四年,春,王三月,己酉,陈侯午卒。前年大夫盟鸡泽。三月无己酉,日误。
夏,叔孙豹如晋。
秋,七月,戊子,夫人姒氏薨。成公妾,襄公母。姒,杞姓。
○正义曰:二年,齐姜薨,葬者是成公夫人,故此为成公之妾也。据传匠庆之言,知是襄公之母。以子既为君,故得称夫人而言薨也。於时诸国,杞、鄫之徒,皆姒姓据大者言之,故云「姒,杞姓」,疑是杞女,而未审故也。
葬陈成公。无传。
八月,辛亥,葬我小君定姒。无传。定,谥也。赴同祔姑,反哭成丧,皆以正夫人礼,母以子贵,逾月而葬,速。
○正义曰:谥法:纯行不爽曰定。旧说:妾子为君,其母不得成为夫人,故杜详言之。於例亦同称薨也。祔姑,称小君也。反哭成丧,书葬也。今定姒三礼皆具,薨葬备文,皆以正夫人之礼者,由母以子贵故也。《释例》曰:「凡妾子为君,其母犹为夫人,虽先君不命其母,母以子贵。其適夫人薨,则尊得加於臣子,而内外之礼,皆如夫人矣。故姒氏之丧,责以小君不成。成风之丧,王使来会葬,传曰『礼也』。夫人姒氏薨葬,皆以礼备为文,明季子虽议从略贱,闻匠庆之言,惧而备礼,殡葬无阙也。《礼》,公子为其母练冠縓缘,既葬除之。及其嗣位为君,非复公子,適母薨,则申其母尊。而先儒同之公子,亦谬矣。」是杜言妾母得为夫人之意也。季孙初议,欲不成定姒之丧。匠庆以君长惧之,乃略取季孙之木。君子谓之「多行无礼必自及」也。则季孙初议,是无礼也。既季孙议为无礼,明知於礼得成,是知妾母成尊,是为正法。但尊无二上,適母若在,君尚不得尽礼於其母,臣民岂得以夫人之礼事之哉?適母既薨,则君得尽礼。君既尽夫人之礼事其母,臣民岂得以妾意遇之哉?故適母薨,则妾母尊也。哀姜既薨,成风乃正。出姜既出,敬嬴乃正。齐姜既薨,定姒乃正。襄公一世,无娶夫人之文。故齐妇得正也。郑玄以为正夫人有以罪废,妾母得成为夫人也。哀姜虽被齐杀,僖公请而葬之。案经薨葬备文,安得以罪黜也。又齐姜非以罪黜,定姒薨葬成尊,成风定姒,并无讥文,知其法得成也。
冬,公如晋。
陈人围顿。
四年,春,楚师为陈叛故,犹在繁阳。前年,何忌之师侵陈,今犹未还。繁阳,楚地,在汝南鮦阳县南。○为,于伪反。鮦,孟康音纣,直又反。一音童,或音直勇反,非。
韩献子患之,言於朝曰:「文王帅殷之叛国以事纣,唯知时也。知时未可争。
今我易之,难哉!晋力未能服楚,受陈为非时。
三月,陈成公卒。楚人将伐陈,闻丧乃止。军礼不伐丧。
○正义曰:十九年,晋士匄侵夺齐,至穀,闻齐侯卒,乃还。传曰:「闻丧而还,礼也。」是军礼不伐丧。
陈人不听命。不听楚命。
臧武仲闻之曰:「陈不服於楚,必亡。大国行礼焉,而不服,在大犹有咎,而况小乎?」夏,楚彭名侵陈,陈无礼故也。为下陈围顿传。○咎,其九反,下同。
穆叔如晋,报知武子之聘也。武子聘在元年。
晋侯享之,金奏《肆夏》之三,不拜。《肆夏》,乐曲名。《周礼》以钟鼓奏九夏,其二曰《肆夏》,一名《樊》;三曰《韶夏》,一名《遏》;四曰《纳夏》,一名《渠》.盖击钟而奏此三《夏》曲。○肆夏,户雅反,注及下同。《九夏》:一曰《王夏》,二曰《肆夏》,三曰《韶夏》,四曰《纳夏》,五曰《章夏》,六曰《齐夏》,七曰《族夏》,八曰《陔夏》,九曰《骜夏》,《肆夏》一名《樊》。《国语》云:「金奏《肆夏》,《樊》、《遏》、《渠》。」杜三夏之别名。吕叔玉云:「《肆夏》,《时迈》也。《樊》、《遏》,《执竞》也。《渠》,《思文》也。」韶,上招反。遏,於葛反。纳夏,本或为「夏纳」,误。渠,其居反。
工歌《文王》之三,又不拜。工,乐人也。《文王》之三,《大雅》之首:《文王》、《大明》、《绵》。
歌《鹿鸣》之三,三拜。《小雅》之首:《鹿鸣》、《四杜》、《皇皇者华》。
○正义曰:奏谓作乐也。作乐先击钟,锺是金也,故称金奏。《周礼》:「钟师掌金奏。」郑玄云:「金奏,击金以为奏乐之节。金谓钟及镈也。」又《燕礼》注云:「以钟镈播之,鼓磬应之,所谓金奏也。」此晋人作乐,先歌《肆夏》。《肆夏》是作乐之初,故於《肆夏》先言金奏也。次,工歌《文王》,乐巳先作,非复以金为始,故言工歌也。於《文王》已言工歌,《鹿鸣》又略不言工,互见以从省耳。其实金奏《肆夏》,亦是工人歌之,工歌《文王》,击金仍亦不息。其歌《鹿鸣》亦是工歌之耳。 ○注「肆夏」至「夏曲」。 ○正义曰:《周礼》:「锺师凡乐事,以锺鼓奏九夏:《王夏》、《肆夏》、《昭夏》、《纳夏》、《章夏》、《齐夏》、《族夏》、《陔夏》、《骜夏》。」言以锺鼓奏之也。又以《文王》类之,知是乐曲名也。杜子春云:「王出入奏《王夏》,尸出入奏《肆夏》,牲出入奏《昭夏》,四方宾来奏《纳夏》,臣有功奏《章夏》,夫人祭奏《齐夏》,族人侍奏《族夏》,宾醉而出奏《陔夏》,公出入奏《骜夏》。」定本《纳夏》为「夏纳」。此传直言「之三」,不朝其三之名。《鲁语》同说此事而云:「金奏《肆夏》,《繁》、《遏》、《渠》,天子所以享元侯也。《文王》、《大明》《绵》,则两君相见之乐也。」《文王》之三,尽《文王》、《大明》、《绵》,以《文王》为首,并取其次二篇以为三。则知《肆夏》之三,亦以《肆夏》为首,亦并取其次二《夏》以为三也。且下云:「三《夏》,天子所以享元侯也。」三者皆名为夏,知是其次二《夏》并《肆夏》为三也。《周礼》谓之《肆》、《昭》、《纳》,《鲁语》谓之《繁》、《遏》,《渠》。故杜以为每《夏》而有二名,《肆夏》一名《樊》,《昭夏》一名《遏》,《纳夏》一名《渠》。先儒所说,义多不同。《周礼》注载杜子春云:「《肆夏》与《文王》鹿鸣俱称三,谓其三章也。以此知《肆夏》,诗也。」吕叔王云:「《肆夏》,《繁》、《遏》、《渠》,皆《周颂》也。《肆夏》,《时迈》也。《繁》、《遏》,《执竞》也。《渠》,《思文》也。肆,遂也。夏,大也。言遂於大位,谓王位也。故《时迈》曰:『肆于时夏,允王保之。』繁,多也。遏,止也。言福禄止於周之多也。故《执竞》曰:『降福穰穰,降福简简,福禄来反。』渠,大也。言以后稷配天,王道之大也。故《思文》曰:『思文后稷,克配彼天。』」郑玄云:「以《文王》、《鹿鸣》言之,则《九夏》皆《诗》篇名,《颂》之族类也。此歌之大者,载在乐章,乐崩亦从而亡,是以《颂》不能具。」数家之说,各以意言。经典散亡,无以取正。刘炫云:「杜为此解颇允三《夏》之名,而分字配篇,不甚惬当。何则?《文王》之三,即《文王》是其一,《大明》、《绵》是其二。《鹿鸣》之三,则《鹿鸣》是其一,《四牡》、《皇皇者华》是其二。然则《肆夏》之三,亦当《肆夏》是其一,《樊》、《遏》、《渠》是其二。安得复以《樊》为《肆夏》之别名也?若《樊》即是《肆夏》,何须重举二名?虽耻习前踪,亦未逾先哲。」今删定知不然者,以此文云「《肆夏》之三」,是自《肆夏》以下有三,故为《韶夏》、《纳夏》,凡为三《夏》。但此三《夏》,各有别名。故《国语》谓之《繁》、《遏》、《渠》,是一字以当一《夏》。若《国语》直云「金奏《繁》、《遏》、《渠》」,则三《夏》之名,没而不显。故於繁字之上,特以《肆夏》冠之,云「肆夏繁」。《樊》既是《肆夏》,明《遏》是《韶夏》,《渠》是《纳夏》也。《国语》举其难明,以会左氏三《夏》之义。刘不晓杜之深意,遂欲妄从先儒。先儒二说,柯所冯准?先儒以樊、遏二字,共为《执竞》,以渠之一字,独为《思文》。分字既无定限,文句多少任意,则杜以樊共《肆夏》为句,何为不可?刘君乃与夺恣情,不顾曲直,妄规杜过,於义深非也。
韩献子使行人子员问之,行人,通使之官。○员音云,徐于贫反。使,所吏反,下注及文皆同。
○正义曰:《周礼》,大行人「掌大宾之礼,大客之仪」。小行人「掌使適四方,协宾客之礼」。诸侯行人当亦通掌此事,故为通使之官也。此言韩献子使行人问」,《鲁语》云「晋侯使行人问」者,彼孔晁注云:「韩献子白晋侯,使行人问」也。
曰:「子以君命辱於敝邑,先君之礼,藉之以乐,以辱吾子?」藉,荐也。○藉,在夜反。
吾子舍其大,而重拜其细,敢问何礼也?」对曰:「三《夏》,天子所以享元侯也。使臣弗敢与闻。元侯,牧伯。○舍音舍。重,直用反,下皆同。敢与音预,下「及与」同。牧,徐音目。
○正义曰:《周礼·大宗伯》云:「八命作牧,九命作伯。」郑玄云:「牧谓侯伯有功德者,加命得专征伐於诸侯也。伯谓上公有功德者,加命为二伯,得征五侯九伯者也。」郑司农云:「牧,一州之牧也。伯,长诸侯为方伯也。」然则牧是州长,伯是二伯,虽命数不同,俱是诸侯之长也。元,长也。谓之长侯,明是牧伯。
《文王》,两君相见之乐也,臣不敢及。及,与也。《文王》之三,皆称文王之德,受命作周,故诸侯会同以相乐。○相乐音洛。
○正义曰:「及,与也。」《释诂》文。言不敢与在其间而闻之。《鲁语》并陈两事,乃总云皆昭令德以合好,非使臣之所敢闻。彼俱不敢闻,此分之为等级耳。《诗序》:「《文王》,言文王受命作周;《大明》,言文王有明德,故天复命武王伐纣;《绵》,言文王之兴,本由大王。」是《文王》之三,皆称文王之德,能受天命,造立周国,故诸侯会同,歌此以相燕乐也。朝而设享,是亦二君聚会,故以会同言之。《肆夏》既亡,不知其篇之义,故唯取《诗》意,以解《文王》、《鹿鸣》耳。《诗》是乐章,乐歌诗篇,圣王因其尊卑,定其差等。《诗》有四始:《风》也,《小雅》也,《大雅》也,《颂》也。郑玄以《肆夏》为《颂》之族类,其差与《颂》同矣。天子享元侯,歌《肆夏》,则於其馀诸侯,不得用《肆夏》矣。当歌《文王》,与两君相见同也。然则两元侯相见,与天子享之礼同,亦歌《肆夏》之类。《仲尼燕居》「两君相见,升歌《清庙》」,谓元侯也。不歌《肆夏》,辟天子也。诸侯来朝,乃歌《文王》。遣臣来聘,必不得同矣,当歌《鹿鸣》也。传言「《文王》,两君相见之乐」,则其臣来聘,不得与其君同,亦当歌《鹿鸣》也。《燕礼》虽以己臣为主,兼燕四方之宾,其乐歌《鹿鸣》,是其定差也。《燕礼》:升歌讫,乃为笙歌三篇。堂下吹笙,以播《诗》也。笙歌讫,乃为间歌六篇,堂上歌一篇,堂下吹一篇,相间代也。故《燕礼》云「乃间歌《鱼丽》,笙《由庚》;歌《南有嘉鱼》,笙《崇丘》;歌《南山有台》,笙《由仪》」是也。间歌讫,遂合乡乐,《周南·关雎》《葛覃》《卷耳》,《召南·鹊巢》《采繁》《采蘋》。合乐,谓堂上堂下合作乐也。乡乐者,《风诗》也。《燕礼》歌《小雅》而合乡乐。以合卑於歌一等,则知诸所歌者,其合乐用《诗》,皆卑於升歌一等。故郑玄《诗谱》云:「天子享元侯,歌《肆夏》,合《文王》;於诸侯,歌《文王》,合《鹿鸣》。诸侯於邻国之君,与天子於诸侯同。」天子诸侯,燕其宾臣及聘问之宾,皆歌《鹿鸣》合乡乐,笙閒所用,则郑玄云「未闻也」。《燕礼》升歌《小雅》,笙歌间歌亦用《小雅》,则笙间用《诗》与升歌差同。而云「未闻」者,升歌合乐,其用《风》、《雅》,皆用发首二篇,笙用《南核》,间用《鱼丽》,不复更用其首篇者。「未闻」者,未知其用何篇也。此传言「三《夏》,天子所以享元侯」,则《文王》,两君相见之乐,亦谓享也。虽不言燕,燕亦当然。此传晋侯享穆叔,为歌《鹿鸣》,穆叔以己所当得,三拜而受,《燕礼》也。工歌《鹿鸣》,则是享燕同乐。明享之与燕用乐,各自同矣。若然,《肆夏》之为乐章,乐之最尊者,两君相见,尢尚不得用之。而《燕礼》者,诸侯燕己群臣之礼。而《记》云:「若以乐纳宾,则宾及庭奏《肆夏》。」郑玄云:「卿大夫有王事之劳者,则奏此乐。」所以得用之者,彼谓纳宾之乐。《郊特牲》云:「宾入大门,而奏《肆夏》,示易以敬也。」郑玄云:「宾朝聘者。」是朝宾聘客,俱得用之。与此升歌异也。
《鹿鸣》,君所以嘉寡君也,敢不拜嘉?晋以叔孙为嘉宾,故歌《鹿鸣》之诗,取其「我有嘉宾」。叔孙奉君命而来,嘉叔孙,乃所以嘉鲁君。
○正义曰:《诗序》言「《鹿鸣》,燕群臣嘉宾」,正谓燕己之臣,以己臣为嘉宾耳。叔孙以晋歌此篇者,以己为嘉宾,故拜受之也。《燕礼记》云:「若与四方之宾燕,则公迎之于大门内。」郑玄云:「四方之宾,谓来聘者也。」是燕聘客,唯君迎为异,馀悉与己臣同也。
《四牡》,君所以劳使臣也,敢不重拜?《诗》言使臣乘四牡,騑騑然行不止。勤,劳也。晋以叔孙来聘,故以此劳之。○以劳,力报反,注「劳之」同。騑,芳非反。
○正义曰:《诗序》曰:「《四牡》,劳使臣之来。」谓遣臣出使来归,乃劳之也。叔孙以晋歌此篇,劳己来聘,故重拜受之也。《鲁语》云:「《四牡》,君之所以章臣之觐也,敢不拜章?」
《皇皇者华》,君教使臣曰『必谘於周』。《皇皇者华》,君遣使臣之诗。言忠臣奉使,能光辉君命如华之皇皇然。又当谘于忠信,以补己不及。忠信为周,其诗曰:「周爰谘诹,周爰谘谋,周爰谘度,周爰谘询。」言必於忠信之人,谘此四事。○诹,子须反。度,待洛反,下文注同。询音荀。
○正义曰:此《诗》本意,文王教出使之臣,使远而有光华,又当谘问善道於忠信之人。今晋君歌此以宠穆叔,穆叔执谦以为晋侯所教。故云「君教使臣」。下云「臣获五善,敢不重拜」,与诗本意异也。「忠信为周」,《鲁语》文也。爰,於也。若遇忠信之人,於是访问询度诹谋等四事也。《鲁语》云:「《皇皇者华》,君教使臣曰:『每怀靡及,诹谋度询,必咨於周。』敢不拜教?」
臣闻之,访问於善为咨,问善道。
咨亲为询,问亲戚之义。
咨礼为度,问礼宜。
咨事为诹,问政事。
咨难为谋。问患难。○难,乃旦反,注同。
○正义曰:《鲁语》言此四事,唯「咨亲为询」,与此文同。其馀咨材为诹,咨事为谋,咨义为度三者,与此皆异。韦昭改从此传,注云:「材当为事,事难为难。」孔晁注云:「材谓政幹也」。
臣获五善,敢不重拜?五善,谓谘、询、度、诹、谋。
○正义曰:救之咨人,即得一善,故并咨为五。《鲁语》云:「君贶使臣以大礼,重之以六德。」孔晁云:「既有五善,又自谓无及,成为六德。」言自谓知无所及,怀靡谦以问知者,此亦即是一德,故为六德也。皆是受君之教。乃知如此亦是君之所赐,故云「臣获」也。
秋,定姒薨,不殡于庙,无榇,不虞。榇,亲身棺。季孙以定姒本贱,既无器备,议其丧制,欲殡不过庙,又不反哭。○过,古禾反。
○正义曰:榇者,亲身之棺,初死即当有之,将葬以殡过庙,葬讫乃为虞祭。今定姒初薨,匠庆以君长惧之,乃始作榇。知此是季孙以定姒本贱,素无器备,议其丧制,欲如此耳。非是终久遂无之也。《檀弓》曰:「君即位而为椑。」夫人尊与君同,亦当生已有榇。今议欲不为,是素无器备,故始议之也。《檀弓》又曰:「丧之朝也,顺死者之孝心也。其哀离其室也。故至於祖考之庙而后行。殷朝而殡於祖,周朝而遂葬。」《士丧礼》「朝而遂葬」,与《记》正同。知周法不殡于庙。而此及僖八年传皆云「不殡于庙」,以为非礼。知其将葬之时,不以殡过庙耳,非是殡尸於庙中也。葬讫,日中反虞於正寝,谓之反哭。今故不虞者,欲不为反哭也。
匠庆谓季文子匠庆,鲁大匠。
曰:「子为正卿,而小君之丧不成,谓如季孙所议,则为夫人礼不成。
不终君也。慢其母,是不终事君之道。
君长,谁受其咎?」言襄公长,将责季孙。○长,丁丈反,注同。
初,季孙为己树六槚於蒲圃东门之外,蒲圃,场圃名。季文子树槚,欲自为榇。○为,于伪反,下注为定姒、为言卜、为执事同。圃,布古反。场,直良反。
○正义曰:《诗》云:「九月筑场圃。」毛传云:「春夏为圃,秋冬为场。树菜蔬为圃,治禾黍为场。」场圃同地耳。故杜以场明圃,圃名蒲也。槚是为榇之木,知季孙树之,欲自为榇也。
匠庆请木,为定姒作榇。
季孙曰:「略。」不以道取为略。
匠庆用蒲圃之槚,季孙不御。御,止也。传曰遂得成礼,故经无异文。○御,鱼吕反,注同。
○正义曰:止寇谓之御。御即御也,故训为止。季孙本议欲无榇,不虞。今传唯言取木为榇而已。尚不知得殡庙虞祭以否。不虞即是不反哭,不反则不得书葬。今定姒薨葬备文,则因匠庆之言,遂得每事成礼,是故经无异文。
君子曰:「《志》所谓『多行无礼,必自及也』,其是之谓乎!」
○正义曰:不以道取为略。今律「略人」,略卖人是也。季孙言「略」,令匠庆略他木也。官非无木可用,意欲不成其丧,谓木不顺其意,怒庆此请,令略木为之也。匠庆又忿季孙未必无木可用,故取季孙之槚。其意言遣我略人,我止略女。季孙令之为略,匠庆奉命而略,虽自被略,不得止之。季孙此议,自是无礼也,被匠庆略木,是自及也。君子言古之志记,所谓「多行无礼必自及」者,其季孙之谓乎。而《释例》论此云:「议从略,贱彼。」自是解正义之语,与此不以道取为略别也。
冬,公如晋听政。受贡赋多少之政。
晋侯享公,公请属鄫。鄫,小国也,欲得使属鲁,如须句、颛臾之比,使助鲁出贡赋。公时年七岁,盖相者为之言。鄫,今琅邪鄫县。○句,其俱反。颛音专。臾,羊朱反。比,必二反。相,息亮反。
○正义曰:附庸,附大国耳。鄫乃子爵,而欲得属鲁者,春秋之世,小国不能自通,多附於大国。二十七年,齐人请邾,宋人请滕。邾、滕犹尚附人,况鄫又小也。故杜譬之如须句、颛臾之比。须句亦子爵,使助鲁出贡赋耳。时公年七岁,未能自谋,盖国内共为此计,使相者代公言之。
晋侯不许。孟献子曰:「以寡君之密迩於仇雠,而原固事君,无失官命。晋官徵发之命。
○正义曰:二年,郑子驷以君初丧,云「官命未改」。此鲁以国小赋重,恐失官命。二者官命虽同,而主意有异。故杜彼以未葬解之,此以徵发解之。观文为说。
鄫无赋於司马,晋司马又掌诸侯之赋。
为执事朝夕之命敝邑,敝邑褊小,阙而为罪,阙,不共也。○朝夕如字。褊,必浅反。共音恭。
寡君是以原借助焉。」借鄫以自助。○借,子亦反,注同。
晋侯许之。为明年叔孙豹、鄫世子巫如晋传。
楚人使顿间陈而侵伐之,故陈人围顿。间,伺间缺。○间陈,间厕之间。伺音司。间音闲,又间厕之间,又如字。
无终子嘉父使孟乐如晋,无终,山戎国名。孟乐,其使臣。○使臣,所吏反。
因魏庄子纳虎豹之皮,以请和诸戎。欲戎与晋和。庄子,魏绛。
晋侯曰:「戎狄无亲而贪,不如伐之。」魏绛曰:「诸侯新服,陈新来和,将观於我。我德则睦,否则携贰。劳师於戎,而楚伐陈,必弗能救,是弃陈也,诸华必叛。诸华,中国。
戎,禽兽也。获戎失华,无乃不可乎?《夏训》有之曰:『有穷后羿。』」夏训,《夏书》。有穷,国名。后,君也。羿,有穷君之号。○夏,户雅反,下注皆同。羿音诣。
○正义曰:《夏书·五子之歌》云:「太康尸位以逸豫,政于有洛之表,十旬弗反。有穷后羿因民弗忍,距于河,厥第五人御其母以从,五子咸怨。」述大禹之戎以作歌,其一曰《皇祖有训》,是大禹立言以训后,故传谓此书为「夏训」也。羿居穷石之地,故以穷为国号,以有配之,犹言有周、有夏也。后,君也。穷国之君曰羿,羿是有穷君之号。
公曰:「后羿何如?」怪其言不次,故问之。
对曰:「昔有夏之方衰也,后羿自鉏迁于穷石,因夏民以代夏政。禹孙大康,淫放失国,夏人立其弟仲康。仲康亦微弱。仲康卒,子相立,羿遂伐相,号曰「有穷」。鉏,羿本国名。○鉏,仕居反。大音泰。相,息亮反,下及注同。
○正义曰:《夏本纪》,禹生启,启生大康,是禹孙也,为羿所距。《书序》云「大康失邦」,是为淫放失国也。《本纪》又云:「大康崩,弟仲康立。」《尚书·胤征》云:「惟仲康肇位四海。」孔安国云:「羿废大康,而立其弟仲康为天子。」则仲康,羿之所立,但羿握其权,仲康不能除去之耳。哀元年,传称「有过浇杀斟灌以灭后相」。相依斟灌,故浇灭之。是相立为天子,乃出依斟灌。则相之立也,盖亦羿立之矣。此传言羿代夏政,云「不脩民事」;寒浞杀羿,言取其国家,则羿必自立为天子也。当是逐出后相,羿乃自立。相依斟灌、斟寻,夏祚犹尚未灭,盖与羿并称王也。及寒浞杀羿,因羿室而生浇。浇已长大,自能用师,始灭后相。相死之后,始生少康。少康生杼,杼又年长,已堪诱豷,方始灭浞而立少康。计大康失邦及少康绍国,向有百载,乃灭有穷。据此传文,夏乱甚矣,而《夏本纪》云:「仲康崩,子相立。相崩,子少康立。」都不言羿浞之事,是马迁说之疏也。
恃其射也,羿善射。
○正义曰:《尚书》云:「大康尸位以逸豫。有穷后羿因民弗忍,距于河。」孔安国云:「羿,诸侯名。」杜云:「有穷君之号」,则与孔不同也。「羿善射」,《论语》文也。《说文》云:「羿,帝喾射官也。」贾逵云:「羿之先祖,世为先王射官,故帝喾赐羿弓矢,使司射。」《淮南子》云:「尧时十日并出,尧使羿射九日而落之。」《楚辞·天问》云:「羿弹日?乌焉解羽?《归藏易》亦云「羿彃十日」也。言虽不经,难以取信,要言喾时有羿,尧时有羿,则羿是善射之号,非复人之名字。信如彼言,则不知此羿名为何也。
不脩民事,而淫于原兽。淫放原野。
弃武罗、伯困、熊髡、尨圉,四子皆羿之贤臣。○髡,苦门反。尨,莫邦反。圉,鱼吕反。
而用寒浞。寒浞,伯明氏之谗子弟也,寒国,北海平寿县东有寒亭。伯明,其君名。○浞,仕角反,徐在角反。
伯明后寒弃之,夷羿收之,夷氏。
信而使之,以为已相。浞行媚于内,内宫人。
○正义曰:寒是国名,伯明,寒君之名也。后,君也。伯明君此寒国之时,而弃不收采也。 ○注「夷氏」。 ○正义曰:此传再言夷羿,故以夷为氏也。
而施赂于外,愚弄其民,欺罔之。
而虞羿于田,乐之以游田。○乐音洛,下乐安同。
树之诈慝,以取其国家,树,立也。○慝,他得反,后同。
外内咸服。信浞诈。
羿犹不悛,悛,改也。○悛,七全反。
将归自田,羿猎还。
家众杀而亨之,以食其子。食羿子。○亨,普彭反,煮也。食音嗣,注同。
○正义曰:家众,谓羿之家众人,反羿以从浞,为浞而杀羿也。《孟子》云:「逢蒙学射於羿,尽羿之道,思天下唯羿为愈已,於是杀羿。」则杀羿者,逢蒙也。
其子不忍食诸,死于穷门。杀之於国门。
靡奔有鬲氏。靡,夏遗臣事羿者。有鬲,国名,今平原鬲县。○鬲音革。
浞因羿室,就其妃妾。
生浇及豷,恃其谗慝诈伪,而不德于民。使浇用师,灭斟灌及斟寻氏。二国,夏同姓诸侯,仲康之子后相所依。乐安寿光县东南有灌亭,北海平寿县东南有斟亭。○浇,五吊反。豷,许器反。斟,之林反。灌,古乱反。
○正义曰:《世本》文也。
处浇于过,处豷于戈。过、戈皆国名。东莱掖县北有过乡。戈在宋、郑之间。○过,古禾反,注及下同。戈,古禾反。掖音亦,《汉书》作「夜」,孟康音掖。
○正义曰:哀十二年传曰:「宋、郑之间有隙地焉,曰嵒戈,锡」是也。
靡自有鬲氏,收二国之烬,烬,遗民。○烬,才刃反。
○正义曰:樵烛既烧之馀,名之曰烬。二国之烬,谓烧之所杀死亡之馀,遗脱之民也。思报父兄之雠,故靡得收而用之。
以灭浞而立少康。少康,夏后相之子。○少,诗照反,注及下同。
少康灭浇于过,后杼灭豷于戈,后杼,少康子。○杼,直吕反。
○正义曰:《夏本纪》「少康崩,子帝杼立」是也。
有穷由是遂亡,失人故也。浞因羿室,故不改有穷之号。
○正义曰:有穷遂亡,谓浞亡也。武罗、伯困、熊髡、尨圉本羿弃之,浞亦不用。失人是国之大患,故言之以规悼公也。
昔周辛甲之为大史也,命百官,官箴王阙,辛甲,周武王太史。阙,过也。使百官各为箴辞戒王过。○箴,之林反。
○正义曰:《晋语》称文王访于辛、尹,贾逵以为辛甲、尹佚。则辛甲,文王之臣,而下及武王。但文王之时,天命未改,不得命百官官箴王阙,故以为武王时太史也。阙谓过失也。大史号令百官,每官各为箴辞以戒王,若箴之疗疾,故名短焉。言官箴者,各以其官所掌而为箴辞。虞人掌猎,故以猎为箴也。汉成帝时,杨雄爱《虞箴》,遂依放之,作十二州二十五《官箴》,后亡失九篇。后汉崔骃,骃子瑗,瑗子寔,世补其阙。及临邑侯刘騊駼、大傅胡广,各有所增,凡四十八篇。广乃次而题之,署曰「百官箴」,皆放此《虞箴》为之。
於《虞人之箴》,虞人掌田猎。
○正义曰:《周礼》:「山虞,大田猎则莱山田之野;泽虞,大田猎则莱泽野。」莱谓芟其草莱以为杀围之处,《诗》毛传云「大艾草以为防」是也。
曰:『芒芒禹亦,画为九州,芒芒,远貌。画,分也。○芒,莫郎反。画,乎麦反。
○正义曰:画分者,言画地分之,以为竟也。《禹贡》唯冀州帝都不言竟界,以馀州所至,则冀州可知也。八州各言竟界,云:「济、河惟兖州,海、岱惟青州,海、岱及淮惟徐州,淮、海惟杨州,荆及衡阳惟荆州,荆、河惟豫州,华阳、黑水惟梁州,黑水、西河惟雍州。」是禹所画分也。
经启九道。启开九州之道。
○正义曰:既分海内以为九州,遂皆以九言之。《禹贡》云:「九州攸同,九山刊旅,九川涤源,九泽既陂。」故此亦言「九道」,言禹开通九州之道也。
民有寝庙,兽有茂草,各有攸处,德用不扰。人神各有所归,故德不乱。○攸处如字,本或作「攸家」。扰,如小反,乱也。
在帝夷羿冒,于原兽,冒,贪也。○冒,莫报反。又音亡北反。
○正义曰:帝王之号,当时所称。三代称王,自以德劣於前,谦而不称为帝。其统天下,实与帝同。所谓今之王,古之帝也。后人之称先代,或以王言帝,或以帝言王。《史记》於夏、殷诸王,皆称为帝。此羿篡立为王,故以帝称焉。
忘其国恤,而思其麀牡。言但念猎。○麀音忧,鹿牡也。牡,茂后反。
武不可重,重犹数也。○重,直用反,注同。数,所角反。
○正义曰:杜读为重累之重,故为数也。服虔云:「重犹大也。」言武事不可大任。
用不恢于夏家。羿以好武,虽有夏家,而不能恢大之。○恢,苦回反。
兽臣司原,敢告仆夫。』兽臣,虞人。告仆夫,不敢斥尊。
《虞箴》如是,可不惩乎?」於是晋侯好田,故魏绛及之。及后羿事。○好,呼报反,下文同。惩,直升反。
○正义曰:魏绛本意主劝和戎,忽云有穷后羿,以开公问,遂说羿事以及《虞箴》,乃与初言不相应会,故传为此二句以解魏绛之意。
公曰:「然则莫如和戎乎?」对曰:「和戎有五利焉:戎狄荐居,贵货易土,荐,聚也。易犹轻也。○荐,在荐反,又才逊反,或云草也。易,以豉反,徐神豉反,注同。
○正义曰:《释言》云:「荐,再也。」孙炎曰:「荐,草生之再也。」即荐是聚也。服虔云:「荐,草也。言狄人逐水草而居,徙无常处。」刘炫案:《庄子》云「麋鹿食荐」,即荐是草也。服言是。
土可贾焉,一也。边鄙不耸,民狎其野,穑人成功,二也。耸,惧。狎,习也。○贾音古。耸,息勇反。
戎狄事晋,四邻振动,诸侯威怀,三也。以德绥戎,师徒不勤,甲兵不顿,四也。顿,坏也。
○正义曰:顿谓挫伤所坏,今俗语云委顿是也。
鉴于后羿,而用德度,以后羿为鉴戒。
远至迩安,五也。君其图之!」公说,使魏绛盟诸戎,脩民事,田以时。传言晋侯能用善谋。○说音悦。
冬,十月,邾人、莒人伐鄫。臧纥救鄫,侵邾,败于狐骀。臧纥,武仲也。鄫属鲁,故救之。狐骀,邾也。鲁国蕃县东南有目台亭。○纥,恨发反。骀,徒来反,徐敕才反。「番」本又作「蕃」,应劭音皮,一音方袁反。白褒《鲁国记》云:「陈子游为鲁相,番子也。国人为讳,改曰皮也。」台,吐才反。
○正义曰:《鲁国地理志》曰:「番读如藩屏之藩,言鲁国南藩也。汝南陈子游为鲁相。子游者,藩之子也。国人辟讳,遂改皮音而为番,字因而不改也。」
国人逆丧者皆髽。鲁於是乎始髽。髽,麻发合结也。遭丧者多,故不能备凶服,髽而已。○髽,侧瓜反。合结音计,本义作「髻」,又作「紒」,音同。
○正义曰:髽之形制,《礼》无明文。先世儒者,各以意说。郑玄以为枲麻,与发相半结之。马融以为屈布为巾,高四寸,著於颡上。郑玄以为去纚而紒。案《檀弓记》称:「南宫縚之妻,孔子之兄女也。縚母丧,孔子诲之髽曰:『尔母从从尔,尔母扈扈尔。』」郑玄云:「从从谓大高,扈扈谓大广。」若布高四寸,则有定制,何当虑其从从、扈扈而诲之哉!如郑玄去纚而空露其紒,则发上本无服矣。《丧服》:「女子在室,为父髽衰三年。」空露紒发,安得与衰共文,而谓之髽衰也?鲁人逆丧皆髽,岂直露紒迎丧哉!凶服以麻表。髽字从髟,是发之服也。杜以郑玄为长,故用其说。言麻发合结,亦当麻发半也。於时鲁师大败,遭丧者多,妇人迎子迎夫,不能备其凶服,唯髽而已。同路迎丧,以髽相吊。传言「鲁於是始髽」者,自此以后,遂以髽为吊服。虽有吉者,亦髽以吊人。《檀弓》曰:「鲁妇人之髽而吊也,自败於壶终始也。」郑玄云:「时家家有丧,髽而相吊。」知於是始髽者,始用髽相吊也。髽者,依《丧服》,妇人为斩衰三年者髽。故《丧服》云「女子子在室,箭笄髽衰三年」是也。其齐衰期亦髽。故《檀弓》云「南宫縚之妻之姑之丧,夫子诲之髽」是也。其妇人吊服,则郑注《檀弓》云「大夫之妻锡衰,土之妻则疑衰」,皆吉笄,无首素总也。
国人诵之曰:「臧之狐裘,败我於狐骀。臧纥时服狐裘。
我君小子,朱儒是使。朱儒朱儒,使我败於邾。」襄公幼弱,故曰「小子」。臧纥短小,故曰「朱儒」。败不书,鲁人讳之。○「朱」,本或作「侏」,亦音朱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