七年,春,夫人姜氏会齐侯于防。防,鲁地。
夏,四月,辛卯,夜,恒星不见。恒,常也,谓常见之星。辛卯,四月五日,月光尚微,盖时无云,日光不以昏没。○不见,贤遍反,注及传皆同。
○正义曰:「恒,常」,《释诂》文。夜者,自昏至旦之总名。但此经不言夜中,则此言夜者,夜未至中,谓初昏之后耳,非竟夜不见星也。《穀梁》「夜」作「昔」。传曰:「日入至於星出谓之昔,不见者,可以见也。」必如彼言,星出以前名之曰昔,则名昔之时法当未有星矣。何以怪其不见而书为异也?明经所言夜者,夜昏之后,星应见之时,而不见耳。《公羊传》曰:「恒星者何?列星也。」言天官列宿常见之星也。於时周之四月,则夏之仲春。《月令》「仲春之月,日在奎,昏弧中」,郑玄云:「弧在舆鬼南。」则於时南方之星,尽当列见,谓常见之星者,谓南方星也。杜以《长历》校之,知辛卯是四月五日也。杜以五日月光尚微,不能奄星使不见。若有云蔽,当时复无云,盖日光不以昏没,是故以为异也。
夜中,星陨如雨。如,而也。夜半乃有云,星落而且雨,其数多,皆记异也。日光不匿,恒星不见,而云夜中者,以水漏知之。○夜中,夜半也,丁仲反,又如字。陨,于闵反,落也。匿,女力反。
秋,大水。无传。
无麦、苗。今五月,周之秋。平地出水,漂杀熟麦及五稼之苗。○漂,匹妙反,又匹遥反。
○正义曰:直言无麦、苗,似是麦之苗,而知麦、苗别者,《公羊传》曰:「曷为先言无麦,而后言无苗?待无麦,然后书无苗。」如彼传文,知麦、苗别也。且此秋,今之五月,麦巳熟矣,不得方云麦之无苗,故知熟麦及五稼之苗皆为水漂杀也。种之曰稼,敛之曰穑。《月令》五时食穀、黍、稷、麻、麦、豆,《周礼》谓之五穀,故云五稼之苗。何休云:「禾初生曰苗,秀曰禾。」
冬,夫人姜氏会齐侯于穀。无传。穀,齐地,今济北穀城县。
七年,春,文姜会齐侯于防,齐志也。文姜数与齐侯会。至齐地,则奸发夫人;至鲁地,则齐侯之志,故传略举二端以言之。○数音朔。
夏,恒星不见,夜明也。星陨如雨,与雨偕也。偕,俱也。○偕音皆。
秋,无麦、苗,不害嘉穀也。黍稷尚可更种,故曰不害嘉穀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