丛沓藏书

昭公七年

【经】

七年,春,王正月,暨齐平。暨,与也。燕与齐平。前年冬,齐伐燕,间无异事,故不重言燕,从可知。○暨,其器反,传同。重,直用反。

[疏] 「暨与」至「可知」。

○正义曰:「暨,与」,《释诂》文也。此直言「暨齐平」,不知谁与齐平。《穀梁传》云:「以外及内曰暨。」谓此为鲁与齐平。贾逵、何休亦以为鲁与齐平。许惠卿以为燕与齐平。服虔云:襄二十四年『仲孙羯侵齐』,二十五年『崔杼伐我』。自尔以来,齐、鲁不相侵伐。且齐是大国,无为求与鲁平。此六年冬,『齐侯伐北燕,将纳简公』。齐侯贪贿,而与之平,故传言『齐求之也』,『齐次于虢,燕人行成』。其文相比,许君近之。」案经例,即燕与齐平,当书「燕」;鲁与诸侯平,皆言「暨」。下「三月公如楚,叔孙婼如齐莅盟」,公不在国,故齐无来者。据经言之,贾君为得。杜则从许说也,故两载其说,意从贾解。其所疑云:「前年冬,齐伐燕」,文接此春,「间无异事,故不云燕」,省文也。又此年称齐暨燕平之月,传所举经文,知此是燕与齐平也。《释例》曰:「昭六年冬『齐侯伐北燕』,七年春而『平』。冬春相接,间无异事,省文,故不重言燕。犹桓五年冬『州公如曹』,六年春因书『寔来』也。传以其不分明,故起见齐燕平之月以正之也。」

三月,公如楚。

叔孙婼如齐莅盟。无传。公将远適楚,故叔孙如齐寻旧好。○婼,敕略反,徐又音释。好,呼报反。

[疏] 注「公将」至「旧好」。

○正义曰:鲁与齐邻,公远適楚,虑其或来侵伐,遣使与之盟,寻旧好也。案经,婼之如齐,在「公如楚」下,杜言「将適楚」者,叔孙婼非公命则不得书经,明是公未发时命之,公发后始去,杜言「将」,见此意。

夏,四月,甲辰,朔,日有食之。

秋,八月,戊辰,卫侯恶卒。元年,大夫盟于虢。

[疏] 「卫侯恶卒」。

○正义曰:《穀梁传》曰:「乡曰卫齐恶,今曰卫侯恶,此何为君臣同名也?君子不夺人名,不夺亲之所名,重其所以来也,王父名子也。」注云:「不夺人名,明臣虽欲改,君不当听也。君不听臣易名者,欲使人重父命也。父受名于王父,王父卒,则称王父之命名之。」《曲礼》云:「卒哭乃讳。」郑玄云:「敬鬼神之名也。生者不相辟名,卫侯名恶,大夫有石恶,君臣同名,《春秋》不非。」谓此事也。然则此君卒哭之后,臣当辟其讳。《曲礼》云:「君子已孤不更名」,当舍名而称字。 ○注「元年大夫盟于虢」。 ○正义曰:虢会不盟,而言盟者,令尹围请读旧书加于牲上,虽不为战书,亦以名告神,与盟同也。

九月,公至自楚。

冬,十有一月,癸未,季孙宿卒。

十有二月,癸亥,葬卫襄公。

【传】

七年,春,王正月,暨齐平,齐求之也。齐伐燕,燕人赂之,反从求平,如晏子言。

[疏] 「齐求之也」。

○正义曰:传云:「齐求之」,自言其平之意。下云「盟于濡上」,是其平之事也。下言「齐侯次于虢,燕人行成」,则是燕先发意。而言「齐求之」者,齐若志在伐燕,不当在竟久次,久次而不行,即是求之之状也。燕必知其音意,乃成耳。

癸巳,齐侯次于虢。虢,燕竟。○虢,瓜百反。竟音境。燕人行成,曰:「敝邑知罪,敢不听命?先君之敝器,请以谢罪。」敝器,瑶瓮、玉椟之属。○瑶音遥。瓮,乌送反,徐於容反。椟,徒木反。公孙晳曰:「受服而退,俟衅而动,可也。」晳,齐大夫。○晳,星历反,徐思益反。衅,许觐反。二月,戊午,盟于濡上。濡水出高阳县东北,至河间鄚县入易水。○濡,徐音须;《说文》女于反,一音而又反,又而于反。鄚音莫,本又作莫。

[疏] 注「濡水」至「易水」。

○正义曰:今案高阳无此水也。水源皆出於山,其出平地,皆是山中平地。燕赵之界无泉出者,未知杜言何所案据。

燕人归燕姬,嫁女与齐侯。赂以瑶瓮、玉椟、斝耳,不克而还。瑶,玉也。椟,匮也。斝耳,玉爵。○斝,古雅反,一音嫁。《礼记》:夏曰盏,殷曰斝,周曰爵。《说文》斝从斗。匮,其位反。

[疏] 注「瑶玉」至「玉爵」。

○正义曰:孔安国《尚书传》云:「瑶,美石。」此云瑶瓮、玉椟,与玉别文,亦似非玉。杜以瑶为玉者,《诗毛传》云:「琼瑶,美玉。」则瑶之为物,在玉石之间,与玉小别,故或以为石,或以为玉。琼是玉之美名。《诗》以琼瑶为玉,故毛言「美玉」耳。《周礼·醢人》:「王举则共醢六十瓮,以齐醢菹臡实之。」则瓮是小器,当以瓦为之。以瑶为瓮,故为宝也。《论语》云:「龟玉毁於椟中」,是椟为盛物之匮也。《明堂位》云:「爵,夏后氏以盏,殷以斝,周以爵。」郑玄云:「斝,画禾稼也。」斝是爵名,文承玉椟之下,明亦以玉为之。言耳者,盖此器旁有耳,若今之杯,故名耳。

楚子之为令尹也,为王旌以田。析羽为旌,王旌游至於轸。○旌音旌。析,星历反。游音留。轸,之忍反。

[疏] 注「析羽」至「於轸」。

○正义曰:「析羽为旌」,《周礼·司常》文也。郑玄云:「析羽皆五采,系之於旞旌之上,所谓注旌於干首也。凡九旗之帛皆用绛。」然则干首有羽,羽为旌名,遂以旌为旗。称其垂至轸者,谓游至轸,非羽至轸也。《礼纬·稽命徵》云:「礼,天子旗九刃,曳地;诸侯七刃,齐轸;大夫五刃,齐较;士三刃,齐首。」《周礼·节服氏》:「衮冕六人,维王之大常。」郑玄云:「王旌十二旒,两两以缕缀连旁,三人持之。礼,天子旌曳地。」杜以楚虽僣号称王,未必即如天子,不应建大常旌曳地,故以诸侯解之。言「王旌游至於轸」,谓楚王旌也,盖建交龙之旗而游至轸耳。然诸侯之旌,短於王旌二刃。大夫之旌,亦短於诸侯之旌二刃。案《周礼》轸去地四尺,较去轸并五尺五寸,而《礼纬》云诸侯齐轸,大夫齐较,於事为疑,不可知也。

芋尹无宇断之曰:「一国两君,其谁堪之?」及即位,为章华之宫,纳亡人以实之。章华,南郡华容县。○芋,于付反。断音短。

[疏] 「芋尹」。

○正义曰:芋是草名。哀十七年陈有芋尹。盖皆以草名官,不知其故。

无宇之阍入焉。有罪,亡入章华宫。无宇执之,有司弗与,王有司也。曰:「执人於王宫,其罪大矣。」执而谒诸王。执无宇也。王将饮酒,遇其欢也。无宇辞曰:「天子经略,经营天下,略有四海,故曰经略。诸侯正封,封疆有定分。○疆,居良反,下同。分,扶问反。

[疏] 「天子」至「正封」。

○正义曰:庄二十一年注云:「略,界也。」则此「略」亦为「界」也。经营天下,以四海为界,界内皆为已有,故言「略有四海」,谓有四海之内也。天子界内,天子自经营之,故言「经略」也。诸侯封内,受之天子,非已自营,故言「正封」,谓不侵人,不与人,正之使有定分。

古之制也。封略之内,何非君土?食土之毛,谁非君臣?毛,草也。故《诗》曰:『普天之下,莫非王土。率土之滨,莫非王臣。』《诗·小雅》。滨,涯也。○普,本或作溥,音同;《毛传》云:「大也。」滨音宾。涯,五隹反。

[疏] 「诗曰」至「王臣」。

○正义曰:「《北山》,大夫剌幽王也,役使不均」。云:「溥天之下」云云,郑《笺》云:「此言王之土地广矣,王之臣又众矣,何求而不得,何使而不行。」率土之滨者,地之形势,水多於土,民居水畔,故云循土之涯也。

天有十日,甲至癸。人有十等,王至台。下所以事上,上所以共神也。故王臣公,公臣大夫,大夫臣士,士臣皂,皂臣舆,舆臣隶,隶臣僚,僚臣仆,仆臣台。马有圉,牛有牧,养马曰圉,养牛曰牧。○共音恭。圉,鱼吕反。

[疏] 「王臣」至「臣台」。

○正义曰:文十八年传云「舜臣尧」者,谓舜为臣以事尧也。此云「王臣公」者,谓上以下为臣。文同而意异也。公者,五等诸侯之总名。《环齐要略》云:「自营为厶,八厶为公,言正无私也。大夫者,夫之言扶也,大能扶成人也。士者事也,言能理庶事也。」服虔云:「皂,造也,造成事也。舆,众也,佐皂举众事也。隶,隶属於吏也。僚,劳也,共劳事也。仆,仆竖,主藏者也。台,给台下,微名也。」此皆以意言之,循名求义,不必得本,故杜皆略而不说。

以待百事。今有司曰,女胡执人於王宫?将焉执之?周文王之法曰,有亡荒阅,荒,大也。阅,蒐也。有亡人当大蒐其众。○女音汝。焉,於虔反。阅音悦。蒐,所由反。所以得天下也。吾先君文王,楚文王。作《仆区》之法,《仆区》,刑书名。○仆区,乌侯反,徐如字。服云:仆,隐也;区,匿也。为隐匿亡人之法也。

[疏] 注「仆区,刑书名」。

○正义曰:引其言戒刑法,知是刑书名也。名曰「仆区」,未知其义。服虔云:「仆,隐也;区,匿也。为隐亡人之法也。」

曰,『盗所隐器,隐盗所得器。与盗同罪』,所以封汝也。行善法,故能启疆北至汝水。

[疏] 注「行善」至「汝水」。

○正义曰:文王之法,所以得天下,言行善法,所以得为天子也。仆区之法,所以封汝,言去盗贼,所以大启封疆也。哀十七年传曰:「彭仲爽,申俘也,文王以为令尹,实县申息,朝陈蔡,封畛於汝。」是文王启疆至汝水。

若从有司,是无所执逃臣也。逃而舍之,是无陪台也。言皆将逃。王事无乃阙乎?昔武王数纣之罪,以告诸侯曰:『纣为天下逋逃主,萃渊薮。』萃,集也。天下通逃,悉以纣为渊薮泽而归之。○数,色具反,又色主反。逋,布吴反。萃,在醉反。薮,素口反。

[疏] 「昔武」至「渊薮」。

○正义曰:此在《尚书·武成》篇也。武王既克殷,归至于丰,乃陈伐纣之事,告於诸侯。言将伐之时,以商之罪,告于皇天后土,所过名山大川曰:「今商王受无道,暴殄天物,害虐烝民,为天下逋逃主,萃渊薮。」是言天下罪人逋逃者,以纣为主,集而归之,如鱼入深渊,兽奔薮泽也。

故夫致死焉。人欲致死讨纣。○夫音扶,又方于反。君王始求诸侯而则纣,无乃不可乎?若以二文之法取之,盗有所在矣。」言王亦为盗。王曰:「取而臣以往,往,去之。盗有宠,未可得也。」盗有宠,王自谓,为葬灵王张本。遂赦之。赦无宇。

楚子成章华之台,原以诸侯落之。宫室始成,祭之为落。台今在华容城内。

[疏] 注「宫室」至「城内」。

○正义曰:《杂记》云:成庙则衅之,「路寝成则考之而不衅。衅屋者,交神明之道也。」郑玄云:「言露寝,生人所居,不衅者,不神之也。考之者,设盛食以落之尔。《檀弓》曰:『晋献文子成室,诸大夫发焉』,是也。」然则不衅,似无祭,而杜言「宫室始成,祭之为落」者,以其言落,必是以酒浇落之,虽不如庙以血涂其上,当祭中霤之神以安之。

大宰薳启彊曰:「臣能得鲁侯。」薳启彊来召公,辞曰:「昔先君成公,命我先大夫婴齐曰:『吾不忘先君之好,将使衡父照临楚国,镇抚其社稷,以辑宁尔民。』婴齐受命于蜀,蜀盟在成二年。衡父,公衡。○好,呼报反。辑音集,又七入反。奉承以来,弗敢失陨,而致诸宗祧,言奉成公此语以告宗庙。○陨,于敏反。祧,他彫反。日我先君共王,引领北望,日月以冀。冀鲁朝。○共音恭。

[疏] 「日我」至「北望」。

○正义曰:日谓往日也。婴齐与鲁盟于蜀,事在成二年。共王之初,共王即望鲁朝,故言往耳我先君共王引领北望也。董遇注无日字。谥法「既过能改日共」。

传序相授,於今四王矣。四王,共、康、郏、敖及灵王。○传,直专反。郏,古洽反。嘉惠未至,唯襄公之辱临我丧。襄公二十八年,如楚临康王丧。孤与其二三臣,悼心失图,在哀丧故。社稷之不皇,况能怀思君德!皇,暇也。言有大丧,多不暇。今君若步玉趾,辱见寡君,趾,足也。宠灵楚国,以信蜀之役,致君之嘉惠,是寡君既受贶矣,何蜀之敢望!言但欲使君来,不敢望如蜀复有质子。○复,扶又反。质音致,又如字。

[疏] 「宠灵」至「贶矣」。

○正义曰:言开其恩宠,赐以威灵,以及楚国,以明受命于蜀之事,不虚致令君之嘉惠於楚,即是寡君受贶矣。

其先君鬼神,实嘉赖之,岂唯寡君?君若不来,使臣请问行期,问鲁见伐之期。○使,所吏反。寡君将承质币而见于蜀,以请先君之贶。」请,问也。○质音致,徐之二反,又如字。见,贤遍反。公将往,梦襄公祖。祖,祭道神。

[疏] 注「祖祭道神」。

○正义曰:《诗》云:「韩侯出祖」,「仲山甫出祖」,是出行必为祖也。《曾子问》曰:「诸侯適天子」与「诸侯相见」,皆云「道而出」,是祖与道为一,知祖是祭道神也。《周礼·大驭》:「掌驭玉路以祀,及犯軷。王自左驭,驭下祝。登受辔,犯軷,遂驱之。」郑玄云:「行山曰軷。犯之者,封土为山象,以菩刍棘柏为神主。既祭,以车轹之而去,喻无险难也。」又《聘礼》记云:「出祖,释軷祭酒脯,乃饮酒于其侧。」郑玄云:「祖,始也。」「行出国门,止陈车骑,释酒脯之奠於軷,为行始也。《诗传》曰:『軷,道祭也。』谓祭道路之神。《春秋传》曰:『軷涉山川。』然则軷,山行之名也。道路以险阻为难,是以委土为山,或伏牲其上,使者为軷祭酒脯祈告也。卿大夫处者於是饯之,饮酒於其侧,礼毕,乘车轹之而遂行。」是说祖軷之事也。《诗》云:「取羝以軷」,谓诸侯也。天子则以犬,故《犬人》云「伏瘗亦如之」。郑司农云:「伏谓伏犬,以王车轹之」,是也。大夫同酒脯。

梓慎曰:「君不果行。襄公之適楚也,梦周公祖而行。今襄公实祖,君其不行。」子服惠伯曰:「行。先君未尝適楚,故周公祖以道之。襄公適楚矣,而祖以道,君不行,何之?」三月,公如楚,郑伯劳于师之梁。郑城门。○道之音导,下同。劳,力报反,下同。孟僖子为介,不能相仪。僖子,仲孙玃。○介音界。相,息亮反。玃,俱缚反,又俱碧反。及楚,不能答郊劳。为下僖子病不能相礼张本。

夏,四月,甲辰,朔,日有食之。晋侯问於士文伯曰:「谁将当日食?」对曰:「鲁、卫恶之,受其凶恶。○恶之,如字;或乌路反,非也。卫大鲁小。」公曰:「何故?」对曰:「去卫地,如鲁地。卫地,豕韦也。鲁地,降娄也。日食於豕韦之末,及降娄之始乃息,故祸在卫大,在鲁小也。周四月,今二月,故日在降娄。○降,户江反,下同。

[疏] 注「卫地」至「降娄」。

○正义曰:《周礼·保章氏》:「以星土辨九州之地所封,封域皆有分星。」是在地封域,必当天星之分,但古书亡失。郑注《保章氏》引《堪舆》云:寅,析木,燕也。卯,大火,宋也。辰,寿星,郑也。巳,鹑尾,楚也。午,鹑火,周也。未,鹑首,秦也。申,实沈,晋也。酉,大梁,赵也。戌,降娄,鲁也。亥,娵訾,卫也。子,玄枵,齐也。丑,星纪,吴越也。秦汉以来,地分天次。娵訾,卫也;降娄,鲁也,娵訾之次,一名豕韦,故云「卫地,豕韦也」。《三统历》:娵訾初日在危十六度,立春节在营室十四度,雨水中终於奎四度也。降娄初日在奎五度,惊蛰节在娄四度,春分中终於胃六度也。此时周四月,今二月,故日在降娄,但闰有前却,不知日在何度而食也。言「去卫地,如鲁地」,盖始入降娄之初耳。

於是有灾,鲁实受之。灾发於卫,而鲁受其馀祸。其大咎,其卫君乎,鲁将上卿。」八月卫侯卒,十一月季孙宿卒。○咎,其九反。公曰:「《诗》所谓『彼日而食,于何不臧』者,何也?」感日食而问《诗》。

[疏] 「诗所」至「不臧」。

○正义曰:「《十月之交》,大夫刺幽王也。」「十月之交,朔月辛卯。日有食之,亦孔之丑。」注云:「日为君,辰为臣。辛,金也。卯,木也。又以卯侵辛,故甚恶也。」又云:「彼月而食,则为其常。此日而食,于何不臧。」《诗》作「此」,此云「彼」者,师读不同也。

对曰:「不善政之谓也。国无政,不用善,则自取谪于日月之灾。谪,谴也。○谪,直革反。谴,遣战反。

[疏] 「对曰」至「之灾」。

○正义曰:士文伯缘公之问,设劝戒之辞,言人君为政不善,可以感动上天,则自取谴责於日月之灾。以日食之灾,由君行之所致也。《昏义》云:「天子听男教,后听女顺。天子治阳道,后治阴德。」是故男教不修,阳事不得,適见於天,日为之食。妇顺不脩,阴教不得,適见於天,月为之食。」此传彼记皆是劝戒辞耳。日月之会,自有常数。每於一百七十三日有馀,则日月之道一交,交则日月必食。虽千岁之日食,豫筭而尽知,宁复由教不脩而政不善也?此时周室微弱,王政不行,非复能动天也。设有天变,当与天下为灾,何独卫君、鲁卿当其名也?若日食在其分次,其国即当有咎,则每於日食必有君死,岂日食之岁,常有一君死乎?足明士文伯言卫君、鲁卿之死,不由日食而知矣。人君者,位贵居尊,志移心溢,或淫恣情Q欲Y,坏乱天下。圣人假之神灵,作为鉴戒。夫以昭昭大明,照临下土,忽尔歼亡,俾昼作夜,其为怪异,莫斯之甚。故鸣之以鼓柝射之以弓矢。庶人奔走以相从,啬夫驰骋以告众。降物辟寝以哀之,祝币史辞以礼之。立贬食去乐之数,制入门废朝之典。示之以罪已之宜,教之脩德之法。所以重天变,警人君也。天道深远,有时而验,或亦人之祸衅,偶相逢,故圣人得因其变常,假为劝戒。知达之士,识先圣之幽情;中下之主,信妖祥以自惧。但神道可以助教,不可专以为教。神之则惑众,去之则害宜。故其言若有若无,其事若信若不信,期於大通而已。世之学者,宜知其趣焉。

故政不可不慎也。务三而已,一曰择人,择贤人。二曰因民,因民所利而利之。三曰从时。」顺四时之所务。

晋人来治杞田,前汝叔侯不尽归,今公適楚,晋人恨,故复来治杞田。○复,扶又反;下复伐同。

[疏] 注「前汝」至「杞田」。

○正义曰:下云「君之在楚,於晋罪也」,知晋人以此故,复来治杞田也。宋之盟云,晋楚之从交相见,今复恨者,於时不免楚意为此盟耳,私心不欲诸侯向楚,又无辞可以禁之,故内怀恨而治其田。

季孙将以成与之。成,孟氏邑,本杞田。谢息为孟孙守,不可。谢息,僖子家臣。○为,于伪反,注及下为杞同。守,手又反,下守臣同。曰:「人有言曰,虽有挈瓶之知,守不假器,礼也。挈瓶,汲者,喻小知。为人守器,犹知不以借人。○挈,若结反。瓶,蒲丁反。之知音智,注小知同。汲音急。借,子夜反。夫子从君,而守臣丧邑,夫子,谓孟僖子,从公如楚。○丧,息浪反。虽吾子亦有猜焉。」言季孙亦将疑我不忠。○猜,七才反。季孙曰:「君之在楚,於晋罪也。言晋罪君之至楚。又不听晋,鲁罪重矣。晋师必至,吾无以待之,不如与之,间晋而取诸杞。侯晋间隙,可复伐杞取之。○间如字,注同。吾与子桃,鲁国卞县东南有桃虚。○虚,起居反。成反,谁敢有之,是得二成也。鲁无忧,而孟孙益邑,子何病焉?」辞以无山,与之莱、柞,莱、柞,二山。○莱音来。柞,子洛反,又音昨。乃迁于桃。谢息迁也。晋人为杞取成。不书,非公命。

楚子享公于新台,章华台也。使长鬛者相,鬛,须也,欲光夸鲁侯。○鬛,力辄反。相,息亮反。须音须。夸,苦华反。

[疏] 「使长鬛者相」。

○正义曰:吴楚之人少须,故选长鬛者相礼也。

好以大屈。宴好之赐。大屈,弓名。○好,呼报反,注同。屈,居勿反。大屈,弓名。服同,又云大曲也。贾云宝金,可以为剑,出大屈也。

[疏] 注「大屈,弓名」。

○正义曰:贾逵云:大屈,宝金,可以为剑。大屈,金所生地名。服虔云:一曰大屈,弓名。《鲁连书》曰:楚子享鲁侯於章华之台,与大曲之弓,既而悔之。蒍启彊见鲁侯,鲁侯归之大屈。即大曲也。

既而悔之。薳启彊闻之,见公。公语之,拜贺。公曰:「何贺?」对曰:「齐与晋、越欲此久矣。寡君无適与也,而传诸君,君其备御三邻。言齐、晋、越将伐鲁而取之。○见,贤遍反。语,鱼据反。適,丁历反。传,直专反。慎守宝矣,敢不贺乎?」公惧,乃反之。传言楚灵不信,所以不终。

郑子产聘于晋。晋侯疾,韩宣子逆客,私焉。私语。曰:「寡君寝疾,於今三月矣,并走群望,晋所望祀山川,皆走往祈祷。○祷,丁老反,又于报反。有加而无瘳。今梦黄熊入于寝门,其何厉鬼也?对曰:「以君之明,子为大政,其何厉之有?昔尧殛鲧于羽山,羽山在东海祝其县西南。○瘳,救留反。黄熊音雄,兽名,亦作能,如字,一音奴来反,三足鳖也。解者云,兽非入水之物,故是鳖也。一曰既为神,何妨是兽。案《说文》及《字林》皆云,能,熊属,足似鹿。然则能既熊属,入为鳖类。今本作能者,胜也。东海人祭禹庙,不用熊白及鳖为膳,斯岂鲧化为二物乎?殛,纪力反,诛也;本又作极,音义同。鲧,古本反,下注同。

[疏] 「今梦」至「寝门」。

○正义曰:诸本皆作熊字。贾逵云:「熊,兽也。」《说文》云:「熊,兽,似豕,山居,冬蛰。」《释兽》云:「罴如熊,黄白文。」孙炎引《书》云:「如熊如罴」,则熊似罴似豕之兽,即今之所谓熊是也。《释兽》又云:「熊虎丑,其子狗。」李巡曰:「熊虎之类,其子名狗。」则熊兽似虎,非熊也。又《释鱼》云:「鳖,三足能。」樊光曰:「鳖皆四足,今三足,故记之。」彼是鳖之异状。张衡《东京赋》云:「能鳖三趾。」梁王云:「鲧之所化,是能鳖也。若是熊兽,何以能入羽渊?但以神之所化,不可以常而言之。若是能鳖,何以得入寝门?先儒既以为兽,今亦以为熊兽。」是也。汲冢书《琐语》云:晋平公梦见赤熊闚屏,恶之,而有疾,使问子产。言闚屏墙,必是兽也。张叔《皮论》云:「宾爵下革,田鼠上腾。牛哀虎变,鲧化为熊。久血为磷,积灰生蝇。」傅玄《潜通赋》云:「声伯忌琼瑰而弗占兮,昼言诸而暮终。嬴正沈璧以祈福兮,鬼告凶而命穷。黄母化而鼋兮,鲧变而成熊。」二者所韵不同。或疑张叔为「能」。著作郎王劭云:「古人读雄与熊者,皆于陵反,张叔用旧音,傅玄用新音。张叔亦作『熊』也。」案《诗·无羊》与《正月》及襄十年卫卜御寇之繇,皆以「雄」韵「陵」,劭言是也。

其神化为黄熊,以入于羽渊。实为夏郊,三代祀之。鲧,禹父,夏家郊祭之,历殷、周二代,又通在群神之数,并见祀。○夏,户雅反,注夏下同。

[疏] 注「鲧禹」至「见祀」。

○正义曰:《祭法》云:「夏后氏禘黄帝而郊鲧。」言郊祭天,而以鲧配。是「夏家郊祭之」也。殷、周二代,自以其祖配天。虽复不以鲧配郊,鲧有治水之功,又通在群神之数,并亦见祀。通夏世为「三代祀之」也。《祭法》又曰:「夫圣王之制祀也」。「能御大菑则祀之,能捍大患则祀之」,「鲧鄣鸿水而殛死,禹能脩鲧之功」,「非此族也,不在祀典」。是言鲧有大功,而历代祀之也。《祭法》又云:「有虞氏禘黄帝而郊喾,祖颛顼而宗尧。夏后氏亦禘黄帝而郊鲧,祖颛顼而宗禹。殷人禘喾而郊冥,祖契而宗汤。周人禘喾而郊稷,祖文王而宗武王。」《家语》:子羔问曰:「周人祖文王而宗武王」,虞夏祖宗异代者,孔子曰:「殷周祖宗,其庙可以不毁,则其他所祖宗者,功德不殊,虽在异代,亦可以无疑矣。」周人爱召公,犹敬其树,「况祖宗其功德,而可以不尊奉其庙哉!」

晋为盟主,其或者未之祀也乎?」言周衰,晋为盟主,得佐天子祀群神。

[疏] 注「言周」至「群神」。

○正义曰:《祭法》曰:「有天下者祭百神,诸侯在其地则祭之,亡其地则不祭。」然则鲧非晋地之神,晋人不合祭之也。但周室既衰,晋为盟主,得佐助天子祭祀群神,故不祀鲧而鲧为宗也。《晋语》说此事云:「昔者鲧违帝命,殛之于羽山,化为黄熊,以入于羽渊,实为夏郊,三代举之。夫鬼神之所及,非其族类,则绍其同位」,「今周室少卑,晋实继之,其或者未举夏郊邪?宣子以告,祀夏郊,董伯为尸,五日,晋侯疾间」。是言晋当继周,得佐天子祀群神也。僖三十一年传云:「相之不享於此久矣,非卫之罪也。」「杞、鄫何事?」然则杞是夏后,自当祀相。卫不祀相,而晋祀鲧者,相无功,唯子孙当祀。鲧则列在祀典,天子祀之,故晋继周祀鲧也。

韩子祀夏郊。祀鲧。

[疏] 「祀夏郊」。

○正义曰:言祀夏家所郊者,故注云「祀鲧」。

晋侯有间,间,差也。○差,初卖反。赐子产莒之二方鼎。方鼎,莒所贡。

[疏] 「方鼎」。

○正义曰:服虔云:「鼎三足则圆,四足则方。」

子产为丰施归州田於韩宣子,丰施,郑公孙段之子。三年,晋以州田赐段。○为,于伪反,下为初言同。曰:「日君以夫公孙段为能任其事,而赐之州田。今无禄早世,不获久享君德。其子弗敢有,不敢以闻於君,私致诸子。」此年正月,公孙段卒。○夫音扶。任音壬,下同。宣子辞。子产曰:「古人有言曰:『其父析薪,其子弗克负荷。』荷,担也。以微薄喻贵重。○析,星历反。荷,本亦作何,河可反,又音荷。担,丁甘反。施将惧不能任其先人之禄,其况能任大国之赐?纵吾子为政而可,后之人若属有疆埸之言,敝邑获戾,恐后代宣子者,将以郑取晋邑罪郑。○若属音烛。疆,居良反。埸音亦。而丰氏受其大讨。吾子取州,是免敝邑於戾,而建置丰氏也。敢以为请。」传言子产贞而不谅。

[疏] 注「传言」至「不谅」。

○正义曰:「贞而不谅」,《论语》文也。贞,正也。谅,信也。段受晋邑,卒而归之,正也。知宣子欲之,而言畏惧后祸,是不信也。

宣子受之,以告晋侯。晋侯以与宣子。宣子为初言,病有之,初言,谓与赵文子争州田。以易原县於乐大心。乐大心,宋大夫。原,晋邑,以赐乐大心也。

郑人相惊以伯有,曰「伯有至矣」,则皆走,不知所往。襄三十年,郑人杀伯有。言其鬼至。铸刑书之岁二月,在前年。或梦伯有介而行,介,甲也。介音界。曰:「壬子,余将杀带也。驷带助子晳杀伯有。壬子,六年三月三日。明年壬寅,余又将杀段也。」公孙段,丰氏党。壬寅,此年正月二十八日。

[疏] 注「公孙段,丰氏党」

○正义曰:刘炫云:「段即丰氏,当言驷氏党,字之误。」以规杜氏。今知非者,段为丰氏,传有明文。杜既注传,无容不委。盖后人转写之误。刘君虽规,未必是杜之失。

及壬子,驷带卒。国人益惧。齐、燕平之月,此年正月。壬寅,公孙段卒,国人愈惧。其明月,子产立公孙洩及良止以抚之,乃止。公孙洩,子孔之子也。襄十九年,郑杀子孔。良止,伯有子也,立以为大夫,使有宗庙。○洩,息列反。子大叔问其故。子产曰:「鬼有所归,乃不为厉,吾为之归也。」大叔曰:「公孙洩何为?」子孔不为厉,问何为复立洩。○复,扶又反。子产曰:「说也,为身无义而图说。伯有无义,以妖鬼故立之。恐惑民,并立洩,使若自以大义存诛绝之后者,以解说民心。○说如字,下及注同,徐始锐反。

[疏] 「子产」至「图说」。

○正义曰:言立公孙泄者,所以解说民心也。伯有作乱而死,不应立其后祀。今立良止,民必怪之,为伯有之身无义立后,而图谋自解说於民也。解说者,以子孔、良霄俱被诛杀,今并立二人,言若国家自以大义存诛绝之后,不为妖鬼立良止也,以此解说民心。

从政有所反之,以取媚也。民不可使知之,故治政或当反道以求媚於民。○治,直吏反。

[疏] 「从政」至「媚也」。

○正义曰:反之,谓反正道也。媚,爱也。从其政事治国家者,有所反於正道,以取民爱也。反正道者,子孔诛绝,於道理不合立公孙泄。今既立良止,恐民以鬼神为惑,故反违正道,兼立公孙泄,以取媚於民,令民不惑也。段与带之卒,自当命尽而终耳,未必良霄所能杀也。但良霄为厉,因此恐民,民心不安,义须止遏,故立祀止厉,所以安下民也。何休《膏肓》难此,言孔子不语怪力乱神,以鬼神为政,必惑众,故不言也。今左氏以此令后世信其然,废仁义而祈福於鬼神,此大乱之道也。子产虽立良止,以讬继绝,此以鬼赏罚,要不免於惑众,岂当述之以示季末。郑玄答之曰:伯有,恶人也,其死为厉鬼。厉者,阴阳之气相乘不和之名。《尚书·五行传》六厉是也。人死体魄则降,知气在上,有尚德者,附和气而兴利。孟夏之月,令雩祀百辟卿士有益于民者,由此也。为厉者,因害气而施灾,故谓之厉鬼。《月令》「民多厉疾」,《五行传》有御六厉之礼。礼,天子立七祀,有大厉,诸侯立五祀,有国厉,欲以安鬼神,弭其害也。子产立良止,使祀伯有以弭害,乃礼与洪范之事也。子所不语,怪力乱神,谓虚陈灵象,於今无验也。伯有为厉鬼,著明若此,而何不语乎?子产固为众愚将惑,故并立公孙泄,云「从政有所反之,以取媚也。」孔子曰:「民可使由之,不可使知之。」子产达於此也。

不媚不信,说而后信之。○说音悦。不信,民不从也。」及子产適晋,赵景子问焉,景子,晋中军佐赵成。曰:「伯有犹能为鬼乎?」子产曰:「能。人生始化曰:「魄,魄,形也。○魄,普白反。既生魄,阳曰魂。阳,神气也。

[疏] 「人生」至「曰魂」。

○正义曰:人禀五常以生,感阴阳以灵。有身体之质,名之曰形。有嘘吸之动,谓之为气。形气合而为用,知力以此而彊,故得成为人也。此将说淫厉,故远本其初。人之生也,始变化为形,形之灵者名之曰魄也。既生魄矣,魄内自有阳气。气之神者,名之曰魂也。魂魄神灵之名,本从形气而有。形气既殊,魂魄亦异。附形之灵为魄,附气之神为魂也。附形之灵者,谓初生之时,耳目心识,手足运动,啼呼为声,此则魄之灵也。附气之神者,谓精神性识,渐有所知,此则附气之神也。是魄在於前,而魂在於后,故云「既生魄,阳曰魂」。魂魄虽俱是性灵,但魄识少而魂识多。《孝经说》曰:魄,白也。魂,芸也。白,明白也。芸,芸动也。形有体质,取明白为名。气唯嘘吸,取芸动为义。郑玄《祭义》注云:「气谓嘘吸出入者也。耳目之丘明为魄。」是言魄附形而魂附气也。人之生也,魄盛魂强。及其死也,形消气灭。《郊特牲》曰:「魂气归于天,形魄归于地。」以魂本附气,气必上浮,故言「魂气归于天」;魄本归形,形既入土,故言「形魄归于地」。圣王缘生事死,制其祭祀;存亡既异,别为作名。改生之魂曰神,改生之魄曰鬼。《祭义》曰:「气也者,神之盛也。魄也者,鬼之盛也。合鬼与神,教之至也。」「死必归土,此之谓鬼。」「其气发扬于上」,「神之著也」。是故魂魄之名为鬼神也。《檀弓》记延陵季子之哭其子云:「骨肉归复于土,命也。若魂气则无不之也。」《尔雅·释训》云:「鬼之为言归也。」《易·系辞》曰:「阴阳不测之谓神。」以骨肉必归于土,故以「归」言之。魂气无所不通,故以「不测」名之。其实鬼神之本,则魂魄是也。刘炫云:「人之受生,形必有气,气形相合,义无先后。而此云『始化曰魄』,『阳曰魂』,是则先形而后气,先魄而后魂。」魂魄之生,有先后者,以形有质而气无质。寻形以知气,故先魄而后魂。其实并生,无先后也。 ○注「阳,神气也」。 ○正义曰:以形有质,故为阴;魂无形,故为阳。既以「化」表形,故以「阳」见气。气为阳,知形为阴,互相见也。

用物精多,则魂魄强。物,权势。

[疏] 「用物」至「魄强」。

○正义曰:魂既附气,气又附形。形彊则气彊,形弱则气弱。魂以气彊,魄以形强。若其居高官而任权势,奉养厚,则魂气强,故用物精而多,则魂魄强也。 ○注「物,权势」。 ○正义曰:物非权势之名,而以物为权势者,言有权势则物备。物谓奉养之物,衣食所资之总名也。

是以有精爽,至於神明。爽,明也。

[疏] 「是以」至「神明」。

○正义曰:此言从微而至著耳。精亦神也,爽亦明也。精是神之未著,爽是明之未昭。言权势重,用物多,养此精爽,至於神明也。

匹夫匹妇强死,其魂魄犹能冯依於人,以为淫厉。强死,不病也。人谓匹夫匹妇贱身。○强,其丈反。况良霄,我先君穆公之胄,子良之孙,子耳之子,敝邑之卿,从政三世矣。郑虽无腆,腆,厚也。○胄,直又反。从政三世矣,子良公子去疾生子耳公孙辄,辄生伯有良霄,三世为郑卿。腆,他典反。

[疏] 「从政三世」。

○正义曰:子良、子耳、良霄,三世皆为卿。

抑谚曰,蕞尔国。蕞,小貌。○蕞,在最反。而三世执其政柄,其用物也弘矣,其取精也多矣。其族又大,所冯厚矣。良霄魂魄所冯者贵重。○柄,彼命反。而强死,能为鬼,不亦宜乎?」传言子产之博敏。

子皮之族饮酒无度,相尚以奢,相困以酒。

[疏] 注「相尚」至「以酒」。

○正义曰:相尚以奢,食无度也。相困以酒,饮无度也。

故马师氏与子皮氏有恶。马师氏,公孙鉏之子罕朔也。襄三十年,马师颉出奔,公孙鉏代之为马师,与子皮俱同一族。○鉏,仕居反。颉,咖结反。齐师还自燕之月,在此年二月。罕朔杀罕魋。魋,子皮弟。○魋,徒回反。

[疏] 「罕朔杀罕魋」。

○正义曰:公孙鉏,子展之弟。展生子皮,鉏生罕朔。朔是子罕之孙,礼谓之从父昆弟。

罕朔奔晋。韩宣子问其位於子产。问朔可使在何位。子产曰:「君之羁臣,苟得容以逃死,何位之敢择?卿违,从大夫之位,谓以礼去者,降位一等。罪人以其罪(缺),罪重则(缺)多。古之制也。朔於敝邑,亚大夫也,其官,马师也。大夫位,马师职。获戾而逃,唯执政所寘之。得免其死,为惠大矣。又敢求位?」宣子为子产之敏也,使从嬖大夫。为子产故,使降等,不以罪降。○为子,于伪反,注同。嬖,必计反。

[疏] 「使从嬖大夫」。

○正义曰:子产数游楚云:「子晳,上大夫,女,嬖大夫,不尊贵也。」则晋之嬖大夫,亦是下大夫。子产云:朔,亚大夫也。今晋侯使朔为下大夫,故杜云:「为子产故,使降一等,不以罪降。」

秋,八月,卫襄公卒。晋大夫言於范献子曰:「卫事晋为睦,睦,和也。晋不礼焉,庇其贼人,而取其地,贼人,孙林父。其地,戚也。○庇,必利反,又音珌。故诸侯贰。《诗》曰:『〈即鸟〉鸰在原,兄弟急难。』《诗·小雅》。〈即鸟〉鸰,〈邕鸟〉渠也。飞则呜,行则摇,喻兄弟相救於急难,不可自舍。○〈即鸟〉,本又作即,精亦反。鸰,本又作令,力丁反。难,如字,又乃旦反,注同。摇音遥,又以照反。

[疏] 「诗曰」至「急难」。

○正义曰:《小雅·棠棣》之篇也。以〈即鸟〉鸰之在原,喻兄弟之急难也。〈即鸟〉鸰,水鸟也,今而在原,失其常处。飞则鸣,行则摇,不能自舍也。喻人当居平安之世,今有兄弟在急难,相救之情,亦不能自舍也。但鸟有飞行可言,人之不能自舍,无状可言耳。 ○注「〈即鸟〉鸰,〈邕鸟〉渠」。 ○正义曰:《释鸟》文。郭璞曰:「雀属。」

又曰:『死丧之威,兄弟孔怀。』威,畏也。言有死丧,则兄弟宜相怀思。兄弟之不睦,於是乎不吊,不相吊恤。况远人,谁敢归之?今又不礼於卫之嗣,嗣,新君也。卫必叛我,是绝诸侯也。」献子以告韩宣子。宣子说,使献子如卫吊,且反戚田。传言戚田所由还卫。○说音悦。还音环。卫齐恶告丧于周,且请命。王使臣简公如卫吊。简公,王卿士也。且追命襄公曰:「叔父陟恪,在我先王之左右,以佐事上帝。陟,登也。恪,敬也。帝,天也。叔父谓襄公。命如今之哀策。○恪,苦各反。

[疏] 注「陟登」至「哀策」。

○正义曰:「陟,登」,「恪,敬」,《释诂》文也。《周礼》所云,上帝皆是天也。「如今之哀策」者,汉魏以来,贤臣既卒,或赠以本官印绶。近世或更赠以高官,褒德叙哀,载之於策,将葬,赐其家以告柩,「如今之哀策」谓此也。

余敢忘高圉、亚圉?」二圉,周之先也。为殷诸侯,亦受殷王追命者。○圉,鱼吕反。

[疏] 注「二圉」至「命者」

○正义曰:案《周本纪》,高圉是公刘玄孙之孙。高圉生亚圉。亚圉,大王亶父之祖也。并为殷之诸侯。今王追命襄公,而云不忘二圉,知其亦是受殷王追命。此杜以意言耳,二圉之受追命无文也。

九月,公至自楚。孟僖子病不能相礼,不能相仪答郊劳,以此为己病。○「病不能相礼」,本或作「病不能礼」。相,息亮反,注相仪同。劳,力报反。乃讲学之,讲习也。苟能礼者从之。及其将死也,二十四年孟僖子卒,传终言之。召其大夫,僖子属大夫。曰:「礼,人之幹也。无礼,无以立。吾闻将有达者,曰孔丘,僖子卒时,孔丘年三十五。

[疏] 注「孔丘年三十五」。

○正义曰:当言三十四,而云「五」,盖相传误耳。

圣人之后也。圣人,殷汤。而灭於宋。孔子六代祖孔父嘉,为宋督所杀,其子奔鲁。

[疏] 注「孔子六代祖」。

○正义曰:《家语·本姓篇》云:宋泯公熙生弗父何,何生宋父周,周生世子胜,胜生正考父,考父生孔父嘉,其后以孔为氏也。孔父生木金父,金父生皋夷父,夷父生防叔,防叔辟华氏之逼而奔鲁,生伯夏,伯夏即生梁纥,梁纥即生孔子。

其祖弗父何,以有宋而授厉公。弗父何,孔父嘉之高祖,宋闵公之子,厉公之兄。何適嗣当立,以让厉公。○適,丁历反。及正考父弗父何之曾孙。佐戴、武、宣,三人皆宋君。三命兹益共。三命,上卿也。言位高益共。故其鼎铭云:考父庙之鼎。『一命而偻,再命而亻区,三命而俯。俯共於亻区,亻区共於偻。○偻,力主反。亻区,纡甫反。循墙而走,言不敢安行。亦莫余敢侮。其共如是,亦不敢侮慢之。○侮,亡甫反。饘於是,鬻於是,以餬余口。』於是鼎中为饘鬻。饘鬻,餬属,言至俭。○饘,之然反。《尔雅》:「餬,饘也」。鬻,之六反,孙炎云,淖麋也。

[疏] 「饘於」至「余口」。

○正义曰:《释言》云:「餬,饘也。」郭璞云:「糜也」。又云:「鬻,糜也。」孙炎曰:「淖糜也。」然则餬、饘、鬻、糜,相类之物。稠者曰糜,淖者曰鬻。餬、饘是其别名。将糜向口,故曰「以餬余口」,犹今人以粥向帛粘,使相著,谓之餬帛。

其共也如是。臧孙纥有言纥,武仲也。曰:『圣人有明德者,若不当世,其后必有达人。』圣人之后,有明德而不当大位,谓正考父。

[疏] 注「圣人」至「考父」。

○正义曰:圣人,谓殷汤也。不当世,谓不得在位为国君也。上文具言考父之德,知此圣人之后有明德而不得在世当大位者,止谓正考父也。既是圣人之后,而又有明德,身无贵位,必庆隆子孙,故言其后必有达人,谓知能通达之人。於夫子身为大夫,乃称夫子,此时仲尼未仕,不得称为夫子。以未仕之时为仕后之语,是丘明竟尊之,而失事实。陈恒未死言谥,亦此类也。

今其将在孔丘乎?我若获没,得以寿终。必属说与何忌於夫子,使事之说,南宫敬叔。何忌,孟懿子。皆僖子之子。○属音烛。说音悦。而学礼焉,以定其位。」知礼则位安。

[疏] 注「南宫」至「敬叔」。

○正义曰:说南宫氏也。敬,谥也。叔,字也,又字容也,字括也,名说,一名縚。

故孟懿子与南宫敬叔师事仲尼。仲尼曰:「能补过者,君子也。《诗》曰:『君子是则是效。』《诗·小雅》。孟僖子可则效巳矣。」

单献公弃亲用羁。献公,周卿士,单靖公之子,顷公之孙。羁,寄客也。○单音善。

冬,十月,辛酉,襄、顷之族杀献公而立成公。襄公,顷公之父。成公,献公弟。○顷音倾。十一月,季武子卒。晋侯谓伯瑕伯瑕,士文伯。曰:「吾所问日食,从矣,可常乎?」卫侯、武子皆卒故。对曰:「不可。六物不同,各异时。民心不壹,政教殊。事序不类,有变易。官职不则,治官居职非一法。同始异终,胡可常也?《诗》曰:『或燕燕居息,或憔悴事国。』《诗·小雅》。言不同。○憔,在遥反。《诗》作「尽」。瘁,在醉反。

[疏] 「诗曰」至「事国」。

○正义曰:《小雅·北山》,「大夫刺幽王也,役使不均,已劳於从事,而不得养其父母焉」。「或燕燕居息」,燕燕,安息貌。「或尽瘁事国」,尽力劳病以从国事。此作「憔悴」,盖师读不同。

其异终也如是。」公曰:「何谓六物?」对曰:「岁、时、日、月、星、辰是谓也」。公曰:「多语寡人辰,而莫同。何谓辰?」对曰:「日月之会是谓辰,一岁日月十二会,所会谓之辰。○语,鱼据反。

[疏] 「岁时日月星辰」。

○正义曰:《释天》云:「载,岁也。夏曰岁」,「周曰年」。李巡曰:「载,一岁莫不覆载也。」孙炎曰:「四时一终曰岁,取岁星行一次也。年取年穀一熟。」是言岁即年也。时谓四时,春夏秋冬也。日谓十日,从甲至癸也。月从正月至十二月也。星,二十八宿也。辰谓日月所会,一岁十二会,从子至亥也。《周礼·冯相氏》:「掌十有二岁,十有二月,十有二辰。十日,二十有八星之位。」谓此六物也。大岁所在,十二年始匝,故为十二岁。○辰,而莫同。 ○正义曰:东南隅有辰也,大火谓之辰也,又有日月之会辰也,又北方有辰星也。日月会谓之辰者,辰时也,言日月聚会有时也。

故以配日。」谓以子丑配甲乙。

[疏] 「故以配日」。

○正义曰:言辰无常所,分在十二以十幹配之,明非一所也。

卫襄公夫人姜氏无子,姜氏,宣姜。嬖人婤姶生孟絷。孔成子梦康叔谓已:「立元,成子,卫卿,孔达之孙烝鉏也。元,孟絷弟,梦时元未生。○婤音周,又直周反,徐敕周反。姶,乌答反。絷,张立反。烝,之承反。

[疏] 注「梦时元未生」。

○正义曰:知者,传曰「婤姶生孟絷」,即云「成子梦」。若已生讫,当云「婤姶生孟絷及元」,然云「孔成子梦」,且说梦巳下,乃云晋韩宣子聘岁生元。明未生也。

余使羁之孙圉与史苟相之。」羁,烝鉏子。苟,史朝子。○羁,居宜反。相,息亮反,下同。朝如字。史朝亦梦康叔谓己:「余将命而子苟,与孔烝鉏之曾孙圉,相元。」史朝见成子,告之梦,梦协。协,合也。晋韩宣子为政,聘于诸侯之岁,在二年。婤姶生子,名之曰元。孟絷之足不良,能行。跛也。○跛,波我反。

[疏] 「之足不良」。正义曰:当断不良为句。「能行」向下读之。知者,案二十年杜注云:「絷足不良,故以官邑还豹」,是也。

孔成子以《周易》筮之曰:「元尚享卫国,主其社稷。」令蓍辞。遇《屯》。《震》下《坎》上,《屯》。○屯,张伦反。又曰:「余尚立絷,尚克嘉之。」嘉,善也。遇《屯》之《比》。《坤》下《坎》上,《比》。《屯》初九爻变。○比,毗志反,注同。

[疏] 「之比」。

○正义曰:所以上《屯》无变者,皆遇少爻故也。

以示史朝。史朝曰:「元亨,又何疑焉。」《周易》曰:「《屯》,元亨。」○亨,许庚反,注元亨皆同。成子曰:「非长之谓乎?言《屯》之元亨,谓年长,非谓名元。○长,丁丈反,注同。对曰:「康叔名之,可谓长矣。善之长也。○名,如字,徐武政反。孟非人也。将不列於宗,不可谓长。足跛非全人,不可列为宗主。且其繇曰『利建侯』。繇,卦辞。○繇,直又反。嗣吉何建?建非嗣也。嗣子有常位,故无所卜,又无所建。今以位不定,卜嗣得吉,则当从吉而建之也。○言何建,本或作可建。二卦皆云,谓再得《屯》卦,皆有建侯之文。

[疏] 「二卦皆云」。

○正义曰:谓前卜元之二卦,非谓后卜絷之卦也。

子其建之。康叔命之,二卦告之。筮袭於梦,武王所用也。弗从何为?《外传》云:「《大誓》曰:『朕梦协朕卜,袭於休祥,戎商必克。』」此武王辞。

[疏] 注「外传云」。

○正义曰:《外传》云者,《国语》引《大誓》也。《古文尚书·大誓》具有此文。此传之意,取《大誓》也。杜不见古文,故引《外传》解之。

弱足者居。跛则偏弱,居其家,不能行。侯主社稷,临祭祀,奉民人,事鬼神,从会朝,又焉得居?各以所利,不亦可乎?」孟跛利居,元吉利建。○焉,於虔反。故孔成子立灵公。十二月,癸亥,葬卫襄公。灵公,元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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