十有八年春王三月,日有食之。无传。不书日,官失之。
○正义曰:经亦无朔字,当云不书朔与日,注不言朔,脱也。
夏,公追戎于济西。戎来侵鲁,公逐之於济水之西。
秋,有{或虫}。{或虫},短狐也。盖以含沙射人为灾。○{或虫},本又作蜮,音或;《本草》谓之射工。短弧,本又作断,同,丁管反。弧又作狐,音胡。射人,食亦反。
○正义曰:《穀梁传》曰:「{或虫},射人者也。」《洪范五行传》曰:「{或虫}如鳖,三足,生於南越。南越妇人多淫,故其地多{或虫},淫女惑乱之气所生也。」陆机《毛诗义疏》云:「{或虫},短狐也,一名射景,如鳖,三足,在江淮水中,人在岸上,景见水中,投人景则杀之,故曰射景,或谓含沙射人,入皮肌,其创如疥。」服虔云:「遍身濩濩,或或故为灾。」沈氏云:「此有{或虫},传重发例者,以螟螽与蜚同是害禾稼,此{或虫}则害人,故传特发之。」
冬十月。
十八年春,虢公、晋侯朝王,王飨醴,命之宥,王之觐群后,始则行飨礼,先置醴酒,示不忘古。饮宴则命以币物。宥,助也,所以助欢敬之意,言备设。○醴,音礼。宥音又。
○正义曰:「王飨醴,命之宥」者,王为之设飨礼,置醴酒,命之以币物,所以助欢也。「宥,助」,《释诂》文。《周礼·掌客》,王待诸侯之礼,上公三飨三食三燕,侯伯三飨再食再燕,子男壹飨壹食壹燕。三礼先言飨,是王之觐群后,始则行飨礼也。《酒正》辨五齐之名,一曰泛齐,二曰醴齐,三曰盎齐,四曰醍齐,五曰沈齐。郑注云:「泛者,成而滓浮泛泛然。醴犹体也,成而汁滓相将,如今恬酒矣。盎犹翁也,成而翁翁然,葱白色。缇者,成而红赤。沈者,成而滓沈,如今造清矣。自醴以上尢浊。」然则以其尢浊,故先置之,示不忘古也。知者,《礼运》云「燔黍捭豚」,下即云「以燔以炙,以为醴酪」,是醴酒在先而有,故曰先置醴酒,云不忘古也。《诗·序》曰:「《鹿鸣》,燕群臣嘉宾也。既饮食之,又实币帛筐篚,以将其厚意。」《聘礼》云:「若不亲食,使大夫朝服致之,以侑币致飨以酬币,亦如之。」是飨礼有酬币也。礼,主人酌酒於宾曰「献」,宾答主人曰「酢」,主人又酌以酬宾曰「酬」,谓之酬币,盖於酬酒之时赐之币也,所赐之物,即下「玉」、「马」是也。传称飨醴、命宥,言其备设盛礼也。此注命之宥者,命在下以币物宥助。僖二十八年「命晋侯宥」,注云:「命晋侯助以束帛,以将厚意。」皆命,不同者,以彼有命晋侯之事故也。
皆赐玉五珏,马三匹。非礼也。双玉为瑴。○瑴音角,字又作钰。
○正义曰:《苍颉篇》「瑴」作「钰」,双玉为瑴,故字从两玉。
王命诸侯,名位不同,礼亦异数,不以礼假人。侯而与公同赐,是借人礼。○借,子夜反。
○正义曰:虢君不知何爵,称公,谓为三公也。《周礼》,王之三公八命,侯伯七命,是其名位不同也,其礼各以命数为节,是礼亦异数也。今侯而与公同赐,是借人礼也。假、借同义,取者假为上声,借为入声;与者假、借皆为去声。
虢公、晋侯、郑伯使原庄公逆王后于陈。陈妫归于京师,虢、晋朝王,郑伯又以齐执其卿,故求王为援,皆在周,倡义为王定昏。陈人敬从。得同姓宗国之礼,故传详其事。不书,不告。○为王,于伪反。
实惠后。陈妫后号惠后,宠爱少子,乱周室,事在僖二十四年,故传於此并正其后称。
夏,公追戎于济西。不言其来,讳之也。戎来侵鲁,鲁人不知,去乃追之,故讳不言其来。
○正义曰:传例,有钟鼓曰伐,无曰侵。戎之来也,鲁人不知,宜无钟鼓,故故以侵言之。《释例》曰:「戎之入鲁,鲁人不知,去而远追,又无其获。边竟不备,候不在疆,所以为讳。讳此君之阙,亦所以示戒将来之君也。」
秋,有蜮,为灾也。
初,楚武王克权,使斗缗尹之。权,国名,南郡当阳县东南有权城。斗缗。楚大夫。○缗,亡巾反。
○正义曰:尹训正也。楚官多以尹为名,此灭权为邑,使缗为长,故曰尹也。
以叛,围而杀之。缗以权叛。○以叛,绝句;本或作畔,俗字也。
迁权于那处,那处,楚地,南郡编县东南有那口城。○那处,那又作再阝,同,乃多反;下昌吕反,又昌虑反。编,必绵反,一音步典反。
使阎敖尹之。阎敖,楚大夫。
及文王即位,与巴人伐申而惊其师。惊巴师。
巴人叛楚而伐那处,取之,遂门于楚。攻楚城门。
阎敖游涌而逸。涌水在南郡华容县。阎敖既不能守城,又游涌水而走。○涌音勇,水名。
楚子杀之,其族为乱。冬,巴人因之以伐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