丛沓藏书

僖公七年

前653年

【经】

七年春,齐人伐郑。

夏,小邾子来朝。无传。郳犁来始得王命而来朝也。邾之别封,故曰小邾。

郑杀其大夫申侯。申侯,郑卿。专利而不厌,故称名以杀,罪之也。例在文六年。○厌,於盐反,传同。

秋七月,公会齐侯、宋公、陈世子款、郑世子华盟于宁母。高平方与县东有泥母亭,音如甯。○母,如字,又音无,注同。方音房。与音预。泥,乃丽反,又音甯。王,奴兮反。

曹伯班卒。无传。五年同盟于首止。

公子友如齐。无传。罢盟而聘,谢不敏也。

冬葬曹昭公。无传。

【传】

七年春,齐人伐郑。孔叔言于郑伯曰:「谚有之曰:『心则不竞,何惮于病。』竞,强也。惮,难也。○惮,徒旦反。难,乃旦反,下及八年经、传并同。

[疏] 七年传“心则”至“於病”。

○正义曰:竞,彊也。言心则不能彊盛,则当须屈服於人,何得难於屈弱之病,而不下齐。

既不能强,又不能弱,所以毙也。国危矣,请下齐以救国。」公曰:「吾知其所由来矣。

[疏] “吾知其所由来矣”。

○正义曰:孔叔既请郑伯下齐,公初欲下齐,不知何事而来得说於齐。后更云,吾知其说齐所由来矣,谓由杀申侯说齐之事得来矣。

姑少待我。」欲以申侯说。○下,户嫁反。对曰:「朝不及夕,何以待君?」朝,如字。

夏,郑杀申侯以说于齐,且用陈辕涛涂之谮也。涛涂谮在五年。

初,申侯,申出也,姊妹之子为出。有宠于楚文王。文王将死,与之璧,使行,曰,「唯我知女,女专利而不厌,予取予求,不女疵瑕也。从我取,从我求,我不以女为罪衅。○女音汝,下皆同。疵,似斯反,又疾移反。衅,许靳反,下文同。后之人将求多于女,谓嗣君也。求多,以礼义大望责之。女必不免。我死,女必速行。无适小国,将不女容焉。」政狭法峻。○狭音洽。既葬,出奔郑,又有宠于厉公。子文闻其死也,曰:「古人有言曰『知臣莫若君。』弗可改也已。」

秋,盟于宁母,谋郑故也。

管仲言于齐侯曰:「臣闻之,招携以礼,怀远以德,携,离也。德礼不易,无人不怀。」齐侯修礼于诸侯,诸侯官受方物。诸侯官司,各於齐受其方所当贡天子之物。

[疏] 注“诸侯”至“之物”。

○正义曰:《周礼·大行人》云:“侯服贡祀物,甸服贡嫔物,男服贡器物,采服贡服物,卫服贡材物,要服贡货物。”郑玄云:“祀贡者,牺牲之属。嫔物,丝枲也。器物,尊彝之属。服物,玄纁絺纊也。材物,八材也。货物,龟贝也。”如彼《礼》文,诸侯所贡之物,皆以服数为差。《尚书·禹贡》:“任土作贡。”皆贡土地所生,不计路之远近。然则《周礼》虽依服数,亦贡土地所生,不宜远求他方之物以贡王也。王室盛明之时,每国贡有常职。天子既衰,诸侯惰慢,贡赋之事无复定准,故霸主总帅诸侯,尊崇天子,量其国之大小,号令所出之物。传言诸侯各使官司取齐约束,受其方所当贡天子之物。言其一听齐令,美齐侯能以礼服诸侯。

郑伯使大子华听命于会,言于齐侯曰:「泄氏、孔氏、子人氏三族,实违君命。三族,郑大夫。○洩,息列反。若君去之以为成。我以郑为内臣,君亦无所不利焉。」以郑事齐,如封内臣。○去,起吕反。齐侯将许之。管仲曰:「君以礼与信属诸侯,而以奸终之,无乃不可乎?子父不奸之谓礼,守命共时之谓信。守君命,共时事。○奸音干。共音恭,注同。违此二者,奸莫大焉。」公曰:「诸侯有讨于郑,未捷。今苟有衅。从之,不亦可乎?」子华犯父命,是其衅隙。○隙,去逆反。对曰:「君若绥之以德,加之以训辞,而帅诸侯以讨郑,郑将覆亡之不暇,岂敢不惧?若总其罪人以临之,总,将领也。子华奸父之命,即罪人。○覆,芳服反。郑有辞矣,何惧?以大义为辞。且夫合诸侯以崇德也,会而列奸,何以示后嗣?列奸,用子华。

[疏] 注“列奸用子华”。

○正义曰:经书“齐侯、宋公、陈世子款、郑世子华盟于甯母”,则已列於会矣,管仲方云“会而列奸,何以示后嗣”者,桓公列之於会,直是列其身耳;管仲言“列奸”者,谓将用其奸谋。故杜云“列奸,用子华”也。不受子华之请,即是会不列奸,他国无事可记,齐史无所不隐。故下句言他国记奸,则废君盟;齐之隐讳,则损盛德也。

夫诸侯之会,其德刑礼义,无国不记。记奸之位,位,会位也。子华为奸人,而列在会位,将为诸侯所记。君盟替矣。替,废也。○替,他计反。作而不记,非盛德也。君举必书,虽复齐史隐讳,亦损盛德。○复,扶又反。非盛德也。君其勿许,郑必受盟。夫子华既为大子而求介于大国,以弱其国,亦必不免。介,因也。介音界。郑有叔詹、堵叔、师叔三良为政,未可间也。」齐侯辞焉。子华由是得罪于郑。

冬,郑伯请盟于齐。以齐侯不听子华故。○堵,丁古反,又音者。间,间厕之间。

闰月,惠王崩。襄王恶大叔带之难,襄王,惠王大子郑也。大叔带,襄王弟,惠后之子也,有宠於惠后,惠后欲立之,未及而卒。○恶,乌路反。大音泰。叔,又作卞。惧不立,不发丧而告难于齐。为八年盟洮传。○洮,他刀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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