二十有四年春王三月,刻桓宫桷。刻,镂也。桷,椽也。将逆夫人,故为盛饰。○刻音克。桷音角。《字林》云,齐鲁谓榱为桷。椽,直专反。
○正义曰:《释器》云:「金谓之镂,木谓之刻。」刻木镂金,其事相类,故以刻为镂也。桷谓之榱,榱即椽也。《穀梁传》曰:「刻桷,非正也。夫人,所以崇宗庙也。取非礼与非正而加之於宗庙,以饰夫人,非正也。刻桓宫桷,丹桓宫楹,斥言桓宫,以恶庄也。」是言丹楹刻桷皆为将逆夫人,故为盛饰。
葬曹庄公。无传。
夏,公如齐逆女。无传。亲逆,礼也。
○正义曰:《公羊传》曰:「何以书?亲迎,礼也。」亲逆是正礼,有故得使卿逆,亦无讥也。
秋,公至自齐。无传。
八月丁丑,夫人姜氏入。哀姜也。《公羊传》以为姜氏要公,不与公俱入,盖以孟任故,丁丑入而明日乃朝庙。○要,於遥反。任音壬,后孟任皆同。
○正义曰:《公羊传》曰:「其言入何?难也。其难奈何?夫人不可使入,与公有所约,然后入。」唯言有所要,不知要何事,故云盖以孟任故也。明日戊寅,大夫宗妇觌,用币,夫人若未朝庙,不得受臣觌礼。知明日乃朝庙,既朝,乃见大夫宗妇。杜言朝庙者,为「觌用币」发也。书「入」不书「至」者,《释例》曰:「庄公顾割臂之盟,崇宠孟任,故即位二十三年乃娶元妃。」虽丹楹刻桷,身自纳币,而有孟任之嫌,故与姜氏俱反而异入。经所以不以至礼书也。
戊寅,大夫宗妇觌,用币。宗妇,同姓大夫之妇。礼,小君至,大人执贽以见,明臣子之道。庄公欲奢夸夫人,故使大夫、宗妇同贽俱见。○觌,徒历反,见也。以见,贤遍反,下同。夸,苦瓜反。
○正义曰:襄二年葬齐姜,传称齐侯使诸姜宗妇来送葬,诸姜是同姓之女,知宗妇是同姓大夫之妇也。礼,小君至,大夫执贽以见,明臣子之道。礼亦无此文。《士相见礼》称大夫始见於君,执贽。夫人尊与君同,臣始为臣,有见君之礼,明小君初至,亦当有礼以见也。且传唯讥妇贽不宜用币,不言觌之为非,知其礼当然也。大夫当用羔雁,用币亦为非礼也。庄公欲奢夸夫人,故使男女同贽。恶其男女无别,且讥僣为失礼,故书之。
大水。无传。
冬,戎侵曹。无传。
曹羁出奔陈。无传。羁盖曹世子也。先君既葬而不称爵者,微弱不能自定,曹人以名赴。
○正义曰:此事《左氏》、《穀梁》并无传。《公羊》以曹羁为曹大夫,三谏不从而出奔。杜以此经书「曹羁出奔陈,赤归于曹」,与「郑忽出奔卫,突归于郑」,其文相类,故附彼为之说,称盖,为疑辞,微弱不能自定,曹人以名赴,亦如郑忽之出奔。
赤归于曹。无传。赤,曹僖公也。盖为戎所纳,故曰归。
○正义曰:《史记·曹世家》与《年表》皆云「僖公名夷」,三家经传有五而皆言赤,杜以郑突类之,知赤是曹君,故以赤为僖公。书有舛误,何必《史记》是而杜说非也。传例曰「诸侯纳之曰归」,以戎侵曹而赤归,故云盖为戎所纳也。贾逵以为羁是曹君,赤是戎之外孙,故戎侵曹,逐羁而立赤,亦以意言之,无所据也。
郭公。无传。盖经阙误也。自曹羁以下,《公羊》、《穀梁》之说既不了,又不可通之於左氏,故不采用。
○正义曰:《公羊》、《穀梁》并以「赤归于曹郭公」连文为句,言郭公名赤,失国而归于曹,是为说不了,故不采用。
二十四年春,刻其桷,皆非礼也。并非丹楹,故言皆。
○正义曰:《穀梁传》曰:「礼,楹,天子诸侯黝垩,大夫苍,士黈。丹楹,非礼也。」注云:「黝垩,黑色。黈,黄色。」又曰:「礼,天子之桷,斫之砻之,加密石焉。诸侯之桷,斫之砻之。大夫斫之。士斫本。刻桷,非正也」。「加密石」,注云:「以细石磨之。」《晋语》云:「天子之室,斫其椽而砻之,加密石焉。诸侯砻之,大夫斫之,士首之。」言虽小异,要知正礼楹不丹,桷不刻,故云「皆非礼也」。
御孙谏曰:「臣闻之:『俭,德之共也;侈,恶之大也。』御孙,鲁大夫。○御,鱼吕反,本亦作御。侈,昌纸反,又户氏反。
先君有共德而君纳诸大恶,无乃不可乎!」 以不丹楹刻桷为共。
秋,哀姜至。公使宗妇觌,用币,非礼也。传不言大夫,唯举非常。
○正义曰:《士相见礼》云:「天下大夫相见以雁,上大夫相见以羔,如士相见之礼,始见於君,执挚。」郑玄云:「士、大夫一也。」如彼《礼》文,大夫始见於君用羔雁,始见夫人亦当然。然则大夫用币亦非常,而以大夫为常者,《礼》「孤执皮帛」,则诸侯之臣有执帛者矣。大夫执帛,唯上僣耳,其帛犹是男子所执。妇人执币,则全非常事,御孙唯谏妇人不宜执币,丘明为谏发传,故唯举非常也。《左传》诸为谏者,或言「谏曰」,或不言谏,意在载辞,不为例也。
御孙曰:「男贽大者玉帛,公、侯、伯、子、男执玉,诸侯、世子、附庸、孤卿执帛。○贽,真二反。
○正义曰:《周礼·大宗伯职》云:「公执桓圭,侯执信圭,伯执躬圭,子执穀璧,男执蒲璧。」是公、侯、伯、子、男皆执玉也。《典命职》曰:「凡诸侯之適子,誓於天子,摄其君,则下其君之礼一等;未誓,则以皮帛继子男。公之孤四命,以皮帛视小国之君。」是诸侯世子与孤卿执帛也。附庸虽则无文,而为一国之主,来则谓之为朝,未有爵命,不合执玉,明与世子同执帛也。且哀七年传称:「禹合诸侯於涂山,执玉帛者万国。」附庸是国,明执帛者,附庸也。郑玄《周礼》注云:「皮帛者,束帛而表以皮,为之饰。皮,虎豹皮。帛,如今璧色缯也」。《周礼》以玉作六瑞,以禽作六挚,则瑞贽有异,而此传玉帛同言贽者,郑玄《曲礼》注云:「挚之言至也,当谓执之见人,以表至诚也。」《典瑞》注云:「瑞,节信也。」礼,天子执冒以见诸侯,诸侯执圭璧以朝天子,天子以冒,冒之以为信,故以瑞为名。皮帛以下无此合信之事,故以贽为名。其实皆以表至诚,故传通以贽言之。凡贽,皆以爵,不以命数也。
小者禽鸟,卿执羔,大夫执雁,士执雉。
○正义曰:《周礼·大宗伯职》文也。郑玄云:「羔取其群而不失其类,雁取其候时而行,雉取其守介而死,不失其节,鹜取其不飞迁,鸡取其守时而动。」《曲礼》曰:「饰羔雁者以缋。」言天子之臣饰羔雁以布,又画之,诸侯之臣饰以布,不画之,自雉以下无饰。
以章物也。章所执之物,别贵贱。○别,彼列反。女贽,不过榛、栗、枣、脩,以告虔也。榛,小栗。脩,脯。虔,敬也。皆取其名以示敬。○榛,侧巾反。脩,锻脯加姜桂曰脩。虔音乾。
○正义曰:《曲礼》云:「妇人之贽,椇、榛、脯、脩、枣、栗。」郑玄云:「妇人无外事,见以羞物也。椇、榛,木名。椇,枳也,有实,今邳郯之东食之。榛,实似栗而小。」郑又注《周礼·腊人》云:「薄析曰脯,捶之而施姜桂曰锻脩。」然则脩脯大同,故以脩为脯也。「虔,敬」,《释诂》文。皆取其名以示敬者,先儒以为栗取其战栗也,枣取其早起也,脩取其自脩也,唯榛无说,盖以榛声近虔,取其虔於事也。
女贽不过榛栗枣修,以告虔也。今男女同贽,是无别也。男女之别,国之大节也。而由夫人乱之,无乃不可乎!」
晋士蒍又与群公子谋,使杀游氏之二子。游氏二子,亦桓、庄之族。
士蒍告晋侯曰:「可矣。不过二年,君必无患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