十有一年,春,王二月,叔弓如宋。
葬宋平公。
夏,四月,丁巳,楚子虔诱蔡侯般,杀之于申。蔡侯虽弑父而立,楚子诱而杀之,刑其群士,蔡大夫深怨,故以楚子名告。○虔,其连反。般音班。弑,申志反,传放此。
○正义曰:蔡侯虽弑父而立,实宜受讨,但立为君於蔡巳十三年,楚子诱而杀之,又刑其群士,不以弑父之罪讨之。蔡大夫深怨楚子,故以楚子名赴告。礼,诸侯不生名。书名,是罪绝之事。以其名告,欲使诸国之史书名,以罪绝之也。若是楚告,不当自罪其君,知是蔡人告也。公子围杀君取国,改名曰虔。
楚公子弃疾帅师围蔡。
五月,甲申,夫人归氏薨。昭公母,胡女,归姓。
大蒐于比蒲。
仲孙玃会邾子盟于祲祥。祲祥,地阙。○比音毗,徐扶夷反。祲,子鸩反,徐又七林反。
秋,季孙意如会晋韩起、齐国弱、宋华亥、卫北宫佗、郑罕虎、曹人、杞人于厥慭。厥慭,地阙。佗,徒何反。慭,鱼靳反,徐五巾反,一音五辖反。
九月,已亥,葬我小君齐归。齐,谥。○齐,如字。
冬,十有一月,丁酉,楚师灭蔡,执蔡世子有以归,用之。用之,杀以祭山。
○正义曰:父既死矣,犹称世子者,君死而国,被围未暇以礼即位,故国以世子告。
十一年,春,王二月,叔弓如宋,葬平公也。嫌以聘事行,故传具之。
景王问於苌弘曰:「今兹诸侯,何实吉?何实凶?」苌弘,周大夫。○苌,直良反。
对曰:「蔡凶。此蔡侯般弑其君之岁也,岁在豕韦,襄三十年,蔡世子般弑其君,岁在豕韦。至今十三岁,岁复在豕韦。般即灵侯也。○复,扶又反,下岁复在同。
弗过此矣。言蔡凶不过此年。
楚将有之,然壅也。蔡近楚,故知楚将有之。楚无德而享大利,所以壅积其恶。○壅,於勇反,注及后同。近,附近之近,下同。
岁及大梁,蔡复楚凶,天之道也。楚灵王弑立之岁,岁在大梁,到昭十三年,岁复在大梁。美恶周必复,故知楚凶。
楚子在申,召蔡灵侯。灵侯将往。蔡大夫曰:「王贪而无信,唯蔡於感,蔡近楚之大国,故楚常恨其不服顺。○於感,户暗反。
今币重而言甘,诱我也,不如无往。」蔡侯不可。三月,丙申,楚子伏甲而飨蔡侯於申,醉而执之。夏,四月,丁巳,杀之,刑其士七十人。公子弃疾帅师围蔡。传言楚子无道。○重,直用反。
韩宣子问於叔向曰:「楚其克乎?」对曰:「克哉!蔡侯获罪於其君,谓弑父而立。
而不能其民,不能施德。
天将假手於楚以毙之,借楚手以讨蔡。○毙,婢世反。
何故不克?然肸闻之,不信以幸,不可再也。楚王奉孙吴以讨於陈曰,将定而国。陈人听命,而遂县之。事在八年。
今又诱蔡而杀其君,以围其国,虽幸而克,必受其咎,弗能久矣。桀克有缗,以丧其国。纣克东夷,而陨其身。纣为黎之蒐,东夷叛之。桀为仍之会,有缗叛之。故伐而克之。○缗,武巾反。丧,息浪反,下且丧君同。陨,于敏反。
○正义曰:桀身奔南巢,故云丧国也。纣首县白旗,故云陨身也。
楚小位下,而亟暴於二王,能无咎乎?天之假助不善,非祚之也,厚其凶恶,而降之罚也。且譬之如天,其有五材,而将用之,力尽而敝之,是以无拯,不可没振。金木水火土五者为物,用久则必有敝尽,尽则弃捐,故言无拯。拯犹救助也。不可没振,犹没不可复振。○亟,欺冀反,数也。咎,其又反,下同。祚,本又作酢,在路反。拯,拯济之拯,注同。振,之慎反。捐,以专反。救,本亦作捄,音救。不可复振,扶又反,本或作没振。
○正义曰:亟,数也。比於桀纣,则楚小位下,而数行暴虐,甚於桀纣二王,能无咎恶乎。
○正义曰:拯音烝之上声也。《方言》云:「出溺为拯。」拯是救助之义,天之用楚,如人用五材,力尽而敝,敝则弃之,是以无救助之者。拯是救溺之名,遂以救溺为喻也,不可沈没之后复振救之。振,亦救也。言楚如没水,不可救也。
○正义曰:金木水火土五者之材皆为物用,用久则必敝尽,敝尽则弃捐之。捐亦弃也。言天之用楚,亦如此也。
五月,齐归薨,大蒐于比蒲,非礼也。
孟僖子会邾庄公,盟于祲祥,脩好,礼也。蒐非存亡之由,故临丧不宜为之。盟会以安社稷,故丧盟谓之礼。○好,呼报反。
泉丘人有女,梦以其帷幕孟氏之庙,泉丘,鲁邑。○梦以其帷,位悲反,一本作梦以帷。幕音莫。
遂奔僖子,其僚从之。邻女为僚友者,随而奔僖子。○僚,力彫反。
盟于清丘之社,曰:「有子,无相弃也。」二女自共盟。
僖子使助薳氏之簉。簉,副倅也。薳氏之女为僖子副妾,别居在外,故僖子纳泉丘人女,令副助之。○薳,为彼反,本又作蒍。簉,本又作造,初又反。《说文》簉从艹。倅,七对反。令,力呈反。
○正义曰:礼有副车、倅车,皆谓副贰之车也。簉亦副倅之意。妻为正適,妾为副贰,薳氏之女,先为副贰,别居在外,故使泉丘人女与之聚居,令副助而为对偶之。
反自祲祥,宿于薳氏,生懿子及南宫敬叔於泉丘人。其僚无子,使字敬叔。字,养也,似双生。○生如字,或一音所敬反。
○正义曰:以传直云「宿於薳氏」,即连言「生懿子及南宫敬叔」,氏薳氏所生,故传显云「生懿子及南宫敬叔於泉丘人」。「於泉丘人」宜上读为句。
楚师在蔡,向四月之师。○向,本又作曏,亦作向,同,许亮反。
晋荀吴谓韩宣子曰:「不能救陈,又不能救蔡,物以无亲,物,事也。
○正义曰:物,事也。事事如此,以是故无人肯亲我晋国。
晋之不能,亦可知也。巳为盟主,而不恤亡国,将焉用之?」○将焉,於虔反。
秋,会于厥慭,谋救蔡也。不书救蔡,不果救。
郑子皮将行。子产曰:「行不远,不能救蔡也。蔡小而不顺,楚大而不德,天将弃蔡以壅楚,盈而罚之,盈楚恶。
蔡必亡矣。且丧君而能守者,鲜矣。三年,王其有咎乎!美恶周必复,王恶周矣。」元年,楚子弑君而立,岁在大梁。后三年,十三岁,岁星周,复於大梁。○鲜,息浅反。复,於扶反,一本又作复在。
晋人使狐父请蔡于楚,弗许。狐父,晋大夫。○狐音胡。
单子会韩宣子干戚,单子,单成公。
视下言徐。叔向曰:「单子其将死乎!朝有著定,著定,朝内列位常处,谓之表著。○著,张虑反,徐治居反,注及下同。处,昌虑反。
○正义曰:著定,谓伫立定处,故谓朝内列位常处也。《周礼·司士》:「正朝仪之位,辨其贵贱之等。王南乡,三公北面东上,孤东面北上,卿大夫西面北上。王族故士虎士,在路门之右,南面东上。大仆大右,六仆从者,在路门之左,南面西上。」郑玄云:「此王日视朝事於路门外之位。」此是朝上之位,贵贱有定处也。「会有表」,亦是位之定处。但「著」下言「定」,则「表」亦是「定」,故直言「会有表」耳。俗本「表」下有「旗」,谬也。野会设表为位,亦当有物记处,如今之位版也。「谓之表著」者,杜意当以下文「表著之位」谓此也。刘炫谓下文有「著」有「表」,二文不同,以「著定」为「朝有著」,不得谓之「表著」而规杜氏。今知非者,杜意当以下「文会朝之言,必闻於表著」,故於「朝有著」之文,并探下文「会有表」以配「著」,故云「谓之表著」,所以覆结下文,非谓「著」之一字,即名「表著」也。刘炫不达杜旨,而为规过,非也。
会有表,野会,设表以为位。
○正义曰:礼,诸侯建旂设旂以为表也。《周礼·司仪》云:「将合诸侯,则令为坛三成,宫旁一门。」《觐礼》云:「诸侯觐于天子,为宫方三百步,四门坛十有二寻,深四尺」,「上介皆奉其君之旂置于宫,尚左,公侯伯子男,皆就其旂而立。」郑玄云:「置于宫者,建之豫为其君见王之位也。诸公中阶之前,北面东上。诸侯东阶之东,西面北上。诸伯西阶之西,东面北上。诸子门东,北面东上。诸男门西,北面东上。尚左者建旂,公东上,侯先伯,伯先子,子先男,而位皆上东方也。诸侯入壝门,或左或右,各就其旂而立,王降阶南乡见之。」是天子於野会诸侯,设表以为位也。《周礼·大司马》:中冬教大阅,门立四表,是以设表为位也。盟主之会诸侯,必亦旂表位。大夫聚会,亦应有以表位。但无文以言耳。
衣有襘,带有结。襘,领会。结,带结也。○襘,古外反,《说文》云,带所结也。
会朝之言,必闻于表著之位,所以昭事序也。视不过结襘之中,所以道容貌也。言以命之,容貌以明之,失则有阙。今单子为王官伯,而命事於会,视不登带,言不过步,貌不道容,而言不昭矣。不道不共,不昭不从,貌正曰共,言顺曰从。○道音导,下同。
○正义曰:言声所闻,不过一步。 ○注「貌正」「曰从」。 ○正义曰:《洪范》五事:「貌曰恭,言曰从。」其意云容貌当恭恪,言是则可从,是「貌正曰共,言顺曰从。」
无守气矣。」为此年冬单子卒起本。
○正义曰:言无守身之气,将必死。
九月,葬齐归,公不慼。晋士之送葬者,归以语史赵。史赵曰:「必为鲁郊。」言昭公必出在郊野,不能有国。○语,鱼据反。
○正义曰:传称:文襄之制,夫人丧,士吊,大夫送葬。此言晋士送葬者,盖大夫来而士为介,未必士独行也。此士以公不慼语史赵,故特言士耳。「必为鲁郊」,言昭公必为鲁人所逐而出在郊。
侍者曰:「何故?」曰:「归,姓也。不思亲,祖不归也。」姓,生也。言不思亲则不为祖考所归祐。○祐音又。
叔向曰:「鲁公室其卑乎!君有大丧,国不废蒐。谓蒐比蒲。
有三年之丧,而无一日之慼。国不恤丧,不忌君也。忌,畏也。
君无慼容,不顾亲也。国不忌君,君不顾亲,能无卑乎?殆其失国。」为二十五年公孙於齐传。
冬,十一月,楚子灭蔡,用隐大子于冈山。蔡灵公之太子,蔡侯庐之父。○冈音刚。庐,力吴反。
○正义曰:此时楚以畜牲用之,无人为之作谥。必是蔡侯庐归国,乃追谥其父为隐耳。《释例·土地名》冈山阙,不知其处。经言「以归,用之」,必是楚地山也。
申无宇曰:「不祥。五牲不相为用,况用诸侯乎?五牲,牛、羊、豕、犬、鸡。○为,于伪反,或如字。
○正义曰:世子虽未即位,以其父既死,则当君处,故以诸侯言之,甚之也。 ○注「五牲」至「犬鸡」。 ○正义曰:《尔雅》以此五者并马为六畜,《周礼》谓之六牲。但马非常祭所用,故去马而以此五者当之。
王必悔之。」悔为暴虐。
十二月,单成公卒。终叔向之言。
楚子城陈、蔡、不羹。襄城县东南有不羹城,定陵西北有不羹亭。○羹旧音郎,《汉书·地理志》作更字。
○正义曰:古者羹臛之字音亦为郎,故《鲁颂·閟宫》、《楚辞·招魂》与史游《急就篇》羹与房、浆、糠为韵。但近世以来,独以此地音为郎耳。
使弃疾为蔡公。王问於申无宇曰:「弃疾在蔡,何如?」对曰:「择子莫如父,择臣莫如君。郑庄公城栎,而寘子元焉,使昭公不立。子元,郑公子。庄公寘子元於栎。桓十五年,厉公因之,以杀栎大夫檀伯,遂居栎,卒使昭公不安位而见杀。○栎,力狄反。
○正义曰:杜以子元为郑公子,曼伯与檀伯为二人。「庄公城栎,而置子元」,又使檀伯为栎邑大夫,故厉公得因子元而杀檀伯。刘炫以为传言「城栎以置子元」,当谓赐元以栎,则以元为栎邑之长。若其别有大夫,子元寄居於栎,便是城栎以置檀伯,何言「置子元」也?若厉公因子元以杀檀伯,则子元是栎邑之一夫耳,岂是庄公城栎之咎乎?且桓十五年传云「郑伯因栎人杀檀伯」,不言因子元也。子元,郑之公子,不得为栎人也。郑玄云:子元即檀伯也。厉公杀檀伯,居栎,因栎之众逼弱昭公,使至杀死。案桓五年传云「子元请为左拒」,即云「曼伯为右拒」,则曼伯、子元,近是为一。以规杜氏。今知刘说非者,案晋封桓叔于曲沃,而以栾宾传之。郑使许叔居许,而以公孙获为佐。楚使大子建居城父,而以奋杨助之。并是一邑之内,而有二人。则「庄城栎而置子元」,别有檀伯居栎,何为不可?子元共栎邑之人而纳厉公,但此因弃疾在蔡,故特指子元。桓十五年直明厉公之入,故总言栎人,辞有彼此,不可为怪。刘子元为曼伯。案隐五年传云:「曼伯与子元潜军,军其后。」又下云「郑二公子败燕师于北制」,是子元非曼伯也。刘妄规杜,非也。
齐桓公城穀,而寘管仲焉,至于今赖之。城穀在庄三十二年。
臣闻五大不在边,五细不在庭。上古,金木水火土,谓之五官。玄鸟氏、丹鸟氏亦有五,又以五鸠鸠民,五雉为五工正,盖立官之本也。末世随事施职,是以官无常数。今无宇称习古言,故云五大也。言五官之长,专盛过节,则不可居边。细弱不胜任,亦不可居朝廷。
○正义曰:二十九年传曰:「有五行之官,是谓五官。」木正曰句芒,火正曰祝融,金正曰蓐牧,水正曰玄冥,土正曰后土」。是上古金木水火土,谓之五官也。十七年传云:少皞氏「纪於鸟,为鸟师而鸟名。凤鸟氏,历正也。玄鸟氏,司分者也。伯赵氏,司至者也。青鸟氏,司启者也。丹鸟氏,司闭者也。」是玄鸟、丹鸟亦有五也。彼传又云:「五鸠,鸠民者也。五雉,为五工正。」数皆有五。盖古立官之本,以五为常。末世随事施职,是以官无常数,不复以五耳。今无宇称习古言,故云三大也。言五官之长,其人大大,专盛过节,则不可居边城,或将据边城以陵本国也。五官之长大细弱,则不胜其任,不能使威行於下,将为人所陵,亦不可居朝廷也。贾逵云:「五大谓大子、母弟、贵宠公子、公孙、累世正卿也。」郑玄云:「大子,晋申生居曲沃是也。母弟,郑共叔段居京是也。贵宠公子,若弃疾在蔡是也。贵宠公孙,若无知食渠丘是也。累世正卿,卫甯殖居蒲、孙氏居戚是也。五细,贱妨贵,少陵长,远间亲,新间旧,小加大也。不在庭,不当使居朝廷为政也。」此五大、五细,无宇唯言五耳,不知五者何谓,故先儒各自以意言之。虽杜之言亦无明证,正以彼不必通,故改之耳。
亲不在外,羁不在内。今弃疾在外,郑丹在内。襄十九年,丹奔楚。
君其少戒。」王曰:「国有大城,何如?」对曰:「郑京、栎实杀曼伯,曼伯,檀伯也。厉公得栎,又并京。○曼音万。
○正义曰:厉公并京,传无其事,正以京栎连言,故云又并京。
宋萧、亳实杀子游,在庄十二年。
齐渠丘实杀无知,在庄九年。渠丘,今齐国西安县也,齐大夫雍廪邑。
○正义曰:渠丘为雍廪之邑,传无其文。以彼传言「雍廪杀无知」,此云「齐渠丘实杀无知」,以此知渠丘是雍廪邑也。郑众以渠丘为无知之邑,无知不坐邑死,何以言渠丘杀无知?萧亳非子游之邑,渠丘不得为无知邑。
卫蒲、戚实出献公,蒲,甯殖邑。戚,孙林父邑。出献公在襄十四年。○出,如字,徐音黜。
若由是观之,则害於国。末大必折,折其本。
尾大不掉,君所知也。」为十三年陈蔡作乱传。○掉,徒吊反。
○正义曰:宋杀子游,齐杀无知,乃是赖得大邑,以讨篡贼。而谓之「害於国」者,以其能专废置,则是国害。天子之建诸侯,欲令蕃屏王室,诸侯之有城邑,欲令指挥从巳,不得使下邑制国都,故大城为国害也。「末大必折」,以树方喻也。「尾大不掉」,以畜兽喻也。《楚语》说此事云:「制城邑若体牲焉,自首领股肱,至於拇指毛脉,大能掉小,故变而不勤。」「夫边境者,国之尾也,譬之如牛马,处暑之既至,虻{雍虫}之既多,而不能掉其尾,臣惧之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