丛沓藏书

成公三年

【经】

三年,春,王正月,公会晋侯、宋公、卫侯、曹伯伐郑。宋、卫未葬,而称爵以接邻国,非礼也。

[疏] 注「宋卫」至「礼也」

○正义曰:僖九年传曰「宋桓公卒,未葬,而襄公会诸侯,故曰子。凡在丧,公侯曰子」。传因未葬而发在丧之例。是先君未葬,嗣君不得称爵以会诸侯也。知非逾年得成君者,文八年八月,天王崩,九年春,毛伯来求金,传曰:「不书王命,未葬也。」彼王既逾年矣,犹不得称王命臣,知诸侯虽则逾年,但是未葬,不得称爵以接邻国,正以王不命,臣明知其非礼也。

辛亥,葬卫穆公。无传。

二月,公至自伐郑。无传。

甲子,新宫灾,三日哭。无传。三年丧毕,宣公神主新入庙,故谓之新宫。书三日哭,善得礼。宗庙,亲之神灵所冯居,而遇灾,故哀而哭之。○冯,皮冰反。

[疏] 注「三年」至「哭之」。

○正义曰:《公羊传》曰:「新宫者何?宣公之宫也。宣宫则曷为谓之新宫?不忍言也。其言三日哭何?庙灾,三日哭,礼也。」《穀梁传》曰:「新宫者,祢宫也。三日哭,哀也。其哀,礼也。迫近不敢称谥,恭也。」二《传》皆以新宫为宣宫,三日哭为得礼,故杜依用之。宣公以其十八年冬十月薨,至二年十月而大祥,祥而禘祭,神主新始入庙,故谓之新宫。《礼·檀弓记》曰:「有焚其先人之室,则三日哭。故曰:新宫火,亦三日哭。」郑玄云:「谓人烧其宗庙新宫。火,人火也。」《记》称「新宫火」者,指此「新宫灾」耳。传例曰:「天火曰灾,人火曰火。」三家经、传有五字,皆为灾。郑玄以为人火,虽非其义,要天火、人火,其哭皆当三日,是其善得礼也。哀三年桓宫、僖宫灾,不言哭,而此言三日哭者,《释例》曰:「新宫者,宣公之庙,父庙也。谅闇始阕,而遇天灾,故感而哭之以致哀,异於馀庙也。」

乙亥,葬宋文公。无传。七月而葬,缓。

夏,公如晋。

郑公子去疾帅师伐许。

公至自晋。无传。

秋,叔孙侨如帅师围棘。棘,汶阳田之邑,在济北蛇丘县。○蛇,以支反,一音如字。

大雩。无传。以过时书。

晋郤克、卫孙良夫伐廧咎如。赤狄别种。○廧,在良反。咎,古刀反。种,章勇反。

冬,十有一月,晋侯使荀庚来聘。

卫侯使孙良夫来聘。

丙午,及荀庚盟。

[疏] 「及荀庚盟」。

○正义曰:隐元年及宋人盟于宿,鲁之微者及之也。此言及荀庚盟,及孙良夫盟,十一年及郤犨盟,皆是公自及之,非臣及之也。知者,僖二十八年传「晋栾枝入盟郑伯」,襄十一年传「晋赵武入盟郑伯」,「郑子展出盟晋侯」,臣对君者,皆君自与盟,知此使来,亦公自与盟也。上言来聘,盟又不地,盟於国都,公亲可知,故不言公。

丁未,及孙良夫盟。先晋后卫,尊霸主。

郑伐许。无传。不书将帅,告辞略。○将,子匠反。帅,所类反。

[疏] 「传不书」至「辞略」。

○正义曰:直举国名,传无其说,知是告辞略,故史异文耳。贾逵云:「郑,小国,与大国争诸侯,仍伐许。不称将帅,夷狄之,剌无知也。此年夏,郑公子去疾帅师伐许,明年冬,郑伯伐许,先后并无贬责,何独此伐偏剌之?

【传】

三年,春,诸侯伐郑,次于伯牛,讨邲之役也。伯牛,郑地。邲役在宣十二年。遂东侵郑。晋潜军深入。郑公子偃帅师御之,偃,穆公子。使东鄙覆诸鄤,覆,伏兵也。○覆,扶又反,注同。鄤,亡袁反,又莫于反;徐,武旦反,一音万。败诸丘舆。鄤、丘舆,皆郑地。晋偏军为郑所败,故不书。皇戍如楚献捷。

夏,公如晋,拜汶阳之田。前年晋使齐归鲁汶阳田故。

许恃楚而不事郑,郑子良伐许。

晋人归楚公子穀臣与连尹襄老之尸于楚,以求知罃。邲之战,楚获知罃。於是荀首佐中军矣,荀首,知罃父。故楚人许之。王送知罃,曰:「子其怨我乎?」对曰:「二国治戎,臣不才,不胜其任,以为俘馘。执事不以衅鼓,以血涂鼓为衅鼓。○胜音升,下注同。俘,芳夫反。馘,古获反。衅,许觐反。

[疏] 注「以血」至「衅鼓」。

○正义曰:《说文》:「衅,血祭也。」《礼·杂记》衅庙之礼云:「雍人举羊升屋,自中,中屋南面,刲羊,血流于前,乃降。」衅庙,以血涂庙,知衅鼓,以血涂鼓也。

使归即戮,君之惠也。臣实不才,又谁敢怨?」王曰:「然则德我乎?」

[疏] 「然则德我乎」。

○正义曰:德加於彼,彼荷其恩,故谓荷恩为德。《论语》「以德报德」,传称「王德狄人」,皆是也。

对曰:「二国图其社稷,而求纾其民,纾,缓也。○纾音舒。各惩其忿,以相宥也。宥,赦也。○惩,直升反。宥音又。两释累囚,以成其好。累,系也。○累,力谁反。好,呼报反,下同。二国有好,臣不与及,其谁敢德?」言二国本不为己。○与音预。为,于伪反。王曰:「子归,何以报我?」对曰:「臣不任受怨,君亦不任受德,无怨无德,不知所报。」王曰:「虽然,必告不穀。」对曰:「以君之灵,累臣得归骨於晋,寡君之以为戮,死且不朽。戮其不胜任。○任音壬,下「亦不任」同。

[疏] 「死且不朽」。

○正义曰:怀荷君恩,身虽死而朽腐,此恩不朽腐也。死尚不朽,以示其至死不忘也。

若从君之惠而免之,以赐君之外臣首,称於异国君曰外臣。首其请於寡君,而以戮於宗,亦死且不朽。若不获命,君不许戮。而使嗣宗职,嗣其祖宗之位职。次及於事,而帅偏师,以脩封疆,虽遇执事,遇楚将帅。○彊,居良反。将,子亮反。帅,所类反。其弗敢违,违,辟也。其竭力致死,无有二心,以尽臣礼,所以报也。」王曰:「晋未可与争。」重为之礼而归之。○秋,叔孙侨如围棘,取汶阳之田。棘不服,故围之。侨如,叔孙得臣子。

晋郤克、卫孙良夫伐廧咎如,讨赤狄之馀焉。宣十五年,晋灭赤狄潞氏,其馀民散入廧咎如,故讨之。

[疏] 注「宣十」至「讨之」。

○正义曰:谓赤狄馀民散入咎如,之内今伐咎如者,来就咎如之内,讨彼赤狄馀党,然廧咎如容赤狄馀民,则咎如亦赤狄矣。刘炫以为,廧咎如之国,即是赤狄之馀。今知不然者,以赤狄之国,种类极多,潞氏、甲氏、铎辰皋落氏等,皆是其类,并为建国。假令路氏、甲氏、铎辰皋落虽灭,自外犹存,则是不灭者多,止应言讨赤狄之类,不得称「馀」。且伐者,声其钟鼓;讨者,责其罪状。以廧咎如容受赤狄馀党,故伐而讨责。若以廧咎如即是赤狄之馀,应取土地,兴兵绝灭,何当唯伐讨而已?刘以廧咎如即是赤狄之馀,而规杜,非也。

廧咎如溃,上失民也。此传释经之文。而经无「廧咎如溃」,盖经阙此四字。○溃,户内反。

[疏] 注「此传」至「四字」。

○正义曰:传言「上失民也」,释经「溃」文;若经无「溃」文,则传无所解,故疑经阙此四字。《释例》曰:「传文『廧咎如溃,上失民也』,今经但言『伐廧咎如』,无『廧咎如溃』之文。若经本无此文,则丘明为横益经文,而加失民之传也。」是言知经阙之意也。文三年溃逃已有例矣,复发传者,嫌夷狄异於中国,故重发也。

冬,十一月,晋侯使荀庚来聘,且寻盟。寻元年赤棘盟。荀庚,林父之子。卫侯使孙良夫来聘,且寻盟。寻宣七年盟。公问诸臧宣叔曰:「仲行伯之於晋也,其位在三;下卿。

[疏] 「其位在三」。

○正义曰:於时郤克将中军,荀首佐之;荀庚将上军,是其位在三也。注云「下卿」者,传称「小国之上卿,当大国之下卿」,又言「卫在晋,不得为次国」,则以卫为小国。荀庚若是中卿,自然当先晋矣,乃云「晋为盟主,其将先之」,直以盟主先晋,明是二人位等,以此知荀庚是下卿也。晋立三军,将佐有六,第三犹为下卿,则其馀皆下卿也。盖以诸侯之礼,唯合三卿,三是其正,故定以三人为上、中、下,馀皆从下卿也。卿有上、下,年赐晋三帅,皆以三命之服者,侯伯之卿,礼皆三命,上卿、下卿,命不异也。

孙子之於卫也,位为上卿,将谁先?」对曰:「次国之上卿,当大国之中,中当其下,下当其上大夫。降一等。小国之上卿,当大国之下卿,中当其上大夫,下当其下大夫。降大国二等。上下如是,古之制也。古制:公为大国,侯、伯为次国,子、男为小国。卫在晋,不得为次国。春秋时以强弱为大小,故卫虽侯爵,犹为小国。

[疏] 注「春秋」至「小国」。

○正义曰:古制,公为大国,侯、伯为次国,子、男为小国。以土地之大小、命数为等差也。春秋之世,彊陵弱,大吞小,爵虽不能自改,地则以力升降。诸侯聚会,彊者为雄;史书时事,大小为序。此事不可改易,仲尼即而用之。宋公在齐侯之下,许男在曹伯之上,不复计爵之尊卑。故卫虽侯爵,犹为小国,以地狭小故也。襄二十五年传子产语晋曰:「今大国多数圻矣。」圻方千里,是晋有方千里者三四也。昭五年、十三年传皆言晋有革车四千乘,计卫比於晋,不过当五六分之一耳,故不得为次国。其为次国者,当齐、秦乎?

晋为盟主,其将先之。」计等则二人位敌,以盟主,故先晋。丙午,盟晋;丁未,盟卫,礼也。

十二月,甲戌,晋作六军。为六军,僣王也。万二千五百人为军。○僣,子念反。韩厥、赵括、巩朔、韩穿、荀骓、赵旃皆为卿,赏鞍之功也。韩厥为新中军,赵括佐之。巩朔为新上军,韩穿佐之。荀骓为新下军,赵旃佐之。晋旧自有三军,今增此,故为六军。○骓音隹。

[疏] 注「韩厥」至「六军」。

○正义曰:杜知韩厥为新中军及上下新军将佐者,以下六年传云「韩厥将新中军,且为仆大夫」。时晋更增置新中、上、下三军,韩厥将新中军,名居其首,故杜依名配其将佐。

齐侯朝于晋,将授玉。行朝礼。

[疏] 「将授玉」。

○正义曰:玉,谓所执之圭也。凡诸侯相朝,升堂授玉於两楹之间。於此时郤克趋进,故记之也。《史记·齐世家》曰:「顷公十一年,晋初置六军。顷公朝晋,欲尊王晋景公,景公不敢受。」《晋世家》云:「景公十二年,齐顷公如晋,欲上尊景公为王,景公让不敢。」然此时天子虽微,诸侯并盛。晋文不敢请隧,楚庄不敢问鼎。又齐弱於晋所较不多;岂为一战而胜,便即以王相许?准时度势,理必不然。窃原马迁之意,所以有此说者,当读此传「将授玉」,以为「将授王」,遂节成为此谬辞耳。

郤克趋进曰:「此行也,君为妇人之笑辱也,寡君未之敢任。」言齐侯之来,以谢妇人之笑,非为脩好,故云晋君不任当此惠。○君为,于伪反,下「为两君」同。任音壬。晋侯享齐侯。齐侯视韩厥,韩厥曰:「君知厥也乎?」齐侯曰:「服改矣。」戎、朝异服也。言服改,明识其人。

[疏] 注「戎朝异服」。

○正义曰:《周礼·司服》:「凡兵事,韦弁服。」《礼·玉藻记》云:「诸侯皮弁以听朔,朝服以日视朝。」《聘礼》「宾皮弁聘,公皮弁迎宾」。迎聘客尚以皮弁,迎朝宾必皮弁矣。在朝君臣同服,公当皮弁,则韩厥於时亦皮弁也。郑玄云:「韦弁,以韎韦为弁,又以为衣裳。《春秋传》曰晋郤至衣韎韦之跗注是也。」皮弁之服,十五升白布,衣素,积以为裳。是戎、朝异服也。

韩厥登,举爵曰:「臣之不敢爱死,为两君之在此堂也。」

荀罃之在楚也,郑贾人有将寘诸褚中以出。既谋之,未行,而楚人归之。贾人如晋,荀罃善视之,如实出己。贾人曰:「吾无其功,敢有其实乎?吾小人,不可以厚诬君子。」遂適齐。传言知罃之贤。○贾音古,下同。置,之豉反。褚,中吕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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