丛沓藏书

襄公二年

【经】

二年,春,王正月,葬简王。无传。五月而葬,速。

郑师伐宋。书伐从告。

夏,五月,庚寅,夫人姜氏薨。

六月,庚辰,郑伯睔卒。未与襄同盟,而赴以名。庚辰,七月九日,书六月,经误。○睔,古囷反,徐又胡忖反。

[疏] 注「未与」至「经误」。

○正义曰:睔以成六年即位,九年盟于蒲,十五年于戚。又七年,楚子重伐郑,诸侯救郑而楚退,同盟于马陵。诸侯虽不重序,明亦与郑同盟,则是与成三同盟矣。与其父盟,於法得以名赴其子。此云「未与襄同盟,而赴以名」者,言其尝与成同盟,於法得以名赴襄也。此类多矣。注皆云「与其父同盟」而已。此注特言「未与襄同盟」者,以此时郑既从楚,嫌其巳背前盟,不合更以名赴,故明之也。此经云「六月庚辰郑伯睔卒」,传言七月庚辰郑伯睔卒,经、传必有误者。杜以《长历》校之,此年六月壬寅朔,其月无庚辰。七月壬申朔,九日得庚辰。则传与历合,知传是而经误也。此经六月七日,其文皆具,所言误者,非徒字误而已,乃是书经为误。七月之事,错书以为六月,故《长历》云:「书於六月,经误。」言元本书之误,非字误也。

晋师、宋师、卫甯殖侵郑。宋虽非卿,师重,故叙卫上。○殖,市力反。

[疏] 注「宋虽」至「卫上」。

○正义曰:於例,将卑师众,称师;将尊师少,称将。此晋、宋称师不书将,非卿也。卫甯殖书将,不称师,师少也。晋为兵主,故当先书。宋虽非卿,以师为重,故序甯殖之上。

秋,七月,仲孙蔑会晋荀罃、宋华元、卫孙林父、曹人、邾人于戚。己丑,葬我小君齐姜。齐,谥也。三月而葬,速。○齐如字。谥法:「执心克庄曰齐。」或音侧皆反,非。

[疏] 注「齐谥」至「葬速」。

○正义曰:谥法:「执心克庄曰齐。」是齐为谥也。葬而举谥,礼之常也。此特云「齐,谥」者,以谥齐者少,且齐、齐同字,夫人齐女,嫌齐非谥。晋大子申生之母称齐姜者,齐女姓姜氏。彼齐非谥,故此须明之。

叔孙豹如宋。豹於此始自齐还为卿。

冬,仲孙蔑会晋荀罃、齐崔杼、宋华元、卫孙林父、曹人、邾人、滕人、薛人、小邾人于戚,遂城虎牢。以逼郑。

[疏] 「遂城虎牢」。

○正义曰:虎牢是郑旧邑,此时属晋。而不系晋者,庄三十二年注云:「大都以名通者,则不系国。」此以名通,故不系晋也。十年戍郑虎牢,系於郑者,传曰:「非郑地也,言将归焉。」彼为将归郑而系之郑也。或当虎牢虽已属晋,晋人新得,不为己有,故不系晋也。

楚杀其大夫公子申。

【传】

二年,春,郑师侵宋,楚令也。以彭城故。

齐侯伐莱。莱人使正舆子赂夙沙卫以索马牛,皆百匹。夙沙卫,齐寺人。索,简择好者。○莱音来。舆音馀,本亦作与。索,所白反。

[疏] 「马牛皆百匹」。

○正义曰:《司马法》:「丘出马一匹,牛三头。」则牛当称头,而亦云匹者,因马而名牛曰匹,并言之耳。经传之文,此类多矣。《易·系辞》云:「润之以风雨。」《论语》云:「沽酒市脯,不食。」《王藻》云:「大夫不得造车马。」皆从一而省文也。

齐师乃还。君子是以知齐灵公之为「灵」也。谥法:乱而不损曰灵。言谥应其行。○应,应对之应,年末同。行,下孟反。

夏,齐姜薨。初,穆姜使择美槚,槚,梓之属。○槚,古雅反,木名。

[疏] 注「槚,梓之属」。

○正义曰:《释木》云:「槐小叶曰槚。」郭璞曰:「槐当为楸,楸细叶者为槚。」又云:「大而皵楸,小而皵槚。」樊光云:「大,老也。皵,皵皮也,皮老而粗。皵者为楸。小,少也。少而粗皵棤者为槚。」又云:「椅梓。」郭璞曰:「即楸也。」如彼所云,楸、梓皆槚之小别,故云「梓之属」也。

以自为榇与颂琴。榇,棺也。颂琴,琴名,犹言雅琴。皆欲以送终。○榇,初觐反。

[疏] 注「榇棺」至「送终」。

○正义曰:以论死者言榇,知榇是棺也。四年注云:「榇,亲身棺也。」以亲近其身,故以榇为名焉。《礼记·檀弓》曰:「天子之棺四重,水兕革棺一,杝棺一,梓棺二。」郑玄云:「杝,椴也,所谓椑棺也。梓棺二,所谓属与大棺也。」《记》文从内向外,水兕革棺,最近尸也。次椑以椴为之。次属与大棺,乃以梓为之。《檀弓》又云:「君即位而为椑。」郑玄云:「椑谓杝棺,亲尸者。椑,坚著之言也。」天子椑内,又有水兕革棺。《丧大记》云:「君大棺八寸,属六寸,椑四寸。」如彼《记》文,诸侯之棺三重,亲身之棺名之为椑。椑即榇是也。其椑用椴为之。属与大棺,乃用梓耳。此以梓为榇者,名之曰榇,其内必无棺也。择槚为榇,其榇必用梓也。《记》唯言即位为椑,不言择所用木。郑玄据天子之棺,其椑用杝。即云「椑谓杝棺也」。天子之椑自用杝,则诸侯不必然。据此传文,诸侯之椑,必用梓也。「颂琴者,《诗》为乐章,琴瑟必以歌《诗》。《诗》有《雅》、《颂》,故以「颂」为琴名,犹如言「雅琴」也。榇、琴同文,知皆欲以送终也。

季文子取以葬。君子曰:「非礼也。礼无所逆,妇养姑者也。亏姑以成妇,逆莫大焉。穆姜,成公母。齐姜,成公妇。○养,徐余亮反。《诗》曰:『其惟哲人,告之话言,顺德之行。』《诗·大雅》。哲,知也。话,善也。言知者行事无不顺。○话,户快反。知音致,下同。季孙於是为不哲矣。言逆德。○「为不哲矣」,一本作「不为哲矣」。

[疏] 「诗曰」至「哲矣」。

○正义曰:《诗·大雅·抑》之篇也。其惟有知之人,告之以善言则顺从之,为美德之行矣。言之者行事,无有不顺从者。今季孙逆之,於是为不知矣。「哲,知」,《释言》文也。

且姜氏,君之妣也。襄公適母,故曰君之妣。○妣,必覆反。適,丁历反,本又作「嫡」。

[疏] 注「襄公」至「之妣」。

○正义曰:《曲礼》曰:「生曰父曰母,死曰考曰妣。」襄公是成公之妾定姒所生,齐姜是其適母,故曰君之妣也。

《诗》曰:『为酒为醴,烝畀祖妣。以洽百礼,降福孔偕。』」《诗·周颂》。烝,进也。畀,与也。偕,徧也。言敬事祖妣,则鬼神降福。季孙葬姜氏不以礼,是不敬祖妣。○烝,之承反。畀,必利反,注同。洽,户夹反。偕音皆。徧音遍。

[疏] 「诗曰」至「孔偕」。

○正义曰:《诗·周颂·丰年》之篇也。丰有之年,多稻多黍,酿之为酒为醴,以进与祖妣,以洽百种之礼。为烝尝之祭,鬼神享之,则下与福祐甚周徧。言今事妣失礼,神将不福祐之也。「烝,进」,「畀,与」,皆《释诂》文。偕训为俱,俱亦徧之义也。《释言》云:「孔,甚也。」

齐侯使诸姜、宗妇来送葬。宗妇,同姓大夫之妇。妇人越疆送葬,非礼。○疆,居良友。

[疏] 注「宗妇」至「非礼」。

○正义曰:诸姜,同姓之女也。宗妇,同姓之妇也。夫人齐姜,是齐国之女,故使其宗亲之妇女来会葬也。齐为姜姓,历世多矣。不可姜姓之女,姜姓之妇,令其皆来鲁国。庄二十四年,大夫宗妇觌用币者,宗妇是同姓大夫之妇。知此宗妇,亦是同姓大夫之妇。然则诸姜是齐同姓之女,嫁与齐大夫之为妻者也。《礼记·檀弓》云:「妇人不越疆而吊人。」是越疆送葬,非礼也。

召莱子,莱子不会,故晏弱城东阳以逼之。为六年灭莱传。东阳,齐竟上邑。○竟音境。

[疏] 「召莱子莱子不会」。

○正义曰:《世族谱》不知莱国之姓。齐侯召莱子者,不为其姓姜也。以其比邻小国,意陵蔑之,故召之,欲使从送诸姜宗妇来向鲁耳。莱子以其轻侮,故不肯会。

郑成公疾,子驷请息肩於晋。欲辟楚役,以负担喻。○担,都暂反。公曰:「楚君以郑故,亲集矢於其目,谓鄢陵战,晋射楚王目。○射,食亦反。非异人任,寡人也。言楚子在此患,不为他人,盖在己。○「非异人任」,绝句。任音壬。一读至「人」字绝句。为,于伪反。若背之,是弃力与言,其谁暱我?言盟誓之言。○背音佩。「弃力」,服本作「弃功」。暱,本又作昵,女乙反,徐乃吉反。免寡人,唯二三子。」

[疏] 「集矢」至「三子」。

○正义曰:《说文》云:「鸟之短尾者,总名为隹。隹在木上为集。」集是鸟止之名。穴有月似鸟,故亦称集也。楚君被射目者,非是为异人也,任此患者,为寡人也。今若背之,弃其助郑之力,与盟誓之言,他人其谁肯亲我乎?免寡人此弃力背言之责,唯二三子耳。

秋,七月,庚辰,郑伯睔卒。於是子罕当国,摄君事。

[疏] 「子罕当国」。

○正义曰:礼,君薨听於冢宰,不须摄行君事。此令子罕当国者,郑国间於晋、楚,国家多难,丧代之际,或致倾危。盖成公顾命使之当国,非常法也。子驷为政,已是正卿。知当国者,为摄君事矣。沈氏云:「鲁襄四岁,国家无虞。今僖公年虽长大,为逼於晋、楚,故令子罕当国也。」

子驷为政,为政卿。子国为司马。晋师侵卫,晋伐丧,非礼。诸大夫欲从晋。子驷曰:「官命未改。」成公未葬,嗣君未免丧,故言未改。不欲违先君意。

[疏] 「官命未改」。

○正义曰:先君既葬,嗣君正位,乃得建官命臣。十六年,晋侯改服脩官,是其事也。先君未葬,皆因旧事不得建官命臣,故云「官命未改」。庶事悉皆未改,不可即违先君。言此者,不用从晋之意故也。

会于戚,谋郑故也。郑久叛,晋谋讨之。孟献子曰:「请城虎牢以逼郑。」虎牢,旧郑邑,今属晋。知武子曰:「善!鄫之会,吾子闻崔子之言,今不来矣。元年,孟献子与齐崔杼次于鄫。崔杼有不服晋之言,献子以告知武子。

[疏] 注「元年」至「武子」。

○正义曰:元年,伐郑,次于鄫,唯有韩厥、荀偃。於时武子未必在军。当是此会始告之耳。

滕、薛、小邾之不至,皆齐故也。三国,齐之属。寡君之忧不唯郑。言复忧齐叛。○复,扶又反,下文「将复」、「复会」同。罃将复於寡君,而请於齐。以城事白晋君,而请齐会之,欲以观齐志。得请而告,吾子之功也。得请,谓齐人应命,告诸侯会筑虎牢。若不得请,事将在齐。将伐齐。吾子之请,诸侯之福也,城虎牢,足以服郑息征伐。岂唯寡君赖之!」传言荀罃能用善谋。

穆叔聘于宋,通嗣君也。

冬,复会于戚。齐崔武子,及滕、薛、小邾之大夫皆会,知武子之言故也。武子言事将在齐,齐人惧,帅小国而会之。遂城虎牢。郑人乃成。如孟献子之谋。

楚公子申为右司马,多受小国之赂,以逼子重、子辛。逼夺其权势。楚人杀之。故书曰:「楚杀其大夫公子申。」言所以致国讨之文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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