丛沓藏书

哀公二年

二年,春,王二月,季孙斯、叔孙州仇、仲孙何忌帅师伐邾娄,取漷东田及沂西田。漷、沂,皆水名。邾娄子来奔丧,取其地不讳者,义与上同。○郭,火虢反,徐音郭。沂,鱼依反。

[疏] 「取漷东田及沂西田」。

○解云:《公羊》之义,言田者,田多邑少故也。而《谷梁传》云「取漷东田,漷东未尽也;及沂西田,沂西未尽也」,范氏云「以其言东西,则知其未尽也」,与此别。《左氏》以「漷东」、「沂西」为邑名。

癸巳,叔孙州仇、仲孙何忌及邾娄子盟于句绎。所以再出大夫名氏者,季孙斯不与盟。○句绎,古侯反;下音亦。与,音预。

[疏] 注「所以」至「与盟」。

○解云:正以宣元年「公子遂如齐逆女。三月,遂以夫人妇姜至自齐」,传云「遂何以不称公子?一事而再见者卒名」,何氏云「卒竟但举名,省文」。然则今此伐邾娄,及邾娄子盟于句绎之经,亦是一事,而再举大夫名氏者,正由季孙斯不与盟故也。若此注内直云所以再出大夫名者,无氏字,即决昭十三年「秋,公会刘子、晋侯」以下「于平丘。八月,甲戍,同盟于平丘」,据彼注云「不言刘子及诸侯者,间无异事可知矣」。今此二经亦间无异事,而再出大夫之名,故解之也。此注「氏」字,或有或无,故如此解。季孙斯所以不与盟者,服氏云「季孙斯尊卿,与仲孙氏伐敌,服而使二子盟」也者,即其义矣。而《谷梁传》云「三人伐而二人盟何?各盟其得」。范氏云:「季孙斯不得田,故不盟」,与何氏不合。

夏,四月,丙子,卫侯元卒。

滕子来朝。

晋赵鞅帅师,纳卫世子蒯聩于戚。戚者何?卫之邑也。曷为不言入于卫?据弗克纳未入国文,言纳于邾娄,纳者入辞,故传言曷为不言入于卫。

[疏] 「戚者何」。

○解云:欲言其国,经典未有;欲言其邑,文无所系,故执不知问。

[疏] 注「据弗」至「于卫」。

○解云:《公羊》之意,以为戚与帝丘道涂非远,但大同小异而已。今言于戚者,实是入于卫都,是以传云「曷为不言入于卫」矣。言据弗克纳未入国文,言纳于邾娄,纳者入辞者,即文十四年秋,「晋人纳接菑于邾娄,弗克纳」,当尔之时,接菑实不入国,故曰不克纳;未入国之辞,故曰未入国文。言纳于邾娄,与纳顿子于顿文同,是其已入国之辞,故曰纳于邾娄,纳者入辞也。今此上言纳卫世子蒯聩,下无不克纳之文,则是入国之辞矣。而言于戚,不言于卫,是以据而难之,故注者叠之曰「故传言曷为不言入于卫」。

父有子,子不得有父也。明父得有子而废之,子不得有父之所有,故夺其国文,正其义也。不贬蒯聩者,下曼姑围戚无恶文,嫌曼姑可为辄诛其父,故明不得也。不去国见挈者,不言入于卫,不可醇无国文。辄出奔不书者,不责拒父也。主书者,与顿子同。○为,于伪反。去,起吕反。见挈,贤遍反;下去结反。

[疏] 注「不贬」至「子同」。

○解云:正以犯父之命,理宜贬之,不谓更有经文可决也。然则文十四年郄缺纳不正,贬之称人,今赵鞅亦是纳不当得位之人,而不贬者,正以纳父罪不至贬也,彼传云「此晋郄缺也,其称人何?贬。曷为贬?不与大夫专废置君也」,是其讥之义矣。云故明不得也者,正蒯聩无恶文,则知曼姑不得诛之明矣。云不去国见挈者云云,正以文十四年「晋人纳接菑」,注云「接菑不系邾娄者,见挈于郄缺也」,今此不见挈者,不可醇无国文故也。云「辄出奔不书云云,知辄出奔者,正以蒯聩之入故也。诸侯之礼,礼当死位,若其出奔者,皆书而责之。今不书者,正欲不责辄之拒父故也。云主书者,与顿子同者,即僖二十五年「秋,楚人围陈,纳顿子于顿」,彼注云「纳顿子书者,前出奔当绝,还入为盗国当诛,书楚纳之,与之同罪也。主书者,从楚纳之」。然则定十四年秋,「蒯聩出奔宋」之时,子无去父之义,巳当合绝;今还入为盗国,复当合诛,晋纳之与同罪。主书者,从晋纳,故曰与顿子同义。然则蒯聩犯父之命,其恶明矣,但晋为霸主,法度所在,而纳逆命之子,夺巳立之侯,故去主书者,从晋纳矣。

秋,八月,甲戌,晋赵鞅帅师,及郑轩达帅师,战于栗,郑师败缋。○栗,一本作「秩」,二传作「铁」。

[疏] 「及郑轩达战于铁」者。

○解云:诸家之经,轩达之下皆有「帅师」,唯服引经者无,与诸家异。于铁者,三家同,有作「栗」字者,误也。今定本作「栗」字。

冬,十月,葬卫灵公。

十有一月,蔡迁于州来。畏楚也。州来,吴所灭。

[疏] 注「畏楚也」。

○解云:正以上文为楚所围,今迁而近吴,故知然也。云州来,吴所灭者,即昭十三年冬,「吴灭州来」是也。

蔡杀其大夫公子驷。称国以杀者,君杀大夫之辞。称公子者,恶失亲也。○恶,乌路反。

[疏] 注「称国以杀者,君杀大夫之辞」者。

○解云:僖七年传文。彼注云「诸侯国为体,以大夫为股肱,士民为肌肤,故以国体录」是也。

 {{ anno.name }}