丛沓藏书

宣公二年

【经】

二年,春,王二月,壬子宋华元帅师及郑公子归生帅师,战于大棘。宋师败绩,获宋华元。得大夫,生死皆曰获。例在昭二十三年。大棘在陈留襄邑县南。

[疏] 「宋华」至「生帅师」。

○正义曰:此华元、归生及哀二年赵鞅、罕达客主各言帅师者,皆是将尊师众,故并具其文,或於「归生」之下无「帅师」之字,脱耳。 ○注「得大」至「县南」。 ○正义曰:此获华元,生也。哀十一年「获齐国书」,死也。以此知生死皆曰获。昭二十三年传云:「书曰『胡子髡、沈子逞灭,获陈夏齧』,君臣之辞也。」传言「书曰」是仲尼变例也。

秦师伐晋。

夏,晋人、宋人、卫人、陈人侵郑。郑为楚伐宋,获其大夫。晋赵盾兴诸侯之师将为宋报耻,畏楚而还。失霸者之义,故贬称人。○为郑,于为反,下同。

[疏] 注「郑为」至「称人」。

○正义曰:诸经贬诸侯之卿称人者,传皆言其名氏。此传唯称赵盾及诸侯之师侵郑,诸侯之将不言名氏,则实是微者,非贬之也。赵盾畏楚而还,故贬之称人。《释例》曰:「郑受楚命伐宋,大败宋师,获其二卿。此晋之不竞也。晋於是申命众国,大起其众,将以雪宋之耻,取威定霸。赵盾为政,而畏越椒之盛,不敢遂其所志,讬辞班师,失宋之心,孤诸侯之望,所以致贬也」。

秋,九月,乙丑,晋赵盾弑其君夷皋。灵公不君,而称臣以弑者,以示良史之法,深责执政之臣,例在四年。○皋,古刀反。

[疏] 注「灵公」至「四年」。

○正义曰:《释例》曰:「经书『赵盾弑君』,而传云『灵公不君』,又以明於例,此弑宜称君也。弑非赵盾,而经不变文者,以示良史之意,深责执政之臣。传故特见仲尼曰:『越竟乃免。』明盾亦应受罪也。」虽原其本心,而《春秋》不赦其罪,盖为教之远防。

冬,十月,乙亥,天王崩。无传。

【传】

二年春,郑公子归生受命于楚伐宋,受楚命也。○受命于楚,本或作命于楚。宋华元、乐吕御之。二月壬子,战于大棘,宋师败绩,囚华元。获乐吕,乐吕,司寇。获不书,非元帅也。获,生死通名。经言获华元,故传特护之曰囚,以明其生获,故得见赎而还。○帅,所类反。赎,食欲反。及甲车四百六十乘,俘二百五十人,馘百人。狂狡辂郑人,郑人入于井。狂狡,宋大夫。辂,迎也。○乘,绳证反,下同。俘,芳夫反。馘,古获反。馘百人或馘百者,人,衍字。狡,古卯反。辂,五嫁反。倒戟而出之,获狂狡。君子曰:「失礼违命,宜其为禽也。戎,昭果毅以听之之谓礼,听,谓常存於耳,著於心,想闻其政令。○倒,丁老反。宜其为禽,一本作宜其禽也。毅,鱼既反。著,直略反。杀敌为果,致果为毅。易之,戮也。」易,反易。

[疏] 「君子」至「戮也」。

○正义曰:军法以杀敌为上,将军临战,必三令五申之。狂狡失即戎之礼,违元帅之命曲法以拯郑人,宜其为禽也。昭,明也。兵戎之事,明此果毅以听之之谓礼,能杀敌人是名为果,言能果敢以除贼。致此果敢乃名为毅,言能彊毅以立功。「易之,戮也」,反易此道,则合刑戮也。昭谓明晓此礼,致谓达之於敌。毅,彊也。能致用此意乃为彊人,言在军对敌必须杀也。《尚书》成汤数桀之罪以誓众云:「尔尚辅予一人,致天之罚,予其大赉汝。尔不从誓言,予则拏戮汝。」武王数纣之罪以誓众云:「勖哉夫子!尚桓桓,如虎如貔,如熊如罴,于商郊。尔所不勖,其于尔躬有戮!」二王以至圣伐至恶,尚誓众使多杀,是军法务在多杀,杀敌乃为礼也。《公羊》善宋襄公「不鼓不成列」,以为文王之战亦不过此。武王之战既知不然,文王之战岂当若是?审如《公羊》之言,文王未晓战法,其不能身定天下,岂为此乎!

将战,华元杀羊食士,其御羊斟不与。及战,曰:「畴昔之羊,子为政;畴昔,犹前日也。○食音嗣。斟,之金反。不与音预。

[疏] 注「畴昔犹前日也」。

○正义曰:《礼记·檀弓》云:孔子谓子贡曰:「吾畴昔之夜,梦坐奠於两楹之间。」郑玄云:「畴昔,犹前日也」。是相传为然。

今日之事,我为政。」与入郑师,故败。君子谓羊斟「非人也,以其私憾,败国殄民,憾,恨也。殄,尽也。○憾,本亦作感,户暗反,注同。败,必迈反,又如字。殄,大典反。於是刑孰大焉。《诗》所谓『人之无良』者,《诗·小雅》。义取不良之人,相怨以亡。其羊斟之谓乎!残民以逞」。

宋人以兵车百乘、文马百驷画马为文四百匹。○逞,敕领反。

[疏] 注「画马为文」。

○正义曰:谓文饰雕画之,若朱其尾鬛之类也。

以赎华元于郑。半入,华元逃归,立于门外,告而入。告宋城门而后入,言不苟。见叔牂,曰:「子之马然也?」叔牂,羊斟也。卑贱得先归,华元见而慰之。○牂,子郎反。对曰:「非马也,其人也。」叔牂知前言以显,故不敢让罪。既合而来奔。叔牂言毕,遂奔鲁。合,犹答也。

[疏] 「见叔」至「来奔」。

○正义曰:叔牂卑贱,故得先归,华元见而安慰之曰:往奔入郑军者,子之马,自然非子之罪。叔牂自知前言已显,不敢隐讳,乃对元曰:「非马也,其人也。」言是已为之。叔牂既答华元而即来奔鲁耳。服虔载三说,皆以「子之马然」为叔牂之语,「对曰」以不为华元之辞。贾逵云:叔牂,宋守门大夫,华元既见叔牂,牂谓华元曰:子见获於郑者,是由子之马使然也。华元对曰:非马自奔也,其人为之也。谓羊斟驱入郑也。奔,走也。言宋人赎我之事既和合,而我即来奔耳。郑玄云:叔牂即羊斟也,在先得归,华元见叔牂,牂即诬之曰:奔入郑军者,子之马然也,非我也。华元对曰:「非马也,其人也。」言是女驱之耳!叔牂既与华元合语,而即来奔鲁。又一说叔牂宋人,见宋以马赎华元,谓元以赎得归,谓元曰:子之得来,当以马赎故然。华元曰:「非马也,其人也」。言已不由马赎,自以人事来耳!赎事既合,而我即来奔。杜以传文见叔牂而即言曰,则曰下皆当为华元之语,不得为叔牂之辞。且以华元与贱人交语而称「对曰」,谓归国而「来奔」,皆於文不顺。又羊斟与叔牂当是名字相配,故不从三家而别为之说,采郑氏来奔为奔鲁耳。合是聚合言语,故云「合犹答也」。

宋城,华元为植,巡功。植,将主也。○植,直吏反,注同。将,子匠反。

[疏] 注「植将主也」。

○正义曰:《周礼·大司马》:「大役属其植。」郑司农云:「植谓部曲将吏。」故「宋城,华元为植,巡功」,是植谓将领主帅监作者也。巡功,谓巡城检作功也。

城者讴曰:「睅其目,皤其腹,弃甲而复。睅,出目。皤,大腹。弃甲,谓亡师。○讴,乌侯反。睅,户板反;《说文》、《字林》云,大目也;苏林云,寝视不安貌;孟康云,犹分然也。皤,步何反。

[疏] 注「睅出目,皤大腹」。

○正义曰:《说文》云:「睅,大目也。」目大则出见,故云出目也。皤是腹之状,腹以大为异,故为大腹也。

于思于思,弃甲复来。」于思,多鬓之貌。○于思,如字,又西才反,多须貌;贾逵云,白头貌。复,扶又反。来,力知反,又如字,以协上韵。须,脩于反,字又作鬓。

[疏] 注「于思,多鬓之貌」。

○正义曰:贾逵以为白头貌。成十五年华元为右师,距此三十二年,计未得头白,故杜以为多鬓貌,亦是以意言之耳。

使其骖乘谓之曰:「牛则有皮,犀兕尚多,弃甲则那?」那,犹何也。○骖,七南反。犀音西。兕,徐履反。那,乃多反。

[疏] 「犀兕尚多」。

○正义曰:《释兽》云:「犀,似豕。」郭璞曰:「形似水牛,猪头,大腹,痺脚。脚有三蹄,黑色。三角:一在顶上,一在额上,一在鼻上。鼻上者,食角也。小而不橢,好食棘。亦有一角者。刘歆期《交州记》曰:『犀出九德,毛似豕,蹄有甲,头似马。』吴录《地理志》云:『武陵沅南县以南皆有犀。』」《释兽》云:「兕,似牛」。郭璞云:「一角,青色,重千斤。」《说文》云:「兕如野牛,青毛,其皮坚厚,可制铠。」《交州记》曰:「兕出九德,有一角,角长三尺馀,形如马鞭柄。」遍检书传,犀、兕二兽并出南方,非宋所有。假令波及宋国,必不能多。言「尚多」者,苟以答讴者耳。

役人曰:「从其有皮,丹漆若何?」华元曰:「去之!夫其口众我寡。」传言华元不吝其咎,宽而容众。○漆音七。吝,力刃反。咎,其九反。

秦师伐晋,以报崇也,伐崇在元年。遂围焦。焦,晋河外邑。夏,晋赵盾救焦,遂自阴地,及诸侯之师侵郑,阴地,晋河南山北,自上洛以东至陆浑。○浑,户昏反。以报大棘之役。楚斗椒救郑,曰:「能欲诸侯,而恶其难乎?」遂次于郑,以待晋师。赵盾曰:「彼宗竞于楚,殆将毙矣。竞,强也。斗椒,若敖之族,自子文以来,世为令尹。○恶,乌路反。难,乃旦反。毙,婢世反。姑益其疾。」乃去之。欲示弱以骄之。传言赵盾所以称人,且为四年楚灭若敖氏张本。

晋灵公不君:失君道也,以明於例应称国以弑。○弑,申志反。厚敛以彫墙;彫,画也。○敛,力验反。彫,本亦作雕。墙,在良反。从台上弹人,而观其辟丸也;宰夫胹熊蹯不熟,杀之,寘诸畚,使妇人载以过朝。畚,以草索为之,筥属。○弹,徒丹反。胹音而,煮也。蹯,扶元反。置,之豉反。畚音本,草器也。索,素各反。筥,九吕反。

[疏] 「宰夫胹熊蹯」。

○正义曰:字书「过熟曰胹」。命此宰夫胹熊蹯,其蹯不至於熟,以其违命,故杀之。 ○注「畚以」至「筥属」。 ○正义曰:《周礼》挈壶氏「挈畚以令军粮。」郑众云:县畚于廪假之处,畚,所以盛粮之器,故以畚表廪。《说文》云:「畚,蒲器,可以盛粮。」《韩诗外传》云:「鲍焦挈畚采蔬,遇子贡於道。」是畚可以盛粮盛菜,以草索为之,今人犹有此器,形制似筥,故为筥属。过朝以示人,令众惧己。

赵盾、士季见其手,问其故,而患之。将谏,士季曰:「谏而不入,则莫之继也。会请先,不入,则子继之。」三进,及溜,而后视之,士季,随会也。三进三伏,公不省而又前也。公知欲谏,故佯不视。○其手,一本作首。溜,力救反。屋霤也。

[疏] 「将谏」至「继之」。

○正义曰:言二人将欲相随入谏。士季谓盾曰:子是尊卿,今与子俱谏而不入,则莫之能继续为谏。会是卑卿,请先往谏,不入则子继之。○「三进及溜」。 ○正义曰:溜,谓檐下水溜之处。入门伏而不省,起而更进,三进而及於君之屋溜。言迫於公之前也。

曰:「吾知所过矣,将改之。」稽首而对曰:「人谁无过,过而能改,善莫大焉。《诗》曰:『靡不有初,鲜克有终。』《诗·大雅》也。○鲜,息浅反,少也,下同。夫如是,则能补过者鲜矣。君能有终,则社稷之固也,岂惟群臣赖之。又曰:『衮职有阙,惟仲山甫补之』,能补过也。《诗·大雅》也。衮,君之上服。阙,过也。言服衮者有过,则仲山甫能补之。○衮,古本反。君能补过,衮不废矣。」常服衮也。犹不改。宣子骤谏,公患之,使鉏麑贼之。鉏麑,晋力士。○鉏,仕俱反。麑音迷,一音五兮反。晨往,寝门辟矣,盛服将朝。尚早,坐而假寐。不解衣冠而睡。○辟,婢亦反。盛,音成,本或作成。睡,垂伪反。麑退,叹而言曰:「不忘恭敬,民之主也。贼民之主,不忠;弃君之命,不信。有一於此,不如死也。」触槐而死。槐,赵盾庭树。○槐音怀,又音回。

秋,九月,晋侯饮赵盾酒,伏甲,将攻之。其右提弥明知之,右,车右。○饮,於鸩反。提,本又作祗,上支反。弥,面皮反。趋登,曰:「臣侍君宴,过三爵,非礼也。」遂扶以下。公嗾夫獒焉,明搏而杀之。獒,猛犬也。○遂扶,旧本皆扶,房孚反;服虔注作跣,先典反,云「徒跣也」。今杜注本往往有跣者,嗾,素口反;《说文》云,使犬也;服本作〈口取〉。夫音扶。獒,五羔反;《尚书传》云,大犬也;《尔雅》云,狗四尺为獒;《说文》云,犬知人心可使者。搏,音博。

[疏] 「趋登」至「非礼也」。

○正义曰:此言饮赵盾酒,是小饮酒耳,非正燕礼。燕礼:献酬之后,方脱屦升堂,行无筭爵,非止三爵而已。其侍君小饮则三爵而退。《玉藻》云:「君子之饮酒也,受一爵而色洒如也,二爵而言言斯,礼已三爵而油油以退。」郑玄云:「礼饮过三爵则敬杀,可以去矣。」是三爵礼讫,自当退也。提弥明言此之时,未必已过三爵,假此辞以悟赵盾耳。○「遂扶」至「獒焉」。 ○正义曰:服虔本扶作跣。注云:赵盾徒跣而下走。礼,脱屦而升堂,降阶乃纳屦,堂上无屦,跣则是常,何须云遂跣而下?且遂者,因上生下之言。提弥明言讫而遂,不得为赵盾遂也。杜本作扶,言扶盾下阶也。服虔云:嗾,〈口取〉也。夫,语辞。獒,犬名。公乃〈口族〉夫獒,使之噬盾也。《释畜》云:「狗四尺为獒。」是大犬之名,以其使之噬盾,故云:「獒,猛犬也。」

盾曰:「弃人用犬,虽猛何为!」责公不养士,而更以犬为已用。斗且出,提弥明死之。初,宣子田於首山,舍于翳桑,田,猎也。翳桑,桑之多荫翳者,首山在河东蒲坂县东南。○翳,於计反。荫音阴,又於鸩反。见灵辄饿,问其病。灵辄,晋人。曰:「不食三日矣。」食之,舍其半。问之。曰:「宦三年矣,宦,学也。○食之音嗣,下同。舍其音舍。

[疏] 注「宦,学也」。

○正义曰:《曲礼》云「宦学事师」,则二者俱是学也。但宦者学仕宦,学者寻经艺,以此为异耳。

未知母之存否,今近焉,去家近。请以遗之。」使尽之,而为之箪食与肉,箪,笥也。○遗,唯季反,下注同。箪音丹。笥,思嗣反。

[疏] 注「箪,笥也」。

○正义曰:郑玄《曲礼》注云:「圆曰箪,方曰笥。」然则俱是竹器,方圆异名耳,故以箪为笥。郑玄《论语》注亦云「箪,笥也」。

置诸橐以与之。既而与为公介,灵辄为公甲士。○橐,他洛反。而与音预。公介音界。倒戟以御公徒而免之。问何故。对曰:「翳桑之饿人也。」问其名居,问所居。不告而退,不望报也。遂自亡也。辄亦去。乙丑,赵穿攻灵公於桃园。穿,赵盾之从父昆弟子。乙丑,九月二十七日。○攻,如字;本或作弑。

[疏] 注「穿赵」至「弟子」。

○正义曰:《晋语》云「赵衰,赵夙之弟」。《世族谱》,盾是衰子,穿是夙孙,是穿为盾之从父昆弟之子也。《世本》:「夙为衰祖,穿为夙之曾孙。」《世本》转写多误,其本未必然也。

宣子未出山而复。晋竟之山也。盾出奔,闻公弑而还。○竟音境,下文注同。弑,申志反。大史书曰「赵盾弑其君」,以示於朝。宣子曰:「不然。」对曰:「子为正卿,亡不越竟,反不讨贼,非子而谁?」宣子曰:「乌呼!《诗》曰:『我之怀矣,自诒伊慼。』其我之谓矣。」逸《诗》也。言人多所怀恋,则自遗忧。○大音泰。孔子曰:「董狐,古之良史也,书法不隐。不隐盾之罪。○赵宣子,古之良大夫也,为法受恶。善其为法受屈。○为,于伪反,注同。惜也,越竟乃免。」越竟,则君臣之义绝,可以不讨贼。

[疏] 注「越竟」至「讨贼」。

○正义曰:哀八年传公山不狃云:「君子违,不適雠国,未臣而有伐之,奔命焉,死之可也。」注云「未臣所適之国,则可还奔命,死其难」。如彼传文,虽则出奔,臣义未绝,此注云「越竟,则君臣之义绝」者,以仲尼云「越竟乃免」,出竟则免责,明其义已绝也。襄三十年「郑人杀良霄」,传曰:「不称大夫,言自外入也」。去国不称大夫,是为义绝之验,旦受君之命,乃得为臣,今君欲杀已,逃奔他国,君之於臣既已绝矣,臣之於君能无绝乎?董狐云「子为正卿,反不讨贼」,明其威足讨贼,卿位犹在,故责之耳。我以君宠得为国卿,仗君之威,故群下用命,亦既失位出奔,国人不复畏我,国内自有贼乱,非我所能禁之。故越竟得免,由义绝故也。不狃之言,谓已以他故出奔,非是君欲杀已,闵其宗国,宜还救之。昭二十一年,宋公子城以晋师救宋,是其事也。襄二十七年传曰:「崔氏之乱,申鲜虞来奔,仆赁於野,以丧庄公。」彼是公之宠臣,去国而行君服,岂复责无罪而将见杀、逃窜而行免死者,皆令反服君乎?《礼·檀弓》曰:「穆公问於子思曰:『为旧君反服,古与?』子思曰:『古之君子,进人以礼,退人以礼,故有旧君反服之礼也。今之君子,进人若将加诸膝,退人若将队诸渊,无为戎首,不亦善乎?又何反服之礼之有?』」是言去国虽同,本情有异,不可以一概论也。

宣子使赵穿逆公子黑臀于周而立之。黑臀,晋文公子。○臀,徒门反。

[疏] 注「黑臀,晋文公子」。

○正义曰:《周语》单襄公云:「吾闻成公之生也,其母梦神规其臀以黑,曰「使有晋国』,故命之曰『黑臀』。」《晋世家》:「成公者,文公少子,其母周女也。」

壬申,朝于武宫。壬申,十月五日。既有日而无月,冬又在壬申下,明传文无较例。○较音角。

初,丽姬之乱,诅无畜群公子,诅,盟誓。○丽,力知反。诅,侧虑反。

[疏] 「初丽」至「公子」。

○正义曰:服虔云:丽姬与献公及诸大夫诅无畜群公子,欲令其二子专国。杜虽不注,义似不然。若丽姬身为此诅,姬死即应复常,何得比至於今?国无公族,岂复文襄之霸,遂踵丽姬法乎?盖为奚齐、卓子以庶篡適,晋国创其为乱,不用复畜公子。案检传文及《国语》,文公之子雍在秦,乐在陈,黑臀在周,襄公之孙谈在周,则是晋之公子悉皆出在他国,是其因行而不改,成公今始革之。故传本其初也,则是国内因丽姬之乱,乃设此诅,非丽姬自为诅也。若丽姬为诅,不须言丽姬之乱,以言之乱,知其创丽姬也。自此之后,虽立公族而显者亦少,唯有悼公之弟扬干,悼公之子慭,二人名见於传。昭十八年,郑人救火,「子产辞晋公子、公孙於东门」。以外更无其人,良由逼於六卿,不被任用故耳。

自是晋无公族。无公子,故废公族之官。

[疏] 注「无公」至「之官」。

○正义曰:不畜群公子,故无公族。是公族之官,掌教公之子弟也。下注云:「馀子,適子之母弟,亦治馀子之政。」子属馀子之官,则適子属公族之官也。孔晁注《国语》云:「公族大夫掌公族及卿大夫子弟之官。」是卿之適子属公族也。《晋语》云:栾伯请公族,悼公曰:「荀家惇惠,荀会文敏,黡也果敢,无忌慎靖,使兹四人者为之。膏粱之性难正也,故使惇惠者教之,文敏者道之,果敢者谂之,慎靖者脩之。」使兹四人者为公族大夫,是公族主教诲也。

及成公即位,乃宦卿之適子而为之田,以为公族。宦,仕也。为置田邑以为公族大夫。○適,本又作嫡,丁历反,下注同。为置,于伪反。又宦其馀子,亦为馀子;馀子,嫡子之母弟也,亦治馀子之政。

[疏] 注「馀子」至「之政」。

○正义曰:下庶子为妾子,知馀子则是適子之母弟也。言亦为馀子,则知馀子之官,亦治馀子之政,今主教卿大夫適妻之次子也。下云「庶子为公行」,掌率公之戎车,则公行不教庶子。然则卿大夫之妾子,亦是馀子之官教之矣。

其庶子为公行。庶子,妾子也,掌率公戎行。○行,户郎反,注及下同。

[疏] 注「庶子」至「戎行」。

○正义曰:下句赵盾自以为庶,为旄车之族,则旄车之族即公行也。掌车而谓之公行,知其掌率公戎车之行列也。

晋於是有公族、馀子、公行。皆官名。

[疏] 「晋於」至「公行」。

○正义曰:此晋有公族、馀子、公行。《诗·魏风》有公族、公路、公行,其公族、公行既同,公路似此馀子。但馀子不主路车,公路非馀子也,当与公行为一,以其主君路车谓之公路,主车行列谓之公行,其实正是一官,诗人变文以韵句耳。《周礼》无此三官之名。《夏官》有「诸子」,下大夫二人,掌国子之倅,事与公族同也。《春官》有「巾车」,下大夫二人,掌王之五路,事与公行同也。无馀子同者,天子诸侯礼异耳。

赵盾请以括为公族,括,赵盾异母弟,赵姬之中子屏季也。○括,古活反。中,如字,又丁仲反。屏,步丁反。曰:「君姬氏之爱子也。赵姬,文公女、成公姊也。微君姬氏,则臣狄人也。」公许之。盾,狄外孙也。姬氏逆之以为適,事见僖二十四年。○见,贤遍反。冬,赵盾为旄车之族,旄车,公行之官。盾本卿適,其子当为公族,辟屏季故,更掌旄车。○旄音毛,一本作軞。

[疏] 注「旄车」至「旄车」。

○正义曰:主公车行列谓之公行,车皆建旄,谓之旄车之族。《诗》云:「孑孑干旄。」又曰:「建旐设旄。」是公车必建旄也。《周礼》主车之官谓之巾车。巾者,衣也,主衣饰之车。谓之巾车。此掌建旄之车,谓之旄车之族。盾本卿之適子,其子世承正適,当为公族。使辟屏季,故更为旄车之族,自以身为妾子,故使其子为妾子之官。知非盾身自为旄车之族,而云使其子者,旄车之族,贱官耳。盾身既为正卿,无容退掌贱职。六年经称「晋赵盾、卫孙免侵陈」。仍书於经,非身退位,故知使其子耳。原同长而使赵括者,沈氏云:以其君姬氏之爱子,故使之,非正適也。

使屏季以其故族为公族大夫。盾以其故官属与屏季,使为衰之適。○衰,初危反。

[疏] 注「盾以」至「之適」。

○正义曰:族即属也。故官属者,父时旧官属也。将父时官属尽与屏季,使季为衰之正適也。盾之此意,欲令身死之后,使屏季承其父,后为赵氏宗主。但晋人以盾之忠,更使其子朔承盾后耳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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