九年,春,毛伯来求金。求金以共葬事。虽逾年而未葬,故不称王使。○共音恭,本亦作「供」,下同。
夫人姜氏如齐。无传。归宁。
二月,叔孙得臣如京师。辛丑,葬襄王。卿共葬事,礼也。
○正义曰:言「礼」者,以明天子之丧,卿吊,卿会葬,诸侯不亲行也。《释例》曰:「万国之数至众,封疆之守至重,故天王之丧,诸侯不得越竟而奔,脩服於其国,卿共吊送之礼。既葬,卒哭而除凶,鲁侯无故,而穆伯如周吊焉。此天子崩,诸侯遣卿吊送之经传也。」杜以往年穆伯吊丧、今令会葬二事,传无讥文,知其礼当然也。昭三十年传「郑游吉云:『灵王之丧,我先君简公在楚』」。以不在楚,卿当亲行。而言礼不亲者,彼言由君在楚,上卿守国,故使少卿印段往耳。言君尚亲行也。
晋人杀其大夫先都。下军佐也。以作乱讨,故书名。
三月,夫人姜氏至自齐。无传。告于庙。
○正义曰:苏氏云:「夫人归宁书『至』,唯有此耳。馀不书者,或礼仪不备,或淫纵不告庙也。」
晋人杀其大夫十縠及箕郑父。与先都同罪也。
楚人伐郑。楚子师於狼渊,不亲伐。
公子遂会晋人、宋人、卫人、许人救郑。
夏,狄侵齐。无传。
秋,八月,曹伯襄卒。无传。七年同盟于扈。
○正义曰:襄以僖八年即位,其年盟于洮,九年于葵丘,十五年于牡丘,二十一年于薄。今唯言「于扈」,据文公言之。
九月,癸酉,地震。无传。地道安静,以动为异,故书。
○正义曰:《穀梁传》曰:「震,动也。」《公羊传》曰:「震者何?动地也」。何休云「传先动者,喻若物之动地以晓人也」。《周语》伯阳父曰:「阳伏而不能出,阴迫而不能烝,遂於是有地震。」孔晁云:「阳气伏於阴下,见迫於阴,故不能升,以至於地动。」是「地道安静,以动为异」也。
冬,楚子使椒来聘。称君以使大夫,其礼辞与中国同。椒不书氏,史略文。
○正义曰:庄二十三年「荆人来聘」,不称楚子使某至,此称君以使大夫,其礼与中国同。其礼既同,椒亦宜书其某氏。今不书氏,传无贬文,知是史辞自略,无义例也。《释例》曰:「楚杀得臣与宜申,贾氏皆以为陋。案楚杀大夫公子侧成熊之等六七人,皆称氏族,无为独於此二人陋也。斯盖非史策旧法,故无凡例。当时诸国,以意而赴,其自来聘使者,辞有详略,仲尼脩《春秋》,因采以示义。义之所起,则刊而正之。不者即而示之,不皆刊正也。诸侯之卿,当以名氏备书於经,其加贬损,则直称『人』。若有褒异,则或称官,或但称氏。若无褒无贬,传所不发者,则皆就旧文,或未赐族,或时有详略也。推寻经文,自庄公以上,诸弑君者皆不书氏,闵公以下皆书氏,亦不足以明时史之同异,非仲尼所皆贬也。」
秦人来归僖公成风之隧。衣服曰隧。秦辟陋,故不称使。不称夫人,从来者辞。○隧音遂。《说文》作「裞」,云「赠终者衣被曰裞」。以此隧为衣死人衣。辟,匹亦反。
○正义曰:隐元年《公羊传》曰:「衣被曰隧。」《穀梁传》曰:「衣衾曰隧。」礼称襚者,君使臣致服,故云「衣服曰襚」也。秦处西戎,其国辟陋,故不称君使,犹楚在庄世,称「荆人来聘」也。成风,夫人也。来者不言夫人,从者之辞也。先言僖公,僖公先薨也。不言及,并致之者,
葬曹共公。无传。○共音恭。
九年,春,王正月,己酉,使贼杀先克。箕郑等所使也。乱杀先克,不赴,故不书。
乙丑,晋人杀先都、梁益耳。乙丑,正月十九日。经书二月,从告。
毛伯卫来求金,非礼也。天子不私求财,故曰「非礼」。
不书王命,未葬也。
二月,庄叔如周葬襄王。
○正义曰:虚举此经者,嫌庄叔别以他事使周,葬王更使人会,故明之。
三月,甲戌,晋人杀箕郑父、士縠、蒯得。梁益耳、蒯得不书,皆非卿。
○正义曰:士縠书经,则是卿也。七年令狐之战,三军将佐无士縠。十二年河曲之战,三军将佐,杜注无代士縠者,而士縠得为卿者,先蔑奔秦,传无其代。十二年「栾盾将下军」,注云「代先蔑」者,据传成文言之耳,未必不是士縠代无蔑、栾盾代士縠也。箕郑,上军将也。传文先箕郑后士縠,士縠若将下军,则是位之次也,其事似然。或者晋於将佐之外,犹别有散位从卿,若郤缺赵穿之类也。传箕郑先士縠,经士縠先箕郑者,经以杀之先后,传以位次序列,传蒯得居下,知其以位次也。贾逵云:「箕郑称『及』,非首谋。」案襄二十三年「陈杀其大夫庆虎及庆寅」,杜云:「言『及』,史异辞,无义例」,则此亦然也。
范山言於楚子曰:「晋君少,不在诸侯,北方可图也。」范山,楚大夫。○少,诗照反,下注同。
楚子师于狼渊以伐郑,陈师狼渊,为伐郑援也。颍川颍阴县西有狼陂。○陂,彼皮反。
囚公子坚、公子尨及乐耳。三子,郑大夫。○尨,莫江反。
郑及楚平。
公子遂会晋赵盾、宋华耦、卫孔达、许大夫救郑,不及楚师。卿不书,缓也,以惩不恪。华耦,华父督曾孙。公子遂独不在贬者,诸鲁事,自非指为其国,褒贬则皆从国史,不同之於他国。此《春秋》大意,他皆放此。○惩,直升反。恪,苦各反。为,于伪反。
○正义曰:在礼,卿不会公侯,会则贬之称「人」。元年公孙敖会晋侯于戚,文无所贬。此公子遂与诸国同行,诸卿皆贬,遂独不贬。诸如此类,莫不尽然,知诸於鲁事,自非指为其国,褒贬皆从鲁史,以其体例已举,不假改正故也。
夏,楚侵陈,克壶丘,壶丘,陈邑。
以其服於晋也。
秋,楚公子朱自东夷伐陈,子朱,息公也。
陈人败之,获公子茷。陈惧,乃及楚平。以小胜大,故惧而请平也。传言「晋君少」,楚陵中国。明年,所以有厥貉之会。○茷,扶废反。貉,武百反。
冬,楚子越椒来聘,执币傲。子越椒,令尹子文从子。傲,不敬。○傲,五报反,注下同。从,才用反。
叔仲惠伯曰:「是必灭若敖氏之宗。傲其先君,神弗福也。」十二年传曰:「先君之敝器,使下臣致诸执事」,明奉使皆告庙,故言傲其先君也,为宣四年「楚灭若敖氏」张本。○敖,五刀反。使,所吏反。
秦人来归僖公成风之襚,礼也。秦慕诸夏,欲通敬於鲁。因有翟泉之盟,故追赠僖公并及成风。本非鲁方岳同盟,无相赴吊之制,故不讥其缓,而以接好为礼。○夏,户雅反。岳音岳。好,呼报反,下文注同。
诸侯相吊贺也,虽不当事,苟有礼焉,书也,以无忘旧好。送死不及尸,故曰「不当事」。书者,书於典策,垂示子孙,使无忘过厚之好。
○正义曰:此虽广言诸侯,主为秦人发传。隐元年「王使来赗」,尚讥其缓。若是同盟之国,必讥其缓可知。《释例》曰:「秦之与鲁,本非方岳同盟,鲁薨不赴秦,秦不赗鲁,自是其常也。僖、穆二公,虽有同盟之义,二君已卒,则二子不得用同盟之礼也。今秦康公远慕诸华,欲通敬於鲁,无以为辞,因翟泉有盟,追赠僖公并及成风,假吊礼而行,故曰『礼也』。送死不及口,谓不当其事。书者,书之於策,垂之子孙,以示过厚之好也。」是言此传主为秦也。僖公成风服除久矣,今始来吊赠,当以变礼待之。《檀弓》曰:「卫将军文子之丧,既除丧而后越人来吊,主人深衣练冠待於庙,垂涕洟。子游曰:『将军文氏之子,其庶几乎!亡於礼者之礼也。其动也中。』」是古有以服终来吊者也。何休《膏肓》云:「礼主於敬,一使兼二丧,又於礼既缓,而《左氏》以之为礼,非也。」郑箴云:「若以为缓,案《礼》,卫将军文子之丧,既除丧而越人来吊,子游何得善之?」是郑不非其缓也。若讥一使兼二礼,《杂记》诸侯吊礼有「含襚赗临」,可以一使兼行,知休言非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