丛沓藏书

庄公二年

公元前692年

【经】

二年,春,王二月,葬陈庄公。无传。鲁往会之,故书。例在昭六年。

夏,公子庆父帅师伐於馀丘。无传。於馀丘,国名也。庄公时年十五,则庆父,庄公庶兄。

[疏] 二年注「於馀」至「庶兄」。

○正义曰:《公羊》、《穀梁》皆以於馀丘为邾之别邑,左氏无传,正以春秋上下,未有伐人之邑而不系国者,此无所系,故知是国。《释例》注阙,不知其处,盖近鲁小国也。庄公时年十五者,以桓六年生,至此二年为十五。庄二十七年《公羊传》曰:「公子庆父、公子牙、公子友,皆庄公之母弟也。」《左氏》先儒用此为说,杜以不然,故明之。《释例》曰:「经书『公子庆父伐於馀丘』。而《公羊》以为庄公母弟,计其年岁,既未能统军,又无晋悼、王孙满幼知之文,此盖《公羊》之妄,而先儒曾不觉悟,取以为《左氏》义。」今推案传之上下,羽父之弑隐公,皆谘谋於桓公,则桓公巳成人也。传曰:「生桓公,而惠公薨。」指明仲子唯有此男,非谓生在薨年也。桓以成人而弑隐即位,乃娶於齐,自应有长庶,故氏曰孟,此明证也。公疾,问后於叔牙,牙称庆父材,疑同母也。传称季友,文姜之爱子,与公同生,故以死奉般,情义相推,考之左氏,有若符契,是杜明其异母之意也。氏曰孟氏,传文实然,而经称仲孙,杜无明释。八年传称仲庆父,其举谥称之,则谓之共仲,盖庆父虽为庶长,而以仲为字,其后子孙以字为氏,是以经书仲孙。时人以其庶长称孟,故传称孟孙,其以谥配字而谓之共仲,犹臧僖伯、管敬仲之类也。刘炫云,盖庆父自称仲,欲同於正適,言巳少次庄公,为三家之长,故以庄公为伯,而自称仲。《春秋》之例,皆传言实而经顺其意,经称当时之事,书其自称之辞,其人自称仲孙,不得不书为仲。传序巳適之事,举其时人之语,时人呼为孟氏,不得不以孟录。《论语》云「孟孙问孝於我」,是时人呼云孟氏也。楚公子弃疾弑君取国,改名为居,经书楚子居卒,是从其自称也。

秋,七月,齐王姬卒。无传。鲁为之主,比之内女。

[疏] 注「鲁为」至「内女」。

○正义曰:他国夫人之卒,例皆不书,唯鲁女为诸侯之妻书其卒耳。王姬非是内女,亦书其卒,为比之内女故也。《檀弓》曰:「齐告王姬之丧,鲁庄公为之大功,或曰由鲁嫁,故为之服姊妹之服。」是其比内女也。

冬,十有二月,夫人姜氏会齐侯于禚。夫人行不以礼,故还皆不书,不告庙也。禚,齐地。○禚,诸若反。

乙酉,宋公冯卒。无传。再与桓同盟。○冯,皮冰反。

[疏] 注「再与桓同盟也」。

○正义曰:桓十一年盟于折十二年于穀丘,是再也。

【传】

二年,冬,「夫人姜氏会齐侯于禚音卓」。书,奸也。文姜前与公俱如齐,后惧而出奔,至此始与齐好会。会非夫人之事,显然书之。传曰「书,奸」,奸在夫人。文姜比年出会,其义皆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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