二年,春,王二月,甲子,晋侯及秦师战于彭衙,秦师败绩。孟明名氏不见,非命卿也。大崩曰败绩。冯翊郃阳县西北有彭衙城。○衙音牙。见,贤遍反。郃,户纳反。
○正义曰:於例,将卑师众称「师」。今称「秦师」,知将非尊者,故云「孟明名氏不见,非命卿也」。传称秦伯不废孟明,复使为政。则孟明,秦之执政之卿也,而言非卿者,成二年注云「曹大夫常不书,而书公子首者,首命於国,备於礼,成为卿故也」。然则备卿礼乃成为卿,礼不备则不书。秦是辟陋之国,不以卿礼成孟明,不言孟明非执政也。此年晋士縠堪其事,故名书於垂陇。襄二十九年,郑公孙段摄卿以行,名见於城杞,况此真卿而不书者,以秦辟陋在戎,异於中国,礼命不足,故云「非命卿」也。
丁丑,作僖公主。主者,殷人以柏,周人以栗,三年丧终,则迁入於庙。
○正义曰:主所用木,经无正文。《公羊传》曰:「主者曷用?虞主用桑,练主用栗。」《左传》唯言「祔而作主」,主一而已,非虞、练再作,《公羊》之言,不可通於此也。《论语》:「哀公问主於宰我。宰我对曰:『夏后氏以松,殷人以柏,周人以栗。』」先儒旧解,或有以为宗庙主者,故杜依用之。案古《论语》及孔、郑皆以为社主。社为木主者,古《论》不行於世,且社主,《周礼》谓之「田主」,无单称主者。以张包周等并为庙主,故杜所依用。刘炫就此以规杜过,未为得也。
三月,乙巳,及晋处父盟。处父为晋正卿,不能匡君以礼,而亲与公盟,故贬其族。族去,则非卿,故以微人常称为耦,以直厌不直。不地者,盟晋都。○去,起吕反。称,尺证反。厌,於涉反。
○正义曰:《春秋》卿则书名氏,贱者则称「人」。外卿之贬,例皆称「人」,鲁卿之贬,乃去其族。去族以称人相类,即是不为卿也。处父为晋正卿,不能匡君以礼,君使盟鲁即从君命,亲与公盟,故贬去其族,若言处父是晋之贱人,则不复书「公」,直言「及晋处父盟」,若言鲁之贱人往与之盟也。鲁之贱人不合书名,举其所为之事而已。言「及」不言名,是微人之常称也。以微人常称与处父为偶,若处父亦贱人也。鲁以微人敌微人,直也,晋以卿敌公,不直也。如此书经者,以鲁之直厌晋之不直也。然则不贬处父称人者,贬之称人,则恶名不见,贬其族留其名,所以恶处父也。《释例》曰:「随此称人,则所罪之名不章,故特书『处父』也。」翟泉,澶渊,亦会公侯,所以称「人」者,以其众卿非一,依例总贬。不地者,盟於晋之都也。诸侯会聚,盟於他国之都者,即以国名为盟地。鲁之君臣独往他国而与之盟者,不复举国地。三年「冬,公如晋」,十二月「公及晋侯盟」是也。
夏,六月,公孙敖会宋公、陈侯、郑伯、晋士縠、盟于垂陇。垂陇,郑地。荧阳县东有陇城。士縠出盟诸侯,受成於卫,故贵而书名氏。○縠,户木反,本亦作「穀」,同。陇,力勇反。
自十有二月不雨,至于秋七月。无传。周七月,今五月也。不雨,足为灾。不书旱,五穀犹有收。○收,如字,又手又反。
八月,丁卯,大事于大庙,跻僖公。大事,禘也。跻,升也。僖公,闵公庶兄,继闵而立,庙坐宜次闵下,今升在闵上,故书而讥之。时未应吉禘,而於大庙行之,其讥已明,徒以逆祀,故特大其事,异其文。○大庙,音泰,注及传「大庙」同。跻,子兮反。坐,木卧反,又如字。
○正义曰:昭十五年「有事于武宫」,传称「禘于武宫」。有事是禘,则知大事亦是禘也。「跻,升也」,《释诂》文。《公羊传》曰:「跻者何?升也。」禘祭之礼,审谛昭穆,诸庙已毁未毁之主,皆於太祖庙中以昭穆为次序。父为昭,子为穆。太祖东向,昭南向,穆北向,孙从王父,以次而下。祭毕则复其庙。其兄弟相代,则昭穆同班。近据春秋以来,惠公与庄公当同南面西上,隐、桓与闵、僖亦同北面西上。僖是闵之庶兄,继闵而立,昭穆虽同,位次闵下。今升在闵上,故书而讥之。僖公以其三十三年十一月薨,至此年十一月丧服始毕,今始八月,时未应吉禘,而於大庙行之,与闵公二年吉禘于庄公,其违礼同也。彼书「吉禘」,其讥已明,则此亦从讥可知,不复更讥其速也。徒犹空也。空以逆祀之故,乱国大典,故特大其事,谓之「大事」,讥逆祀也。《释例》曰:「文公二年,僖公之丧未终,未应行吉禘之礼,而於大庙行之,其讥已明,徒以跻僖而退闵,故特大其事,异其文。定八年亦特书『顺祀』,皆所以起非常也。『有事于武宫』及『顺祀』,传皆称『禘』,则知大事、有事于大庙,亦禘也。」
冬,晋人、宋人、陈人、郑人伐秦。四人皆卿。秦穆悔过,终用孟明,故贬四国大夫以尊秦伯。
○正义曰:四国大夫,传皆称名氏,是四人皆卿也。秦穆悔过,终用孟明,仲尼特善其事,无辞可以寄文,故贬四国大夫称「人」,所以尊崇秦德。以诸侯之名无所可加,贬大夫以尊秦,大夫非有罪也。襄八年邢丘之会,晋悼霸功既就,德立刑行,贬诸侯之卿以尊晋侯,其事与此同也。《释例》曰:「秦伯终用孟明而致败,败而罪已,赦其阙而养其志,孟明增修其德,以霸西戎。夫子嘉之,故於伐秦之役贬四国大夫。四国大夫奉君命而行,今以一义变例,故称『尊秦』,谓之崇德,明罪不在四国大夫也。」
公子遂如齐纳币。传曰:「礼也。」僖公丧终此年十一月,则纳币在十二月也。《士昏》六礼,其一纳采,纳徵始有「玄纁束帛」,诸侯则谓之纳币。其礼与士礼不同,盖公为太子时已行昏礼也。○纁,诗云反。
○正义曰:《公羊传》曰:「此何以书?讥。何讥尔?讥丧娶也。娶在三年之外,则何讥乎丧娶?三年之内不图昏。」其意谓此丧服未毕而行昏礼也。何休据此作《膏肓》,以《左氏》为短。今《左氏传》谓之「礼也」,必是丧服已终。杜以《长历》推之,知僖公以其三十三年十一月薨,至此年十一月,丧已毕矣。纳币虽则无月以传言「礼」,则知纳在十二月也。《士昏》六礼,其一纳采,次有问名、纳吉,至纳徵始有玄纁束帛,士谓之纳徵,诸侯则谓之纳币,以其币帛多,其礼大,与士礼不同,故异其名也。案士之昏礼,纳采、问名同日行事。纳采者,纳其采择之礼。主人既许,宾即问名,将归卜其吉凶也。卜而得吉,又遣使纳吉,如纳采之礼。纳吉之后,方始纳徵。徵,成也。使使纳币,以成昏礼也。此纳币以前已有三礼,须再度遣使,一月之内不容三遣適齐,盖公为大子时已行昏礼。疑在僖公之世己行纳、采纳,吉今续而成之也。杜言「其一纳采」,欲明纳徵之前更有昏礼,纳币非昏礼之始,豫为下句「公为大子时己行昏礼」张本也。六子昏礼,理自不书,虽则公昏唯书纳币,其纳采、纳吉亦不书也。《释例》曰:「诸侯昏礼亡,以士昏礼准之,不得唯止於纳币逆女。逆女纳币二事,皆必使卿行,卿行则书之。他礼非卿则不书也。『宋公使华元来聘』,聘不应使卿,故传但言『聘共姬也』。『使公孙寿来纳币』,纳币应使卿,故传明言『得礼也』。鲁君之昏,亦唯存纳币逆女,此其义。」
二年,春,秦孟明视帅师伐晋,以报殽之役。二月,晋侯御之。先且居将中军,赵衰佐之。代郤溱。○御,鱼吕反。将,子匠反。衰,初危反。溱,侧巾反。
王官无地御戎,代梁弘。
狐鞫居为右。鞫居,续简伯。○鞫,九六反。
甲子,及秦师战于彭衙,秦师败绩。晋人谓秦「拜赐」之师。以孟明言「三年将拜君赐」,故嗤之。○嗤,尺之反。
战于殽也,晋梁弘御戎,莱驹为右。战之明日,晋襄公缚秦囚,使莱驹以戈斩之。囚呼,莱驹失戈,狼瞫取戈以斩囚,禽之以从公乘,遂以为右。箕之役,箕役在僖三十三年。○呼,火故反。瞫,尺其反,《字林》式衽反。乘,绳证反。
先轸黜之,而立续简伯。
○正义曰:御与车右虽有常员,必临战更选定之。韩之战,上右庆郑吉是其事也。自殽战之后,狼瞫为右。箕之役,将战选右,先轸黜之。箕战先轸死焉,非既战乃黜之也。
狼瞫怒。其友曰:「盍死之?」瞫曰:「吾未获死所。」未得可死处。○盍,户腊反。处,昌虑反。
其友曰:「吾与女为难。」欲共杀先轸。○女音汝。难,乃旦反。
瞫曰:「《周志》有之,『勇则害上,不登於明堂。』《周志》,周书也。明堂,祖庙也,所以策功序德,故不义之士不得升。
死而不义,非勇也。共用之谓勇。共用,死国用。○共音恭,注同。
吾以勇求右,无勇而黜,亦其所也。言今死而不义,更成无勇,宜见退。
谓上不我知,黜而宜,乃知我矣。言今见黜而合宜,则吾不得复言上不我知。○复,扶又反。
子姑待之。」
○正义曰:周之志记有之,曰,有勇以害在上,则为不义之人,不得升於明堂。若杀先轸,则必死。死而不义,非勇也。如以死共国家之用,是之谓勇。吾自以有勇之故,求为车右。若杀先轸,则是无勇。无勇而被黜退,亦是得其所也。吾复安得为恨?吾今恨者,谓在上不我知也。言其不知我有勇也。若杀先轸,即是成为无勇。无勇被黜退,则黜而合其宜也,乃是在上知我矣,不得言在上不我知也。子且待之。
○正义曰:志者,记也。谓之《周志》,明是周世之书。不知其书何所名也。郑玄以为明堂在国之阳,与祖庙别处。《左氏》旧说及贾逵、卢植、蔡邕、服虔等,皆以祖庙与明堂为一,故杜同之。《祭统》云「古者明君必赐爵禄於大庙」,传称公行还告庙,舍爵策勋。是明堂之中所以策功序德,故不义之人不得升之也。害上即是不义,故不得登明堂也。
及彭衙,既陈,以其属驰秦师,死焉。属,属已兵。○陈,直觐反。
晋师从之,大败秦师。君子谓狼瞫於是乎君子。《诗》曰:「君子如怒,乱庶遄沮。」《诗·小雅》。言君子之怒必以止乱。遄,疾也。沮,止也。○遄,市专反。沮,在汝反。
又曰:「王赫斯怒,爰整其旅。」《诗·大雅》。言文王赫然奋怒,则整师旅以讨乱。○赫,火百反。
怒不作乱,而以从师,可谓君子矣。
秦伯犹用孟明。孟明增脩国政,重施於民。赵成子言於诸大夫曰:成子,赵衰。○施,式豉反。
「秦师又至,将必辟之。惧而增德,不可当也。《诗》曰:『毋念尔祖,聿脩厥德。』《诗·大雅》。言念其祖考,则宜述脩其德以显之。毋念,念也。○辟音避。毋音无,注同。
孟明念之矣。念德不怠,其可敌乎?」为明年秦人伐晋传。
「丁丑,作僖公主」。书,不时也。过葬十月,故曰:「不时」,例在僖三十三年。
○正义曰:僖三十三年传已发例,言「作主非礼」,此复云「书,不时」者,彼因「葬缓」,遂通讥「作主」之失,未辩失之所由,於此又言「不时」,以明失礼之状,接成彼义也。
晋人以公不朝来讨。公如晋。夏,四月,己巳,晋人使阳处父盟公以耻之。使大夫盟公,欲以耻辱鲁也。经书「三月乙巳」,经、传必有误。
书曰「及晋处父盟」,以厌之也。厌犹损也。晋以非礼盟公,故文「厌之」以示讥。○厌,於涉反,注同。
適晋不书,讳之也。不书「公如晋」。
公未至,六月,穆伯会诸侯,
○正义曰:沈云:「非公命不书,此穆伯会诸侯,公未至而书者,此公既在外,命正卿守国,故守国之臣亦合告庙而行,故得书之也。」
及晋司空士縠盟于垂陇,晋讨卫故也。讨元年卫人伐晋。士縠,士蒍子。○蒍,于委反。
书士縠,堪其事也。晋司空,非卿也。以士穀能堪卿事,故书。○「书士穀」或作「书晋士穀」。
○正义曰:传举司空之官,云堪其事乃书之,明本不当书,故知非卿也。成二年传称鲁「赐晋三帅三命之服,司空亚旅皆受一命之服」。是其知司空非卿之文也。
陈侯为卫请成于晋,执孔达以说。陈始与卫谋,谓可以强得免。今晋不听,故更执孔达以苟免也。○为,于伪反。
秋,八月,丁卯,「大事于大庙,跻僖公」,逆祀也。僖是闵兄,不得为父子。尝为臣,位应在下,令居闵上,故曰「逆祀」。○令,力呈反。「闵上」,时掌反,一本无「上」字。
○正义曰:礼,父子异昭穆。兄弟昭穆故同。僖、闵不得为父子,同为穆耳。当闵在僖上,今升僖先闵,故云「逆祀」。二公位次之逆,非昭穆乱也。《鲁语》云:「将跻僖公。宗有司曰:『非昭穆也。』弗忌曰:『我为宗伯,明者为昭,其次为穆,何常之有?』」如彼所言,似闵、僖异昭穆者,位次之逆,如昭穆之乱,假昭穆以言之,非谓异昭穆也。若兄弟相代,即异昭穆,设令兄弟四人皆立为君,则祖父之庙即已从毁,知其理必不然,故先儒无作此说。
於是夏父弗忌为宗伯,宗伯,掌宗庙昭穆之礼。○夏,户雅反。昭,上遥反。后昭穆之例放此。
○正义曰:《周礼》「大宗伯掌建邦之天神人鬼地祇之礼。小宗伯掌建国之神位,辩庙祧之昭穆」。诸侯之官所掌亦当然也。
尊僖公,且明见曰:「吾见新鬼大,故鬼小。新鬼,僖公,既为兄,死时年又长;故鬼,闵公,死时年少。弗忌明言其所见。○长,丁丈反。少,诗照反。
○正义曰:且明见者,既尊崇僖公,且明言其意之所见,见其顺大小、升圣贤也。刘炫以为直据兄弟大小为义,不须云死之长幼,以规杜氏。今删定知不然者,以传云「新鬼大,故鬼小」,则大小之语总该诸事,非直独据兄弟,明知亦据年时也。
先大后小,顺也。跻圣贤,明也。又以僖公为圣贤。
明顺,礼也。」君子以为失礼。
○正义曰:传有评论,皆讬之君子。此下尽「先姑」以来,皆是一君子之辞耳。引《诗》二文,於诗之下,各言君子者,君子谓作诗之人。此论事君子,又引彼作诗君子以为证耳。僖公薨后始,作《鲁颂》,为传之时,乃设此辞,非当时君子有此言也。弗忌之意,以先大后小为顺,故言「明顺,礼也」。君子之意,以臣不先君为顺,故云「礼无不顺」,各言其顺,顺不同也。《鲁语》「展禽云:『夏父弗忌必有天殃。其葬也,焚,烟达于上』」。孔晁云「已葬而柩焚,烟达椁外」。
礼无不顺。祀,国之大事也,而逆之,可谓礼乎?子虽齐圣,不先父食,久矣。齐,肃也。臣继君犹子继父。○先,悉荐反,下「不先」皆同。
故禹不先鲧,汤不先契,鲧,禹父。契,汤十三世祖。○鲧,古本反。契,息列反,殷始封之君。
○正义曰:鲧,禹父,《夏本纪》文也。契,汤十三世祖,《殷本纪》文。契生昭明,昭明生相土,相土生昌若,昌若生曹圉,曹圉生冥,冥生振,振生微,微生报丁,报丁生报乙,报乙生报丙,报丙生主壬,主壬生主癸,主癸生天乙。天乙即汤也。下注云「不窋,后稷子」,《周本纪》文。服虔云「周家祖后稷,以配天明,不可先也,故言『不先不窋』。禹、汤异代之王,故言『不先鲧、契』也」。然则文、武大圣,后稷贤耳,非是不可先也。下句引《诗》「皇祖后稷」,不欲重文,故举「不窋」以辟之。
文、武不先不窋。不窋,后稷子。○窋,知律反。
宋祖帝乙,郑祖厉王,犹上祖也。帝乙,微子父。厉王,郑桓公父。二国不以帝乙、厉王不肖而犹尊尚之。○肖,悉召反。
○正义曰:帝乙,微子父,《宋世家》文。厉王,郑桓公父,《郑世家》文。微子、桓公、宋、郑始祖也。言「宋祖帝乙,郑祖厉王」,则二国立其庙而祖祀之,微子不先帝乙,桓公不先厉王。「犹上祖也」,言不以不肖犹尊尚之也。宋为王者之后,得祀殷之先王帝乙之庙不毁者,盖以为其所出,故特存焉。周制,王子有功德出封者,得庙祀所出之王。鲁以周公之故,得立文王之庙。襄十一年传称「鲁为诸姬临於周庙」。周庙,文王庙也。郑之桓武,世有大功,故得立厉王之庙。昭十八年传称郑人救火,「使祝史徙主礻石於周庙」。周庙,厉王庙也。
是以《鲁颂》曰:「春秋匪解,享祀不忒,皇皇后帝,皇祖后稷。」忒,差也。皇皇,美也。后帝,天也。诗颂僖公,郊祭上天,配以后稷。○解,户卖反。忒,他得反,差二也。
○正义曰:《鲁颂·閟宫》之篇,美僖公之德也。上「皇皇」为美,下「皇」为君,言僖公春秋祭祀非有懈倦,其所享祀不有差忒,所祀之神,有「皇皇」之美者为君之上天,配之以君祖后稷也。
君子曰礼,谓其后稷亲而先帝也。先称帝也。
《诗》曰:「问我诸姑,遂及伯姊。」《诗·邶风》也。卫女思归而不得,故原致问於姑姊。○邶音佩。
君子曰礼,谓其姊亲而先姑也。僖亲文公父。夏父弗忌欲阿时君,先其所亲,故传以此二诗深责其意。
仲尼曰:「臧文仲,其不仁者三,不知者三。下展禽,展禽,柳下惠也。文仲知柳下惠之贤而使在下位。己欲立而立人。○不知,音智,下同。
废六关,塞关、阳关之属,凡六关,所以禁绝末游而废之。塞,悉再反。
妾织蒲,三不仁也。家人贩席,言其与民争利。○贩,甫万反。
作虚器,谓居蔡山节藻棁也。有其器,而无其位,故曰虚。○棁,章悦反。
纵逆祀,听夏父,跻僖公。
祀爰居,三不知也。」海鸟曰「爰居」,止於鲁东门外,文仲以为神,命国人祀之。○爰居,《尔雅》一名杂县。樊光云「似凤皇」。爰居事见《国语》。《庄子》云:「鲁侯御而觞之于庙。」
○正义曰:鲁臣多矣,而独讥文仲者,以文仲执国之政,有大知之名,为不知之事,故特讥之。其馀则不足责矣。《论语》称「仁者爱人,知者不惑」。故以害於物者为不仁,闇於事者为不知。卑下展禽而不肯举荐,废去六关而不设防禁,妾织蒲席而与民争利,此三事为不仁也。无其位而作虚器,不知礼而纵逆祀,不识鸟而祀爰居,此三事为不知也。
○正义曰:《论语》云:「臧文仲,其窃位者与!知柳下惠之贤而不与立也。」又曰:「仁者,己欲立而立人。」知贤不举,是无恕心,故为不仁也。
○正义曰:昭五年传称孟丙仲壬之子杀竖牛於塞关之外,襄十七年传称「师自阳关逆臧孙」,二关见於传,如此之属,凡有六也。民以田农为本,商贾为末。农民力以自食,商民游以求食。《汉书》贾谊说上曰「今区攵民而归之农,皆著其本,各食其力。末伎游食之民,转而缘南亩,则畜积足矣」。杜称「末游」者,谓此末伎游食之民也。《周礼·司关》「司货贿之出入,掌其治禁」,是所以禁约末游者,令其出入有度。今而废之,使末游之人无所禁约,损害农民,是不仁也。
○正义曰:《家语》说此事,作「妾织席」,知「织蒲」是为席以贩卖之也。《大学》云「食禄之家不与民争利」,故以此为不仁也。
○正义曰:《论语》云:「子曰:臧文仲居蔡,山节藻棁,何如其知也?」郑玄云:「节,栭也,刻之为山。棁,梁上楹也,画以藻文。」「蔡」谓国君之守龟,「山藻节棁」,天子之庙饰,皆非文仲所当有之。有其器而无其位,故曰「虚」。君子下不僣上,其居奢如此,是不知也。
○正义曰:《鲁语》云:「海鸟曰『爰居』,止於鲁东门之外三日,臧文仲命国人祭之。展禽曰:『越哉,臧孙之为政也!』夫祀,国之大节也;节,政之所成也。故制祭祀以为国典。今无故而加典,非政之宜也。今海鸟至,巳不知而祀之,以为国典,难以言仁且知矣。无功而祀之,非仁也;弗知而不问,非知也。今兹海其有灾乎!夫广川之鸟兽,皆知辟其灾。是岁,海多大风,冬暖。」
冬,晋先且居、宋公子成、陈辕选、郑公子归生伐秦,取汪及彭衙而还,以报彭衙之役。卿不书,为穆公故,尊秦也,谓之崇德。○成音城,本或作「戌」,音恤。选,息兖反。汪,乌黄反。为,于伪反。
襄仲如齐纳币,礼也。凡君即位,好舅甥,脩昏姻,娶元妃以奉粢盛,孝也。谓谅闇既终,嘉好之事通于外内,外内之礼始备。此除凶之即位也。於是遣卿申好舅甥之国,修礼以昏姻也。元妃,嫡夫人。奉粢盛,供祭祀。○好,呼报反,注同。娶,七住反。妃,芳菲反。粢音咨。盛音成。嫡,丁历反。共音恭。
孝,礼之始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