十有七年春,齐人、徐人伐英氏。○英,於京反。
夏,灭项。项国,今汝阴项县。公在会,别遣师灭项,不言师,讳之。○项,胡讲反,国名,鲁灭之也。二传以为齐灭。
○正义曰:知非师少不言师,而言「讳之」者,沈云:襄十三年传云「用大师焉曰灭」。此既称灭,故知用大师。刘炫云:案传,「齐人以为讨」,讨其灭国,非讨用师,既不讳灭,何以讳师?炫谓将卑师少称人,不可自言鲁人,故不称师。炫不达此旨,以为将卑师少以规杜过,非也。
秋,夫人姜氏会齐侯于卞。卞,今鲁国卞县。○卞,皮彦反。
○正义曰:妇人送迎不出门,见兄弟不逾阈,今出会齐侯无讥文者,凡夫人之行得礼、失礼直书其事,善恶自明,故於文悉无褒贬。此时公为齐人所止,夫人会以释之,纵使违礼,不合贬责。
九月,会至自会。公既见执于齐,犹以会致者,讳之。
冬十有二月乙亥,齐侯小白卒。与僖公入同盟,赴以名。
○正义曰:元年盟于荦,三年公子友如齐淮盟,五年于首止,七年于甯母,八年于洮,九年于葵丘,十五年于牡丘,四年与屈完盟于召陵,诸侯皆在,公亦与焉,故为八也。同盟相赴以名主,谓当时两君但与其父盟,亦得以名赴其子耳。与僖盟既多,故不复通数庄、闵也。
十七年春,齐人为徐伐英氏,以报娄林之役也。英氏,楚与国。娄林役在十五年。○为,于伪反。
夏,晋大子圉为质于秦,秦归河东而妻之。秦征河东置官司,在十五年。○圉,鱼吕反。质音致,下同。妻,七计反,下同。
惠公之在梁也,梁伯妻之。梁赢孕,过期,过十月不产。怀子曰孕。○嬴音盈,下同。孕,以证反。过,古禾反。
○正义曰:十月而产,妇人大期。又《家语》云「人十月而生」。故知过期,过十月也。《易》称「妇孕不育」。《说文》云「孕,怀子也」。
卜招父与其子卜之。卜招父,梁大卜。○招,上遥反。大音泰。
其子曰:「将生一男一女。」招曰:「然。男为人臣,女为人妾。」故名男曰圉,女曰妾。圉,养马者。不聘曰妾。
○正义曰:昭七年传曰:「马有圉,牛有牧。」《内则》云:「聘则为妻,奔则为妾。」是也。
及子圉西质,妾为宦女焉。
师灭项。师,鲁师。
淮之会,公有诸侯之事未归而取项。淮会在前年冬,诸侯之事,会同讲礼之事。
齐人以为讨,而止公。内讳执,皆言止。
秋,声姜以公故,会齐侯于卞。声姜,僖公夫人,齐女。
九月,公至。书曰:「至自会。」犹有诸侯之事焉,且讳之也。耻见执,故讬会以告庙。
○正义曰:实无诸侯之事而言「至自会」者,尚似有诸侯之事焉。
齐侯之夫人三:王姬,徐嬴,蔡姬,皆无子。齐侯好内,多内宠,内嬖如夫人者六人:长卫姬,生武孟;武孟,公子无亏。○好,呼报反。嬖,必计反。长,丁丈反,下注同。
少卫姬,生惠公;公子元。○少,诗照反。
郑姬,生孝公;公子昭。
葛嬴,生昭公;公子潘。○潘,判丹反。
密姬,生懿公,公子商人。
宋华子,生公子雍。华氏之女,子姓。○华,户化反。
公与管仲属孝公于宋襄公,以为太子。雍巫有宠于卫共姬,因寺人貂以荐羞于公,雍巫,雍人,名巫,即易牙。○属音烛。共音恭,本亦作恭。貂音彫。易音亦。
○正义曰:《周礼》掌食之官,有内雍、外雍。此人为雍官,名巫,而字易牙也。
亦有宠,公许之立武孟。易牙既有宠於,公为长卫姬请立武孟。○为,于伪反。
管仲卒,五公子皆求立。冬十月乙亥,齐桓公卒。乙亥,十月八日。
易牙入,与寺人貂因内宠以杀群吏,内宠,内官之有权宠者。
而立公子无亏。孝公奔宋。十二月乙亥赴。辛巳夜殡。六十七日乃殡。○殡,必刃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