十有一年,春,正月,齐人、卫人、郑人盟于恶曹。恶曹,地阙。
夏,五月,癸未,郑伯寤生卒。同盟於元年,赴以名。
秋,七月,葬郑庄公。无传。三月而葬,速。
九月,宋人执郑祭仲。祭,氏;仲,名。不称行人,听迫胁以逐君,罪之也。行人例在襄十一年,《释例》详之。○听,吐定反。
○正义曰:庄二十五年,陈侯使女叔来聘,传曰:「嘉之,故不名。」是诸侯之卿嘉之乃不名,则於法当书名。祭仲行无可嘉,知仲非其字,故云:「祭,氏;仲,名」也。祭仲,郑卿,而至宋见执,必是行至宋也。行使被执,例称行人,此当云执郑行人。而不称行人者,听宋迫胁以逐出其君,罪之,故不称行人。昭八年,楚人执陈行人干徵师杀之。传曰:「罪不在行人也。」以罪不在,则称行人。知祭仲罪在其身,故去行人也。《释例》曰:「祭仲之如宋,非会非聘,与於见诱,而以行人应命,不能死节,挟伪以篡其君,故经不称行人以罪之。」是说罪仲之意。襄十一年,「楚人执郑行人良宵」,传曰:「书曰『行人』,言使人也。」是变例也。传称「诱祭仲而执之」,则本非行人,故经不言。杜必知以行人应命,罪之,故不称行人者,祭仲若不至宋,宋人何得执之?既往至宋,即是因事而行,亦既因事而行,便为使人之例。杜以传文称诱,故序其本意,言非聘非会,听宋迫胁,故不称行人,罪之。经与「齐人执郑詹」文亦何异?刘君以祭仲是字,郑人嘉之,妄规杜氏。就如刘言,既云罪其逐君,何以嘉而称字?杜以萧叔非字,故知祭仲是名仲。既书名为罪,则不称行人,是其贬责。刘云祭仲本非行人,未知有何所据?
突归于郑。突,厉公也。为宋所纳,故曰归。例在成十八年。不称公子,从告也。文连祭仲,故不言郑。
○正义曰:成十八年传例曰「诸侯纳之曰归」,知此为宋所纳,故曰归也。突实公子,而不称公子,传无褒贬之例,知从告者之辞,告者不言公子,故不称也。十五年,「许叔入于许」,十七年,「蔡季归于蔡」,皆以字系国。突不系郑者,以文连祭仲,祭仲之上已有郑字,蒙上郑文,故不言郑也。以宋人执仲、纳突乃是一事连书,故突得蒙上文。其郑忽奔卫,则郑人别告,故不连上文。
郑忽出奔卫。忽,昭公也。庄公既葬,不称爵者,郑人贱之,以名赴。
○正义曰:僖九年传曰:「宋桓公卒。未葬而襄公会诸侯,故曰子。」「里克杀奚齐于次。书曰『杀其君之子』,未葬也。」彼以未葬故系父,知既葬则成君。此庄公既葬,则忽成君矣,宜书郑伯出奔。今书忽之名,知郑人贱之,以名赴也。其贱之意,说在忽之复归。
柔会宋公、陈侯、蔡叔盟于折。无传。柔,鲁大夫未赐族者。蔡叔,蔡大夫。叔,名也。折,地阙。○折,之设反,又市列反。
○正义曰:以柔不称族,与无骇相类,是无族可称,知其未赐族也。亦以蔡叔无善可嘉,知叔是名。叔亦无族,盖亦未赐族也。
公会宋公于夫锺。无传。夫锺,成地。○夫音扶。
冬,十有二月,公会宋公于阚。无传。阚,鲁地,在东平须昌县东南。○阚,口暂反。须,宣逾反。
十一年,春,齐、卫、郑、宋盟于恶曹。宋不书,经阙。
○正义曰:丘明作传本以解经,经、传不同,皆传是其实,今传有宋而经无宋,知是经之阙文。宋为大国,传处郑下,是史文旧阙,传先举经之所有,乃以阙者实之,故后言宋耳,非谓盟之序列宋在下也。服虔以为不书宋,宋后盟。宋若后盟,盟本无宋,传不得言齐、卫、郑、宋为此盟也。传之上下例不虚举经文,举此盟者,为经阙宋故也。
楚屈瑕将盟贰、轸。贰、轸,二国名。○屈,居勿反。楚大夫氏。贰,音二;轸,之忍反:皆国名。
郧人军於蒲骚,将与随、绞、州、蓼伐楚师。郧国在江夏,云杜县东南有郧城。蒲骚,郧邑。绞,国名。州国,在南郡华容县东南。蓼国,今义阳棘阳县东南湖阳城。○郧,音云,国名。骚,音萧,又音縿。绞,古卯反。蓼,音了,本或作鄝,同。随、绞、州、蓼,四国名。夏,户雅反。郧,本亦作涢,音云。棘,纪力反。湖音胡。莫敖患之。莫敖,楚官名,即屈瑕。○敖,五刀反。
斗廉曰:「郧人军其郊,必不诫,且日虞四邑之至也。虞,度也。四邑:随、绞、州、蓼也。邑亦国也。○且日,人逸反。度,待洛反。
○正义曰:《书》云「欲宅洛邑」,传每云「敝邑」是也。
君次於郊郢,以御四邑。君谓屈瑕也。郊郢,楚地。○郢,以井反,又以政反。
○正义曰:《礼·坊记》云:「礼,君不称天,大夫不称君,恐民之惑也。」然则大夫不得称君,此谓屈瑕为君者,楚僣王号,县尹称公,故呼卿为君。大夫正法当呼为主。昭元年传医和谓赵文子曰「主相晋国」,是其事也。祁盈之臣谓祁盈为君,伯有之臣谓伯有为公,是家臣称其主耳。
我以锐师宵加於郧。郧有虞心,而恃其城,恃近其城。○近,附近之近。
○正义曰:郧人曰虞四邑之至,冀其与已合势,有虞度外援之心,而又自恃近城,故无斗志。
莫有斗志。若败郧师,四邑必离。」莫敖曰:「盍请济师於王?」盍,何不也。济,益也。○盍,户各反。济,笺计反。
对曰:「师克在和,不在众。商、周之不敌,君之所闻也。商,纣也。周武王也。传曰:「武王有乱臣十人。纣有亿兆夷人。」○亿,於力反。
○正义曰:《古文尚书·泰誓》曰:「受有亿兆夷人,离心离德。予有乱臣十人,同心同德。」昭二十四年传引之云「亦有离德」,已与本小殊,此注改「予」为「武王」,又倒其先后者,便文耳,虽言传曰,非传本文。刘炫云:欲以证商、周之不敌,故先少而后多,非便文。
成军以出,又何济焉?」莫敖曰:「卜之。」对曰:「卜以决疑。不疑何卜?」遂败郧师於蒲骚,卒盟而还。卒盟贰、轸。
郑昭公之败北戎也,在六年。
齐人将妻之,昭公辞。祭仲曰:「必取之!君多内宠,子无大援,将不立。三公子,皆君也。」子突、子亹、子仪之母皆有宠。○妻,七计反,下注同。援,於眷反。亹,亡匪反,本或作斖。
弗从。
夏,郑庄公卒。初,祭封人仲足有宠於庄公,祭,郑地,陈留长垣县东北有祭城。封人,守封疆者,因以所守为氏。○疆,居良反。
庄公使为卿。为公娶邓曼,生昭公,故祭仲立之。曼,邓姓。○为公,于伪反。曼音万。
宋雍氏女於郑庄公,曰雍姞,生厉公。雍氏,姞姓,宋大夫也。以女妻人曰女。○雍,音於恭反。女,音尼据反,注「曰女」同。姞,音其吉反,又音其秩反。
雍氏宗有宠於宋庄公,故诱祭仲而执之,祭仲之如宋,非会非聘,见诱而以行人应命。○应,应对之应。
○正义曰:传言诱而执之,则祭仲被诱如宋,在宋见执,执不在会,知非会也。被诱而往,知非聘也。直为见诱而以行人应彼宋命也。行人,谓行往宋耳。刘炫云:「杜欲成不称行人之义,故以行人言之。」
曰:「不立突,将死!」亦执厉公而求赂焉。祭仲与宋人盟,以厉公归而立之。
秋,九月,丁亥,昭公奔卫。已亥,厉公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