二十有八年,春,晋侯侵曹。晋侯伐卫。再举晋侯者,曹、卫两来告。
公子买戍卫,不卒戍,刺之。公子买,鲁大夫子丛也。内杀大夫皆书。刺,言用《周礼》三刺之法,示不枉滥也。公实畏晋,杀子丛而诬丛以废戍之罪。恐不为远近所信,故显书其罪。○刺,七赐反,杀也。丛,似东反。枉,纡往反。
○正义曰:经言「买」传言「丛」,盖名买,字丛,或字相似而一谬也。《周礼》:「司刺掌三刺之法,以赞司寇听狱讼。一刺曰讯群臣,再刺曰讯群吏,三刺曰讯万民。」郑玄云:「刺,杀也。讯而有罪则杀之。」讯,言也,内杀大夫。此及成十六年「刺公子偃」,皆书刺者,若云用彼三刺之法,言问臣、吏、万民,皆言合杀,乃始杀之,以示不枉滥也。此三刺之法,位在外朝,库门之外,皋门之内,故「小司寇掌外朝之政,三公及州长百姓北面,群臣西面,群吏东面」。于此讯之也。鲁史独设此名,所以异於外也。《公羊》以为「内讳杀大夫谓之刺」。以为诸侯不得专杀,故讳言刺之,其意小异於此。公实畏晋,杀子丛以说晋,言戍卫者丛之所为,又归罪於丛,言不终戍事,故杀之,恐不为远近所信,故显书子丛之罪也。然鲁杀子丛,本有两意:谓楚云不卒戍;谓晋云丛欲戍卫。今经之所书书,谓楚之辞,不书谓晋之辞者,以鲁先与楚同好,恐楚疑之,故显书不卒戍之罪以告属楚。诸侯心实畏晋,未敢宣露,故经不书告晋之辞。苏云:公子买不卒戍者,告晋、楚之辞也,谓晋云公子买比来戍卫,今不使终其戍事,是以杀之;谓楚云比令公子买楚戍卫,其买不终戍事,是以杀之。
楚人救卫。
三月,丙午,晋侯入曹,执曹伯,畀宋人。畀,与也。执诸侯当以归京师,晋欲怒楚使战,故以与宋,所谓「谲而不正」。○畀,必利反,注同。谲,古穴反。
○正义曰:刘炫云:「《公羊传》曰:『畀者何?与也。其言以宋人何?与使听之。』何休云:『宋称人者,明听讼必师断与,其师众共之。』《穀梁传》曰:『畀,与也。其曰人,何也?不与晋侯畀宋公也。』注云:「畀,上与下之辞,故不以侯畀公。』案传『执曹伯,分曹、卫之田以畀宋人』则田亦称人,非为断狱,故云人也。若不使晋侯与宋公,自可改其畀名,何以名之为畀,而使义不得与也?若与宋人,岂宋国卑贱之人,得独受曹伯而治之乎?二传之言,皆不得合《左氏》,当以人为众辞,举国而称之耳。」
夏,四月己巳,晋侯、齐师、宋师、秦师及楚人战于城濮,楚师败绩。宋公、齐国归父、秦小人慭既次城濮,以师属晋,不与战也。子玉及陈、蔡之师不书,楚人耻败,告文略也。大崩曰败绩。○濮音卜。慭,鱼觐反。下与音预。
○正义曰:於例,将卑师众称师,此齐、宋、秦皆又称师,则将非尊者。传云:「宋公、齐国归父、秦小子慭次于城濮。」及其交战,唯言晋师陈于莘,此说晋之将帅与楚相敌,都不言齐、宋公卿,知其既次城濮,以师属晋,不与战也。沈氏云:定四年「战于柏举」,传称「蔡侯、吴子、唐侯伐楚」,杜云:「唐侯不书,兵属於吴、蔡。」今宋、齐、秦属晋,而书之者,彼柏举之战,唐师共属吴、蔡,与之同陈,故不书。此齐、宋师等虽属晋,犹异陈,故得书之。传称「子玉及陈、蔡之师皆在於陈」,而不书者,楚人耻败,告辞略,故史不得书之。刘炫《规过》以为晋人告略。今知不然者,但於此战时,鲁犹属楚,凡祸福相告,必同好之国,故知楚人来告也。楚人来告,不言陈、蔡者,耻其诸国皆在不能敌晋,故略言楚人而已。若其晋告,则应矜其胜事,以少败多,何肯略其陈、蔡而不告也?刘以为晋人来告,而规杜氏,非也。
楚杀其大夫得臣。子玉违其君命以取败,称名以杀,罪之。
卫侯出奔楚。
五月癸丑,公会晋侯、齐侯、宋公、蔡侯、郑伯、卫子、莒子,盟于践土。践土,郑地。王子虎临盟,不同歃,故不书。卫侯出奔,其弟叔武摄位受盟,非王命所加,从未成君之礼,故称子而序郑伯之下。经书癸丑,月十八日也。传书癸亥,月二十八日。经、传必有误。○贱,以浅反。土如字,或一音杜。歃,所治反,本又作喢。
○正义曰:传称「王子虎盟诸侯于王庭」。而不书子虎,知子虎临盟不与歃。定四年传称践土之盟,「其载书云:『王若曰:晋重、鲁申、卫武、蔡甲午、郑捷、齐潘、宋王臣、莒期。』」其次与会不同者,会之班次以国大小为序,及其盟也,王臣临之,异姓为后,故载书之次与会异也。定四年召陵之会,传称「祝佗言於苌弘曰:『践土之盟,卫成公不在。夷叔,其母弟也,犹先蔡。』苌弘说,告刘子,乃长卫侯於盟。」如彼传文,则践土、召陵二盟,卫皆先蔡。而经书诸国之序,二会皆蔡在卫先者,《释例》曰:「周之宗盟,异姓为后。故践土载书,齐、宋虽大,降於郑、卫。斥周而言,止谓王官之宰临盟者也。其馀杂盟,未必皆然,践土、召陵二会,蔡在卫上,时国次也。至盟乃正其高下者,敬恭明神,本其始也。」是言盟、会异次之意也。如《释例》之言,王官之宰临盟,乃以异姓为后,则二十九年翟泉之盟,王子虎在焉,宣七年黑壤之盟,王叔桓公临之,彼二盟亦当异姓为后,与会异次也。八年洮之盟,王人在列,杜指王官之宰,则卑者未必能别同姓、异姓,若无王官之伯,则以大小为序。襄二十七年宋之盟,晋、楚争先,是其馀杂盟不先同姓之文也。《周礼·典命》云:「诸侯之適子,誓於天子,摄其君,则下其君一等。未誓,则以皮帛继子男。」叔武是卫侯之弟,未得从世子之法摄位受盟,旧无正礼,其班位高下出於主会之意,以其非王命所加,使从未成君之礼,故称子,而序於郑伯之下。盖晋文之意使然。
陈侯如会。无传。陈本与楚,楚败,惧而属晋,来不及盟,故曰如会。
○正义曰:沈氏云,八年郑伯云『乞盟』,此直云如会者,彼及其盟,故云「乞盟」。此不及其盟,又陈侯不乞,故与彼文异。
公朝于王所。无传。王在践土,非京师,故曰王所。
○正义曰:《穀梁传》曰:「朝不言所,言所者,非其所也。」是其由非京师,故称王所也。《公羊传》曰:「曷为不言公如京师,天子在是也。曷为不言天子在是?不与致天子也。」其意言晋文公召王来践土。《左传》於此无召王之事,直云「作王宫于践土」。杜云:「襄王闻战胜,自往劳之,故为作宫。」则以王意自往,非晋召之,不同《公羊》说也。
六月,卫侯郑自楚复归于卫。复其位曰复归。晋人感叔武之贤而复卫侯。卫侯之入由于叔武,故以国逆为文,例在成十八年。
卫元咺出奔晋。元咺,卫大夫,虽为叔武讼诉,失君臣之节,故无贤文。奔例在宣十年。○咺,况晚反。为,于伪反,下为其同。诉,本又作愬,苏路反。
○正义曰:宣十年齐崔氏出奔卫,传曰:「书曰『崔氏』,非其罪也。」文八年宋司城来奔,传言「司城效节於府人而出,故书以官,贵之也。」然书官及氏为贵,则书名不是贤文,以元咺诉君於晋,所诉虽直,令君陷罪,失君臣之节,故无贤文。书其名,从本文也。
陈侯款卒。无传。凡四同盟。
○正义曰:款以十三年即位,十五年盟于牡丘,十九年于齐,二十一年于薄,二十七年于宋,鲁、陈俱在,是四同盟也。
秋,杞伯姬来。无传。庄公女。归宁曰来。
公子遂如齐。无传。聘也。
冬,公会晋侯、齐侯、宋公、蔡侯、郑伯、陈子、莒子、邾人、秦人于温。陈共公称子,先君未葬,例在九年。宋襄公称子,自在本班。陈共公称子,降在郑下。陈怀公称子,而在郑上。传无义例,盖主会所次,非褒贬也。○共音恭,下共公同。
○正义曰:陈侯款,经不书葬,正以称子,知其先君未葬也。宋襄称子,九年葵丘会也。陈共公称子,此会也。陈怀公称子,定四年召陵会也。其班次上下,传无义例,故疑主会所次,非褒贬也。桓十六年公会宋公、卫侯、陈侯、蔡侯伐郑,杜云「蔡常在卫上,今序陈下,盖后至」。二十九年翟泉之盟,秦人在陈、蔡之下,传历序诸侯之卿,而有秦小子慭,杜云「秦小子慭在蔡下者,若宋向戌之后会」。彼二事班失其次,杜以后至释之,知此陈共公称子降在郑下,非后至者,杜以后至为说,亦无明文。正以国之大小班序先定,今乃退在小国之下,因向戍有后至之讥,故取以为说耳。未成君者,例无定式,不知所由,故言「盖」,为疑辞,疑主会之意,亦未必不由后至而降之。《礼·杂记》云:「君薨,大子号称子,待犹君也。」然则待之如君,在本班者为得礼也。降其班者,出自主会之意。
天王狩于河阳。晋地,今河内有河阳县。晋实召王,为其辞逆而意顺,故经以王狩为辞。○狩,本又作守,音同。
壬申,公朝于王所。壬申,十月十日,有日而无月,史阙文。
晋人执卫侯,归之于京师。称人以执,罪及民也,例在成十五年。诸侯不得相治,故归之京师。
○正义曰:成十五年「晋侯执曹伯,归于京」。师彼不言「之」,此言「之」者,《公羊传》曰:「归之于者,罪已定矣。归于者,罪未定也。」《左氏》无此义,正是史异辞耳。
卫元咺自晋复归于卫。元咺与卫侯讼,得胜而归。从国逆例者,明卫侯无道於民,国人与元咺。
诸侯遂围许。会温诸侯也。许比再会不至,故因会共伐之。○比如字;王俾利反。
曹伯襄复归于曹,晋感侯獳之言而复曹伯,故从国逆之例。○獳,乃侯反。
○正义曰:侯獳爱君以请,此曹伯从国逆之例。成十六年曹人再请於晋,乃释成公,而云「曹伯归自京师」,从外纳之文者,彼国人请君,自是恒事。此侯獳货筮史致其诚心,晋侯感其言而特释之,所以显侯獳,故从国逆例也。
遂会诸侯围许。言遂,得复而行,不归国也。
二十八年,春,晋侯将伐曹,假道于卫,曹在卫东故。
卫人弗许。还,自河南济。从汲郡南渡,出卫南而东。○汲音急。
侵曹伐卫。正月戊申,取五鹿。五鹿,卫地。
二月,晋郤縠卒。原轸将中军,胥臣佐下军,上德也。先轸以下军佐超将中军,故曰上德。胥臣,司空季子。○将,子匠反,注同。胥,思徐反。
晋侯、齐侯盟于敛盂。敛盂,卫地。○敛,徐音廉,又力捡反。盂音于。
卫侯请盟,晋人弗许。卫侯欲与楚,国人不欲,故出其君以说于晋。卫侯出居于襄牛。襄牛,卫地。○说音悦,或如字。
公子买戍卫,晋伐卫,卫、楚之昏姻,鲁欲与楚,故戍卫。
楚人救卫,不克。公惧於晋,杀子丛以说焉。召子丛而杀之以谢晋。○说音悦。
谓楚人曰:「不卒戍也。」诈告楚人,言子丛不终戍事而归,故杀之。杀子丛在楚救卫下,经在上者,救卫,赴晚至。
晋侯围曹,门焉,多死,攻曹城门。
曹人尸诸城上,磔晋死人於城上。○磔,张宅反。
晋侯患之,听舆人之谋曰:「称舍於墓。」舆,众也。舍墓,为将发冢。○舆音馀。为如字,又于伪反。
○正义曰:此「谋」字或作「诵」,涉下文而误耳。其云诵者音韵如诗赋。此称舍於墓,直是计谋之言,不得为「诵」。今定本作「谋」。
师迁焉,曹人凶惧,迁至曹人墓,凶凶,恐惧声。○凶,凶勇反。恐,丘勇反。
为其所得者棺而出之。因其凶也而攻之。三月丙午,入曹。数之,以其不用僖负羁而乘轩者三百人也,且曰:「献状。」轩,大夫车,言其无德居位者多,故责其功状。○棺,古患反,一音官。轩,许言反。
令无入僖负羁之宫而免其族,报施也。报飧璧之施。○施,始豉反,注同。飧音孙。
魏犨、颠颉怒曰:「劳之不图,报於何有!」二子各有从亡之劳。○颉,胡诘反。从,才用反。
○正义曰:二子有从行之劳,未得厚赏,故言劳苦之大,不尝图谋其报,此小枯於何有!义恨公忘已而念彼也。
爇僖负羁氏。爇,烧也。○爇,如悦反。
魏犨伤於胸,公欲杀之而爱其材,才,力。
使问,且视之。病,将杀之。魏犨束胸见使者曰:「以君之灵,不有宁也。」言不以病故自安宁。○见,贤遍反。使,所吏反。
距跃三百,曲踊三百。距跃,超越也。曲踊,跳踊也。百,犹励也。○距音巨。跃,羊略反。三,如字,又息暂反。百音陌,下放此。跳,徒彫反。励音迈。
○正义曰:《诗》称鱼跃,《易》言龙跃,则跃是举身向上之名。《礼记》「妇人踊不绝地」。则踊亦向上之名。《诗》云踊跃,用兵则踊跃,二事势相类也。《说文》云:「跃,迅也。踊,跳也。」然则跃以疾生名,故以距跃为超越,言距地向前跳而越物过也。曲踊以曲为言,则谓向上跳而折复下,故以曲踊为跳踊耳,言直上向下而已。以伤病之人,而再言「三百」,不可为六百跳也。杜言百犹励,亦不知励何所谓,盖复训励为勉,言每跳皆勉力为之。
乃舍之。杀颠颉以徇于师,立舟之侨以为戎右。舟之侨,故虢臣,闵二年奔晋。以代魏犨,为先归张本。○舍,如字,又音舍,下同。徇,似俊反。
宋人使门尹般如晋师告急。门尹般,宋大夫。○般音班。
公曰:「宋人告急,舍之,则绝。与晋绝。
告楚,不许。我欲战矣,齐、秦未可,若之何?」未肯战。
先轸曰:「使宋舍我而赂齐、秦,求救於齐、秦。○舍音舍。
藉之告楚。假借齐、秦,使为宋请。○藉,在亦反,借也。为,于伪反。
我执曹君,而分曹、卫之田以赐宋人。楚爱曹、卫,必不许也。不许齐、秦之请。
喜赂怒顽,能无战乎?」言齐、秦喜得宋赂而怒楚之顽,必自战也。不可告请,故曰顽。
公说,执曹伯,分曹、卫之田以畀宋人。楚子入居于申,申在方城内,故曰入。○说音悦。畀,必利反。
使申叔去穀,二十六年申叔戍穀。
使子玉去宋,曰:「无从晋师。晋侯在外十九年矣,而果得晋国。晋侯生十八年而亡,亡十九年而反,凡三十六年,至此四十矣
。险阻艰难,备尝之矣;民之情伪,尽知之矣。天假之年,献公之子九人,唯文公在,故曰天假之年。
而除其害,除惠、怀、吕、郤。
天之所置,其可废乎?《军志》曰:『允当则归。』无求过分。《军志》兵书。○当,丁浪反。分,扶问反。
又曰:『知难而退。』又曰:『有德不可敌。』此三《志》者,晋之谓矣。』谓今与晋遇当用此三《志》。
○正义曰:「允当则归」,谓信当分理,则须归还,无求过分,决战取胜也。「知难而退」,谓知前敌之难,则须退辟也。「有德不可敌」,谓必知敌彊,不须与竞也。此三《志》者,与晋相遇之谓矣。刘炫云:「此《志》三云者,情有浅深。『允当则归』,谓彼虽可胜,得当则还,言前人弱於已也。『知难而退』,谓胜不可必,早自收敛,言前人与已敌也。『有德不可敌』,谓必知彼彊,不须与竞,言前人彊於已也。三者从弱至彊,总言晋之谓矣。指言晋彊於已也。」
子玉使伯棼请战,伯棼,子越椒也,斗伯比之孙。○棼,扶云反;王扶粉反。
曰:「非敢必有功也,原以问执谗慝之口。」间执,犹塞也。谗慝,若蒍贾之言,谓子玉不能以三百乘入。○间,间厕之间,注同。慝,吐得反。乘,绳证反。
王怒,少与之师,唯西广、东宫与若敖之六卒实从之。楚子还申,遣此兵以就前围宋之众。楚有左、右广,又太子有宫甲,分取以给之。若敖,楚武王之祖父,葬若敖者,子玉之祖也。六卒,子玉宗人之兵六百人。言不悉师以益之。○广,古旷反,注同。卒,子忽反,注同。
○正义曰:宣十二年传栾武子说楚事,云「其君之戎分为二广,广有一卒,卒偏之两」。是楚有左右广也。《周礼》「车仆掌戎路之萃,广车之萃」,郑玄云:「广车,横陈之车。」襄十一年郑人赂晋侯以广车。盖兵车之名,名之为广,因即以车表兵,谓属西广之兵也。文元年,商臣以宫甲围成王,是东宫兵也。《周礼》司马凡制军百人为卒,知六卒六百人也。
子玉使宛春告於晋师曰:「请复卫侯而封曹,臣亦释宋之围。」卫侯未出竟,曹伯见执在宋,已失位,故言复卫封曹。○宛,於元反,又於阮反。竟音境。
子犯曰:「子玉无礼哉!君取一,臣取二,君取一,以释宋围,惠晋侯。臣取二,复曹、卫为巳功。
不可失矣。」言可伐。
先轸曰:「子与之。
○正义曰:以子犯言为无理,故先言子与之,欲令子犯与子玉复卫封曹,既言此以答子犯,然后复言其不可之理,更别为之立计,使私许复曹、卫以携之。
定人之谓礼,楚一言而定三国,我一言而亡之,我则无礼,何以战乎?不许楚言,是弃宋也,救而弃之,谓诸侯何?言将为诸侯所怪。
楚有三施,我有三怨。怨雠已多,将何以战?不如私许复曹、卫以携之,私许二国,使告绝于楚而后复之。携,离也。○施,始豉反。
执宛春以怒楚,既战而后图之。」须胜负决乃定计。
公说,乃拘宛春於卫,且私许复曹、卫。曹、卫告绝於楚。子玉怒,从晋师。晋师退。军吏曰:「以君辟臣,辱也。且楚师老矣,何故退?」子犯曰:「师直为壮,曲为老,岂在久乎?微楚之惠不及此,重耳过楚,楚成王有赠送之惠。○说音悦。拘音俱。过,古禾反。
退三舍辟之,所以报也。一舍,三十里。初,楚子云:「若反国,何以报我?」故以退三舍为报。
背惠食言,
○正义曰:《释诂》云:「食,伪也。」孙炎云:「食言之伪。」《尚书·汤誓》云:「尔无不信,朕不食言。」孔安国云:「食尽其言,伪不实也。」哀二十五年传孟武伯恶郭重曰:「何肥也?」公曰:「是食言多矣,能无肥乎?」然则食言者,言而不行,如食之消散,后终不行。则前言为伪,通谓伪言为食言,故《尔雅》训食为伪也。
以亢其雠,亢,犹当也,雠谓楚也。○背音佩,下及注同。亢,若浪反。
我曲楚直,其众素饱,不可谓老。直,气盈饱。
○正义曰:素训为空,忿怒之深,空腹不食。直,气盈饱也。
我退而楚还,我将何求。若其不还,君退臣犯,曲在彼矣。」退三舍,楚众欲止,子玉不可。夏,四月戊辰,晋侯、宋公、齐国归父、崔夭、秦小子慭次于城濮。国归父、崔夭,齐大夫也。小子慭,秦穆公子也。城濮,卫地。○夭,於表反。
楚师背酅而舍,酅,丘陵险阻名。○酅,户圭反。
○正义曰:兵法右背山陵,前左水泽,楚师背酅而舍,知其背丘陵也。盖所舍之处有丘陵名酅,其处有险阻也。
晋侯患之,听舆人之诵,恐众畏险,故听其歌诵。
曰:「原田每每,舍其旧而新是谋。」高平曰原。喻晋军美盛,若原田之草每每然,可以谋立新功,不足念旧惠。○每,亡回反,又梅对反。舍音舍。
公疑焉。疑众谓己背旧谋新。
子犯曰:「战也!战而捷,必得诸侯。若其不捷,表里山河,必无害也。」晋国外河而内山。
公曰:「若楚惠何?」栾贞子曰:「汉阳诸姬,楚实尽之。贞子,栾枝也。水北曰阳。姬姓之国在汉北者,楚尽灭之。
思小枯而忘大耻,不如战也。」晋侯梦与楚子搏,搏,手搏。○搏音博。
楚子伏己而盬其脑,盬,啑也。○盬音古。脑,乃老反。啑,子答反,又所答反,又子甲反。
○正义曰:盬之为啑,未见正训,盖相传为然。服虔云:「如俗语相骂云:『啑女脑矣。』」
是以惧。子犯曰:「吉!我得天,楚伏其罪,吾且柔之矣。』晋侯上向故得天,楚子下向地故伏其罪。脑所以柔物。子犯审见事宜,故权言以答梦。○向,或作乡,许亮反,下同。
子玉使斗勃请战,斗勃,楚大夫。
曰:「请与君之士戏,君冯轼而观之,得臣与寓目焉。」寓,寄也。○冯,皮冰反。轼音式。与音预。寓音遇。
晋侯使栾枝对曰:「寡君闻命矣。楚君之惠,未之敢忘,是以在此。为大夫退,其敢当君乎?既不获命矣,不获止命。○为,于伪反。
敢烦大夫谓二三子,烦斗勃,令戒敕子玉、子西之属。○令,力呈反。
『戒尔车乘,敬尔君事,诘朝将见。』诘朝,平旦。○乘,绳证反,下及注皆同。诘,起吉反。朝,如字,注同。见,如字,又贤遍反。
晋车七百乘,韅、靷、鞅、靽。五万二千五百人。在背曰〈革〉,在胸曰靷,在腹曰鞅,在后曰靽。言驾乘脩备。○〈革〉,许见反:王又去见反,《说文》作「{显革}」,云:著掖皮。靷,以刃反;《说文》云,轴也。鞅,於杖反;《说文》云,颈皮也。靽音半,一云絷也。背,如字。
○正义曰:《说文》云「〈革〉,著掖皮也」,「靷,引轴也」,「鞅,颈皮也」。此注与《说文》不同,盖以时验而为解也。骖马挽车,有皮在背者,有约胸者,有在腹为带者,有絷绊其足者,从马上而下,次之在后,正谓在足是也。传唯举四事,文无所结,举其小事,皆具言其驾乘脩备,明诸事皆备也。
晋侯登有莘之虚以观师,曰:「少长有礼,其可用也。」有莘,故国名。少长,犹言大小。○莘,所巾反。虚,丘鱼反。少,诗照反,注同。长,丁丈反,注同。
遂伐其木以益其兵。伐木以益攻战之具,舆曳柴亦是也。○攻,如字,又音贡。
己巳,晋师陈于莘北,胥臣以下军之佐当陈、蔡。子玉以若敖之六卒将中军,曰:「今日必无晋矣。」子西将左,子上将右。子西,斗宜申。子上,斗勃。○陈于,直觐反。卒,子忽反,下同。将子匠反,下及注同。
胥臣蒙马以虎皮,先犯陈、蔡。陈、蔡奔,楚右师溃。陈、蔡属楚右师。○溃,户内反。
狐毛设二旆而退之。旆,大旗也,又建二旆而退,使若大将稍却。○旆,薄具反。
栾枝使舆曳柴而伪遁,曳柴起尘,诈为众走。○遁,徒困反。
楚师驰之。原轸、郤溱以中军公族横击之,公族,公所率之军。
狐毛、狐偃以上军夹攻子西,楚左师溃。楚师败绩。子玉收其卒而止,故不败。三军唯中完,是大崩。○夹,古洽反,又音颊。
晋师三日馆穀,馆,舍也。食楚军穀三日。
及癸酉而还。甲午,至于衡雍,作王宫于践土。衡雍,郑地,今荧阳卷县。襄王闻晋战胜,自往劳之,故为作宫。○雍,於用反。卷音权,又丘权反。劳,力报反。故为,于伪反,下文同。
乡役之三月,乡,犹属也,城濮役之前三月。○乡,许亮反,本又作曏,同。属音烛。
郑伯如楚致其师,为楚师既败而惧。
○正义曰:致其师者,致其郑国之师,许以佐楚也。战时虽无郑师,要本心佐楚,故既败而惧。
使子人九行成于晋。子人,氏;九,名。○为,于伪反。
○正义曰:桓十四年「郑伯使其弟语来盟」,传称「子人来盟」,杜云:「子人即弟语也,其后为子人氏。」七年传子华云「泄氏、孔氏、子人氏三族,实违君命」。今子人九,必是语之后也。杜《谱》以九为杂人,谬矣。
晋栾枝入盟郑伯。五月丙午,晋侯及郑伯盟于衡雍。
○正义曰:此二盟及上文晋侯、齐侯盟于敛孟皆不书者,皆不告也。
丁未,献楚俘于王,驷介百乘,徒兵千。驷介,四马被甲。徒兵,步卒。○驷音四。介音界。被,皮义反。卒,子忽反。
郑伯傅王,用平礼也。傅,相也。以周平王享晋文侯仇之礼享晋侯。○相,息亮反。
己酉,王享醴,命晋侯宥。既飨,又命晋侯助以束帛,以将厚意。
王命尹氏及王子虎、内史叔兴父策命晋侯为侯伯,以策书命晋侯为伯也。《周礼》「九命作伯」。尹氏、王子虎,皆王卿士也。叔兴父,大夫也。三官命之以宠晋。
○正义曰:《周语》称「晋文公初立,襄王使大宰文公及内史叔兴赐文公命」,注《国语》者皆以为大宰文公即王子虎也。今尹氏又在王子虎之上,故以为皆卿士,唯叔兴是大夫,或云「皆大夫」,「皆」字妄耳。九命者,《大宗伯》云「一命受职,再命受服,三命受位,四命受器,五命赐则,六命赐官,七命赐国,八命作牧,九命作伯」。
赐之大辂之服,戎辂之服,大辂,金辂。戎辂,戎车。二辂各有服。○辂音路。
○正义曰:《周礼·巾车》「金路,钩,樊缨九就,建大旂以宾,同姓以封。革路,龙勒,条缨五就,建大白以即戎」。金路以封同姓,知大辂是金辂也。革路以即戎,言戎辂戎车即《周礼》之革路。二辂各有服者,《周礼·司服》「侯伯之服,自鷩冕而下。凡兵事,韦弁服」。金辂祭祀所乘其大辂之服,当谓鷩冕之服,戎辂之服,当谓韦弁服也。
彤弓一,彤矢百,玈弓矢千,彤,赤也。玈,黑也。弓一矢百,则矢千弓十矣。诸侯赐弓矢,然后专征伐。○彤,徒冬反。玈音卢,本或作旅字,非也。矢千,本或作玈弓十玈矢千,后人专辄加也。
○正义曰:彤赤,玈黑,旧说皆然。《说文》彤从丹,玈从玄,是赤黑之别也。《周礼·司弓矢》「掌六弓。王弓、弧弓,以授射甲革、椹质者。夹弓、庾弓,以授射豻侯鸟兽者。唐弓、大弓,以授学射者、使者、劳者」。郑玄云:「劳者,勤劳王事,若晋文侯、文公受王弓矢之赐者。」《考工记·弓人》云「往体多,来体寡,谓之夹庾之属。往体寡,来体多,谓之王弓之属。往体来体若一,谓之唐弓之属」。然则唐、大是弓彊弱之名,彤、玈是弓所漆之色,王、弧则合九而成规,唐、大合七而成规,来、庾合五而成规。司弓矢又有八矢,「枉矢、絜矢利火射,用诸守城、车战。杀矢、鍭矢用诸近射、田猎。矰矢、茀矢用诸弋射。恒矢、庳矢用诸散射」。郑注约《考工记》云:「枉矢之属,五分,二在前,三在后。杀矢之属,三分,一在前,二在后。矰矢之属,七分,三在前,四在后。恒矢之属轩輖中。」其枉、杀、矰、恒弓所用,絜、鍭、茀、庳弩所用,彼司弓矢既云枉矢、絜矢用诸守城、车战,此天子赐诸侯弓矢,使用之以战,则彤矢、玈矢当彼枉矢也。但弓矢相配,彊弓用重矢,弱弓用轻矢。既唐弓、大弓彊弱中,其恒矢轩輖亦中。又《司弓矢》云:「恒矢、庳矢用诸散射。」郑玄云:「散射,谓礼射及习射也。」此赐弓矢则礼乐之事,彤矢、玈矢或当恒矢也。玈弓矢千具於彤而略於玈,准之,则矢千弓十也。「诸侯赐弓矢,然后专征伐」,《王制》文。
秬鬯一卣,秬,黑黍。鬯,香酒,所以降神。卣,器名。○秬音巨。鬯,敕亮反。卣音酉,又音由;《尔雅》云:「卣,中尊也。」
○正义曰:「秬,黑黍」,《释草》文。李巡云:「黑黍一名秬黍。」《周礼·鬯人》「掌共秬鬯而饰之」,郑玄云:「鬯酿秬为酒,芬香条畅於上下也。」《郁人》「掌祼器。凡祭祀之祼事,和郁鬯以实彝而陈之」。礼:祭祀必先祼。是用之以降神也。《释器》云:「彝、卣、罍,器也。」李巡曰:「卣,鬯之樽也。」孙炎曰:「樽彝为上,罍为下,卣居中也。」《诗·江汉》篇述宣王赐召穆公云:「秬鬯一卣,告于文人。」郑笺云:赐之使祭其宗庙,告其先祖也。当赐之时,实之於卣,其祭,则陈之於彝也。
虎贲三百人。
○正义曰:《国语》云:「天子有虎贲,习武训;诸侯有旅贲,御灾害;大夫有贰车,备承事;士有陪乘,告奔走。」《周礼》司马之属虎贲氏,下大夫二人,虎士八百人,「掌先后王而趋以卒伍,车旅会同亦如之,舍则守王闲」。
曰:「王谓叔父:『敬服王命,以绥四国,纠逖王慝。』」逖,远也。有恶於王者,纠而远之。○贲音奔。逖,敕历反。慝,他得反,恶也。
○正义曰:「逖,远」,《释诂》文。纠者,绳治之名,有恶於王者,敢绳治之,而使远於王也。
晋侯三辞,从命,曰:「重耳敢再拜稽首,奉扬天子之丕显休命。」稽首,首至地。丕,大也。休,美也。○三,息暂反,又如字。从例放此。丕,普悲反。休,许虬反,注同。
受策以出,出入三觐。出入,犹去来也。从来至去,凡三见王。○见,贤遍反。
卫侯闻楚师败,惧,出奔楚,遂適陈,自襄牛出。
使元咺奉叔武以受盟。奉,使摄君事。○使摄君事,并如字,或读连上奉字为句;使,音所吏反,非也。
癸亥,王子虎盟诸侯于王庭,践土宫之庭。书践土,别於京师。○别,彼列反。
要言曰:「皆奖王室,无相害也!有渝此盟,明神殛之!俾队其师,无克祚国,奖,助也。渝,变也。殛,诛也。俾,使也。队陨也。克,能也。○奖,将丈反。渝,羊朱反。殛,纪力反,本亦作极,下是殛同。俾,本亦作卑,必尔反。队,直类反。祚,才故反。陨,于敏反。
○正义曰:劝奖者,佐助之意,故为助也。馀皆《释言》文。
及而玄孙,无有老幼!」君子谓是盟也信,合义信。
谓晋於是役也能以德攻。以文德教民而后用之。○攻如字,一音公送反。
初,楚子玉自为琼弁玉缨,未之服也。弁以鹿子皮为之。琼,玉之别名,次之以饰弁及缨。《诗》云:「会弁如星。」○琼,求营反,《说文》云「赤玉」。弁,本又作玣,皮彦反。会,本又作璯,古外反,又户外反。
○正义曰:《礼》称皮弁,明其用皮也,知以鹿子皮者,相传为然,至今仍用之。《诗毛传》云:「琼玉之美者。」则琼亦玉也,选美者饰弁,以恶者饰缨耳。《周礼》「弁师掌玉之皮弁,会五采玉璂」,郑玄云:「会,缝中也。璂读如綦,綦,结也。皮弁之缝中,每贯结五采玉以为饰,谓之綦。」又「诸侯及孤卿大夫之皮弁,各以其等为之」,郑玄云:「孤则璂饰四,三命之卿璂饰三,再命之大夫璂饰二。」是诸侯之臣其皮弁得以玉为饰也。《弁师》又云:「王五采,诸侯三采。」郑玄云:「王璂饰十二,上公九,侯伯七,子男五,卿大夫皆二采,璂饰各如其命数。」郑又云:三采朱白苍,二采朱绿。其缨之饰,则无以言之,盖以玉饰缨之末耳。《诗》云「会弁如星」,《卫风·淇澳》篇也。郑笺云:「会谓弁之缝中,饰之以玉,皪皪而处,状似星也。」
先战,梦河神谓已曰:「畀余,余赐女孟诸之麋。」孟诸,宋薮泽。水草之交曰麋。○先,如字,又悉荐反。畀,必利反,与也。女音汝。麋,亡皮反。薮,素口反。
○正义曰:《释地》云:十薮,「宋有孟诸。」郭璞云:「今在梁国雎阳县东北。」《周礼·职方氏》「正东曰青州,其泽薮曰望诸」。《禹贡》豫州「导荷泽,被孟猪」,明皆是一物,而字改易耳。《释水》云:「水草交为湄。」李巡曰:「水中有草木交会曰湄。」古字皆得通用,故此作「麋」耳。
弗致也。大心与子西使荣黄谏,大心,子玉之子。子西,子玉之族。子玉刚愎,故因荣黄。荣黄,荣季也。○愎,皮逼反。
弗听。荣季曰:「死而利国,犹或为之,况琼玉乎?是粪土也,而可以济师,将何爱焉?」因神之欲,以附百姓之原,济师之理。○粪,弗问反。
○正义曰:刘炫云:神道冥昧,与人不交,楚师之败,未必由此。但於时战在河旁,河神许助。若子玉从神所求,不惜琼玉,则国人以为神得所欲,必将助已,自当三军用命,战士争先。亦既不遂神心,人谓神必不助,则众意皆阻,莫不畏敌,且兵凶战危,必有伤杀,三军之命,在兹一举,犹尚爱惜此物,是无恤民之心。在军之士,谁肯竞劝,故云「因神之欲,以附百姓之原,是济师之理也」。裨灶请用瓘斝禳火,非神所求,若从而与之,则惊动民意,且灾不可免,徒长妖妄,故子产不与。异於此也。
弗听。出告二子曰:「非神败令尹,令尹其不勤民,实自败也。」尽心尽力,无所爱惜为勤。○尽,并津忍反。
既败,王使谓之曰:「大夫若入,其君申、息之老何?」申、息二邑子弟,皆从子玉而死,言何以见其父老。○从,如字,又才用反。
子西、孙伯曰:「得臣将死,二臣止之曰:『君其将以为戮。』」孙伯即大心,子玉子也。二子以此答王使,言欲令子玉往就君戮。○使,所吏反,下前使同。令,力呈反。
及连穀而死。至连穀,王无赦命,故自杀也。文十年传曰:「城濮之役,王使止子玉曰:『无死。』不及。」子西亦自杀,缢而县绝,故得不死。王时别遣追前使。连穀,楚地。杀得臣,经在践土盟上,传在下者,说晋事毕而次及楚,属文之宜。○穀,胡木反。缢,一赐反,又於计反。县音玄。属音烛。
晋侯闻之而后喜可知也,喜见於颜色。○见,贤遍反。
曰:「莫余毒也巳!蒍吕臣实为令尹,奉已而已,不在民矣。」言其自守无大志。
或诉元咺於卫侯曰:「立叔武矣。」其子角从公,公使杀之。角,元咺子。○从,才用反,又如字。
咺不废命,奉夷叔以入守。夷,谥。○守,手又反。
○正义曰:《谥法》「安民好靖曰夷」。
六月,晋人复卫侯。以叔武受盟於践土,故听卫侯归。○听,吐丁反。
甯武子与卫人盟于宛濮,武子,甯俞也。陈留长垣县西南有宛亭,近濮水。○宛,於阮反。俞,羊朱反。近,附近之近。
曰:「天祸卫国,君臣不协,以及此忧也。卫侯欲与楚,国人不欲,故不和也。
今天诱其衷,衷,中也。○衷音忠,或丁仲反,下同。
使皆降心以相从也。不有居者,谁守社稷?不有行者,谁扞牧圉?牛曰牧,马曰圉。○扞,户旦反。牧音木。养牛曰牧,养马曰圉。
不协之故,用昭乞盟于尔大神以诱天衷。自今日以往,既盟之后,行者无保其力,居者无惧其罪。有渝此盟,以相及也。以恶相及。
明神先君,是纠是殛。」国人闻此盟也,而后不贰。传言叔武之贤,甯武之忠,
卫侯所以书复归。卫侯先期入,不信叔武。○先,悉荐反。
甯子先,长牂守门以为使也,与之乘而入。长牂,卫大夫。甯子患公之欲速,故先入,欲安喻国人。○牂,子郎反。使,所吏反。
公子歂犬、华仲前驱。卫侯遂驱,掩甯子未备。二子,卫大夫。○歂,市专反。华,户化反,又如字。
叔孙将沐,闻君至,喜,捉发走出,前驱射而杀之。公知其无罪也,枕之股而哭之。公以叔武尸枕其股。○射,食亦反,下注同。枕,支鸩反,注同。
歂犬走出,手射叔武故。
公使杀之。元咺出奔晋。元咺以卫侯驱入,杀叔武,故至晋愬之。
城濮之战,晋中军风于泽,牛马因风而走,皆失之。
○正义曰:刘炫《规过》以为放牛马於泽,遗失大旆左旃,不失牛马。今删定知不然者,若不失牛马,唯亡左旃,罪未至重,何须杀之以徇?牛马是军之要用,於事尤重。故《费誓》云「马牛其风,臣妾逋逃」,则有常刑。今既亡左旃,又失牛马,为罪至重,故杀之以徇。若牛马不失,又大旆在军,何得因放牛马而亡左旃?故知风於泽者,为别失马牛,又於军中亡失大旆之左旃,故杜云掌此二事而不脩理。刘以为不失牛马而规杜过,非也。
亡大旆之左旃。大旆,旗名。系旐曰旆,通帛曰旃。○旃,章然反,《尔雅》云:「因章曰旃。」
○正义曰:《释天》云:「缁广充幅,长寻曰旐,继旐曰旆。」则旆是旗之尾也,今名大旆。则此旆有异於常,故以大旆为旗名,上云「狐毛设二旆而退之」,亦此类也。「通帛为〈巾亶〉」,《周礼·司常》文也。郑炫云:「通帛谓大赤,从周正色无饰。」《释天》云:「因章曰旃。」孙炎曰:「因其缯色以为旗章,不画之。」是也谓之左旃,盖是左军所建者,此亦於事难明,不可强说。
祁瞒奸命,掌此三事而不脩,为奸军令。○瞒,莫干反。奸音干。
司马杀之,以徇于诸侯。使茅茷代之。师还。壬午,济河。舟之侨先归,士会摄右。权代舟之侨也。士会,随武子,士蒍之孙。○茷,扶废反。侨,其骄反。
秋,七月丙申,振旅,恺以入于晋。恺,乐也。○恺,开在反。乐音洛。
○正义曰:《大司马》云:「若师有功,则左执律,右秉钺,以先恺乐献于社。」注云:「律所以听军声,钺所以为将威。兵乐曰恺。」《司马法》曰:「得意则恺乐恺歌,示喜也」。
献俘授馘,饮至大赏,授,数也,献楚俘於庙。○馘,古获反。数,色主反。
徵会讨贰。徵召诸侯,将冬会于温。
杀舟之侨以徇于国,民於是大服。君子谓:「文公其能刑矣,三罪而民服。三罪,颠颉、祁瞒、舟之侨。
诗云:『惠此中国,以绥四方。』不失赏刑之谓也。」《诗·大雅》。言赏刑不失,则中国受惠,四方安靖。
冬,会于温,讨不服也。讨卫、许。
卫侯与元咺讼,争杀叔武事。
甯武子为辅,针庄子为坐,士荣为大士。大士,治狱官也。《周礼》「命夫命妇不躬坐狱讼」。元咺又不宜与其君对坐,故使叔针庄子为主,又使卫之忠臣及其狱官质正元咺。传曰:「王叔之宰与伯舆之大夫坐狱於王庭。」各不身亲盖今长吏有罪,先验吏卒之义。○针,其廉反。坐如字,或一音才卧反。长,丁丈反。卒,子忽反。
○正义曰:《周礼》「狱官多以士为名」,郑玄云:「士察也。主察狱讼之事者,周礼命夫命妇不躬坐狱讼小司寇职文也。郑玄云:「为治狱吏亵尊者也。躬,身也。不身坐,必使其属若子弟也。」《丧服传》曰:「大夫者,其男子之为大夫者。命妇者,其妇人之为大夫妻者。」凡断狱讼,皆令竞者坐,而受其辞,故云不躬坐也。《大司寇》云:「以两造禁民讼,以两剂禁民狱。」郑玄云:「讼,谓以财货相告者。狱,谓相告以罪名者。」对文则小别,散则可以通。狱讼,皆争罪之事也。元咺不宜与君对坐,故使针庄子代卫侯为坐狱之主,甯子为辅,辅庄子也。以甯子位高,故先言之。士荣亦辅庄子,举其官名,以其主狱事,故亦使辅之,与晋之狱官对理质正元咺也。所引传曰在襄十年。
卫侯不胜。三子辞屈。
杀士荣,刖针庄子,谓甯俞忠而免之。执卫侯,归之于京师,寘诸深室。深室,别为囚室。○刖音月,又五割反。寘,之豉反。
甯子职纳橐饘焉。甯俞以君在幽隘,故亲以衣食为已职。橐,衣之囊;饘,糜也。言其忠主,所虑者深。○橐音讬。饘,之然反。隘,於卖反。囊,乃郎反。糜,亡皮反。
○正义曰:甯俞亲以衣食为已职者,虑君饥渴,且防酖毒也。《诗毛传》曰:「小曰橐,大曰囊。」囊、橐所以盛衣,亦可以盛食。宣二年传曰:「为之箪食与肉,寘诸橐以与之。」是也。《释言》曰:「餬,饘也。鬻,糜也。」郭璞曰:「饘,糜也」。孙炎曰:「鬻,淖糜也。」然则糜之与鬻,稠淖之异名耳。
元咺归于卫,立公子瑕。瑕谓公子適也。○適,丁历反。
是会也,晋侯召王,以诸侯见,且使王狩。晋侯大合诸侯,而欲尊事天子以为名义。自嫌强大,不敢朝周,喻王出狩,因得尽群臣之礼,皆谲而不正之事。○见,贤遍反。
○正义曰:晋侯本意止欲大合诸侯之师,共尊事天子,以为臣之名义,实无觊觎之心。但於时周室既衰,天子微弱,忽然帅九国之师,将数十万众入京师,以临天子,似有篡夺之谋,恐为天子拒逆,或复天子怖惧,弃位出奔,则晋侯心实尽诚,无辞可解,故自嫌彊大,不敢朝王,故召诸侯来会于温。温去京师路近,因加讽谕,令王就会受朝,天子不可以受朝为辞,故令假称出狩。若言王自出狩,诸侯因会遇王,遂共朝王,得尽君臣之礼,皆孔子所谓谲而不正之事。《穀梁传》曰:「全天王之行也,为若将狩而遇诸侯之朝也,为天王讳也。」是使王狩之意也。《公羊》以为践土与此皆是晋侯召王。何休云:「时晋文公年老,恐霸功不成,故上白天子,曰诸侯不可卒致,原王居践土;下谓诸侯,曰天子在是,不可不朝。迫使正君臣,明王法。」案温去京师路无百里,晋侯巳能致之於温,何故不能致之於洛?何休妄造其辞事,非晋侯之意,故杜氏正之「自嫌彊大,不敢朝周」耳。
仲尼曰:「以臣召君,不可以训。」故书曰:「天王狩于河阳。」言非其地也。使若天王自狩以失地,故书河阳。实以属晋,非王狩地。
○正义曰:此传称仲尼之语,即云书曰,明是仲尼新意,非旧文也。杜以书曰为仲尼新意,亦以此而知之圣人作法,所以贻训后世。以臣召君,不可以为教训,故改正旧史。旧史当依实而书,言晋侯召王,且使王狩。仲尼书曰「天王狩于河阳。」言天王自来狩猎于河阳之地,使若猎失其地,故书之以讥王然。《释例》曰:「天子诸侯田猎皆於其封内,不越国而取诸人。河阳实以属晋,非王狩所,故言非其地,且明德也。义在隐其召君之阙。」是说改史之意也。计天王之狩,失地不书。因此实非王地,借之以改旧史,若讥王狩然,实不讥王也。《穀梁传》曰:「水北为阳,山南为阳。温,河阳也。会于温言小诸侯;以河阳言之,大天子也。」然河阳与温止是一地,天子来就诸侯,假辞以称狩耳,《左氏》无此义,但会指所在之地,故言温,狩是田猎之所,故广言其地。苏氏云:明晋侯之德,没其召君,书天子之狩,显其失地,便是褒诸侯贬天子。所以然者,此亦假其失地之文,欲明王狩所在,非实贬也。若隐其召君,则全没不书,於义为可。必书天王非地之狩者,若全没其文,无以明晋侯尊崇天子之德。故书天子出狩,诸侯往朝。
且明德也。隐其召君之阙,欲以明晋之功德。河阳之狩,赵盾之弑,泄冶之罪,皆违凡变例,以起大义危疑之理,故特称仲尼以明之。○弑音试。泄,息列反。冶,音也。危疑,如字,一本危作佹,九委反。
○正义曰:晋侯所以召王,志在尊崇天子。故改旧史,隐其召君之阙,以明晋侯之功德。功德,谓尊事天子是也。丘明为传,所以写仲尼之意。凡所改易,皆是仲尼,而於河阳之狩、赵盾之弑、泄冶之罪,此三事特称仲尼曰者,史策所书,皆书实事。晋侯召王使狩,而作自狩之文,是言不实也;凡例弑君,称君,君无道,灵公不君,而称臣以弑,似君无过也;大夫无罪见杀,不书其名,泄冶忠谏而被杀,书名乃罪合死也。此三事皆违凡典、变旧例,以起大义危疑之理,恐人不信,须圣言以为证,故特称仲尼以明之。
壬申,公朝于王所。执卫侯,经在朝王下,传在上者,告执晚。
○正义曰:传之上下例不虚举经文,此虚举经者,终上晋侯召王以诸侯见之事。
丁丑,诸侯围许。十月十五日,有日无月。
晋侯有疾,曹伯之竖侯獳货筮史,竖,掌通内外者,史,晋史。
使曰:「以曹为解。以灭曹为解故。○解,户卖反,注同,又古买反。
齐桓公为会而封异姓,封邢、卫。
今君为会而灭同姓。曹叔振铎,文之昭也。叔振铎,曹始封君,文王之子。○铎,待洛反。
先君唐叔,武之穆也。且合诸侯而灭兄弟,非礼也。与卫偕命,私许复曹、卫。
而不与偕复,非信也。同罪异罚,非刑也。卫已复故。
礼以行义,信以守礼,刑以正邪,舍此三者,君将若之何?」公说,复曹伯,遂会诸侯于许。
晋侯作三行以御狄,荀林父将中行,屠击将右行,先蔑将左行。晋置上、中、下、三军,今复增置三行,以辟天子六军之名。三行无佐,疑大夫帅。○邪,似嗟反。舍音舍。说音悦。行,户郎反,下及注同。将,子匠反。屠音徒。击,古狄反,又音计。蔑,亡结反。复,扶又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