十有六年,春,季孙行父会齐侯于阳穀,齐侯弗及盟。及,与也。
夏,五月,公四不视朔。诸侯每月必告朔听政,因朝於庙。今公以疾阙,不得视二月、三月、四月、五月朔也。《春秋》十二公以疾不视朔,非一也,义无所取,故特举此以表行事。因明公之实有疾,非诈齐。
○正义曰:天子颁朔於诸侯,诸侯受而藏之於祖庙,每月之朔,以特羊告庙受而施行之,遂听治此月之政,谓之视朔。因以其日,又以朝享之礼祭皇考以下,谓之朝庙。此年公疾,自二月至於五月,巳经四月不得视朔,故书公四不视朔。传称「正月,及齐平。公有疾,使季文子会齐侯」,则正月公初疾,不得视二月朔,至五月而四,故知不得视二月、三月、四月、五月朔也。《春秋》十二公,二百四十二年,计有三千馀月。公以疾不视朔,当非一也,馀皆不书,而此独书者,公身有疾不得视朔,国事不废,义无所取,因此齐侯疑公,故特举此以表行事,馀皆从可知也。《释列》曰:「鲁之群公以疾不视朔多矣,因有事而见。」一比犹释不朝王之义,是其事也。又於时,齐侯不信公实有疾,书此者,且明公实有疾,非诈齐也。史之所书,当书其始,不於二月书之,而以五月书者,二月公始有疾,未知来月瘳否,不得豫书其数。至六月公瘳,乃积前数之阙,故以五月书四也。昭二十三年,「公如晋,至河,有疾,乃复」。彼书有疾,此不言有疾者,在道而还,容有他故。昭十二年、十三年,公如晋,至河乃复,皆为晋人辞公而还,非为疾也,故须言有疾以辩之。公不视朔,唯有疾耳,无所分辩,故不书疾也。告朔,谓告於祖庙;视朔,谓听治月政。视朔由公疾而废,其告朔,或有司告之,不必废也。《论语》云:「子贡欲去告朔之饩羊。」必是废其礼而羊在,盖从是以后更有不告朔者,故欲去其羊耳。六年,闰月不告朔,经书以讥之。在后若不告朔,不复书之者,盖以闰月不告,其讥已明,故於后不复讥之。闵二年「吉禘于庄公」,已讥其速。文二年「大事于大庙」,不复讥之,当亦如彼之类,不重讥也。
六月,戊辰,公子遂及齐侯盟于郪丘。信公疾,且以赂故。郪丘,齐地。○郪音西,又七西反。
秋,八月,辛未,夫人姜氏薨。僖公夫人,文公母也。○毁泉台。泉台,台名。毁,坏之也。○坏音怪。
楚人、秦人、巴人灭庸。○巴,必麻反。
冬,十有一月,宋人弑其君杵臼。称君,君无道也。例在宣四年。○杵,昌吕反。臼,强柳反。
十六年,春,王正月,及齐平。齐前年再伐鲁,鲁为受弱,故平。○为,于伪反。
公有疾,使季文子会齐侯于阳穀,请盟。齐侯不肯,曰:「请俟君间。」间,疾瘳。○间,如字。瘳,敕周反,差也。
夏,五月,公四不视朔,疾也。父使襄仲纳赂于齐侯,故盟于郪丘。
有蛇自泉宫出,入于国,如先君之数。伯禽至僖公十七君。○「伯禽至僖公十七君」。《史记·鲁世家》:鲁公伯禽子考公酋,弟炀公熙,子幽公宰,弟魏公费,子厉公跃,子郑公具,子顺公濞,弟武公敖,子懿公献,弟孝公称,子惠公弗皇,子隐公息姑,弟桓公允,子庄公同,子闵公开,兄僖公申,十七也。魏公,《世本》作徽公;顺公,一作慎公。
○正义曰:《鲁世家》:鲁公伯禽子考公酋,弟炀公熙,子幽公圉,弟徽公氵费,子厉公擢,弟献公具,子顺公濞,弟武公敖,子懿公戏,弟孝公称,子惠公弗皇,子隐公息姑,弟桓公允,子庄公同,子闵公开,兄僖公申,周公不之鲁,从鲁公数之为十七君也。
秋,八月,辛未,声姜薨,毁泉台。鲁人以为蛇妖所出而声姜薨,故坏之。○坏音怪。
○正义曰:蛇自宫出而毁其台,则台在宫内。人见从宫而出,毁台并毁其宫也。 ○注「鲁公」至「坏之」。 ○正义曰:人见蛇出而姜薨,以为台是妖之穴,仍谓此处有妖,更将为害,毁之所以绝其源,安民意也。故《释例》曰:「众蛇自泉台出,如先君之数,入於国。声姜之薨適与妖会,而国以为灾,遂毁泉台。书毁而不变文以示义者,君人之心,一国之俗,须此为安,故不讥也。」以不变文,知不讥也。不书蛇入国者,鸲鹆非鲁国之有,故书其所无。蛇是鲁地所有,姜薨不由此蛇,凡物不为灾,则不书也。
楚大饥,戎伐其西南,至于阜山,师于大林。又伐其东南,至于阳丘,以侵訾枝。戎,山夷也。大林、阳丘、訾枝皆楚邑。○饥音饥,一音机。訾,子斯反。
○正义曰:四夷之名,随方定称,则曰东夷、西戎、南蛮、北狄。其当处立名,则各从方号,故北戎病燕,齐侯伐山戎,北方得有戎,故楚西亦有戎。戎是山间之民,夷为四方总号,故云「戎,山夷也」。
庸人帅群蛮以叛楚。庸,今上庸县,属楚之小国。麇人率百濮聚於选,将伐楚。选,楚地。百濮,夷也。○麇,九伦反。濮音卜。选,息兖反,又息恋反。
○正义曰:将欲伐楚,聚於此地,故知是楚地也。《牧誓》,武王伐纣,有庸濮从之。孔安国云「庸濮在江汉之南」。是濮为西南夷也。《释例》曰:「建宁郡南有濮夷,濮夷无君长总统,各以邑落自聚,故称百濮也」。下云「各走其邑」,是无君长统之。
於是申、息之北门不启,备中国。
○正义曰:申、息北接中国,有寇比从北来,故二邑北门不敢开也。
楚人谋徙於阪高。楚险地。○阪音反,一音扶板反。
蒍贾曰:「不可。我能往,寇亦能往。不如伐庸。夫麇与百濮,谓我饥不能师,故伐我也。若我出师,必惧而归。百濮离居,将各走其邑,谁暇谋人?」乃出师。旬有五日,百濮乃罢。濮夷无屯聚,见难则散归。○蒍,于委反。屯,徒门反。聚,才住反,又如字。难,乃旦反,又如字。
自庐以往,振廪同食。往,往伐庸也。振,发也。廪,仓也。同食,上下无异馔也。○庐,力於反,又音卢。廪,力甚反。
次于句澨。楚西界也。○句,古侯反。筮,巿世反。
使庐戢黎侵庸,戢梨,庐大夫。
及庸方城。方城,庸地,上庸县东有方城亭。
庸人逐之,囚子扬窗。窗,戢梨官属。○窗,初江反。
三宿而逸。曰:「庸师众,群蛮聚焉,不如复大师,还复句筮师。
且起王卒,合而后进。」师叔曰:「不可。师叔,楚大夫潘尫也。○卒,子忽反。尫,乌黄反。
姑又与之,遇以骄之。彼骄我怒,而后可克,先君蚡冒所以服陉隰也。」蚡冒,楚武王父。陉隰,地名。○可克,或作可击。蚡,扶粉反。冒,莫报反。《史记·楚世家》云:「蚡冒卒,弟能达杀蚡冒子而代立,是为楚武王。」与杜异。陉音刑,隰音习。
○正义曰:刘炫云:案《楚世家》,蚡冒卒,弟熊达杀蚡冒子而代立,是为楚武王。则蚡冒是兄,不得为父。今知不然者,以《世家》之文,多有纰缪,与经、传异者,非是一条。杜氏非不见其文,但见而不用耳。刘以《世家》而规杜,非也。言「服陉隰」,则陉隰本是他国,蚡冒始服之也。《释例》:陉隰与僖四年次于陉为一地。「颍川召陵县南有陉亭」。楚自武王始居江汉之间,则蚡冒之时,未至中土,不应巳能越申、息,服颍川之邑,疑非也。
又与之遇,七遇皆北,军走曰北。○北,如字,一音佩。
唯裨、鯈、鱼人实逐之。裨、鯈、鱼、庸三邑。鱼,鱼复县,今巴东永安县。轻楚,故但使三邑人逐之。○裨,婢支反。鯈,直留反。
庸人曰:「楚不足与战矣。」遂不设备。楚子乘驲,会师于临品。驲,传车也。临品,地名。○驲,人实反。传,下恋反。
○正义曰:《释言》云:「驲,传也。」舍人曰:「驲,尊者之传也。」郭璞曰:「传车,驿马之名也。」
分为二队,队,部也。两道攻之。○队,徙对反,注同。
子越自石溪,子贝自仞以伐庸。子越,斗椒也。石溪、仞,入庸道。○溪,苦兮反,本又作谿。贝,浦盖反;今俗本多作员,音云。仞,人慎反。
秦人、巴人从楚师。群蛮从楚子盟,蛮见楚强故。
遂灭庸。传言楚有谋臣,所以兴。
宋公子鲍礼於国人,鲍,昭公庶弟文公也。○鲍,步卯反。
宋饥,竭其粟而贷之。年自七十以上,无不馈诒也,时加羞珍异。羞,进也。○上,时掌反。馈,其愧反。诒,以支反,又以志反,遗也。
无日不数於六卿之门。数,不疏。○数音朔,注同。
国之材人,无不事也;有贤材者。
亲自桓以下,无不恤也。桓,鲍之曾祖。
○正义曰:礼於国人,总言接待之也。竭其粟而贷与国之饥民也。礼,与人物曰馈。诒,遗也。馈、诒皆是与人物之名也。民年七十以上无有不馈遗以饮食也。珍异,谓非常美食。羞,进也。时加进珍异者,谓四时初出珍异之物也。无有一日不数数於六卿之门,言参请不绝也。国之贤材之人无不事公子,皆事之也。其族亲自桓公以下子孙无不恤,公子皆脤恤之也。
公子鲍美而艳,襄夫人欲通之,鲍適祖母。○艳,以验反。適,丁历反。
而不可,以礼防闲。
夫人助之施。昭公无道,国人奉公子鲍以因夫人。於是华元为右师,华元,督曾孙,代公子成。○施,式豉反。
○正义曰:《世本》云:华督生世子家,家生华孙御事,事生华元,右师是也。
公孙友为左师,华耦为司马,代公子卬。
鳞鱹为司徒,荡意诸为司城,公子朝为司寇。代华御事。○矔,古乱反。朝,如字。
初,司城荡卒,公孙寿辞司城,寿,荡之子。
请使意诸为之。意诸,寿之子。
既而告人曰:「君无道,吾官近,惧及焉。祸及已。
弃官,则族无所庇。子,身之贰也,姑纾死焉。姑,且也。纾,缓也。○庇,必利反又悲位反。纾音舒。
虽亡子,犹不亡族。」己在故也。
既,夫人将使公田孟诸而杀之。公知之,尽以宝行。荡意诸曰:「盍適诸侯?」公曰:「不能其大夫,至于君祖母以及国人,君祖母,诸侯祖母之称,谓襄夫人。○盍,户腊反。称,尺证反。
○正义曰:哀十六年传,蒯聩告周云:「蒯聩得罪于君父君母。」谓母为君母,则祖母为君祖母矣。故云「君祖母者,诸侯祖母之称也」。昭公,成公之子,襄公之孙,故襄夫人是其祖母也。
诸侯谁纳我?且既为人君,而又为人臣,不如死!」尽以其宝赐左右以使行。行,去也。
夫人使谓司城去公。对曰:「臣之而逃其难,若后君何?」言无以事后君。○难,乃旦反。
冬,十一月,甲寅,宋昭公将田孟诸。未至,夫人王姬使帅甸攻而杀之。襄夫人,周襄王姊,故称王姬。帅甸,郊甸之帅。○甸,徒近反。
○正义曰:《周礼·载帅》云:「以宅田士田贾田任近郊之地;以官田牛田赏田牧田任远郊之地;以公邑之田任甸地;以家邑之田任稍地;以小都之田任县地;以大都之田任彊地。」凡任地,近郊十一,远郊二十,而三甸、稍、县都皆无过十二。彼从国都而出,计远近节级而别为之名。郑玄引《司马法》:「王国百里为郊,二百里为州,甸三百里为野,稍四百里为县,五百里为都。」诸侯之与天子竟虽不同,亦当近国为郊,郊外为甸。天子之甸为公邑之田,则诸侯之甸亦公邑也。帅甸者,甸地之帅,当是公邑之大夫也。独言帅甸,无以相明,故举类言之,云郊甸之帅。其实正是甸地之帅,非郊地之帅也。
荡意诸死之。不书,不告。
书曰「宋人弑其君杵臼」,君无道也。始例发於臣之罪,今称国人,故重明君罪。○重,直用反。
○正义曰:宣四年传例曰:「凡弑君,称君,君无道也;称臣,臣之罪也。」彼是弑君大例,经下注云「例在宣四年」,指彼例也。彼虽在此之后,乃是例之初始,故谓彼为始例。彼因归生弑君而发传例,是始例,发於臣之罪也。此称宋人弑其君,文异於彼,故重明君罪,谓与彼例为重也。《释例》曰:「郑灵、宋昭文异而例同,重发以同之。」
文公即位,使母弟须为司城。代意诸。
华耦卒,而使荡虺为司马。虺,意诸之弟。○虺,况鬼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