丛沓藏书

庄公十二年

前682年

【经】

十有二年春王三月,纪叔姬归于酅。 无传。纪侯去国而死,叔姬归鲁。纪季自定於齐而后归之。全守节义以终妇道,故系之纪而以初嫁为文,贤之也。来归不书,非宁,且非大归。○酅音携。

[疏] 十二年注「纪侯」至「大归」。

○正义曰:《公羊传》曰:「其言归于酅何?隐之也。何隐尔?其国亡矣,徒归于叔尔。」《穣梁传》曰:「其曰归何?吾女也。夫国喜得其所,故言归焉尔。」杜略取彼意为说,《释例》与此尽同,大意以其贤,愍其国亡,乃依附於叔,故书之耳。

夏四月。

秋八月甲午,宋万弑其君捷及其大夫仇牧。捷,闵公,不书,葬,乱也。万及仇牧皆宋卿。仇牧称名,不警而遇贼,无善事可褒。○警,居领反。

[疏] 注「捷闵」至「可褒」。

○正义曰:隐十一年《公羊传》曰:「君弑,臣不讨贼,非臣也;子不复雠,非子也。葬,生者之事也。《春秋》君弑,贼不讨,不书葬,以为不系乎臣子也。」《左氏》无此义,故杜明之。不书葬,为乱故也。凡葬,鲁不会则不书,若使宋乱不葬,鲁本无可会之理,兼见此义,故言乱也。万及仇牧,并名见於经,知皆卿也。万不书氏者,《释例》曰:「宋万,贾氏以为未赐族。案传称南宫长万,则为已氏南宫,不得为未赐族也。推寻经文,自庄公以上诸弑君者,皆不书氏,闵公以下皆书氏,亦足明时史之异同,非仲尼所皆贬也。」是杜意以为史有详略,无义例也。文八年,宋人杀其大夫司马,传曰:「司马握节以死,故书以官。」然则有善可褒,当变文以见义,此仇牧书名,不警而遇贼,无善可褒,故不变其文。《公羊》书其「不畏彊御」,故言此以异之。

十月,宋万出奔陈。 奔例在宣十年。

【传】

十二年秋,宋万弑闵公于蒙泽。蒙泽,宋地。梁国有蒙县。

[疏] 注「蒙泽」至「蒙县」。

○正义曰:昭十三年,楚弑其君虔于乾豨,书地。此弑闵公于蒙泽,不书地者,《释例》曰:「先儒旁采二传,横生异例。宋之蒙泽,楚之乾豨,俱在国内。闵公之弑,则以不书蒙泽国内为义,楚弑灵王,复以地乾豨为失所,明仲尼本不以为义例,则丘明亦无异文也。」是亦言史自详略,无义例也。

遇仇牧于门,批而杀之。手批之也。○批,普迷反,又蒲穴反;《字林》云,击也,父节反。遇大宰督于东宫之西,又杀之。杀督不书,宋不以告。○大音泰。立子游。子游,宋公子。

[疏] 注「子游宋公子」。

○正义曰:《世族谱》:「子游,杂人,不知何公之子。」

群公子奔萧。公子御说奔亳。萧,宋邑,今沛国萧县,亳,宋邑,蒙县西北有亳城。○亳,步各反。南宫牛、猛获帅师围亳。牛,长万之子。猛获,其党。冬十月,萧叔大心叔,萧大夫名。

[疏] 注「叔萧大夫名」。

○正义曰:卿大夫采邑之长则谓之宰,公邑之长则曰大夫,此则是宋萧邑大夫也。以此年有功,宋人以萧邑别封其人为附庸。二十三年经书「萧叔朝公」,附庸例称名,故杜以叔为名。

及戴、武、宣、穆、庄之族宋五公之子孙。以曹师伐之。杀南宫牛于师,杀子游于宋,立桓公。桓公,御说。猛获奔卫。南宫万奔陈,以乘车辇其母,一日而至。乘车,非兵车。驾人曰辇。宋去陈二百六十里,言万之多力。○「南宫万奔陈」,本或作「长万」,「长」衍字也,下亦然。乘,绳证反,注同。

宋人请猛获于卫,卫人欲勿与,石祁子曰:「不可。天下之恶一也,恶于宋而保于我,保之何补?得一夫而失一国,与恶而弃好,非谋也。」宋、卫本同好国。○好,呼报反,注同。卫人归之。亦请南宫万于陈,以赂。

[疏] 「于陈,以赂。」

正义曰:断「以赂」为句,言用赂请于陈也。请猛获于卫,不言以赂,盖於卫无赂。

陈人使妇人饮之酒,而以犀革裹之。比及宋手足皆见。宋人皆醢之。醢,肉酱。并醢猛获,故言「皆」。○「亦请南宫长万於陈以赂」绝句。饮,於鸩反。犀音西。裹音果。比,必利反。见,贤遍反。醢音海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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