二十有七年春,公会杞伯姬于洮。伯姬,庄公女。洮,鲁地。○洮,徒刀反。
○正义曰:上二十五年始归于杞,庄公无母,而此来宁,知是庄公女也。会女非常,故於此言女以辩之。
夏六月,公会齐侯、宋公、陈侯、郑伯同盟于幽。
秋,公子友如陈,葬原仲。原仲,陈大夫。原,氏;仲,字也。礼,臣既卒不名,故称字。季友违礼会外大夫葬,具见其事,亦所以知讥。○见,贤遍反。
○正义曰:《玉藻记》云:「士於君所言大夫,没矣则称谥若字。」桓二年《穀梁传》曰:「子既死,父不忍称其名。臣既死,君不忍称其名。」是礼臣卒不名,陈人不称其名,故鲁史亦书其字。
冬,杞伯姬来。传例曰:归宁。
莒庆来逆叔姬。无传。庆,莒大夫。叔姬,庄公女。卿自为逆则称字。例在宣五年。○为,于伪反。
杞伯来朝。无传。杞称伯者,盖为时王所黜。○黜,敕律反。
○正义曰:桓二年杞侯来朝,十二年公会杞侯、莒子盟于曲池,自尔以来不见经、传,从此称伯,终於《春秋》,故云盖为时王所黜。於时周王当桓、庄、僖、惠,不知何王黜之。
公会齐侯于城濮。无传。城濮,卫地,将讨卫也。○濮音卜。
二十七年春,公会杞伯姬于洮,非事也。非诸侯之事。
天子非展义不巡守,天子巡守,所以宣布德义。
诸侯非民事不举,卿非君命不越竟。○竟音境。
夏,同盟于幽,陈,郑服也。二十二年,陈乱而齐纳敬仲;二十五年,郑文公之四年,获成於楚。皆有二心於齐,今始服也。
○正义曰:比年以来,陈、郑无不服之状。此言其服,故注者原之。二十一年,郑厉公卒,二十五年,是郑文公之四年也。文十七年传称郑子家与赵宣子书,云:「文公四年二月壬戌,为齐侵蔡,亦获成於楚。」是二十五年既与楚平,故至此始服也。
秋,公子友如陈,葬原仲,非礼也。原仲,季友之旧也。
冬,杞伯姬来,归宁也。宁,问父母安否。
凡诸侯之女,归宁曰来,出曰来归。归,不反之辞。
夫人归宁曰如某,出曰归于某。
○正义曰:《释例》曰:归宁者,女子既嫁,有时而归,问父母之宁否。父母没,则使卿归问兄弟也。出者,谓犯七出而见绝者也。归者,有所往之称。来者,有所反之言。故嫁谓之归,而宁谓之来。见绝而出,则以来归为辞,来而不反也。如某者,非终安之称,归于某者,亦不反之辞,是解其文异之意也。此杞伯姬来,宁也。宣十六年郯伯姬来归,出也。文九年夫人姜氏如齐,归宁也。鲁之夫人无被出者,文十八年夫人姜氏归于齐,虽子死自去,归而不反,亦出之类,故与出同文。
晋侯将伐虢,士蒍曰:「不可,虢公骄,若骤得胜于我,必弃其民。弃民不养之。
无众而后伐之,欲御我谁与?夫礼乐慈爱,战所畜也。夫民让事乐和,爱亲哀丧而后可用也。上之使民,以义让哀乐为本,言不可力强。○畜,敕六反,下及注皆同。哀乐,音洛,强,其丈反。
○正义曰:礼、乐、慈、爱,谓国君教民,民间有此四者,畜聚此事,然后可与人战,故云「战所畜也」。士蒍既言其目,更以其义覆之:礼尚谦让,「让事」谓礼也;乐以和亲,「乐和」谓乐也;慈谓爱之深也,「爱亲」谓慈也。爱极然后哀丧,「哀丧」谓爱也。民间有此四事,然后可用以战。
虢弗畜也,亟战将饥。」言虢不畜义让而力战。○亟,欺冀反。饥,居疑反,又音机。
王使召伯廖赐齐侯命,召伯廖,王卿士。赐,命为侯伯。○召音邵。廖,力彫反。
○正义曰:召伯称爵,知是王之卿士。召康公之封召也,当在西都畿内。《释例》曰:「扶风雍县东南有召亭也,春秋时召伯犹是召公之后,西都既已赐秦,则东都别有召地,不复知其所在。」僖二十八年传称王命尹氏王子虎策命晋侯为侯伯,则知此赐齐侯命者,亦赐命为侯伯也。彼注云「《周礼》九命作伯」,则此亦九命之伯,谓九州之长,为二伯也。僖元年传曰:「凡侯伯救患分灾讨罪,礼也。」注云:「侯伯,州长也。」彼主说齐桓之事,亦谓九州之长,非州牧也。言州长者,兼见州牧之事耳。
且请伐卫,以其立子颓也。立子颓,在十九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