八年裁一人。康熈七年裁二人。雍正四年增一人。乾隆十四年,増定满、汉各四人。分理江南刑名,稽察户部、宝泉局、宣课司、左右翼监督,在京十有二仓。总理、漕运、磨勘三库奏销。

浙江道。监察御史,满洲汉人,各二人初设汉六人。顺治九年裁一人,十六年裁二人,康熈七年裁一人,雍正四年増一人。乾隆十四年定满、汉各二人分理浙江刑名稽察、礼部都察院事务。

山西道监察御史,满洲、汉人各二人初设汉五人。顺治十年裁一人,十八年裁二人。分理山西刑名,稽察兵部、翰林院、六科、中书科、总督仓场、坐粮㕔、大通桥、监督、通州二仓事务。

山东道。监察御史,满洲、汉人,各三人初设汉五人。顺治十八年裁二人,康熈七年裁一人。乾隆十四年,定满、汉各三人。分理山东刑名,稽察刑部、太医院,总理河道,催五城命盗、案牍、缉捕之事。

陕西道。监察御史,满洲、汉人各二人初设汉四人,顺治十八年裁三人,雍正四年增一人。分理陕西刑名,稽察工部、宝源局、核勘在京工程事务。

湖广道监察御史,满洲、汉人各二人初设汉六人,顺治八年裁一人,九年裁一人,十五年裁一人,康熈七年裁一人。分理湖广刑名、稽察、通政司、国子监事务。

江西道监察御史,满洲、汉人各二人初设汉六人,顺治十年裁一人,十六年裁一人,十八年裁二人。分理江西刑名,稽察光禄寺事务。

福建道。监察御史,满洲、汉人各二人初设汉五人。顺治十年裁一人,十五年裁一人,康熈七年裁一人。分理福建刑名稽察太常寺事务。

四川道监察御史,满洲汉人,各一人初设汉四人。顺治十八年裁二人,康熈七年裁一人,雍正四年増一人。乾隆十四年裁一人。分理四川刑名、稽察銮仪卫事务。

广东道监察御史,满洲、汉人各一人初设汉五人。顺治十八年裁二人,康熈七年裁二人,雍正四年増一人,乾隆十四年裁一人。分理广东刑名稽察大理寺事务。

广西道监察御史,满洲汉人各一人初设汉四人,顺治十八年裁一人,康熈元年裁一人,乾隆十四年裁一人。分理广西刑名、稽察太仆寺事务。

云南道监察御史,满洲、汉人各一人。分理云南刑名稽察理藩院钦天监事务。

贵州道。监察御史,满洲汉人各一人初设汉四人,顺治十八年裁二人,康熈七年裁一人,雍正四年増一人,乾隆十四年裁一人。分理贵州刑名、稽察鸿胪寺事务。

等谨按:初满洲䝉古御史,自为定数不分道。今遵乾隆十四年所定满、汉御史分道之数,考其沿革如右。

其属:经厯,满洲、汉人各一人初设司务,后改经厯,都事,满洲、汉人各一人初设汉军都事一人,康熈三十九年裁,笔帖式,满洲三十五人,䝉古二人,汉军五人。

稽察旗务,每旗遣满洲御史二人调旗派遣,岁一更代雍正元年定

稽察宗室于宗室之给事中,或御史派二人。岁一更代。

巡视京师通州十有四仓,或御史,或给事中,各仓一人,岁一更代,以满洲、汉人叅半用雍正五年设,巡视盐课御史,长芦、河东、两淮各一人,均给敕书,歳一更代或奉。

特简用内务府司员详见《征𣙜考。又凡巡盐及巡视 ,盛京、台湾,互见于后直省官。巡视漕运、淮安、济宁、天津、通州或御史或给事中各一人,岁以次奏请,各给闗防满洲、汉人叅半,用济宁巡漕兼理疏浚运河之事。

巡视

盛京吉林黒龙江满洲御史,或给事中各一人三年更代。巡视归化城、察哈尔游牧各一人三年更代

巡视台湾或御史,或给事中,满洲、汉人各一人三年更代。汉御史兼提督台湾学政。

巡视五城,分中、东、南、西北或御史或给事中,满洲、汉人各一人。三年差满,巡视地方,厘剔奸弊,以资弹压。凡出差者,则题请署事。所属兵马司,正指挥汉人各一人,掌巡捕盗贼,疏理街道及囚徒火禁之事。副指挥、汉人各一人初设二人,康熈十一年裁一人,吏目、汉人各一人,凡京城内外咸画境分领之。

等,谨按崇德元年设都察院承政、左、右叅政及理事官,顺治元年改从今名。又有启心郎,满洲一人,汉军二人,顺治十五年,裁䝉古章京二人,康熈元年裁。蒙古御史二人,康熈五十七年裁。汉军御史八人,康熈三十九年裁三人,寻俱裁。内务府御史四人。雍正四年改𨽻山东道。贵州道满御史兼管巡按御史,毎省各一人。顺治元年设。十七年,裁巡视上、下两江御史二人。顺治二年设。六年,裁巡视屯田御史一人。顺治二年设。四年,裁督理陵西、甘肃、洮宁等处茶马御史一人。顺治二年设,康熈七年裁。三十四年复设。四十二年复裁巡视山东湖河工务御史一人。雍正元年设,三年裁。雍正三年,分遣满、汉御史及部员,巡察各省,专司稽察盗贼,巡查驿站,烟炖不干,预地方事后亦裁。

又谨按:巡视五城,初设满洲、汉军、汉人御史,毎城各一人,六月更换一次,雍正元年,始定毎城,或派给事中或御史、满洲、汉人各一人。

六科

吏科、戸科、礼科、兵科、刑科、工科,掌稽察六部百司之事。凡

制敕宣行大事覆奏小事署而颁之,如有失封,还执奏内外章疏,分类抄集,叅署付部,驳正其违悞焉。

等谨按六科,于雍正元年始𨽻都察院,职掌如旧制,凡出差则题请署事。

吏科掌印给事中,满洲、汉人各一人。给事中,满洲、汉人各一人。分稽铨衡,注销吏部。顺天府文卷。戸科,掌印、给事中,满洲、汉人各一人。给事中,满洲、汉人各一人。分稽财赋,注销户部文卷。

礼科,掌印给事中,满洲、汉人各一人。给事中,满洲、汉人各一人。分稽典礼注销礼部、宗人府、理藩院、太常寺、光禄寺、鸿胪寺、国子监、钦天监文卷。兵科掌印,给事中满洲、汉人各一人。给事中满洲、汉人各一人。分稽军政,注销兵部銮仪卫、太仆寺文卷。

刑科掌印,给事中,满洲、汉人各一人。给事中,满洲、汉人各一人。分稽刑名,注销刑部文卷。

工科掌印给事中,满洲、汉人各一人。给事中,满洲、汉人各一人。分稽工程,注销工部文卷。

笔帖式八十人,分𨽻各科,视其事之繁简为额等。谨按初设六科,增减不一。顺治十八年,设满、汉都给事中各一人,满、汉左、右给事中各一人,汉给事中二人,其都给事中由左给事中转,左给事中由右给事中转。康熈四年,满、汉各留给事中一人,馀悉裁。五年,増定满、汉掌印给事中各一人,通政使司。

通政使司掌受内外章疏、臣民宻封申欣之事。凡在外之题本、奏本、在京之奏本,并受而进之于朝,核其不如式及程途稽限者。凡大政大狱,咸得偕部、院预议焉。通政使,满洲、汉人各一人,副使满洲、汉人各一人㕘议,满洲、汉人各一人。

等谨按,顺治元年初设,有满、汉左通政各一人,汉右通政二人,乾隆十年裁。右通政一人。十三年复裁右通政一人,以左通政改为副使。初设满左㕘议二人,汉左、右㕘议各二人,康熈三十八年裁。汉右㕘议一人,五十二年裁。汉右㕘议一人。乾隆十年,定满、汉㕘议各一人,去左、右衔。

其属经厯满洲、汉人各一人初称司务,后改经厯。掌出纳文移。知事,满洲、汉人各一人。笔帖式,满洲六人,汉军二人,掌翻译。

登闻鼓㕔,笔帖式,满洲一人,汉军一人等。谨按:旧例,派给事中或御史一人更替。管理康熈六十一年,归并通政使司兼管。

又谨按设署以专掌书牍、表疏章奏,其制实昉于宋之通进使,与进奏院,而明通政使承其制,则法更详,官更备焉。洪武初,置察言司,既改置通政使司,建文中,改司为寺,改使为卿,至永乐仍复旧制,推明代立法之初意,原未尝不善,审命令,达幽隠,凡执奏者毋忌避,驳正者毋阿随,敷陈者毋匿蔽,引见者毋留难,上谕所司谆谆训饬,故曽秉正、刘仁之徒,犹能循谨守法,然其规太宻,其权太重,内外章疏,四方陈情,或告不法等事,总先由司启视,然后奏闻,甚至事闗机,宻重大,亦必用本司印记,乃入奏,若径自封奏,则叅驳随之大政大狱,㑹推文武大臣,使司必皆叅预,若是乎?规条之宻,事权之重,通政一司,且中外庶政之扼其要矣。嘉靖后,通政日不得人,甚至赵文华与严嵩相结,嵩恐劾疏至无私人为之计,遂专任文华,俾得上下其手,于是擅操章奏之权,五军六部莫之敢发,而政府大坏,未尝非综要太重之故,而司厥事者得乘间行私也我。

国朝规制尽善深鉴,有明一代稗政,而独定万年无弊之法,凡内外臣工封事,许其自达。其陈事之疏,在京径送内阁,在外邮递至司移送内阁,则皆进呈。

御览无执奏之专,无封驳之重,无中蔽之隠,无叅预之私,于庶事为大公,于群情为直达,所谓维政犹水,长得通流者欤?此通政司一官名,虽沿而实则异,谨考顺治以来逮。

圣上所定,规制如右云:

大理寺。

大理寺掌审谳平反刑狱之政,与刑部、都察院为三法司。凡会勘之案,先经刑部审明,送都察院叅核,既确送大理寺平允,㑹稿具题,议同者合其㸔,语异则另为一议具奏。凡有应议大政大狱,与六部、都察院通政使称九卿㑹议焉。卿满洲、汉人各一人,少卿满洲、汉人各一人。初设汉少卿二人,乾隆十三年裁一人。其属,左右寺丞,满洲、汉军、汉人左右各一人,左右评事、汉人二人,堂评事满洲一人。分掌在京及各省刑名,与刑部司官同。御史称小三法司㑹谳之初设有左、右寺副二人,汉军评事一人,康熈三十八年裁司务,满洲、汉人各一人。笔帖式,满洲四人,汉军二人。

等谨按顺治十一年,直省有恤刑一差,五年一次,差官同巡按御史,审録罪囚。御史执法,防其失出,恤刑原情,防其失入刑部,差郎中、员外郎十三人,本寺差寺正、寺副二人,取谙练刑名科,深任乆者充选」。寻俱省。

皇朝文献通考》卷八十二