丛沓藏书

文公十八年

【经】

十有八年,春,王二月,丁丑,公薨于台下。

秦伯罃卒。无传,未同盟而赴以名。○罃,於耕反。

夏,五月,戊戌,齐人弑其君商人。不称盗,罪商人。

[疏] 注「不称盗,罪商人」。

○正义曰:弑君称臣,臣之罪,贱臣弑君则称盗。哀四年「盗杀蔡侯申」是也。盗字当臣名之,处以贱,不得书名,变文谓之盗耳。此弑商人者,邴歜、阎职,亦应书盗。不称盗弑者,罪商人,今从弑君称君之例也。

六月,癸酉,葬我君文公。

秋,公子遂、叔孙得臣如齐。书二卿,以两事行,非相为介。○介音界。

[疏] 注「书二」至「为界」。

○正义曰:卿为卿介则书使,不书介。僖二十六年,公子遂、臧孙辰如楚乞师。书遂,不书辰,是其正也。襄十四年季孙宿、叔老并书之者,晋人敬之。自尔以后,晋人轻鲁币而益敬其使,故特两书之,於法不应书也。此传称「惠公立故,且拜葬」,是以两事行,非相为介,故并书之耳。定六年「季孙斯、仲孙何忌如晋」,传称桓子献郑俘,孟孙报夫人之弊,亦以两事行,故并书之。但彼非是同时受命,经应各自为文;但以晋人轻之,故不各自别书,与此意少异也。

冬,十月,子卒。先君既葬,不称君者,鲁人讳弑,以未成君书之。子,在丧之称。○弑,申志反;本又作杀之。称,尺证反。

[疏] 注「先君」至「之称」。

○正义曰:「齐公子商人弑其君舍」,以先君既葬,故称君也。此亦先君既葬不称君者,鲁人讳弑成君,以未成君书之也。子者,葬前在丧之称也。若言犹在丧而自卒然,讳之也。《释例》曰:「公子恶,鲁之正適。嗣位免丧则鲁君也。襄仲舒倚齐而弑之,国以为讳。故不称君,若言君之子也。」

夫人姜氏归于齐。

季孙行父如齐。无传。

莒弑其君庶其。称君,君无道也。

[疏] 注「称君君无道也」。

○正义曰:楚世子商臣弑君言臣子,此传称大子仆,因国人以弑纪公,不称世子而称臣者,以见君无道。传言「多行无礼於国」,是其无道之状。十六年,「宋人弑其君杵臼」,称国又称人;此直云莒弑其君庶其,不称人者,《释例》曰:「刘、贾、许、颍以为君恶及国朝,则称国以弑,君恶及国人,则称人以弑。案传郑灵、宋昭,经文异而例同,故重发以同之。子弑其父,又嫌异於他臣,亦重明其不异。既不碎辩国之与人,而传云:『莒纪公多行无礼於国,大子仆因国人以弑之。』经但称国,不称人,知国之与人,虽言别而事同也。」

【传】

十八年,春,齐侯戒师期,将以伐鲁。而有疾。医曰:「不及秋,将死。」公闻之,卜,曰:「尚无及期!」尚,庶几也,欲令先师期死。○令,力呈反。先,悉荐反,下同。惠伯令龟。以卜事告龟。

[疏] 注「以卜事告龟」。

○正义曰:《周礼·大卜》「大祭祀则视高命龟」。郑玄云:「命龟,告龟以所卜之事。」《士丧礼》卜葬命龟云:「哀子某,来日某卜葬其父某甫考降,无有近悔。」如此之类,是令龟之辞也。令者,告令使知其意,与命同也。

卜楚丘占之,曰:「齐侯不及期,非疾也;君亦不闻。言君先齐侯终。令龟有咎。」言令龟者亦有凶咎,见於卜兆,为惠伯死张本。○见,贤遍反。二月,丁丑,公薨。

齐懿公之为公子也,与邴歜之父争田,弗胜。及即位,乃掘而刖之,断其尸足。○邴音丙,又彼病反。歜,昌欲反。掘,其勿反,又其月反。刖音月,又五刮反。断,丁管反。而使歜仆。仆,御也。纳阎职之妻,而使职骖乘。骖乘,陪乘。○骖,七南反。乘,绳证反,注同。

夏,五月,公游于申池。齐南城西门名申门,齐城无池,唯此门左右有池,疑此则是。二人浴于池。歜以扑抶职。扑,箠也。抶,击也。欲以相感激。○扑,普卜反,字宜从手;作木边,非也。抶,敕乙反。箠,市(缺)反,又之(缺)反。激,古历反。职怒。歜曰:「人夺女妻而不怒,一抶女,庸何伤?」职曰:「与刖其父而弗能病者何如?」言不以父刖为病恨。○女音汝。乃谋弑懿公,纳诸竹中。归,舍爵而行。饮酒讫,乃去。言齐人恶懿公,二人无所畏。○舍音赦,置也。恶,乌路反。齐人立公子元。桓公子惠公。

六月,葬文公。

秋,襄仲、庄叔如齐。惠公立故,且拜葬也。襄仲贺惠公立,庄叔谢齐来会葬。

文公二妃。敬嬴生宣公。敬嬴嬖,而私事襄仲。宣公长,而属诸襄仲。襄仲欲立之,叔仲不可。叔仲,惠伯。○嬴音盈。嬖,必计反。长,丁丈反。属音烛。仲见于齐侯而请之。齐侯新立,而欲亲鲁,许之。○见,贤遍反。

[疏] 「襄仲」至「许之」。

○正义曰:恶是齐甥,齐侯许废恶者,恶以世適嗣立,不受齐恩,宣以非分得国,荷恩必厚,齐侯新立,欲亲鲁为援,故许之。

冬,十月,仲杀恶及视,而立宣公。恶,大子。视,其母弟。杀视不书,贱之。书曰「子卒」,讳之也。仲以君命召惠伯,诈以子恶命。

[疏] 注「诈以子恶命」。

○正义曰:传因杀恶之下,即云「而立宣公」,其实宣公之立,当在惠伯死后。恶虽已死,未告外人,故诈以子恶之命召惠伯使入。公冉务人疑其宫内有变,谓非子恶之命,故云「入必死。」耳亦未是审知恶已死也。

其宰公冉务人止之,曰:「入必死。」叔仲曰:「死君命可也。」公冉务人曰:「若君命,可死;非君命,何听?」弗听,乃入,杀而埋之马矢之中。惠伯死不书者,史畏襄仲,不敢书杀惠伯。○听,吐定反。公冉务人奉其帑以奔蔡,既而复叔仲氏。不绝其后。

「夫人姜氏归于齐」,大归也。恶、视之母出姜也。嫌与有罪出者异,故复发传。○复,扶又反。将行,哭而过市,曰:「天乎!仲为不道,杀適立庶。」市人皆哭。鲁人谓之哀姜。所谓出姜,不允於鲁。○过,古禾反,又古卧反。適,丁历反。

莒纪公子生大子仆,又生季佗,爱季佗而黜仆,且多行无礼於国。纪,号也。莒夷无谥,故有别号。○佗,徒何反。仆因国人以杀纪公,以其宝玉来奔,纳诸宣公。公命与之邑,曰:「今日必授!」季文子使司寇出诸竟,曰:「今日必达!」未见公而文子出之,故来不书。○竟音境。公问其故。季文子使大史克对曰:「先大夫臧文仲教行父事君之礼,行父奉以周旋,弗敢失队,曰:『见有礼於其君者,事之,如孝子之养父母也;见无礼於其君者,诛之,如鹰鹯之逐鸟雀也。』先君周公制《周礼》曰:『则以观德,则,法也。合法则为吉德。○大史音泰。队,直类反。养,馀亮反。鹰,於陵反。鹯,之然反;《说文》,止仙反;《字林》,巳仙反。

[疏] 「如鹰鹯之逐鸟雀」。

○正义曰:《释鸟》云「鹰,来鸠」,郭璞曰:「来当为爽字之误耳。《左传》作爽鸠是也。」又云「晨风鹯」,舍人曰:「晨风,名鹯鹯,挚鸟名。」郭璞曰:「鹞属也。」

德以处事,处,犹制也。事以度功,度,量也。○度,待洛反,注及下同。功以食民。』食,养也。○食音嗣,注同。作《誓命》曰:『毁则为贼,誓,要信也。毁则,坏法也。○坏音怪。掩贼为藏。掩,匿也。○匿,女乙反。窃贿为盗,贿,财也。盗器为奸。器,国用也。主藏之名,以掩贼为名。赖奸之用,用奸器也。为大凶德,有常无赦。刑有常。在《九刑》不忘!』」誓命以下,皆《九刑》之书,《九刑》之书今亡。

[疏] 「先君」至「不忘」。

○正义曰:言「制《周礼》曰」,「作《誓命》曰」,谓制礼之时,有此语为此誓耳。此非《周礼》之文,亦无《誓命》之书。在后作《九刑》者,记其《誓命》之言,著於《九刑》之书耳。德者,得也。自得於心,心之所得,有恶有善,欲知善恶,以法观之,合法则为吉德,不合法则为凶德。故曰「则以观德」也。既有善德,乃能制断事宜,故曰「德以处事」也。既为其事,务求成功,度量功勋,必功成乃善,故曰「事以度功」也。民不自治,立君牧养,作事成功,所以养食下民,故曰「功以食民」也。其意言在上位者,必有法则,乃为养民之主。将言莒仆无可法则,故言此以张本也。又作要信誓命以戒后人,曰有人毁法则者是为贼,言其贼败法也。掩匿贼人是为藏,言其藏罪人也。窃人财贿谓之为盗,盗人器用谓之为奸,主为藏匿罪人之名,恃赖奸人所盗之用,为极大之凶德。有常刑无赦,其事在《九刑》之书,不遗忘也。以宣公容纳莒仆为主藏,受其宝玉为赖奸,故举此以极谏也。

[疏] 注「誓命」至「今亡」。

○正义曰:昭六年传曰:「夏有乱政而作《禹刑》,商有乱政而作《汤刑》,周有乱政而作《九刑》,三辟之兴,皆叔世也。」叔世,谓衰世,世衰民慢,作严刑以督之。称其创制圣王以为所作之法,夏作禹刑,商作汤刑,则周作九刑,作周公之刑也。此云周公作《誓命》,其事在《九刑》,知自《誓命》以下,皆《九刑》之书所载也。谓之九刑,必其诸法有九,而九刑之书今亡,不知九者何谓。服虔云:正刑一,议刑八。即引《小司寇》八议,议亲、故、贤、能、功、贵、勤、宾之辟,此八议者,载於《司寇》之章,周公已制之矣。后世更作,何所复加?且所议八等之人,就其所犯正刑,议其可赦以否,八者所议,其刑一也,安得谓之八刑?杜知其不可,故不解之。

行父还观莒仆,莫可则也。还,犹周旋。○还音旋。孝敬、忠信为吉德,盗贼、藏奸为凶德。夫莒仆,则其孝敬,则弑君父矣;则其忠信,则窃宝玉矣。其人,则盗贼也;其器,则奸兆也。兆,域也。保而利之,则主藏也。以训则昏,民无则焉。不度於善,度,居也。而皆在於凶德,是以去之。昔高阳氏有才子八人,高阳,帝颛顼之号。八人,其苗裔。○去,起吕反。颛音专。顼,许玉反。裔,以制反。

[疏] 注「高阳氏」至「苗裔」。

○正义曰:先儒旧说,及谯周《考史》,皆以颛顼、帝喾为帝之身号。高阳、高辛皆国氏土地之号。高阳次少昊,高辛次高阳,尧承高辛之后。孔子之录《尚书》,自尧为始。史籍之说皇帝,其言不经。《大戴礼·五帝德》、司马迁《五帝纪》皆言颛顼、帝喾代别一人。《春秋纬·命历序》颛顼传九世,帝喾传八世,典籍散亡,无以取信。要二帝子孙至舜时始用,必非帝之亲子。其八人者,不能知其出生、本系、枝派远近,故略言其苗裔耳。

苍舒、隤岂攵、梼戭、大临、尨降、庭坚、仲容、叔达,此即垂、益、禹、皋陶之伦。庭坚即皋陶字。○隤,徒回反。岂攵,五才反,一音五回反;韦昭音瑰。梼,直由反;韦昭音桃。戭,以善反;《汉书》作寅攵;韦昭已震反。尨,莫江反。降,下江反。陶音遥。

[疏] 注「此即」至「陶字」。

○正义曰:司马迁采帝系《世本》以为《史记》,其《夏本纪》称禹是颛顼之后,《秦本纪》称皋陶是颛顼之后,伯益则皋陶之子。垂之所出,史无其文。旧说相传,亦出颛顼,故云此即垂、益、禹、皋陶之伦也。服虔云:八人,禹、垂之属也。六年传「臧文仲闻六与蓼灭,云:『皋陶庭坚不祀忽诸。』」知庭坚、皋陶为一人,其馀则不知谁为禹,谁为益,故云之伦之属,不敢斥言也。班固《汉书》有《古今人表》,铨量古人为九等之次,虽知禹、益必在八恺,稷、契必在八元,不能识知其人,不得自相分配,故八元、八恺与皋陶、禹稷并不出其名,亦为不知故也。郑玄注《论语》云:「皋陶为士师,号曰庭坚。」杜云庭坚皋陶字者,古人名之与字,难得审知,言字者,明其是一人也。

齐、圣、广、渊、明、允、笃、诚,天下之民谓之八恺。齐,中也。渊,深也。允,信也。笃,厚也。恺,和也。○恺,开在反。

[疏] 「齐圣」至「八恺」。

○正义曰:此并序八人,总言其德。或原其心,或据其行,一字为一事,其义亦更相通。齐者,中也。率心由道,举措皆中也。圣者,通也。博达众务,庶事尽通也。广者,宽也。器宇宏大,度量宽弘也。渊者,深也。知能周备,思虑深远也。明者,达也。晓解事务,照见幽微也。允者,信也。终始不愆,言行相副也。笃者,厚也。志性良谨,交游款密也。诚者,实也。秉心纯直,布行贞实也。以其德行如是,天下之民为其美目,谓之八恺。恺,和也。言其和於物也。《孟子》曰:「柳下惠,圣人之和者也」。

[疏] 注「齐中」至「和也」。

○正义曰:「齐,中」,《释言》文。「允,信」,「笃,厚」,《释诂》文。恺训为乐,乐亦和也。深水谓之渊,故渊为深也。

高辛氏有才子八人,高辛,帝喾之号,八人,亦其苗裔。○喾,苦毒反。伯奋、仲堪、叔献、季仲、伯虎、仲熊、叔豹、季貍,此即稷、契、朱虎、熊罴之伦。○奋,甫问反。熊音雄。貍,力之反。契,息列反,依字当作契,古文作高。罴,彼皮反。

[疏] 注「此即」至「之伦」。

○正义曰:契后为殷,稷后为周。《史记》殷周皆为帝喾之后也。此言伯虎、仲熊;《尚书》有朱虎、熊罴。二者其字相类,知此即稷、契、朱虎、熊罴之伦也。《尚书》更有夔龙之徒,亦应有在元恺之内者,但更无明证,名字又殊,不知与谁为一,故不复言之。《史记》稷、契皆为帝喾之子,而上句注云「其苗裔」者,《史记》尧亦帝喾之子,则稷、契、尧、之亲弟。以尧之圣,有大德之弟,久而不知,舜始举用。以情而测,理必不然。旦云世济其美,其间必应累世,不容高辛之下即至其身。马迁传闻於人,未必尽得其实。《世族谱》取《史记》之说,又从而讥之云「案鲧则舜之五世从祖父也。而及舜共为尧臣,尧则舜之三从高祖,而妻其女,此《史记》之疑者」。然则以其不可悉信,故言苗裔以该之。

忠、肃、共、懿、宣、慈、惠、和,天下之民谓之八元。肃,敬也。懿,美也。宣,徧也。元,善也。○徧音遍。

[疏] 「忠肃」至「八元」。

○正义曰:此亦总言其德,於义亦得相通。忠者,与人无隐,尽心奉上也。肃者,敬也。应机敏达,临事恪勤也。共者,治身克谨,当官理治也。懿者,美也。保已精粹,立行纯厚也。宣者,徧也。应受多方,知思周遍也。慈者,爱出於心,恩被於物也。惠者,性多哀矜,好拯穷匮也。和者,体度宽简物,无乖争也。以其德行如是,天下之民为之美目,谓之八元。元,善也。言其善於事也。《论语》曰:「善人为邦百年,亦可以胜残去杀矣」。

[疏] 注「肃敬」至「善也」。

○正义曰:「肃,敬」,《释训》文。「懿,美」,《释诂》文。「宣,徧」,《释言》文。《易·文言》曰:「元者,善之长也。」

此十六族也,世济其美,不陨其名。济,成也。陨,队也。○陨,于敏反。队,直类反。

[疏] 「此十六」至「其名」。

○正义曰:此十六人耳,而谓之族者,以其各有亲属,故称族也。世济其美,后世承前世之美。不陨其名,不队前世之美名。言其世有贤人,积善而至其身也。刘炫云:各有大功,皆赐氏族,故称族。

以至於尧,尧不能举。舜臣尧,举八恺,使主后土,后土,地官。禹作司空,平水土,即主地之官。

[疏] 注「后土」至「之官」。

○正义曰:后,训君也。天称皇天,故地称后土。《舜典》云:「伯禹作司空。」《吕刑》云:「禹平水土。」则禹是主地之官,故云「主后土」也。

以揆百事,莫不时序,地平天成。揆,度也。成,亦平也。○揆,葵癸反。

[疏] 「以揆」至「天成」。

○正义曰:用禹为土,后土之官。令以揆度百事,百事无不揆度,於是皆有次序,得地平其化,天成其施。言有成功也。

[疏] 注「揆度」至「平也」。

○正义曰:「揆,度」,《释言》文。度百事者,令之豫自筹度,为之数量法制,事成则平其可否,使之总众务也。「地平天成」,《大禹谟》之文。孔安国云:「水土治曰平。五行叙曰成。」《释诂》云:「成,平也。」是成亦为平,其义一也。

举八元,使布五教于四方,契作司徒,五教在宽,故知契在八元之中。○契,斯列反。

[疏] 注「契作」至「之中」。

○正义曰:《舜典》云:「帝曰:『契,百姓不亲,五品不逊,汝作司徒,敬敷五教在宽。』」《尚书》「契敷五教」,此云「举八元,使布五教」。以此故知契在八元中也。然则《尚书》禹作司空,此云「举八恺,使主后土」,以此亦知禹在八恺中也。但不知八恺之中,何者是禹?八元之中,何者是契耳?主后土,布五教,是事之大者,故举以为言,非是各令八人共主一事。故主土唯禹,主教唯契,馀当别有所主,或助而为之。《尚书》称益佐禹治水,是其助之事也。

父义、母慈、兄友、弟共、子孝,内平外成。内诸夏,外夷狄。○夏,户雅反。

[疏] 「父义」至「外成」。

○正义曰:一家之内,父、母、兄、弟、子,尊卑有五品。父不义,母不慈,兄不友,弟不共,子不孝,是五品不逊顺也。故使契为司徒,布五教於四方:教父以义,教母以慈,教兄以友,教弟以共,教子以孝,是之谓五教。此五教可常行,又谓之五典也。诸夏夷狄皆从其教,是为内平外成。所云「五典克从」,即此内平外成之谓也。

昔帝鸿氏有不才子,帝鸿,黄帝。掩义隐贼,好行凶德,丑类恶物顽嚚不友,是与比周,丑,亦恶也。比,近也。周,密也。○好,呼报反。嚚,鱼巾反。心不则德义之经为顽,口不道忠信之言为嚚。比,毗志反。天下之民谓之浑敦。谓驩兜。浑敦,不开通之貌。○浑,户本反。敦,徒本反。驩,呼端反。兜,都侯反。

[疏] 「掩义」至「浑敦」。

○正义曰:掩盖义事而不行,隐蔽其外,而阴为贼害也。其有凶丑之类,秽恶之物,心顽而不则德义之经,口嚚而不道忠信之言,如此恶人不可与之亲友者,此不才子於是与之相附近,相亲密。言恶人所爱,爱同已者也。以其为恶如是,故天下之民为之恶目,谓之浑敦。浑敦,不开通之貌,言其无所知也。服虔用《山海经》,以为驩兜人面马喙,浑敦亦为兽名。

[疏] 注「丑亦」至「密也」。

○正义曰:丑亦恶也,物亦类也,指谓恶人等辈,重复而言之耳。比,是相近也。周,是亲密也。唯是亲爱之义,非为善恶之名。《论语》云:「君子周而不比,小人比而不周。」以君子小人相对。故郑玄云:「忠信为周,阿党为比。」观文为说也。

[疏] 注「谓驩」至「之貌」。

○正义曰:此传所言说《虞书》之事。彼云四罪,谓共工、驩兜、三苗、鲧也。此传四凶,乃谓之浑敦、穷奇、梼杌、饕餮。检其事,以识其人。《尧典》帝言共工之行,云「靖言庸违」,传说穷奇之恶,云「靖谮庸回」,二文正同。知穷奇是共工也。《尧典》帝求贤人,驩兜举共工应帝,是与共工相比。传说浑敦之恶,云「丑类恶物,是与比周」,知浑敦是驩兜也。《尧典》帝言鲧行,云「咈哉,方命圯族」,传说梼杌之罪,云告顽舍嚚,「傲狠明德」,即是咈戾圯族之状。且鲧是颛顼之后,知梼杌是鲧也。《尚书》无三苗罪状,既甄去三凶,自然饕餮是三苗矣。先儒尽然,更无异说,皆以行状验而知之也。《庄子》称,南方之神,其名为儵,北方之神,其名为忽,中央之神,其名为混沌。混沌无七窍,儵忽为凿之,一日为一窍,七日而混沌死。混沌与浑敦,字之异耳。《庄子》虽则寓言,要以无窍为混沌,是浑敦为不开通之貌。此四凶者,浑敦、梼杌以状貌为之名;穷奇、饕餮以义理为之名。古人之意自异耳。服虔案《神异经》云:梼杌状似虎,毫长二尺,人面虎足,猪牙,尾长丈八尺,能斗不退。饕餮,兽名,身如牛人,面目在腋下,食人。

少皞氏有不才子,少皞,金天氏之号,次黄帝。○少,诗照反,注同。皞,胡老反。

[疏] 注「少皞」至「黄帝」。

○正义曰:金天,国号少皞,身号。谯周云:金天氏能脩大皞之法,故曰少皞也。其次黄帝,则昭十七年传有其事。

毁信废忠,崇饰恶言靖谮庸回,服谗蒐慝,以诬盛德,崇,聚也。靖,安也。庸,用也。回,邪也。服,行也。蒐,隐也。慝,恶也。盛德,贤人也。○蒐,所留反。慝,他得反。邪,似嗟反。

[疏] 「毁信」至「盛德」。

○正义曰:毁信者,谓信不足行,毁坏之也。废忠者,谓忠为无益,废弃之也。以恶言为善,尊崇脩饰之。安於谗谮,信用回邪,常行谗疾,阴隐为恶,以诬罔盛德之贤人也。天下之民谓之穷奇,言其行穷困,所好奇异也。 ○注「崇聚」至「人也」。 ○正义曰:《释诂》云:「崇,充也」。舍人曰:威大充盛。大亦集聚之义,故崇为聚也。「庸,用」,「靖,安」,「回,邪」,「慝,恶」,常训也。服从是奉行之义也。蒐索,隐伏,是蒐得为隐也。服虔亦以蒐为隐,隐慝谓阴隐为恶也。成德,谓成就之德,故为贤人也。定本「成德」为「盛德」。

天下之民谓之穷奇。谓共工。其行穷,其好奇。○奇,其宜反。共音恭。行,下孟反。好,呼报反。

[疏] 注「谓共」至「好奇」。

○正义曰:孔安国云「共工,官称」也。其人为此官,故《尚书》举其官也。行恶终必穷,故云其行穷也。好恶,言好谗慝,是所好奇异於人也。

颛顼有不才子,不可教训,不知话言,话,善也。○话,户快反。告之则顽,德义不入心。舍之则嚚,不道忠信。○舍音赦。傲很明德,以乱天常,天下之民谓之梼杌。谓鲧梼杌。顽凶无俦匹之貌。○傲,五报反。很,户恳反。梼,徒刀反。杌,五忽反。鲧,古本反。此三族也,世济其凶,增其恶名,以至于尧,尧不能去。方以宣公比尧,行父比舜,故言尧亦不能去,须贤臣而除之。○去,起吕反,注及下皆同。

[疏] 注「方以」至「除之」。

○正义曰:宣公不能去莒仆,而行父能去之,恐宣公以不去之为耻,行父以去之为专,史克方以宣公比尧,行父比舜,故言尧朝有四凶,尧亦不能去,须贤臣而除之,所以雪宣公不去之耻,解行父专檀之失也。然则圣主莫过於尧,任贤,王政所急,大圣之朝,不才总萃,虽曰帝其难之,且复何其甚也!此四凶之人,才实中品,虽行有不善,未有大恶,故能仕於圣世,致位大官。自非圣舜登庸,大禹致力,则滔天之害未或可平。以舜、禹之成功,见此徒之多罪。勋业既谢,愆衅自生,为圣所诛,其咎益大。且虞史欲盛章舜德,归罪恶於前人。史克以宣公比尧,同四凶於莒仆,此等并非下愚,未有大恶,其为不善,唯帝所知。《尚书》将言求舜以见帝之知人。此传安慰宣公,故言尧不能去。辞各有为,情颇增甚。学者当以意达文,不可即以为实。

缙云氏有不才子,缙云,黄帝时官名。

[疏] 注「缙云」至「官名」。

○正义曰:昭十七年传称黄帝以云名官,故知缙云,黄帝时官。名字书「缙,赤缯也」。服虔云:夏官为缙云氏。

贪于饮食,冒于货贿,侵欲崇侈,不可盈厌,聚敛积实,不知纪极,不分孤寡,不恤穷匮,冒,亦贪也。盈,满也。实,财也。○厌,於艳反。匮,其愧反。

[疏] 「货贿」。

○正义曰:郑注《周礼》云:「金玉曰货,布帛曰贿。」

天下之民以比三凶,非帝王子孙,故别以比三凶。谓之饕餮。贪财为饕,贪食为餮。○饕,他刀反。餮,他结反。

[疏] 注「贪财」至「为餮」。

○正义曰:此无正文,先儒贾、服等相传为然。

舜臣尧,为尧臣。

[疏] 注「为尧臣」。

○正义曰:昭七年传称「王臣公,公臣大夫」,谓王以公为臣,公以大夫为臣,皆是上臣下也。而此云「舜臣尧」,谓为臣以事尧,乃是下臣上也。文同义异,意足相顾,故辩之云「为尧臣」。

宾于四门,辟四门,达四聪,以宾礼众贤。○辟,婢亦反。聪,本亦作「{穴忽}」,七工反。

[疏] 注「辟四」至「众贤」。

○正义曰:宾于四门是礼贤之事,而《舜典》下文云:「辟四门,明四目,达四聪。」言开辟四方之门未开者,广视听於四方,使天下无壅塞,亦是宾礼众贤之事。意同於上,故引以解之。

流四凶族,案四凶罪状而流放之。浑敦、穷奇、梼杌、饕餮,投诸四裔,以御螭魅。投,弃也。裔,远也。放之四远,使当螭魅之灾。螭魅,山林异气所生,为人害者。○御,鱼吕反。螭,敕知反,山神兽形。魅,亡备反;《说文》作鬽,云,老精物也;鬽或从未。

[疏] 注「投弃」至「害者」。

○正义曰:投者,掷去,故为弃也。《舜典》云:「流共工于幽州,放驩兜于崇山,窜三苗于三危,殛鲧于羽山。四罪而天下咸服。」孔安国云:「幽洲,比裔;崇山,南裔;三危,西裔;羽山,东裔。」在海中,是放之四方之远处。螭魅若欲害人,则使此四者当彼螭魅之灾,令代善人受害也。宣三年传王孙满说九鼎云:「铸鼎象物,百物而为之备」,「民入川泽、山林,不逢不若。螭魅罔两莫能逢之。」知螭魅是山林异气所生,为人害者也。

是以尧崩而天下如一,同心戴舜,以为天子,以其举十六相,去四凶也。故《虞书》数舜之功,曰『慎徽五典,五典克从』无违教也。徽,美也。典,常也。此八元之功。○戴,多代反。相,息亮反,下注同。去,起吕反。数,色主反。徽,许归反。曰『纳于百揆,百揆时序』,无废事也。此八恺之功。曰『宾于四门,四门穆穆』无凶人也。流四凶。

[疏] 「故虞」至「人也」。

○正义曰:此《虞书·舜典》之篇也,三事六句,《舜典》本文。其云「无违教也」,「无废事也」,「无凶人也」,是史克解《虞书》之意也。每引一事,以一句解之,故每事言曰。

舜有大功二十而为天子,举十六相,去四凶也。今行父虽未获一吉人,去一凶矣。於舜之功,二十之一也,庶几免於戾乎!」史克激称以辨宣公之惑,释行父之志,故其言美恶有过辞,盖事宜也。○激,古历反。

[疏] 注「史克」至「宜也」。

○正义曰:宣公贪宝玉而受莒仆,为惑巳大;行父违君命而逐出之,其专巳甚。故史克激扬而言舜之事尧,以辨宣公之惑,以解行父之志。方欲盛谈善恶,说事必当增甚。故其言美恶有大过之辞。言美则大美,言恶则大恶。禹则鲧之子也,说禹则云「世济其美」;言鲧则云「世济其凶」。明其馀亦有大过,非其实也,盖事势宜然耳。何休以为孔子云:「荡荡乎尧之为君,唯天为大,唯尧则之。」今如《左氏》,尧在位数十年,久抑元恺而不能举,养育凶人以为民害而不能去,则孔子称尧虚言也。桀、纣为恶一世则诛,四凶历数千岁而无诛放,《易》云「积不善之家,必有馀殃」,虚言也。《左氏》为短。但尧之为君,能举十六相,去四凶,四凶之人未必世济其恶。但史克欲明行父之志,欲辨宣公之惑,故美恶过辞,具於此注。何休之难不足疑也。

宋武氏之族道昭公子,将奉司城须以作乱。文公弑昭公,故武族欲因其子以作乱。司城须,文公弟。○宋武氏之族,本或作武、穆之族者,后人取下文妄加也。道音导。十二月,宋公杀母弟须及昭公子,使戴、庄、桓之族攻武氏於司马子伯之馆,戴族,华乐也。庄族公孙师也。桓族,向、鱼鳞荡也。司马子伯,华耦也。○向,舒亮反。遂出武、穆之族。穆族党於武氏故。使公孙师为司城。公孙师,庄公之孙。公子朝卒,使乐吕为司寇,以靖国人。乐吕,戴公之曾孙,为宣三年宋师围曹传。

[疏] 注「乐吕,戴公曾孙」。

○正义曰:《世本》云:「戴公生乐甫术,术生硕甫泽,泽生夷父须,须生大司寇吕。」今云曾孙,误也。

 {{ anno.name }}