五年,春,晋侯杀其世子申生。曷为直称晋侯以杀?据郑杀其大夫申侯称国也。续问以杀者,问杀所称例尔,非谓晋侯不当称国爵也。
○解云:即不七年夏,「郑杀其大夫申侯」是也。
○解云:若直问曷为直称晋侯,即嫌时不合称晋侯,传须云以杀,明其但怪何故称晋侯以杀耳。
杀世子母弟直称君者,甚之也。甚之者,甚恶杀亲亲也。《春秋》公子贯于先君,唯世子与母弟以今君录,亲亲也。今舍国体直称君,知以亲亲责之。○舍,音舍。
○解云:谓不直言晋杀申生也。
杞伯姬来朝其子。其言来朝其子何?据微者不当书朝。连来者,内辞也。与其子来者,问为直来乎?为下朝出?○为下,于伪反。
○解云:即隐十一年传云「诸侯来曰朝,大夫来曰聘」是也。
○解云:直来者,即庄二十七年「冬,杞伯姬来」,传云「其言来何?直来曰来」,注云「直来,无事而来」是也。今此传又何故不云其言朝其子何,而连来问之者,欲问伯姬来者,为是无事而来,为是有事言来者,为是朝其子而出之。
内辞也。与其子俱来朝也。因其与子俱来。礼,外孙初冠,有朝外祖之道,故使若来朝其子,以杀直来之耻,所以辟教戒之不明也。微,无君命,言朝者,明非实。○冠,古乱反。
○解云:正以《士冠礼》,冠讫,见于母,见于兄弟,入见于姑妹,「乃易服,玄冠玄端爵韡,奠挚,见于君,遂以挚见于乡大夫、乡先生」,郑氏云「易服,不朝服者,非朝事也。挚,雉也。乡先生,乡中老人,为卿大夫致仕者」,然先生犹尚见之,况其外祖乎?故言外孙初冠有朝外祖之道。
○解云:正见桓九年「曹伯使其世子射姑来朝」,彼言使来朝,则有君命,今既是微人,复不言使,而经书来朝,明其非实也。
夏,公孙慈如牟。○牟,莫侯反。
公及齐侯、宋公、陈侯、卫侯,郑伯,许男,曹伯会王世子于首戴。曷为殊会王世子?据宰周公不殊别也。○首戴,《左氏》作「首止」别,彼列反。
○解云:即僖九年「公会宰周公、齐侯、宋子」巳下「于葵丘」是也。
世子贵也。世子,犹世世子也。解贵意也。言当世父位,储君副主,不可以诸侯会之为文,故殊之,使若诸侯为世子所会也。自王者言之,以屈远世子在三公下,《礼·丧服·斩衰》曰「公士大夫之众臣」是也。自诸侯言之,世子尊于三公。此礼之威仪,各有所施。言及者,因其文可得见汲汲也。世子所以会者,时桓公德衰,诸侯背叛,故上假王世子,示以公义。
○解云:使若世子为会主,致诸侯于此而会之,故言使,若诸侯为世子所会也。
○解云:何氏引《丧服》者,欲言三公,臣有为之斩衰,世子则无,是卑于三公之义。
○解云:即殊与不殊是也,何者?世子于诸侯,将有君臣之义故也。
○解云:及,汲汲之文。故隐元年传云「及犹汲汲,及我欲之」。然则此言及者,因会王世子之经,得见鲁侯汲汲于齐桓矣。
○解云:即上四年传文,桓公「不修其师」,「楚叛盟」,下文「郑伯逃归不盟」,九年葵丘之盟,书日以见危之属,皆是也。
秋,八月,诸侯盟于首戴。诸侯何以不序?据上会序。
一事而再见者,前目而后凡也。省文从可知,间无事不省诸侯。会盟一事,不举盟者,时世子不与盟。○见,贤遍反。省文,所景反,下同。与,音预。
○解云:昭十三年「秋,公会刘子、晋侯」巳下「于平丘。八月,甲戌,同盟于平丘」。然则彼经以其间无事,不重言诸侯,今重言诸侯盟于首戴,故解之。
○解云:文十四年公「会宋公、陈侯,卫侯」已下「同盟于新城」。然则彼是会盟一事,举盟以为重,不言会于某,今此会盟并举,故须解之也。言时世子不与盟者,若不言诸侯,则恐世子亦与之盟,故须言诸侯盟于首戴,则世子不与可知。
郑伯逃归不盟。其言逃归不盟者何?据上言诸侯,郑伯在其中,弟子疑,故执不知问。
○解云:亦有无「据」字者,非正本。
不可使盟也。时郑伯内欲与楚,外依古不盟为解,安居会上,不肯从桓公盟,故后言不盟。○解,古卖反。
○解云:知古不盟者,正见桓三年「夏,齐侯、卫侯胥命于蒲」,传云「胥命者何?相命也。何言乎相命?近正也。此其为近正奈何?古者不盟,结言而退」是也。
不可使盟,则其言逃归何?据后言不盟,居会上辞。
鲁子曰:「盖不以寡犯众也。」诸侯以义相约,而郑伯怀二心,依古不肯盟,故言逃归,所以抑一人之恶,申众人之善,故云尔。
楚人灭弦,弦子奔黄。○九月,戊申,朔,日有食之。此象齐桓德衰,是后楚遂背叛,狄伐晋灭温,晋里克比弑其二君。○比弑,申志反。
○解云:即下六年「秋,楚人围许」之属是也。
○解云:即下八年「夏,狄伐晋」;十年春,「狄灭温」之属是也。
○解云:即下九年「晋里克弑其君之子奚齐」;十年春,「晋里克弑其君卓子」是也。
冬,晋人执虞公。虞已灭矣,其言执之何?据灭言以归。上传云「四年反取虞」,知去灭,变以归言执。○去,起吕反,下同。
○解云:即定六年「郑游吋帅师灭许,以许男斯归」之属是也。
○解云:在上二年。
○解云:注言此者,欲解传家得知虞已灭矣之义耳。
不与灭也。曷为不与灭?灭者,亡国之善辞也。言灭者,王者起当存之,故为善辞。
灭者,上下之同力者也。言灭者,臣子与君戮力一心,共死之辞也。不但去灭,复去以归,言执者,明虞公灭人以自亡,当绝,不得责不死位也。晋称人者,本灭而执之,不以王法执治之,故从执无罪辞也。虞称公者,夺正爵,起从灭也。不从灭例月者,略之。○戮,音六,又作「勠」,力雕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