丛沓藏书

宣公八年

【经】

八年,春,公至自会。无传。义与五年书过同。

[疏] 注「义与五年书过同」。

○正义曰:被执不以为耻,而亦告庙饮至,故书之以示过也。故杜云「义与五年书过同」。

夏,六月,公子遂如齐,至黄乃复。无传。盖有疾而还,大夫受命而出,虽死,以尸将事,遂以疾还,非礼也。

[疏] 注「盖有」至「礼也」。

○正义曰:下言其卒,故疑有疾而还也。《聘礼》曰:「宾入竟而死,遂也。」若宾死未将命,则既敛于棺,造于朝,介将命。」哀十五年传曰:「有朝聘而终,以尸将事之礼。」是入所聘之竟则当遂行。黄是齐竟,遂以疾还,非礼也。

辛巳,有事于大庙,仲遂卒于垂。有事,祭也。仲遂卒与祭同日,略书有事,为绎张本。不言公子,因上行还间无异事,省文,从可知也。称字,时君所嘉,无义例也。垂,齐地,非鲁竟,故书地。○大音泰,传同。为,于伪反。省,所景反。竟音境。

[疏] 注「有事」至「书地」。

○正义曰:有事,祭也者,谓禘祭也。《释例》以昭十五年,有事于武宫,传称「禘于武公」,则知此言有事,亦是禘也。祭之日仲遂卒,不言禘,而略言有事者,禘事得常,不主书禘,为下绎祭张本耳。上言「公子遂如齐」,此言「仲遂卒」,不言公子者,此书有事,为仲遂卒而书之,与上相连犹是一事,因上行还间无异事,省公子之文,从可知也。卫氏难杜云:其间有「辛巳,有事于大庙」,何得为间无异事?秦氏释云:「有事于大庙」,是为仲遂卒起文,止是一事,故云间无异事也。既不书公子,而称仲遂者,时君所嘉宠,故称其字,非义例也。定五年传,「季平子行东野,卒于房」。房是鲁地,卒於竟内,故不书其地。垂是齐地,非鲁竟,故书地也。

壬午,犹绎。万人,去籥。绎,又祭,陈昨日之礼,所以宾尸。《万》,舞名。籥,管也。犹者,可止之辞。鲁人知卿佐之丧不宜作乐,而不知废绎,故内舞去籥,恶其声闻。○去,起吕反,注及传同。籥,羊略反。管音馆。恶,乌路反。声闻音问,又如字。

[疏] 注「绎又」至「声闻」。

○正义曰:「绎,又祭」。《释天》文。孙炎云:「祭之明日,寻绎复祭」也。《公羊传》曰:「绎者何?祭之明日也。」《穀梁传》云:「绎者,祭之旦日之享宾也。」天子诸侯谓之为绎,少牢馈食,大夫之礼也,谓之宾尸。《释诂》云「绎,陈也」。是陈昨日之礼,以宾敬此尸也。《公羊传》曰:「万者何?干舞也。籥者何?籥舞也。其言万入去籥何?去其有声者,废其无声者,知其不可而为之也。犹者何?通可以巳也」。是万为舞名。《礼·明堂位》曰:「朱干玉戚,冕而舞《大武》。」干,楯也。戚,斧也。此舞者,左手执楯,右手执斧,故谓之武舞。言王者,以万人服天下,故以万为名。《诗》言硕人之舞云:「左手执籥,右手秉翟。」郑玄云「籥如管,六孔」何休云:「吹之以节舞也。」故吹籥而舞谓之文舞。鲁人知卿佐之丧不宜作乐,故去其有声,而不知废绎,纳舞去籥,恶其声闻也。寻杜注意,直云万舞名。又注隐五年,亦直云万舞也。下问羽数,则万是舞之大名,不取《公羊》万是干舞之义,则执羽吹籥是为万舞。故杜云:「纳舞去籥,恶其声闻。」是无干舞、籥舞之别名也。沈氏云,案《曾子问》「尝禘郊社,簠簋既陈,天子崩。后之丧废」,则卿丧不废正祭。绎是又祭,为轻故当废之。

戊子,夫人嬴氏薨。无传。宣公母也。

晋师、白狄伐秦。

楚人灭舒蓼。

秋,七月,甲子,日有食之,既。无传。月三十日食。

冬,十月,己丑,葬我小君敬嬴。敬,谥;嬴,姓也。反哭成丧,故称葬小君。

[疏] 注「敬谥」。

○正义曰:《谥法》:「夙夜敬事曰敬。」

雨,不克葬。庚寅,日中而克葬。克,成也。

[疏] 「雨不」至「克葬」。

○正义曰:定十五年九月「丁巳,葬我君定公,雨,不克葬。戊午,日下昃,乃克葬」。彼云乃此。云而者,《公羊传》曰:「而者何?难也。乃者何?难也。曷为或言而,或言乃?乃难乎而也。」何休云:「难者,臣子重难,不得以正日葬其君。言乃者,内而深,言而者,外而浅。下昃日昳久,故言乃。」《左氏无传,杜又不说,或如《公羊》之言,或是史家异辞。

城平阳。今泰山有平阳县。

楚师伐陈。

【传】

八年,春,白狄及晋平。夏,会晋伐秦。经在仲遂卒下,从赴。晋人获秦谍,杀诸绛市,六日而苏。盖记异也。○谍,徒协反,间也,今谓之细作。绛,古巷反。

有事于大庙,襄仲卒而绎,非礼也。

楚为众舒叛,故伐舒蓼。灭之。舒、蓼,二国名。○为,于伪反。

[疏] 注「舒蓼二国名」。

○正义曰:舒蓼二国名者,盖转写误,当云一国名。案《释例·土地名》有「舒、群舒、舒蓼、舒庸、舒鸠」。以为五名,则与文五年灭蓼同。盖蓼灭后更复,故楚今更灭之。刘炫以杜为一国而规之,非也。

楚子疆之。正其界也。○疆,居良反。

及滑汭,滑,水名。○滑,于八反。汭,如蜕反,一音如悦反。盟吴、越而还。吴国,今吴郡。越国,今会稽山阴县也。传言楚彊,吴、越服从。○会,古外反。稽,古兮反。彊,其良反。

[疏] 「盟吴越而还」。

○正义曰:《谱》云:「吴,姬姓,周大王之子大伯、仲雍之后。大伯、仲雍让其弟季历,而去之荆蛮,自号句吴,句或为工,夷言发声也。大伯无子而卒,仲雍嗣之。当武王克殷,而因封其曾孙周章於吴,为吴子,又别封章弟虞仲於虞。自大伯五世而得封,十二世而晋灭虞,虞灭而吴始大,至寿梦而称王。寿梦以上,世数可知,而不纪其年。寿梦元年,鲁成公之六年也。夫差十五年,获麟之岁也。二十三年,鲁哀公之二十二年,而越灭吴。」「越,姒姓。其先,夏后少康之庶子也。封於会稽,自号於越。於者,夷言发声也。滨在南海,不与中国通。后二十馀世至於允常,鲁定公五年始伐吴。允常卒,子句践立,是为越王。越王元年,鲁定公之十四年也。鲁哀公二十二年,句践灭吴,霸中国,卒。春秋后七世,大为楚所破,遂微弱矣。」《外传》曰「羋姓归越」,是越本楚之别封也,或非夏后之后也。

晋胥克有蛊疾,惑以丧志。○蛊音古。丧,息浪反。郤缺为政。代赵盾。秋,废胥克,使赵朔佐下军。朔,盾之子,代胥克,为成十七年胥童怨郤氏张本。

冬,葬敬嬴,旱,无麻,始用葛茀。记礼变之所由。茀,所以引柩,殡则有之,以备火;葬则以下柩。○茀,方勿反,引棺索也。柩,其又反。

[疏] 注「记礼」至「下柩」。

○正义曰:《礼记》诸言自某始者,皆与后人为始。此云「始用葛茀」,则自此以后常用葛,故云记礼变之所由。茀字,《礼》或作紼,或作綍,绳之别名也。《周礼·遂人》,大丧属六紼,天子用六也。《丧大记》,君葬用四紼,大夫士葬用二紼。是紼者所以引柩也。於殡则已有之,系於輴车,以备火灾。有灾则引柩以辟火,及葬,则用之以下柩也。

雨,不克葬,礼也。礼,卜葬,先远日,辟不怀也。怀,思也。

[疏] 「雨不」至「怀也」。

○正义曰:《曲礼》云:「凡卜筮日,旬之外曰远某日,旬之内曰近某日。丧事先远日,吉事先近日。」郑玄云:「丧事,葬与练祥也;吉事,祭祀冠取之属也。」然则远近日,先卜上旬,不吉,卜次旬,又不吉,卜下旬。丧事则先卜,下旬卜葬先卜,远日辟不思念其亲,似欲汲汲而早葬之也。今若冒雨而葬,亦是不思其亲,欲得早葬,故举卜葬先远日,以证为雨而止,礼也。《王制》云:「庶人葬,不为雨止」者,郑玄云:「虽雨犹葬,礼仪少也。」

城平阳,书,时也。

陈及晋平。楚师伐陈,取成而还。言晋、楚争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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