十有一年,春,滕侯、薛侯来朝。诸侯相朝,例在文十五年。○薛,息列反。
○正义曰:「十」下言「有」者,干宝云:「十盈则更始以奇,从盈数,故言有也。」经备文,传从略,故传不言「有」。桓七年穀伯、邓侯别言「来朝」,此兼言「来朝」者,彼别行礼,此同行礼。由同时行礼,当长者在先,故争之。
夏,公会郑伯于时来。时来,郲也。荥阳县东有釐城,郑地也。○郲音来。釐,音来;王元规,力之反。
秋,七月,壬午,公及齐侯、郑伯入许。与谋曰及。还使许叔居之,故不言灭也。许,颍川许昌县。○与音预。还音环。
○正义曰:「与谋曰及」,宣七年传例也。传称会于郲,谋伐许。是公与谋也。《谱》云:「许,姜姓,与齐同祖,尧四岳,伯夷之后也。周武王封其苗裔文叔于许,今颍川许昌是也。灵公徙叶,悼公迁夷,一名城父。又居析,一名白羽。许男斯处容城。自文叔至庄公十一世始见《春秋》。元公子结元年,获麟之岁也,当战国初,楚灭之。」《地理志》云:「颍川郡许县,故许国,文叔所封,二十四世为楚所灭也。汉世名许县耳,魏武作相,改曰许昌。」
冬,十有一月,壬辰,公薨。实弑书薨,又不地者,史策所讳也。
○正义曰:他君见弑则书弑,鲁君见弑则书薨。公薨例皆地,此公又不地。故解之,言鲁史策书所讳也。不忍言君之见弑,又不忍言其僵尸之处,讳而不书,故夫子因之。传不言书曰,知是旧史讳之也。董狐书「赵盾弑君」,仲尼谓之「良史」。不书君弑,则是史之不良。夫子不改其文而因之者,为人臣者或心实爱君,为讳愆过;或志在疾恶,故章贼名。虽事迹不同,而俱是为国。圣贤两通其事,欲见仁非一涂。僖元年传曰:「讳国恶,礼也。」以仲尼之善董狐,知为史必须直也。以丘明之礼讳恶,知为史又当讳也。《释例》曰:「臣之事君,犹子事父。微谏见志,造膝跪辞,执其事而谏其非,不必其得,盖匡救将然,而将顺其已然,故有隐讳之义焉。至於激节之士则不然,南史执简而累进,董狐书法而不隐,鬻拳劫君而自刖,晏婴端委而引直,圣贤亦录而善之,所以广义训,博大道。殷有三仁,此之谓也。」是言圣贤两通之意也。郑伯髡顽、楚子麏、齐侯阳生之徒,俱实见弑,而以「卒」赴鲁,是他国之臣亦有讳国恶者,非独鲁史也。
十一年,春,滕侯薛侯来朝,争长。薛,鲁国薛县。○长,丁丈反。下注及文同。
○正义曰:《谱》云:「薛,任姓,黄帝之苗裔奚仲封为薛侯,今鲁国薛县是也。奚仲迁于邳,仲虺居薛,以为汤左相,武王复以其胄为薛侯。齐桓霸诸侯,黜为伯。献公始与鲁同盟。小国无记,世不可知,亦不知为谁所灭。」《地理志》云:「鲁国薛县,夏车正奚仲所国,后迁于邳,汤相仲虺居之。」
薛侯曰:「我先封。」薛祖奚仲,夏所封,在周之前。○夏,户雅反。
○正义曰:定元年传曰:「薛之皇祖奚中居薛,以为夏车正。」是夏所封也。
滕侯曰:「我,周之卜正也。卜正,卜官之长。
○正义曰:《周礼·春官》:「太卜,下大夫二人。」其下有卜师、卜人、龟人、筮人,大卜为之长。正训长也,故谓之卜正。
薛,庶姓也。我不可以后之。」庶姓,非周之同姓。
○正义曰:《周礼·司仪职》云:「诏王仪,南乡见诸侯。土揖庶姓,时揖异姓,天揖同姓。」郑玄云:「庶姓,无亲者也」。「异姓,婚姻者也。」是庶姓非同姓也。
公使羽父请於薛侯曰:「君与滕君,辱在寡人。周谚有之曰:『山有木,工则度之;宾有礼,主则择之。』择所宜而行之。○谚音彦,俗言也。度,大洛反。周之宗盟,异姓为后。盟载书皆先同姓,例在定四年。
○正义曰:贾逵以宗为尊,服虔以宗盟为同宗之盟,孙毓以为宗伯属官,掌作盟诅之载辞,故曰宗盟。杜无明解。盟之尊卑,自有定法,不得言尊盟也。《周礼》司盟之官乃是司寇之属,非宗伯也。唯服之言得其旨也。而孙毓难服云:「同宗之盟则无与异姓,何论先后。若通共同盟,则何称於宗?」斯不然矣。天子之盟诸侯,令其奖王室,未闻离逖异姓,独与同宗者也。但周人贵亲,先叙同姓。以其笃於宗族,是故谓之「宗盟」。鲁人之为此言,见其重宗之义,执其宗盟之文,即云「无与异姓」。然则公与侯燕,则异姓为宾,复言「族燕」,不得有异姓也。孟轲所云说诗者「不以辞害意」,此之谓也。「异姓为后」者,谓王官之伯降临诸侯,以王命而盟者耳。其春秋之世,狎主齐盟者,则不复先姬姓也。践土之盟,其载书云「王若曰晋重鲁申」,是用王命而盟也。召陵之会,刘子在焉,故祝佗引践土为比,为有王官故也。宋之盟,楚屈建先於赵武,明是大国在前,不先姬姓。若姬姓常先,则楚不得竞也。且言周之宗盟,是唯周乃然。」故《释例》曰:「斥周而言,指谓王官之宰临盟者也。其馀杂盟,未必皆然。」是言馀盟不先姬姓,盟则同姓在先,朝则各从其爵。故郑康成注《礼记》云:「朝觐爵同同位。」若然,案《觐礼》曰:「诸侯前朝,皆受舍于朝,同姓西面北上,异姓东面北上。」郑玄云:「言诸侯,明来朝者众矣,顾其入觐不得并耳」,「分别同姓异姓,受之将有先后也」。若如此言,则似朝觐不以爵者。但朝觐实以爵同同位,就爵同之中先同姓后异姓。若盟,则爵虽不同,先同姓也。《礼记》:「周公朝诸侯于明堂之位」,「三公中阶之前,北面东上;诸侯之位,阼阶之东,西面北上;诸伯之国,西阶之西,东面北上;诸子之国,门东,北面东上;诸男之国,门西,北面东上。」《觐礼》於方明之坛,郑言诸侯见王之位,亦引《明堂位》为说。是则诸侯总见皆以爵为班,虽不分别同姓异姓,其受礼之时爵同者,犹先同姓也。其王官之伯临诸侯之盟,虽群后咸在,常先同姓,故此言「宗盟」耳。取重宗之事,以喻已也。取譬之事,聊举一边。「寡人若朝于薛,不敢与诸任齿」,朝於彼国,自可下主国之宗。诸侯聚盟,不肯先盟,主之宗也。
寡人若朝于薛,不敢与诸任齿。薛,任姓。齿,列也。○任音壬,注同。
○正义曰:《世本·氏姓篇》云:「任姓:谢、章、薛、舒、吕、祝、终、泉、毕、过。」言此十国皆任姓也。《礼记·文王世子》曰:「古者谓年龄,齿亦龄也。」然则齿是年之别名。人以年齿相次列。以爵位相次列亦名为齿,故云齿也。君若辱贶寡人,则原以滕君为请。」薛侯许之,乃长滕侯。
「夏,公会郑伯于郲」,谋伐许也。郑伯将伐许,五月,甲辰,授兵於大宫。大宫,郑祖庙。○大音泰。
公孙阏与颍考叔争车,公孙阏,郑大夫。○阏,於葛反。
颍考叔挟辀以走,辀,车辕也。○挟音协。辀,张留反。
○正义曰:庙内授车未有马驾,故手挟以走。辀,辕也。《方言》云:「楚、卫谓辕为辀。」服虔云:「考叔挟车辕,棰马而走。古者兵车一辕,服马夹之。若马已在辕,不可复挟。且棰马而走,非捷步所及,子都岂复乘车逐之。」
子都拔棘以逐之。子都,公孙阏。棘,戟也。
及大逵,弗及,子都怒。逵,道方九轨也。○逵,求龟反。《尔雅》云:「九达谓之逵。」杜云:「道方九轨。」此依《考工记》
○正义曰:《冬官·考工记》:「匠人营国」,「经涂九轨。」轨,车辙。谓王城之内,道广并九车也。《尔雅·释宫》云:「一达谓之道路,二达谓之歧旁,三达谓之剧旁,四达谓之衢,五达谓之康,六达谓之庄,七达谓之剧骖,八达谓之崇期,九达谓之逵。」说《尔雅》者,皆以为「四道交出,复有旁通」。故刘炫《规过》以逵为九道交出也。今以为「道方九轨」者,盖以九出之道,世俗所希,不应城内得有。此道以记有九轨,故以「逵」当之。言并容九轨,皆得前达,亦是九达之义。故李巡注《尔雅》亦取「并轨」之义。又涂方九轨,天子之制,诸侯之国不得皆有,唯郑城之内独有其涂,故传於郑国每言「逵」也。故桓十四年「焚渠门,入及大逵」,庄二十八年「众车入自纯门,及逵市」,宣十二年「入自皇门,至于逵路」。刘君以为国国皆有逵道,以规杜氏,其义非也。
秋,七月,公会齐侯、郑伯伐许。庚辰,傅于许。傅于许城下。○傅音附,注同。
颍考叔取郑伯之旗蝥弧以先登,蝥弧,旗名。○蝥,亡侯反。弧音胡。
○正义曰:《周礼》:「诸侯建旂,孤卿建〈巾亶〉。」而《左传》郑有蝥弧,齐有灵姑鉟,皆诸侯之旗也。赵简子有蜂旗,卿之旗也。其名当时为之,其义不可知也。
子都自下射之,颠。颠队而死。○射,食亦反,下及注同。队,直类反。
瑕叔盈又以蝥弧登,瑕叔盈,郑大夫。
周麾而呼曰:「君登矣!」周,徧也。麾,招也。○麾,许危反,又许伪反。呼,火故反。徧音遍。
郑师毕登。壬午,遂入许。许庄公奔卫。奔不书。兵乱遁逃,未知所在。○遁,徒顿反。
齐侯以许让公。公曰:「君谓许不共,不共职贡。○共音恭,本亦作供,音同。注及下同。
故从君讨之。许既伏其罪矣,虽君有命,寡人弗敢与闻。」乃与郑人。郑伯使许大夫百里奉许叔以居许东偏,许叔,许庄公之弟。东偏,东鄙也。○与闻音预。
曰:「天祸许国,鬼神实不逞于许君,而假手于我寡人。借手于我寡德之人以讨许。
寡人唯是一二父兄,不能共亿,父兄,同姓群臣。供,给;亿,安也。○亿,於力反。
其敢以许自为功乎?寡人有弟,不能和协,而使餬其口於四方,弟,共叔段也。餬,鬻也。段出奔在元年。○餬音胡,《说文》云:「寄食。」鬻,本又作粥,之育反,又与六反。
○正义曰:庄公之弟逃於四方,故知唯是共叔段也。《说文》云:「餬,寄食也。」以此传言「餬口四方」,故以「寄食」言之。昭七年传云:「饘於是,鬻於是,以餬余口。」《释言》云:「餬,饘也。」则餬是饘、鬻别名。今人以薄鬻涂物谓之餬纸、餬帛,则餬者,以鬻食口之名,故云「餬其口」也。
其况能久有许乎?吾子其奉许叔以抚柔此民也,吾将使获也佐吾子。获,郑大夫公孙获。
若寡人得没于地,以寿终。○寿,如字,又音授。
天其以礼悔祸于许,言天加礼於许而悔祸之。
无宁兹许公复奉其社稷。无宁,宁也。兹,此也。○复,扶又反,又音服。
唯我郑国之有请谒焉。如旧昏媾,谒,告也。妇之父曰昏,重昏曰媾。○媾,古豆反。重,直龙反。
○正义曰:「谒,告也」,《释诂》文。「妇之父曰昏」,《释亲》文也。「媾」与「昏」同文,故先儒皆以为「重昏曰媾」。
其能降以相从也。降,降心也。
无滋他族,实逼处此,以与我郑国争此土也。吾子孙其覆亡之不暇,而况能禋祀许乎?絜齐以享,谓之禋。祀,谓许山川之祀。○覆,芳服反。暇,行嫁反。禋音因。齐,侧皆反,本亦作斋。
○正义曰:《释诂》云:「禋,祭也。」孙炎曰:「禋,絜敬之祭。」《周语》曰:「精意以享,禋也。」是「絜齐以享谓之禋」。享训献也。言絜清齐敬以酒食献神也。《礼》:诸侯祭山川之在其地者。若其受许之土,则当祭许山川,故知「祀谓许山川之祀」。
寡人之使吾子处此,不唯许国之为,亦聊以固吾圉也。」圉,边垂也。○为,于伪反,圉,鱼吕反。
○正义曰:《释诂》云:「圉,垂也。」舍人曰:「圉,边垂也。」
乃使公孙获处许西偏,曰:「凡而器用财贿,无寘於许。我死,乃亟去之!吾先君新邑於此,此,今河南新郑。旧郑在京兆。○贿,呼罪反,《字林》音悔。寘,之豉反,置也。亟,纪力反,急也,下注同。
○正义曰:《地理志》云:「河南郡新郑县,《诗》郑桓公之子武公所国。」是知「新邑於此」,谓河南新郑也。且《志》又云:「京兆郑县,周宣王弟郑桓公邑。」是知旧郑在京兆也。《志》又云:「本周宣王弟友为周司徒,食采於宗周畿内,是为郑桓公。桓公问於史伯曰:『王室多故,何所可以逃死?』」史伯为桓公谋取虢、郐之地,令「寄帑与贿,而虢、郐受之。后二年,幽王败,桓公死,其子武公与平王东迁,卒定虢、郐之地」。然则传云「先君新邑於此」,谓武公始居此也。《史记·郑世家》称虢、郐自分「十邑」献於桓公,桓公「竟国之」。案《郑语》,桓公始谋,未取之也;武公始国,非桓公也;全灭虢、郐,非献邑也。马迁之言皆谬耳。昭十六年传子产谓韩宣子,曰「我先君桓公与商人皆出自周,以艾杀此地而共处之」者,谓「寄帑与贿」之时,商人即与俱行耳,非桓公身至新郑。
王室而既卑矣,周之子孙日失其序。郑亦周之子孙。
夫许,大岳之胤也,大岳,神农之后,尧四岳也。胤,继也。○大岳音泰。
○正义曰:《周语》称「共工、伯篰二者,皆黄炎之后」。言篰为黄帝之后,共工为炎帝之后。炎帝则神农之别号。《周语》又称尧命禹治水,「共之从孙四岳佐之」,「胙四岳国,命为侯伯,赐姓曰姜,氏曰有吕」。贾逵云:「共,共工也。从孙,同姓末嗣之孙。四岳,官名,大岳也。主四岳之祭焉。姜,炎帝之姓,其后变易,至於四岳,帝复赐之祖姓,以绍炎帝之后。」以此知「大岳」是神农之后,尧四岳也。以其主岳之祀,尊之,故称大岳,许国是其后也。「胤,继也」。《释诂》文。舍人云:「胤,继世也。」
天而既厌周德矣,吾其能与许争乎?君子谓郑庄公於是乎有礼。礼,经国家,定社稷,序民人,利后嗣者也。许无刑而伐之,服而舍之,刑,法也。○厌,於艳反。
○正义曰:经谓纪理之,若《诗》之经营、经始也。国家非礼不治,社稷得礼乃安,故礼所以经理国家,安定社稷。以礼教民则亲戚和睦,以礼守位则泽及子孙,故礼所以次序民人,利益后嗣。「经国家」,犹《诗序》之言「经夫妇」也。
度德而处之,量力而行之,相时而动,无累后人,「我死,乃亟去之」,无累后人。○度,待洛反。量音良,下同。相,息亮反。累,劣伪反,注同。
可谓知礼矣。
郑伯使卒出豭,行出犬鸡,以诅射颍考叔者。百人为卒,二十五人为行,行亦卒之行列。疾射颍考叔者,故令卒及行间皆诅之。○卒,尊忽反,注同。豭音加,猪别名。行,户刚反,注同。诅,则虑反。令,力呈反。
○正义曰:《周礼·夏官》序制军之法,「百人为卒」,「二十五人为两」。此言「二十五人为行」者,以传先「卒」后「行」,「豭」大於「犬」,知「行」之人数少於「卒」也。军法百人之下唯有二十五人为「两」耳。又大司马之属官行司马是中士,军之属官两司马亦中士,知《周礼》之两即此行是也。《周礼》之行谓军之行列,知此行亦卒之行列也。诅者,盟之细,杀牲告神,令加之殃咎。疾射颍考叔者,令卒及行閒祝诅之,欲使神杀之也。一卒之内已用一豭,又更令一行之间或用鸡,或用犬,重祝诅之。犬、鸡者,或鸡或犬,非鸡、犬并用。何则?盟诅例用一牲,不用二也。豭谓豕之牡者,《尔雅·释兽》:豕牡曰豝。豝者是牝,知豭者是牡。祭祀例不用牝。且宋人谓宋朝为艾豭,明以雄猪喻也。
君子谓郑庄公失政刑矣。政以治民,刑以正邪。既无德政,又无威刑,是以及邪。大臣不睦,又不能用刑於邪人。○邪,似嗟反,下及注同。
邪而诅之,将何益矣!
王取邬、刘、二邑在河南缑氏县,西南有邬聚,西北有刘亭。○邬,乌户反。缑,古侯反,一音苦侯反。聚,才遇反。
蒍、邘之田于郑,蒍、邘,郑二邑。○蒍,尢委反。邘音于。
而与郑人苏忿生之田:苏忿生,周武王司寇苏公也。○忿,芳粉反。
○正义曰:成十一年传曰:「昔周克商,使诸侯抚封,苏忿生以温为司寇。」《尚书·立政》称「周公告大史曰司寇苏公」,是其事也。
温、今温县。
原、在沁水县西。○沁,七浸反;《字林》,先任反;郭璞《三仓解诂》音狗沁之沁;沈文何,疏鸩反;韦昭,思金反。水名。
絺、在野王县西南。○絺,敕之反。
樊、一名阳樊,野王县西南有阳城。○樊,扶袁反。
隰郕、在怀县西南。○隰,详立反。郕,尚征反。
欑茅、在脩武县西北。○欑,才官反。
向、轵县西有地名向上。○向,舒亮反,注同。轵音纸。
盟、今盟津。○盟音孟。
州、今州县。
陉、阙。○陉音刑。
隤、在脩武县北。○隤,徒回反。
怀。今怀县。凡十二邑,皆苏忿生之田。欑茅、隤属汲郡。馀皆属河内。
君子是以知桓王之失郑也。恕而行之,德之则也,礼之经也。已弗能有,而以与人,人之不至,不亦宜乎!苏氏叛王,十二邑王所不能有,为桓五年从王伐郑张本。
郑、息有违言,以言语相违恨。
息侯伐郑。郑伯与战于竟,息师大败而还。息国,汝南新息县。○竟音境。息,一本作鄎,音息。
○正义曰:《世本》:「息国,姬姓。」此「息侯伐郑」,责其不亲亲,知与郑国同姬姓也。庄十四年传楚文王灭息。其初则不知谁之子,何时封也。《地理志》汝南郡有新息县,故息国也。应劭云:「其后东徙,故加新云。」若其后东徙,当云「故息」,何以反加「新」字乎?盖本自他处而徙此也。
君子是以知息之将亡也。不度德,郑庄贤。○度,待洛反。
不量力,息国弱。
不亲亲,郑、息,同姓之国。
不徵辞,不察有罪。言语相恨,当明徵其辞,以审曲直,不宜轻斗。
犯五不韪,而以伐人,其丧师也,不亦宜乎!韪,是也。○韪,韦鬼反,《苍颉篇》同。丧,息浪反。
冬,十月,郑伯以虢师伐宋。壬戌,大败宋师,以报其入郑也。入郑在十年。
宋不告命,故不书。凡诸侯有命,告则书,不然则否。命者,国之大事政令也。承其告辞,史乃书之於策。若所传闻行言,非将君命,则记在简牍而已,不得记於典策。此盖周礼之旧制。○传,直专反。
师出臧否,亦如之。臧否,谓善恶得失也。灭而告败,胜而告克,此皆互言,不须两告乃书。○否音鄙,又方九反,注同。
虽及灭国,灭不告败,胜不告克,不书于策。
○正义曰:此传虽因宋不告败而发此例,其言「诸侯有命」,非独为被伐之命。故注云:「命者,国之大事政令也。」谓诸国大事,崩卒会盟,战伐克取,君臣乖离,水火灾害。经书他国之事,皆是来告则书,不告则否。来告则书者,或彼以实告,改其告辞而书之。或彼以虚告,因其虚言而记之。立文褒贬,章示善恶。虽复依告者多,不必尽皆依告。卫献公之出奔也,传称「孙林父、甯殖出其君」,名在诸侯之策。及其书经,则云「卫侯出奔齐」。如此之类,是改告辞也。晋人之败秦也,传称「潜师夜起,以败秦于令狐」。秦实未陈,不与晋战。晋人讳背前言,妄以战告。及其书经,乃言「晋人及秦人战于令狐」。如此之类,是因虚言也。虽复或因其虚,或改其实,终是归於劝戒,得告乃书也。「不然则否」者,虽复传闻行言,实知其事,但非故遣来告,知亦不书,所以慎谬误,辟不审。若楚灭六蓼,臧文仲叹而为言,鲁非不知,但无命来告,故不书也。「师出臧否亦如之」者,传因被兵发例,嫌出师伐人,不必须告,故重明之。「虽及灭国」者,既据侵伐发例,又嫌灭国事重,不待告命,故更明之。言「不书于策」者,明告命大事,皆书於国史正策,以见仲尼脩定,悉因正策之文。
○正义曰:不言「胜败」而言「臧否」者,明其臧否之言,非徒胜败之谓,故知是「善恶得失」,总谓理有曲直,兵有彊弱也。狄伐邢之类,非狄能告也;楚灭庸之徒,非庸能告也:故知败克互言,不须两告乃书也。且哀元年传曰:「吴入越,不书,吴不告庆,越不告败也。」吴、越并言,知其不待两告。
羽父请杀桓公,将以求大宰。大宰,官名。○大音泰,注同。
○正义曰:《周礼》:天子六卿,天官为大宰,诸侯则并六为三而兼职焉。昭四年传称季孙为司徒,叔孙为司马,孟孙为司空。则鲁之三卿无大宰也。羽父名见於经,已是卿矣,而复求大宰,盖欲令鲁特置此官以荣已耳。以后更无大宰,知鲁竟不立之。
公曰:「为其少故也,吾将授之矣。授桓位。○为,于伪反。少,诗照反。
使营菟裘,吾将老焉。」菟裘,鲁邑,在泰山梁父县南。不欲复居鲁朝,故别营外邑。○菟,兔都反。裘音求。父音甫。复,扶又反,下同。
羽父惧,反谮公于桓公,而请弑之。公之为公子也,与郑人战于狐壤,止焉。内讳获,故言止。狐壤,郑地。○谮,侧鸩反。弑音试,下同;一本作杀。
郑人囚诸尹氏,尹氏,郑大夫。
赂尹氏,而祷於其主锺巫,主,尹氏所主祭。○赂音路。祷,丁老反,或多报反。巫,亡夫反。
遂与尹氏归,而立其主。立锺巫於鲁。
十一月,公祭锺巫,齐于社圃,社圃,园名。○圃,布古反。
馆于寪氏。馆,舍也。寪氏,鲁大夫。○寪,于委反。
壬辰,羽父使贼弑公于寪氏,立桓公,而讨寪氏,有死者。欲以弑君之罪加寪氏,而复不能正法诛之。传言进退无据。
○正义曰:刘炫云:羽父遣贼弑公,公非寪氏所弑。公在寪氏而死,遂寪氏弑君,欲以正法诛之。君非寪氏所弑,故讨寪氏之家,仅有死者而已,言不总诛之。
○正义曰:刘炫云:欲以弑君之罪加寪氏,则君非寪氏所弑,而复不能以正法诛之。正法谓灭其族,污其宫也。传言此者进退无据:进诛寪氏,则实非寪氏弑君;退舍寪氏,则无弑君之人。是其进退无据也。
不书葬,不成丧也。桓弑隐篡位,故丧礼不成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