丛沓藏书

桓公十七年

前695年

【经】

十有七年,春,正月,丙辰,公会齐侯、纪侯盟于黄。黄,齐地。

二月,丙午,公会邾仪父,盟于趡。趡,鲁地。称字,义与蔑盟同。二月无丙午;丙午,三月四日也。日月必有误。○趡,翠轨反。

夏,五月,丙午,及齐师战于奚。奚,鲁地背陈曰战。○陈,直觐反。

六月,丁丑,蔡侯封人卒。十一年,大夫盟于折。

秋,八月,蔡季自陈归于蔡。季,蔡侯弟也。言归,为陈所纳。

癸已,葬蔡桓侯。无传。称侯,盖谬误。三月而葬,速。

[疏] 注「称侯,盖误」。

○正义曰:五等诸侯卒,则各书其爵,葬则举谥称公,礼之常也。此无贬责而独称侯,故云盖谬误也。《释例》曰:「卒而外赴者,皆正爵而称名。慎死考终,不敢违大典也。书葬者,皆从主人;私称,客主之人,敬各有本,谦敬各得其所,而后二国之礼成也。葬蔡桓侯,独不称公,刘、贾、许曰:桓卒而季归,无臣子之辞也。蔡侯无子,以弟承位,群臣无废主,社稷不乏祀,故传称蔡人,嘉之,非贬所也。杞伯称子,传为三发,蔡侯有贬,传亦宜说。史书谬误,疑有阙文。」是其疑之意也。

及宋人、卫人伐邾。

冬,十月,朔,日有食之。甲乙者,历之纪也。晦朔者,日月之会也。日食不可以不存晦朔,晦朔须甲乙而可推,故日食必以书朔日为例。

【传】

十七年,春,盟于黄,平齐、纪,且谋卫故也。齐欲灭纪,卫逐其君。

「及邾仪父盟于趡」,寻蔑之盟也。蔑盟在隐元年。○「夏,及齐师战于奚」,疆事也。争疆界也。○疆,居良反,注及下皆同。於是齐人侵鲁疆,疆吏来告。公曰:「疆埸之事,慎守其一,而备其不虞,虞,度也。不度犹不意也。○埸音亦,度,待洛反,下同。

[疏] 「疆埸」至「不虞」。

○正义曰:疆埸,谓界畔也。至此易主,故名曰埸。典封疆者,不得已往侵人,无使人来侵己,谨慎守其一家之所有,以备不意度之事。

姑尽所备焉。事至而战,又何谒焉?」齐背盟而来,公以信待,故不书侵伐。○背音佩,下同。

蔡桓侯卒,蔡人召蔡季于陈,桓侯无子,故召季而立之。季内得国人之望,外有诸侯之助,故书字,以善得众。称归,以明外纳。

秋,蔡季自陈归于蔡,蔡人嘉之也。嘉之,故以字告。

「伐邾」,宋志也。邾、宋争疆,鲁从宋志,背趡之盟。

「冬,十月,朔,日有食之」。不书日,官失之也。天子有日官,诸侯有日御。日官、日御,典历数者。

[疏] 注「日官」至「历数」。

○正义曰:《周礼》大史「掌正岁年以序事,颁告朔于邦国」。然则天子掌历者,谓大史也。大史,下大夫,非卿,故不在六卿之数。传言居卿,则是尊之若卿,故知非卿而位从卿,故言居卿也。平历数者,谓掌作历数,平其迟速,而颁於邦国也。晦、朔、弦、望交会有期,日月五星行道有度,历而数之故曰:「历数也。

日官居卿以底日,礼也。日官,天子掌历者,不在六卿之数,而位从卿,故言居卿也。厎,平也,谓平历数。○厎音旨,下同。日御不失日,以授百官于朝。日官平历以班诸侯,诸侯奉之,不失天时,以授百官。

初,郑伯将以高渠弥为卿。昭公恶之,固谏,不听。昭公立,惧其杀已也。辛卯,弑昭公而立公子亹。公子亹,昭公弟。○恶,乌路反,下及注「所恶」皆同。亹音尾。君子谓昭公知所恶矣。公子达曰:公子达,鲁大夫。

[疏] 「君子」至「恶矣」。

○正义曰:弑君者,人臣之极恶也。昭公恶其人,其人果行大恶,是昭公知所恶矣。言昭公恶之不妄也。韩子以为君子言「知所恶」者,非多其知之明,而嫌其心不断也,曰知之若是其明也,而不如早诛焉,以及於死,故言「知所恶」以见其无权也。昭公知其恶而不能行其诛,致使渠弥含憎惧死以徼幸,故昭公不免於弑。戒人君使彊於断也。 ○注「公子达鲁大夫」。 ○正义曰:知非郑人者,若是郑人,当在君子之前言之。传先载君子之议,后陈子达之言,是达闻其言而评之,与臧文仲闻蓼六之灭,其事相类,故知是鲁人也。

「高伯其为戮乎?复恶,已甚矣」。复,重也。本为昭公所恶,而复弑君,重为恶也。○复,扶又反,注同;一音服,则乖注意。重,直用反,下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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