丛沓藏书

昭公十七年

【经】

十有七年,春,小邾子来朝。

夏,六月,甲戌,朔,日有食之。

秋,郯子来朝。

八月,晋荀吴帅师灭陆浑之戎。○浑,户门反。

冬,有星孛于大辰。大辰,房心尾也。妖变非常,故书。○孛音佩,一音勃。

[疏] 注「大辰」至「故书」。

○正义曰:《释天》云:「大辰,房心尾也。大火谓之大辰。」李巡云:「大辰,苍龙宿之体,最为明,故曰房心尾也。大火,苍龙宿心,以候四时,故曰辰。」孙炎曰:「龙星明者,以为时候,故曰大辰。大火也心,在中,最明,故时候主焉。」《公羊传》曰:「孛者何?彗星也。」彗为帚也,言其状似扫帚,光芒孛孛然。妖变之星,非常所有,故书之。传称「孛于大辰西」,经直书「于大辰」者,虽在其星之西,仍在大辰分度之内,故直云「于大辰」。

楚人及吴战于长岸。吴、楚两败,莫肯告负,故但书战而不书败也。长岸,楚地。○岸,五旦反。

[疏] 注「吴楚」至「楚地」。

○正义曰:传称「大败吴师」,又云「大败楚师」,是两皆大败也。纵使两皆来告,无肯自云负败者,故但书战而不书败也。传称令尹阳匄,则是楚之贵臣,而云楚人者,楚人耻其败,以贱者告也。

【传】

十七年,春,小邾穆公来朝,公与之燕。季平子赋《采叔》,《采叔》,《诗·小雅》。取其「君子来朝,何锡与之」,以穆公喻君子。

[疏] 「采叔」。

○正义曰:《采叔》,刺幽王慢诸侯也。云:「采叔采叔,筐之筥之。君子来朝,何锡子之。虽无予之,路车乘马。」注云:「赐诸侯以车马。言虽无子之,尚以为薄。」

穆公赋《菁菁者莪》。《菁菁者莪》,亦《诗·小雅》,取其「既见君子,乐且有仪」,以答《采叔》。○菁,子丁反。莪,五河反。乐音洛。

[疏] 「菁菁者莪」。

○正义曰:《菁菁者莪》云:「既见君子,乐且有仪。」既见君子者,官爵之而得见也。见则心既喜乐,又以礼仪见接。

昭子曰:「不有以国,其能久乎?」嘉其能答赋,言其贤,故能久有国。

[疏] 「不有」至「久乎」。

○正义曰:言不有学问之人以治其国能长久乎!

夏,六月,甲戌,朔,日有食之。祝史请所用币。礼,正阳之月日食,当用币於社,故请之。

[疏] 注「礼正」至「请之」。

○正义曰:阴阳之气,运行於天,一消一息,周而复始。十一月建子,为阳始。五月建午,为阴始。以《易》爻卦言之,从建子之后,每月一阳息,一阴消。至四月建巳,六阴消尽,六阳并盛,是为纯乾之卦,正阳之月也。从建午之后,每月一阴息,一阳消。至十月建亥,六阳消尽,六阴并盛,是为纯坤之卦,正阴之月也。此年六月日食,是夏之四月,正阳之月也。礼,正阳之月日食,诸侯当用币於社,故鲁之祝史依礼法请所用之币。

昭子曰:「日有食之,天子不举,不举盛馔。○馔,仕眷反。伐鼓於社。责群阴。诸侯用币於社,请上公。伐鼓於朝。退自责。礼也。」平子御之,御,禁也。○御之,鱼吕反,注同。曰:「止也。唯正月朔,慝未作,日有食之,於是乎有伐鼓用币,礼也。其馀则否。」大史曰:「在此月也。正月,谓建巳正阳之月也。於周为六月,於夏为四月。慝,阴气也。四月纯阳用事,阴气未动而侵阳,灾重,故月伐鼓用币之礼也。平子以为六月非正月,故大史答言在此月也。○正音政。慝,他得反。夏,户雅反,下文当夏、注当夏并同。

[疏] 「昭子」至「礼也」。

○正义曰:昭子虽不言正月,而云日食之礼,明此月即是正月也。文十五年传与此昭子之言正同。是正法有此礼也。杀牲盛馔曰举,故「天子不举」,谓去盛馔也。《郊特牲》云:「社所以神地之道也」,「祭土而主阴气也」。则社是群阴所聚。《论语》云:「鸣鼓而攻之」,伐鼓者,是攻责之事,故为「责群阴」,亦以责上公也。二十九年传曰:「封为上公,祀为贵神。社稷五祀,是尊是奉。」是社为上公之神,尊於诸侯。故诸侯用币於社,请上公,亦所以请群阴,请令勿侵阳也。然伐鼓於社,云「责群阴」,用币於社,云「请上公」。社文是一,二注不同者,以天子之尊,无所不责,故云「责群阴」也。诸侯南面之君,於诸侯之内唯请上公,故云「请上公」也。○「平子」至「则否」。 ○正义曰:平子闻有此礼,而不知正月是周之六月,故止其请币,仍说正礼。慝,恶也。人情爱阳而恶阴,故谓阴为慝。五月阴始生,故四月阴未作也。平子亦不识慝为阴义,故语虽得礼,而心不肯从。平子盖以正月为岁首之月,故云其馀则否。○「大史曰在此月也」。 ○正义曰:大史以平子不识正月,故为辨之。所言慝未作,所以行伐鼓用币之礼,正当在此月也。因为说日食之礼,引《夏书》以证之。

日过分而未至,过春分而未夏至。三辰有灾,三辰,日月星也。日月相侵,又犯是宿,故三辰皆为灾。○宿音秀。於是乎百官降物,降物,素服。

[疏] 注「降物素服」。

○正义曰:降物,谓减其物采也。《昏义》曰:「日食则天子素服」,知百官降物,亦素服也。古之素服,礼无明文。盖象朝服而用素为之,如今之单衣也。《近世仪》注:日食则击鼓於大社,天子单衣介帻,辟正殿,坐东西堂,百官白服坐本司,大常率官属绕大庙,过时乃罢。

君不举,辟移时,辟正寝过日食时。乐奏鼓,伐鼓。

[疏] 「乐奏鼓」。

○正义曰:「乐奏鼓」与下「瞽奏鼓」,一也。乐谓作乐之人,即瞽矇也。奏训进也。孔安国《尚书传》云:「瞽,乐官。」乐官进鼓则伐之,故杜云「伐鼓也」。其日食,王或有至社亲伐鼓之时,故《周礼·大仆》云:「凡军旅田役,赞王鼓,救日月食亦如之。」郑玄云「王通鼓佐击其馀面」,则日食,王有亲鼓之时也。

祝用币,用币於社。史用辞。用辞以自责。故《夏书》曰:『辰不集于房,逸《书》也。集,安也。房,舍也。日月不安其舍则食。瞽奏鼓,瞽,乐师。○瞽音古。啬夫驰,庶人走。』车马曰驰,步曰走,为救日食备也。○啬音色。

[疏] 「故夏」至「人走」。

○正义曰:此《尚书·胤征》文也。彼云:「乃季秋月朔,辰弗集于房」。彼季秋日食,亦以此礼救之。传言:唯正月朔,日食,乃有伐鼓用币,馀月则否。引《夏书》而与《夏书》违者,盖先代尚质,凡有日食,皆用鼓币。《周礼》极文周家礼法,见事有差降,唯正阳之月,特用鼓币,馀月则否。 ○注「逸书」至「则食」。 ○正义曰:杜以鸟止谓之集,故训集为安也。孔安国云:「房,所舍之次。集,合也。不合则日食可知。」与杜少异。 ○注「车马」至「备也」。 ○正义曰:杜以驰是马疾行,故云车马曰驰,步曰走。孔安国云:「啬夫,主币之官,驰取币,礼天神。」啬夫於《周礼》无文,郑注《觐礼》云:「啬夫,盖司空之属也。」则官属司空,庶人在官,若胥徒之属,使之取币而礼天神也。众人走,共救日食之百役也。啬夫取币未必驰车,盖驰、走相对,变其文耳。言「礼天神」者,谓天子礼。传无天子礼天神之事,文不具。

此月朔之谓也。当夏四月,是谓孟夏。」言此六月当夏家之四月。平子弗从。昭子退曰:「夫子将有异志,不君君矣。」安君之灾,故曰:有异志。

[疏] 「不君君矣」。

○正义曰:日食,阴侵阳,臣侵君之象。救日食,所以助君抑臣也。平子不肯救日食,乃是不君事其事也。刘炫云:乃是不复以君为君矣。

秋,郯子来朝,公与之宴。昭子问焉,曰:「少皞氏鸟名官,何故也?」少皞,金天氏,黄帝之子,已姓之祖也。问何故以鸟名官。○少,诗照反。皞,胡老反。已音纪,又音祀。

[疏] 注「少皞」至「名官」。

○正义曰:《帝系》云:「黄帝生玄嚣」也。《史记》云:「黄帝正妃生二子,其后皆有天下,其一曰玄嚣,是为青阳,降居江水。」言降居江水,谓不为帝也。此传言其以鸟名官,则是为帝明矣。故《世本》及《春秋纬》皆言青阳即是少皞,黄帝之子,代黄帝而有天下,号曰金天氏。少皞氏,身号;金天氏,代号也。《晋语》称青阳与黄帝同德,故为姬姓。黄帝之子十四人,为十二姓。其十二有姬,有己。青阳既为姬姓,则己姓非青阳之后。而《世本》巳姓出自少皞,非青阳也。事远书亡,不可委悉耳。

郯子曰:「吾祖也,我知之。昔者黄帝氏以云纪,故为云师而云名。黄帝,轩辕氏,姬姓之祖也。黄帝受命有云瑞,故以云纪事。百官师长皆以云为名,号缙云氏,盖其一官也。○长,丁丈反。缙音进。

[疏] 注「黄帝」至「官也」。

○正义曰:《史记》云:黄帝者,少典之子,名曰轩辕,为天子,代神农氏,是为黄帝。《晋语》云:黄帝以姬水成,为姬姓,是姬姓之祖也。以少皞之立,有凤鸟之瑞,而以鸟纪事。黄帝以云纪事,明其初受天命,有云瑞也。云之为瑞,未能审也。《史记·天官书》曰:「若烟非烟,若云非云,郁郁纷纷,萧索轮囷,是谓卿云。」或作庆云,或作景云。《孝经·援神契》曰:「德至山陵,则景云出。」服虔云:「黄帝受命,得景云之瑞,故以云纪事。」黄帝云瑞,或当是景云也。百官师长皆以云为名号,即是以云纪纲诸事也。云为官名,更无所出,唯文十八年传云:「缙云氏有不才子」,疑是黄帝时官,故云缙云氏,盖其一官也。

炎帝氏以火纪,故为火师而火名。炎帝,神农氏,姜姓之祖也。亦有火瑞,以火纪事,名百官。

[疏] 注「炎帝」至「百官」。

○正义曰:《帝系》、《世本》皆为炎帝即神农氏。炎帝,身号;神农,代号也。谯周考古史以为炎帝与神农各为一人,非杜义。《晋语》云:炎帝以姜水成,为姜姓,是为姜姓之祖也。火之为瑞,亦未审也。

共工氏以水纪,故为水师而水名。共工,以诸侯霸有九州者,在神农前,大皞后。亦受水瑞,以水名官。○共音恭。大音泰,下大皞同。

[疏] 注「共工」至「名官」。

○正义曰:共工氏霸有九州,《祭法》文也。此传从黄帝向上逆陈之,知共工在神农前,大皞后也。水之为瑞,亦未审也。

大皞氏以龙纪,故为龙师而龙名。大皞,伏牺氏,风姓之祖也。有龙瑞,故以龙为官。

[疏] 注「大皞」至「命官」。

○正义曰:《月令·孟春》云:「其帝大皞。」《易·下系》云:「包牺氏之王天下也。」即大皞,身号;伏羲,代号也。僖二十一年传云:「任、宿、须旬,风姓也。实司大皞」,知大皞是风姓之祖也。龙之为瑞,亦未审也。此黄帝以上四代,用云、火、水、龙纪事。其官之名,必用云、火、水、龙为之。但书典散亡,更无文纪其名,不可复知,故杜不须委说,唯有缙云见传,疑是黄帝官耳。服虔云:「黄帝以云名官,盖春官为青云氏,夏官为缙云氏,秋官为白云氏,冬官为黑云氏,中官为黄云氏。炎帝以火名官,春官为大火,夏官为鹑火,秋官为西火,冬官为北火,中官为中火。共工以水名官,春官为东水,夏官为南水,秋官为西水,冬官为北水,中官为中水。大皞以龙名官,春官为青龙氏,夏官为赤龙氏,秋官为白龙氏,冬官为黑龙氏,中官为黄龙氏。」此皆事无所见,苟出肺肠。少皞鸟纪,不以五方名官,焉知彼四代者,皆以四时五方名官乎?以缙为赤色,则云夏官为缙云,焉知馀方不更为之目,而直指青、黄为名也?以天文有大火、鹑火,即云春为大火,夏为鹑火,其馀何故直以西、北名火也?此皆虚而不经,故不可采用。

我高祖少皞挚之立也,凤鸟適至,故纪於鸟,为鸟师而鸟名。凤鸟氏,历正也。凤鸟知天时,故以名历正之官。○挚音至。

[疏] 注「凤鸟」至「之官」。

○正义曰:《释鸟》云:「鶠,凤,其雌皇。」则此鸟雄曰凤,雌曰皇。《说文》云:「凤,神鸟也。」《山海经》云:「丹穴之山有鸟焉,其状如鹤,五采而文,名曰凤皇,见则天下大安宁。」《运斗枢》云:「天枢德见,则凤皇翔。」《中候握河纪》云:尧即政七十年,凤皇止庭,伯禹拜曰:昔帝轩提象,凤巢阿阁。《白虎通》云:黄帝时,凤皇蔽日而至,止於东园,终身不去。诸书皆言君有圣德,凤皇乃来,是凤皇知天时也。历正,主治历数,正天时之官,故名其官为凤鸟氏也。当时名官,直为鸟名而已。其所职掌,与后代名官所司事同。所言历正以下,及司徒、司寇、工农之属,皆以后代之官所掌之事讬言之。言尔时鸟名,如今之此官也。

玄鸟氏,司分者也。玄鸟,燕也,以春分来,秋分去。○燕,於见反。

[疏] 注「玄鸟」至「分去」。

○正义曰:《说文》云:「燕,玄鸟也。」《释鸟》云:「燕燕,〈鸟乚〉」,郭璞曰:「《诗》云『燕燕于飞』,一名玄鸟,齐人呼鳦。」《诗》云:「天命玄鸟」,《月令》云:「玄鸟至之日」,是一名玄鸟也。或单呼为燕,或重名燕燕,异方语也。此鸟以春分来,秋分去,故以名官,使之主二分。

伯赵氏,司至者也。伯赵,伯劳也。以夏至鸣,冬至止。

[疏] 注「伯赵」至「至止」。

○正义曰:《释鸟》云:「鵙,伯劳也」。樊光曰:《春秋》云:「伯赵氏司至。」伯赵,鵙也。以夏至来,冬至去。郭璞曰:「似鶷〈葛鸟〉而大。」此鸟以夏至来鸣,冬至止去。故以名官,使之主二至也。《月令》,仲夏之月,「鵙始鸣」。蔡邕云:「鵙,伯劳也,一曰伯赵,应时而鸣,为阴候也。」《诗》云「七月鸣鵙」者,郑玄云:「豳地晚寒,鸟物之候,从其气焉。」王肃云:「七当为五。古文五字似七,故误。」

青鸟氏,司启者也。青鸟,鸧鴳也。以立春鸣,立夏止。○鸧音仓。鴳,亦作鷃,於诤反。

[疏] 注「青鸟」至「夏止」。

○正义曰:青鸟,鸧鷃,《尔雅》无文,先儒相说耳。立春、立夏谓之启。此鸟以立春鸣,立夏止,故以名官,使之主立春、立夏。

丹鸟氏,司闭者也。丹鸟,鷩雉也。以立秋来,立冬去,入大水为蜃。上四鸟皆历正之属官。○鷩,必灭反。蜃,市轸反。

[疏] 注「丹鸟」至「属官」。

○正义曰:《释鸟》雉之类有鷩雉。樊光曰:丹雉也。少皞氏以鸟名官,丹鸟氏司闭,以立秋来,立冬去,入水为蜃。《周礼》:王享先公服鷩冕。郭璞曰:「似山鸡而小冠,背毛黄,腹下赤,项绿,色鲜明。」是解丹鸟为鷩雉也。立秋、立冬谓之闭。此鸟以秋来冬去,故以名官,使之主立秋、立冬也。分、至、启、闭,立四官,使主之。凤皇氏为之长,故云四鸟皆历正之属官也。

祝鸠氏,司徒也。祝鸠,鹪鸠也。鹪鸠孝,故为司徒,主教民。○鹪音隹,本又作隹,本或作鹪,子遥反,又子尧反。

[疏] 注「祝鸠」至「教民」。

○正义曰:《释鸟》云:「隹其,鳺鴀。」舍人云:「隹,一名夫不」,今楚鸠也。樊光曰:《春秋》云:「祝鸠氏,司徒。」祝鸠,即隹其。夫不孝,故为司徒。郭璞曰:「今〈孚鸟〉鸠」也。《诗》云:「翩翩者隹」,《毛传》云:「〈隹鸟〉,夫不也,一宿之鸟。」郑玄云:「一宿者,一意於其所宿之木。」又云:「夫不,鸟之悫谨者,人皆爱之。」则此是谨悫孝顺之鸟,故名司徒之官,教人使之孝也。

鴡鸠氏,司马也。鴡鸠,王鴡也。鸷而有别,故为司马,主法制。○鴡,本作雎,七徐反。鸷音至,本亦作挚,下同。别,彼列反。

[疏] 注「鴡鸠」至「法制」。

○正义曰:《释鸟》云:「鴡鸠,王鴡。」李巡云:「王鴡一名鴡鸠。」郭璞云:「雕类,今江东呼之为鹗,好在江渚山边食鱼。《毛诗传》曰:『鸟鸷而有别』。」则鴡鸠是鸷击之鸟,又能雄雌有别也。司马主兵,又主法制,击伐又当法制分明,故以此鸟名官,使主司马之职。

鸤鸠氏,司空也。鸤鸠,鴶鵴也。鸤鸠平均,故为司空,平水土。○鴶,本亦作秸,简八反,又音吉。鵴,本亦作鞠,居六反。

[疏] 注「鸤鸠」至「水土」

○正义曰:《释鸟》云:「鸤鸠,鴶鵴。」樊光曰:《春秋》云:「『鸤鸠氏,司空』。心平均,故为司空。」郭璞曰:「今之布穀也。」孙炎曰:《方言》云:「鸤鸠,自关而东谓之戴胜。」陆机《毛诗义疏》云:「今梁宋之间谓布穀为鴶鵴。」则布穀是鸤鸠明矣。而杨雄云:鸤鸠是戴胜也。今戴胜自生冗中,不巢生,雄言非也。《诗》云:「鸤鸠在桑,其子七兮。」《毛传》云:「鸤鸠之养其子,朝从上下,莫从下上,平均如一。」是鸤鸠平均,故为司空。《尚书·舜典》云:「伯禹作司空,帝曰:禹,汝平水土,惟时懋哉。」是司空主平水土也。

爽鸠氏,司寇也。爽鸠,鹰也。鸷,故为司寇,主盗贼。○爽,所仗反。

[疏] 注「爽鸠」至「盗贼」。

○正义曰:《释鸟》云:「鹰,鶆鸠」,樊光曰:「来鸠,爽鸠也。《春秋》曰:『爽鸠氏司寇。』鹰鸷,故为司寇。」郭璞曰:「鶆当为爽,字之误耳。《左传》作爽鸠,是也。」鹰是鸷击之鸟,司寇主击盗贼,故为司寇。

鹘鸠氏,司事也。鹘鸠,鹘雕也。春来冬去,故为司事。○雕,陟交反,又陟留反,又音彫。

[疏] 注「鹘鸠」至「司事」。

○正义曰:《释鸟》云:「鶌鸠,鹘鸼。」舍人曰:「鶌鸠,一名鹘鸼,今之班鸠也。」樊光曰:《春秋》云:「鹘鸠氏司事」,春来冬去。孙炎曰:「鹘鸠,一名鸣鸠。」《月令》云:「鸣鸠拂其羽。」郭璞云:「今江东亦呼为鹘鸼,似山鹊而小,短尾,青黑色,多声。」即是此也。旧说及《广雅》皆云班鸠,非也。所论班鸠、鸣鸠,虽有异同,其言春来冬去,旧有此说。国家营事,缮治器物,一年之间,无时暂止,故以此鸟名司事之官也。司事谓营造之事,於六官皆属司空。此司空、司事各为一官者,古今代异,犹如《舜典》司空与共工各为一官也。

五鸠,鸠民者也。鸠,聚也。治民上聚,故以鸠为名。

[疏] 注「鸠聚」至「为民」。

○正义曰:「鸠,聚」,《释诂》文也。治民尚其集聚,恶其流散,故以鸠为官名,欲其聚敛民也。

五雉,为五工正,五雉,雉有五种。西方曰鷷雉,东方曰鶅雉,南方曰翟雉,北方曰鵗雉,伊洛之南曰翚雉。○种,章勇反,下同。鷷音存,又音遵,本或作蹲。鶅,侧其反。翟音狄,又音浊。鵗,本又作希,如字,一音丁里反。翚,许韦反。

[疏] 注「五雉」至「翚雉」。

○正义曰:《释鸟》雉之属十有四,其说四方之雉,西方曰鷷,东方曰鶅,南方曰翟,北方曰鵗。舍人曰:「释四方之雉名也。」杜言四方之雉,唯南方不同也。《释鸟》又云:「鸐,山雉。」樊光曰:「其羽可持而舞。《诗》云:『右手秉翟』。」郭璞云:「长尾者。」《尔雅》之文,翟与众1别。而贾逵亦云:「南方曰翟雉。」则先儒相传为说,杜从之也。《释鸟》又云:「伊洛而南素质、五采皆备成章曰翚」,李巡曰:「素质、五采备具,文章鲜明曰翚。」孙炎曰:「翚雉,白质,五采为文也。」传言五雉,必取五方,伊、洛,土之中区,明其取翚雉,与四方之雉为五也。贾逵云:西方曰鷷雉,攻木之工也。东方曰鶅雉,搏埴之工也。南方曰翚雉,攻金之工也。北方曰鵗雉,攻皮之工也。伊洛而南曰翚雉,设五色之工也。樊光注《尔雅》四方之雉,配工亦与贾同,唯翚雉不配工耳。案贾、樊所言之工,出於《考工记》耳,而《考工记》更有刮摩之工,凡有六工,非唯五也。且记是后世之书,少皞时工未必如记所说。又以工配雉无所冯据,不可采用。故杜不言。

利器用,正度量,夷民者也。夷,平也。○量音亮。

[疏] 「利器」至「民者」。

○正义曰:雉声近夷,雉训夷,夷为平,故以雉名工正之官,使其利便民之器用,正丈尺之度,斗斛之量,所以平均下民也。樊光、服虔云:雉者夷也。夷,平也,使度量、器用平也。

九扈,为九农正,扈有九种也。春扈鳻鶞,夏扈窃玄,秋扈窃蓝,冬扈窃黄,棘扈窃丹,行扈唶唶,宵扈啧啧,桑扈窃脂,老扈鷃鷃。以九扈为九农之号,各随其宜以教民事。○扈音户。鳻,扶云反,又如字。鶞,敕伦反。唶,侧百反,又子夜反,又助额反。啧音责,又音赜。

[疏] 注「扈有」至「民事」。

○正义曰:《释鸟》自「春鳸鳻鶞」至「宵扈啧啧」,凡七鳸,其文相次,与此注正同。李巡总释之云:「诸扈别春、夏、秋、冬四时之名。唶唶、啧啧,鸟声貌也。」郭璞曰:「诸鳸皆因其毛色、音声以为名。窃蓝,青色。」《释鸟》又云:「鶨,〈其鸟〉老。鳸,鴳。桑鳸,窃脂。」注《尔雅》者,舍人、李巡、孙炎、郭璞皆断老上属,鳸下属,解云:「鶨,一名〈其鸟〉老。鴳,一名鳸。鳸,雀也。」唯樊光断鶨〈其鸟〉为句,以老下属,注云:「《春秋》云:『九扈为九农正。』九扈者,春扈,夏扈,秋扈,冬扈,棘扈,行扈,宵扈,桑扈,老扈。」是以老为下属,唯鴳不重耳。李巡云:「窃脂一名桑扈。」郭璞曰:「俗谓之青雀,觜曲,食肉,好盗脂膏,因名云。」郑玄《诗笺》云:「窃脂,肉食。」陆机《毛诗义疏》云:「窃脂,青雀也,好窃人脯肉及筩中膏,故以名窃脂也。」诸儒说窃脂,皆谓盗人脂膏也。即如此言,窃玄、窃黄者,岂复盗窃玄、黄乎?《尔雅·释兽》云:「虎窃毛,谓之虦猫」,「魋,如小熊,窃毛而黄」。窃毛皆谓浅毛,窃即古之浅字。但此鸟其色不纯。窃玄,浅黑也。窃蓝,浅青也。窃黄,浅黄也。窃丹,浅赤也。四色皆具,则窃脂为浅白也。其唶唶、啧啧,则声音为之名矣。其春扈鳻鶞,樊光云:「鳻鶞,言分循也。春扈分循五土之宜。」乃以人事名鸟,其义未必然也。《尔雅》老扈鴳字不重,贾、服皆云『鷃鷃』,亦声音为名也。贾逵云:「春扈分循,相五土之宜,趣民耕种者也。夏扈窃玄,趣民耘苗者也。秋扈窃蓝,趣民收敛者也。冬扈窃黄,趣民盖藏者也。夏扈窃丹,为果驱鸟者也。行扈唶唶,昼为民驱鸟者也。宵扈啧啧,夜为农驱兽者也。桑扈窃脂,为蚕驱雀者也。老扈鷃鷃,趣民收麦令不得晏起者也。」舍人、樊光注《尔雅》,其言亦与贾同,其意皆谓以扈为官,还令依此诸扈而动作也。然则趣民耕耘,及收敛盖藏,其事可得召民使聚,而总号令之。其为果驱鸟,为蚕驱雀,岂得多置官,方使之就果树,入蚕室,为民驱之哉?又昼驱鸟,夜驱兽,不可竟日通宵常在田野。溥天之下,何以可周?且其言不经,难可据信也。杜云「以九扈为九农之号,各随其宜以教民事」,以旧说不可采用,又不能知其职掌,故末言之。

扈民无淫者也。扈,止也。止民使不淫放。自颛顼以来,不能纪远,乃纪於近。为民师而命以民事,则不能故也。」颛顼氏,代少皞者,德不能致远瑞,而以民事命官。○颛音专。顼,许玉反。

[疏] 「自颛」至「故也」。

○正义曰:传言「少皞挚之立也,凤鸟適至」,则凤鸟以初立时至也。因其初立而有此瑞鸟,遂即以鸟纪事。云、火、水、龙,亦以初立而有此瑞,用之以纪庶事。自颛顼以来,初立之时,既无远瑞,不能纪於远,而乃纪於近。天瑞远,民事近。为民之师长,而命其官,以民事则为不能致远瑞故。

仲尼闻之,见於郯子而学之。於是仲尼年二十八。

[疏] 注「年二十八」。

○正义曰:沈文何云:「襄三十一年注云:仲尼年十岁。计至此年二十七,今云二十八,误。」

既而告人曰:「吾闻之,天子失官,学在四夷,犹信。」失官,官不脩其职也。传言圣人无常师。

[疏] 「失官学在四夷」。

○正义曰:王肃云:郯,中国也,故吴伐郯,季文子叹曰:中国不振旅,蛮夷入伐,吾亡无日矣。孔子称学在四夷,疾时学废也。郯,少皞之后,以其后则远,以其国则小矣。鲁,周公之后,以其世则近,以其国则大矣。然其礼不如郯,故孔子发此言也。失官为所居之官不脩其职也。仲尼学乐於苌弘,问官於郯子,是圣人无常师。

晋侯使屠蒯如周,请有事於雒与三涂。屠蒯,晋侯之膳宰也。以忠谏见进。雒,雒水也。三涂,山名,在陆浑南。○蒯,苦怪反。雒音洛。苌弘谓刘子曰:「客容猛,非祭也。其伐戎乎?陆浑氏甚睦於楚,必是故也。君其备之!」乃警戒备。警戒以备戎也。欲因晋以合势。○警音景。九月,丁卯,晋荀吴帅师涉自棘津,河岸名。使祭史先用牲于雒。陆浑人弗知,师从之。庚午,遂灭陆浑,数之以其贰於楚也。陆浑子奔楚,其众奔甘鹿。甘鹿,周地。周大获。先警戎备,故获。宣子梦文公携荀吴而授之陆浑,故使穆子帅师,献俘于文宫。欲以应梦。○俘,芳夫反。应,应对之应。

冬,有星孛于大辰,西及汉。夏之八月,辰星见在天汉西。今孛星出辰西,光芒东及天汉。○夏,户雅反,下文同。见,贤遍反。

[疏] 注「夏之」至「天汉」。

○正义曰:星孛文在冬,下经、传皆无其月。但冬以十月为初,故以夏之八月解之也。《月令》:「仲秋之月,日在角,昏牵牛中。」大辰是房心尾也。其星处於东方之时,在角星之北,故以八月之昏,角星与日俱没,大辰见於西方也。天汉在箕、斗之间,於是时天汉西南东北邪列於天,大辰之星见在天汉之西也。今孛星又出於大辰之西,而尾东指光芒,历辰星而东及天汉也。

申须曰:「彗所以除旧布新也。申须,鲁大夫。○彗,似锐反,又音息遂反。

[疏] 「彗所」至「新也」。

○正义曰:彗,扫帚也,其形似彗,故名焉。帚,所以埽去尘彗星象之故,所以除旧布新也。言此星见,必有除旧之事。

天事恒象,天道恒以象类告示人。今除於火,火出必布焉。诸侯其有火灾乎?」今火向伏,故知当须火出,乃布散为灾。○向,许亮反,又作乡。梓慎曰:「往年吾见之,是其徵也。徵,始有形象而微也。火出而见。前年火出时。○见,贤遍反,下及注并同。今兹火出而章,必火入而伏。随火没也。

[疏] 「今兹」至「而伏」。

○正义曰:梓慎云:往年吾见之,是其徵也。当时火出之时,而彗星已见,是随火而行也。今年火星之出,而彗星章明,是彗渐益长,未即消灭,必当火入之时,与火俱伏也。服虔注木「火出而章,必火,火入而伏」,重火别句。孙毓云:「贾氏旧文无重火字。」

其居火也久矣,历二年。其与不然乎?言必然也。○与,如字,又音预。火出,於夏为三月,谓昏见。於商为四月,於周为五月。夏数得天,得天正。

[疏] 注「得天正」。

○正义曰:斗柄所指,一岁十二月,分为四时。夏以建寅为正,则斗柄东指为春,南指为夏,是为得天四时之正也。若殷、周之正,则不得正。

若火作,其四国当之,在宋、卫、陈、郑乎?宋,大辰之虚也,大辰,大火。宋分野。○虚,起居反,下同。分,扶问反。

[疏] 「宋大辰之虚」。

○正义曰:虚者,旧居之处也。陈为大皞之虚,郑为祝融之虚,卫为颛顼之虚,皆先王先公尝居此地,谓之虚可矣。大辰,星名,非人居也,而亦谓之虚者,以天之十二次,地之十二域,大辰为大火之次,是宋之区域,故谓宋为大辰之虚,犹谓晋地为参虚。

陈,大皞之虚也,大皞居陈,木火所自出。郑,祝融之虚也,祝融,高辛氏之火正,居郑。皆火房也。房,舍也。星孛天汉,汉,水祥也。天汉,水也。卫,颛顼之虚也,故为帝丘。卫,今濮阳县,昔帝颛顼居之,其城内有颛顼冢。○濮音卜。其星为大水,卫星营室,营室,水也。水,火之牡也。牡,雄也。○牡,茂后反。

[疏] 「水火之牡」。

○正义曰:兽曰牝、牡,牡是雄也。阴阳之书有五行嫁娶之法,火畏水,故以丁为壬妃,是水为火之雄。

其以丙子若壬午作乎?水火所以合也。丙午火,壬子水,水火合而相薄,水少而火多,故水不胜火。○薄,本又作搏,音博。

[疏] 注「丙午」至「胜火」。

○正义曰:丙是火日,午是火位。壬是水日,子是水位。故丙午为火,壬子为水。水火合而相薄,则是夫妻合而相亲。亲则将行其意,或水从火,或火从水。但彗在大辰为多,及汉为少,水少而火多,故水不胜火。火行其意,水必助之,故此丙子、壬午之日,当有火灾。

若火入而伏,必以壬午,尚未知今孛星当复随火星俱伏不,故言若。○复,扶又反。

[疏] 「若火」至「壬午」。

○正义曰:刘炫云:丙子、壬午,虽俱是水、火合日,但二字之内,先言彊。若火入而伏,则连秋至春历大阴,水用事。虽同其欲,水当先火,故疑火入而伏,则必以壬午也。刘炫虽为此释,杜既无注,其壬午之事理则未详。

不过其见之月。」火见周之五月。郑裨灶言於子产曰:「宋、卫、陈、郑将同日火,若我用瓘斝玉瓒,郑必不火。」瓘,珪也。斝,玉爵也。瓒,勺也。欲以禳火。○裨,婢支反。瓘,古乱反。斝,古雅反。瓒,才旦反。勺,上若反。禳,本亦作攘,如羊反,下同。

[疏] 注「瓘珪」至「禳火」。

○正义曰:瓘是玉名。此传所云皆是成就之器,故知瓘是珪也。斝是爵名,玉字在斝、瓒之间,知斝亦以玉为之,故云「斝,玉爵也。」《周礼·典瑞》云:「祼圭有瓒」,郑司农云:「於圭头为器,可以挹鬯祼祭,谓之瓒。」《国语》谓之鬯瓒。郑玄云:「汉礼,瓒槃大五升,口径八寸,下有槃,口径一尺。」《考工记·玉人》云:「祼圭尺有二寸,有瓒,以祀庙。」郑玄云:「瓒如槃,其柄用圭,有流前注。」郑玄《诗笺》云:「圭瓒之状,以圭为柄,黄金为勺,青金为外,朱中央。」是瓒为勺,共祭祀之器也。裨灶欲用此三物以禳火。

子产弗与。以为天灾流行,非禳所息故也,为明年宋卫陈郑灾传。

吴伐楚。阳匄为令尹,卜战,不吉。阳匄,穆王曾孙令尹子瑕。○匄,古害反。

[疏] 「卜战不吉」。

○正义曰:阳匄心不决,死战必杀将,将死是不吉也。司马子鱼志在必死,不以将死为凶,故卜之得吉。败吴之后,吴人败之,终是不吉。 ○注「穆王曾孙」。 ○正义曰:依《世本》,穆王生王子扬,扬生尹,尹生令尹匄。

司马子鱼曰:「我得上流,何故不吉?子鱼,公子鲂也。顺江而下,易用胜敌。○鲂音房。易,以豉反。且楚故,司马令龟,我请改卜,令曰,鲂也以其属死之,楚师继之,尚大克之!」吉。得吉兆。战于长岸。子鱼先死,楚师继之,大败吴师,获其乘舟馀皇。馀皇,舟名。○乘,如字,又绳证反,下同。使随人与后至者守之,环而堑之,及泉,环,周也。○环,如字,又音患。堑,七艳反。盈其隧炭,陈以待命。隧,出入道。○隧音遂,下同。炭,吐旦反。

[疏] 注「隧出入道」。

○正义曰:守舟者虽环而堑之,堑犹不合,有出入之路,故满路置火以防吴人也。

吴公子光,光诸樊子阖庐。○阖,户腊反。庐,力居反。请於其众曰:「丧先王之乘舟,岂唯光之罪,众亦有焉。请藉取之,以救死。」藉众之力以取舟。○丧,息浪反。众许之。使长鬛者三人,长鬛,多髭须。与吴人异形状,诈为楚人。○和鬛,力辄反。髭,子斯反。须音须。潜伏於舟侧,曰:「我呼馀皇,则对。」师夜从之。师,吴师也。○呼,呼路反,又如字,下同。三呼,皆迭对。迭,更也。○迭,待结反,又音弟。更音庚。楚人从而杀之。楚师乱,吴人大败之,取馀皇以归。传言吴光有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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