十有六年,春,正月,公会宋公、蔡侯、卫侯于曹。
夏,四月,公会宋公、卫侯、陈侯、蔡侯伐郑。春既谋之,今书会者,鲁讳议纳不正。蔡常在卫上,今序陈下,盖后至。
○正义曰:宣七年传例云:「与谋曰『及』,不与谋曰『会』。」此「春既谋之」,例当言「及」,今书「会」者,鲁讳与诸侯聚议纳不正之人,故从不与谋之文。《释例》曰:「鲁既春会于曹,以谋伐郑,夏遂兴师,而更从不与谋之文者,厉公篡大子忽之位,谋而纳之,非正,故讳之,从不与谋之例。」是其义也。诸侯之序,以大小为次班序,《谱》称自隐至庄十四年,四十三岁征伐盟会者,凡十六国,时无霸主,会同不并,无有成序,其间蔡与卫凡七会,六在卫上,唯此处在陈下,故以为盖后至也。
秋,七月,公至自伐郑。用饮至之礼,故书。
冬,城向。传曰:「书,时也。」而下有十一月,旧说因谓传误。此城向亦俱是十一月,但本事异,各随本而书之耳。经书「夏,叔弓如滕。五月,葬滕成公」,传云:「五月,叔弓如滕。」即知但称时者,未必与下月异也。又推校此年闰在六月,则月却而节前,水星可在十一月而正也。《诗》云:「定之方中,作于楚宫。」此未正中也。功役之事,皆总指天象,不与言历数同也。故传之释经,皆通言一时,不月别。○向,失亮反。定,丁佞反。
十有一月,卫侯朔出奔齐。惠公也。朔谗构取国,故不言二公子逐,罪之也。
十六年,春,正月,会于曹,谋伐郑也。前年冬谋纳厉公不克,故复更谋。○复,扶又反。
夏,伐郑。秋,七月,公至自伐郑,以饮至之礼也。
「冬,城向」,书,时也。
初,卫宣公烝於夷姜,生急子,夷姜,宣公之庶母也。上淫曰烝。○烝,之承反。急,如字,《诗》作伋。上,时掌反,一音如字。
○正义曰:晋献公烝於齐姜,惠公烝於贾君,皆是淫父之妾。知此亦父妾,故云庶母也。成二年传称楚庄王以夏姬「予连尹襄老,襄老死,其子黑要烝焉」。淫母而谓之烝,知烝是上淫。盖训烝为进,言自进与之淫也。《世家》云「初,宣公爱夫人夷姜」。烝淫而谓之夫人,马迁谬耳。
属诸右公子。为之娶於齐,而美,公取之。生寿及朔,属寿於左公子。左右媵之子,因以为号。○属音烛,下同。为,于伪反。媵,羊政反。
○正义曰:公子法无左右,明其因母为号。《公羊》称诸侯一国,则二国往媵之,以有二媵,故分为左右。说《公羊》者,言右媵贵於左媵,义或当然。此左右公子,盖宣公之兄弟也。
夷姜缢。失宠而自缢死。
宣姜与公子朔构急子。宣姜,宣公所取急子之妻。构,会其过恶。○构,古豆反。会,古外反。
公使诸齐,使盗待诸莘,将杀之。莘,卫地。阳平县西北有莘亭。○公使,所吏反。莘,所巾反。
寿子告之,使行。行,去也。
不可,曰:「弃父之命,恶用子矣!恶,安也。○恶音乌,注同。
有无父之国则可也。」及行,饮以酒。寿子载其旌以先,盗杀之。急子至,曰:「我之求也,此何罪?请杀我乎!」又杀之。二公子故怨惠公。十一月,左公子洩、右公子职立公子黔牟。黔牟,群公子。○饮以酒,於鸩反;一本「以」作「之」。洩,息列反。黔,其廉反,又音琴。
○正义曰:代之而载其旌,盖旌有志识故也。《世家》云:「与太子白旄,而告盗曰,见白旄者杀之。」或当以白旄为旌,但马迁演此文而为之说,其辞至鄙,未必其言可信也。
惠公奔齐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