十有一年,春,王三月,公至自晋。正月公在晋,不书,讳见止。
○正义曰:襄二十九年「正月公在楚」,传曰「释不朝正于庙也」。彼以逾年,故书「正月公在楚」;此亦逾年,不书「正月公在晋」者,为讳见止故,正月不以告庙。案《春秋》上下,公之在晋,讳与不讳,悉皆不书,此言「讳见止」者,以此兼有讳义,故详之也。宣五年传:「公如齐,高固使齐侯止公,请叔姬焉。夏,公至自齐,书,过也」。注云:「公既见止,连昏於邻国之臣,厌尊毁列,累其先君,而於庙行饮之礼,故书以示过。」宣七年,公会晋侯云云于黑壤,传称晋侯以公不朝,又不聘,止公于会,不与公盟。八年「公至自会」,注云:「义与五年书过同。」此亦见止,还而告「至」。杜不言义与书过同者,公实不贰於楚,晋以无罪止公,非所当讳,故依法告至。然则正月讳不告者,正月公犹被执,守臣若其告庙,当云公被晋执,故讳而不告,公还不以为耻,故告至耳。
晋侯使郤犨来聘,己丑,及郤犨盟。郤犨,郤克从父兄弟。○犨,尺由反。
○正义曰:案《世本》:卻豹生冀芮,芮生缺,缺生克也。又云:豹生义,义生步扬,扬生州,州即犨也。如彼文,则犨与克俱是豹之曾孙,当为从祖昆弟。服虔以为从祖昆弟,杜云从父昆弟,或「父」当是「祖」字误耳。
夏,季孙行父如晋。
秋,叔孙侨如如齐。○侨,其骄反。
冬,十月。
十一年,春,王三月,公至自晋。晋人以公为贰於楚,故止公。公请受盟,而后使归。前年七月公如晋吊,至是乃得归。
郤犨来聘,且莅盟,公请受盟,故使大夫来临之。○莅音利,又音类。
声伯之母不聘,声伯之母,叔肸之妻。不聘,无媒礼。○聘,本亦作「娉」,四政反。肸,许乙反。媒,亡回反。
穆姜曰:「吾不以妾为姒。」昆弟之妻,相谓为姒。穆姜,宣公夫人。宣公、叔肸同母昆弟。○姒音似。
○正义曰:世人多疑娣姒之名,皆以为兄妻呼弟妻为娣,弟妻呼兄妻为姒,因即惑於传文,不知何以为说。今谓母妇之号,随夫尊卑;娣姒之名,从身长幼,以其俱来夫族,其夫班秩既同,尊卑无以相加,遂从身之少长。《丧服》小功章曰:「娣姒妇报。」传曰:「娣姒妇者,弟长也。」以「弟长」解「娣姒」,言娣是弟,姒是长也。《公羊传》亦云:「娣者何?弟也。」是其以弟解娣,自然以长解姒。长谓身之年长,非夫之年长也。《释亲》云:「长妇谓稚妇为娣妇,娣妇谓长妇为姒妇。」止言妇之长稚,不言夫之大小。今穆姜谓声伯之母为姒,昭二十八年传叔向之嫂谓叔向之妻为姒,二者皆呼夫弟之妻为姒,岂计夫之长幼乎?《释亲》又云:「女子同出,谓先生为姒,后生为娣。」孙炎云:「『同出』谓俱嫁事一夫也。事一夫者,以已生先后为娣姒。」则知娣姒以已之年,非夫之年也。故贾逵、郑玄及此注皆云「兄弟之妻相谓为姒」,言两人相谓,谓长者为姒。知娣姒之名,不计夫之长幼也。
生声伯而出之,嫁於齐管于奚,生二子而寡,以归声伯。声伯以其外弟为大夫,外弟,管于奚之子,为鲁大夫。
而嫁其外妹於施孝叔。孝叔,鲁惠公五世孙。
郤犨来聘,求妇於声伯,声伯夺施氏妇以与之。妇人曰:「鸟兽犹不失俪,俪,耦也。○俪,力许反。
○正义曰:礼谓两皮为俪皮,俪,两也,故为耦。
子将若何?」曰:「吾不能死亡。」言不与郤犨妇,惧能忿致祸。
妇人遂行。生二子於郤氏。郤氏亡,晋人归之施氏。施氏逆诸河,沈其二子。沈之於河。○沈,徐荫反,注同;一音如。
妇人怒曰:「已不能庇其伉俪而亡之,伉,敌也。○巳音以,又音纪。庇,必利反,又音秘。伉,苦浪反。
○正义曰:伉者,相当之言,故为敌也。伉俪者,言是相敌之匹耦。
又不能字人之孤而杀之,字,爱也。
将何以终?」遂誓施氏。约誓不复为之妇也。传言郤犨淫纵,所以亡也。○复,扶又反,下文注「复出」皆同。
夏,季文子如晋报聘,且莅盟也。郤犨、文子交盟鲁、晋之君,其意一也。故但书来盟,举重略轻。
○正义曰:晋臣来盟於鲁,鲁臣往盟於晋,俱是相要,其意一也。意既同矣,可书一以包二,宜举重而略轻。遣使为轻,君亲为重,故郤犨书「聘」,又书「盟」,文子直书「如晋」,略言其聘而已。卫冀隆难以为,他卿来敌鲁君,《春秋》所讳;鲁卿出敌他国,显书名氏。则应郤犨来盟为轻,行父盟晋为重。今书郤犨之盟,则是举轻略重,何得云举重略轻?苏氏释云:「所言轻重者,自谓鲁之君臣,臣盟为轻,君盟为重,二国各禀君命奉使而行,非关敌公之义,其意不同,不得相难。」
周公楚恶惠、襄之逼也,惠王、襄王之族。○恶,乌路反。
且与伯与争政,伯与,周卿士。○伯与,音馀;本亦作「舆」。
不胜,怒而出。及阳樊,阳樊,晋地。
王使刘子复之,盟于鄄而入。三日,复出奔晋。王既复之而复出,所以自绝於周,为明年周公出奔传。鄄,周邑。○鄄音绢。
秋,宣伯聘于齐,以脩前好。鞍以前之好。○好,呼报反,注同。
晋郤至与周争鄇田,鄇,温别邑。今河内怀县西南有鄇人亭。○鄇音侯,《字林》音候。「鄇人」本又作「侯人」,如字。
王命刘康公、单襄公讼诸晋。郤至曰:「温,吾故也,故不敢失。」言温,郤氏旧邑。○单音善。
○正义曰:鄇是温之别邑,本从温内分出,温属晋,鄇属周,温是郤氏旧邑,郤氏既巳得温,则谓从温而分出者,亦宜从温而属郤氏,故郤至争之。其刘子、单子之言「襄王劳文公而赐之温」,於时鄇已分矣,赐晋以温,不赐以鄇也。狐氏、阳氏先处温邑,於时亦不得鄇,鄇本未尝属晋,故为王官之邑。
刘子、单子曰:「昔周克商,使诸侯抚封,各抚有其封内之地。
苏忿生以温为司寇,与檀伯达封于河。苏忿生,周武王司寇苏公也。与檀伯达俱封於河内。○檀,徒丹反。
○正义曰:《尚书·立政》云:「周公若曰:大史、司寇苏公。」此传与彼俱言苏公为司寇,明是一人。此言克商即为司寇,是为武王司寇。
苏氏即狄,又不能於狄而奔卫。事在僖十年。
襄王劳文公而赐之温,在僖二十五年。○劳,力报反。
狐氏、阳氏先处之,狐溱、阳处父先食温地。○溱,侧巾反。
而后及子。若治其故,则王官之邑也,子安得之?」晋侯使郤至勿敢争。传言郤至贪,所以亡。
宋华元善於令尹子重,又善於栾武子,闻楚人既许晋籴茷成,而使归复命矣。在往年。○华,户化反。
冬,华元如楚,遂如晋,合晋、楚之成。为明年盟宋西门外张本。
秦、晋为成,将会于令狐。晋侯先至焉。秦伯不肯涉河,次于王城,使史颗盟晋侯于河东。史颗,秦大夫。○令,力丁反。颗,苦果反。
晋郤犨盟秦伯于河西。就盟王城。
范文子曰:「是盟也何益?齐盟,所以质信也。齐,一心。质,成也。
会所,信之始也。始之不从,其何质乎?」秦伯归而背晋成。为十三年伐秦传。○背音佩,卷内皆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