丛沓藏书

隐公元年

隐公卷一起元年,尽元年

《春秋公羊经传》解诂隐公第一○陆曰:解诂,佳买反;下音古,训也。

[疏] 「春秋」至「第一」。

○解云:案旧题云「春秋隐公经传解诂第一公羊何氏,」则云:《春秋》者,一部之总名;隐公者,鲁侯之谥号;经传者,杂缛之称;解诂者,何所自目;第一者,无先之辞;《公羊》者,传之别名;何氏者,邵公之姓也。今定本则升「公羊」字在「经传」上退「隐公」字在「解诂」之下,未知自谁始也。又云「何休学」,今案《博物志》曰:「何休注《公羊》,云『何休学』。有不解者,或答曰『休谦辞受学于师,乃宣此义不出于巳』。」此言为允,是其义也。○问曰:《左氏》以为鲁哀十一年夫子自卫反鲁,十二年告老,遂作《春秋》,至十四年经成,不审《公羊》之义,孔子早晚作《春秋》乎?○答曰:《公羊》以为哀公十四年获麟之后,得端门之命,乃作《春秋》,至九月而止笔,《春秋说》具有其文。○问曰:若《公羊》之义,以获麟之后乃作《春秋》,何故「大史公遭李陵之祸,幽于缧绁,乃喟然而叹曰:是余罪也」,「夫昔西伯拘羑里,演《易》;孔子厄陈、蔡,作《春秋》;屈原放逐,着《离骚》;左丘明失明,厥有《国语》;孙子膑脚,而论《兵法》」,此人皆意有所郁结,不得通其道也」,故自黄帝始作其文也。案《家语》孔子厄于陈、蔡之时,当哀公六年,何言十四年乃作乎?○答曰:孔子厄陈、蔡之时,始有作《春秋》之意,未正作其正作犹在获麟之后也。故《家语》云:「晋文之有霸心,起于曹、卫越王句践之有霸心,起于会稽。」夫陈、蔡之间,丘之幸也,庸知非激愤厉志,始于是乎者?是其有意矣。○问曰:若《左氏》以为夫子鲁哀公十一年自卫反鲁,至十二年告老,见周礼尽在鲁,鲁史法最备,故依鲁史记修之以为《春秋》。《公羊》之意,据何文作《春秋》乎?○答曰:案闵因叙云:「昔孔子受端门之命,制《春秋》之义,使子夏等十四人求周史记,得百二十国宝书,九月经立。《感精符》、《考异邮》、《说题辞》具有其文。」以此言之,夫子修《春秋》,祖述尧、舜,下包文、武,又为大汉用之训世,不应专据鲁史,堪为王者之法也,故言据百二十国宝书也。周史而言宝书者,宝者,保也,以其可世世传保以为戒,故云宝书也。○问曰:若然,《公羊》之义,据百二十国宝书以作《春秋》,今经止有五十馀国,通戎夷宿潞之属,仅有六十,何言百二十国乎?○答曰:其初求也,实得百二十国史,但有极美可以训世,有极恶何以戒俗者,取之;若不可为法者,皆弃而不录,是故止得六十国也。○问曰:若言据百二十国宝书以为《春秋》,何故《春秋说》云「据周史立新经」乎?○答曰:闵因叙云:「使子夏等十四人求周史记,得百二十国宝书。」以此言之,周为天子,虽诸侯史记,亦得名为周史矣。○问曰:《六艺论》云:「六艺者,图所生也。」然则《春秋》者,即是六艺也,而言依百二十国史以为《春秋》何?○答曰:元本「河出图,洛出书」者,正欲垂范于世也。王者遂依图书以行其事,史官录其行事以为《春秋》,夫子就史所录,刊而修之,云出图书,岂相妨夺也?○问曰:案《三统历》云:「春为阳中,万物以生;秋为阴中,万物以成,故名《春秋》。」贾、服依此以解《春秋》之义,不审何氏何名《春秋》乎?○答曰:公羊何氏与贾、服不异,亦以为欲使人君动作不失中也。而《春秋说》云「始于春,终于秋,故曰《春秋》」者,道春为生物之始,而秋为成物之终,故云始于春,终于秋,故曰《春秋》也。而旧云《春秋说》云「哀十四年春,西狩获麟,作《春秋》,九月书成。以其书作秋成,故云《春秋》也」者,非也,何者?案庄七年经云「星霣如雨」,传云:「『不修春秋』曰『雨星,不及地尺而复』。君子修之曰:『星霣如雨』」。何氏云:「『不修春秋』,谓史记也。古者谓史记为『春秋』。」以此言之,则孔子未修之时已名《春秋》,何言孔子修之春作秋成,乃名《春秋》乎?○问曰:《春秋》据史书而为之,史有左右,据何史乎?○答曰:《六艺论》云:「《春秋》者,国史所记人君动作之事,左史所记为《春秋》,右史所记为《尚书》。」是以《玉藻》云:「动则左史书之,言则右史书之。」郑注云:「其书《春秋》、《尚书》其存者。」记文先言左史,郑注先言《春秋》,明以左史为《春秋》矣。云云之说,《左氏》首已成解,不能重载。夫子所以作《春秋》者,《解疑论》云:「圣人不空生,受命而制作,所以生斯民,觉后生也。西狩获麟,知天命去周,赤帝方起,麟为周亡之异,汉兴之瑞,故孔子曰『我欲托诸空言,不如载诸行事』。又闻端门之命,有制作之状,乃遣子夏等求周史记,得百二十国宝书,修为《春秋》,故《孟子》云:『世衰道微,邪说暴行有作,臣弑其君者有之,子弑其父者有之,孔子惧,作《春秋》。』故《史记》云:『《春秋》之中,弑君三十六,亡国五十二,诸侯奔走,不得保其社稷者,不可胜数。』故有国者,不可以不知《春秋》;为人臣者,不可以不知《春秋》;为人君父而不通于《春秋》之义者,必蒙首恶之名;为人臣子而不通于《春秋》之义者,必陷篡弑之诛。」以此言之,则孔子见时衰政失,恐文、武道绝,又见麟获,刘氏方兴,故顺天命,以制《春秋》以授之。必知孔子制《春秋》以授汉者。案《春秋说》云:「伏羲作八卦,丘合而演其文,渎而出其神,作《春秋》以改乱制。」又云:「丘揽史记,援引古图,推集天变,为汉帝制法,陈叙图录。」又云:「丘水精治法,为赤制功。」又云:「黑龙生为赤,必告云象使知命。」又云:「经十有四年春,西狩获麟,赤受命,仓失权,周灭火起,薪采得麟。」以此数文言之,《春秋》为汉制明矣。○问:案庄七年「星霣如雨」,传云「『不修春秋』曰『雨星,不及地尺而复』,君子修之曰『星霣如雨』」;又昭十二年「齐高偃帅师纳北燕伯于阳」,传云「伯于阳者何?公子阳生也。子曰:『我乃知之矣。』在侧者曰:『子苟知之,何以不革?』曰:『如尔所不知何?《春秋》之信史也,其序则齐桓、晋文,其会则主会者为之,其词则丘有罪焉尔』」,何故孔子修《春秋》,有改之者何?可改而不改者何?○答曰:其不改者,勿欲令人妄亿措其改者,所以为后法故或改或不改示此二义。○问曰:《公羊》以鲁隐公为受命王,黜周为二王后。案《长义》云「名不正则言不顺,言不顺则事不成」,今隐公人臣而虚称以王,周天子见在上而黜公侯,是非正名而言顺也。如此,何以笑子路率尔?何以为忠信?何以为事上?何以诲人?何以为法?何以全身?如此若为通乎?○答曰:《孝经》说云:「孔子曰:『《春秋》属商,《孝经》属参。』然则其微似之语独传子夏,子夏传与公羊氏,五世乃至汉胡毋生、董仲舒,推演其文,然后世人乃闻此言矣。」孔子卒后三百岁,何不全身之有?又《春秋》藉位于鲁,以讬王义,隐公之爵不进称王,周王之号不退为公,何以为不正名?何以为不顺言乎?又奉天命而制作,何以谦让之有?○问曰:《春秋说》云:「孔子欲作《春秋》,卜得阳豫之卦。」宋氏云:「夏、殷之卦名也。」孔子何故不用《周易》占之乎?○答曰:盖孔子见西狩获麟,知周将亡,又见天命有改制作之意,故用夏、殷之《易》矣。或言卜则是龟之辞也,不从宋氏之说。若然,应言阳豫之兆,何言卦乎?盖龟蓍通名,故言卜矣。○问曰:何氏注《春秋》,始乎隐公,则天之数,不审孔子何以正于获麟止笔乎?○答曰:案哀十四年传云「《春秋》何以始乎隐」,注云「据得麟乃作」;「祖之所逮闻也」,注云「托记高祖以来,事可及问闻知者,犹曰『我但记先人所闻,辟制作之害』」;所见异辞,所闻异辞,所传闻异辞,何以终乎哀十四年」,彼注云「据哀公未终也」;曰「备矣」彼注云「人道浃,王道备,必止于麟者,欲见拨乱功成于麟,犹尧、舜之隆,凤皇来仪,故麟于周为异,《春秋》记以为瑞,明大平以瑞应为效也。绝笔于春,不书下三时者,起木绝火王,制作道备,当授汉也」是也。○问曰:既言始于隐公则天之数,复言三世,故发隐公何?○答曰:若论象天数,则取十二;缘情制服宜为三世,故礼为父三年,为祖期,为高祖、曾祖齐衰三月。据哀录隐,兼及昭、定,已与父时事,为所见之世;文、宣、成襄、王父时事,谓之所闻之世也;隐、桓、庄、闵、僖,曾祖、高祖时事,谓之所传闻之世也。制治乱之法,书大夫之卒,文有详略,故日月备于隐,如是,有罪之见录,不日卒于得臣,明有过以见罪;益师不日,着恩远之辞。○问曰:郑氏云:「九者,阳数之极」,九九八十一,是人命终矣,故《孝经援神契》云「《春秋》三世,以九九八十一为限」。然则隐元年尽僖十八年为一世,自僖十九年尽襄十二年又为一世,自襄十三年尽哀十四年又为一世,所以不悉八十一年者,见人命参差,不可一齐之义。又颜安乐以襄二十一年孔子生后,即为所见之世。颜、郑之说,实亦有途,而何氏见何文句,要以昭、定、哀为所见之世,文、宣、成、襄为所闻之世,隐、桓、庄、闵、僖为所传闻之世乎?○答曰:颜氏以为襄公二十三年「邾娄鼻我来奔」,传云「邾娄无大夫,此何以书?以近书也」,又昭公二十七年「邾娄快来奔」,传云:「邾娄无大夫,此何以书?以近书也」,二文不异,同宜一世,若分两属,理似不便。又孔子在襄二十一年生,从生以后,理不得谓之所闻也。颜氏之意,尽于此矣。何氏所以不从之者,以为凡言见者,目睹其事,心识其理,乃可以为见,孔子始生,未能识别,宁得谓之所见乎?故《春秋说》云「文、宣、成、襄所闻之世不分疏」,二十一年巳后明为一世矣。邾娄快、邾娄鼻我虽同有以近书之传,一自是治近升平书,一自是治近大平书,虽不相干涉,而漫指此文乎?郑氏虽依《孝经》说文取襄十二年之后为所见之世尔时孔子未生焉。得谓之所见乎?故不从之。○问曰:《孝经说》文实有九九八十一为限之言,《公羊》信纬,可得不从乎?○答曰:《援神契》者,自是《孝经纬》横说义之言,更作一理,非是正解《春秋》之物,故何氏自依《春秋说》为正解明矣。○问曰:《左氏》出自丘明,便题云《左氏》;《公羊》、《谷梁》出自卜商,何故不题曰「卜氏传」乎?○答曰:《左氏传》者,丘明亲自执笔为之,以说经意,其后学者题曰《左氏》矣。且《公羊》者,子夏口授公羊高,高五世相授,至汉景帝时,公羊寿共弟子胡毌生乃着竹帛,胡毌生题亲师,故曰《公羊》,不说卜氏矣。《谷梁》者,亦是着竹帛者题其亲师,故曰《谷梁》也。○问曰:《春秋说》云「《春秋》设三科九旨」,其义如何?○答曰:何氏之意,以为三科九旨正是一物,若总言之,谓之三科,科者,段也;若析而言之,谓之九旨,旨者,意也。言三个科段之内,有此九种之意。故何氏作《文谥例》云「三科九旨者,新周故宋,以《春秋》当新王」,此一科三旨也;又云「所见异辞,所闻异辞」,所传闻异辞」,二科六旨也;又「内其国而外诸夏,内诸夏而外夷狄」,是三科九旨也。○问曰:案宋氏之注《春秋说》:「三科者,一曰张三世,二曰存三统,三曰异外内,是三科也。九旨者,一曰时,二曰月,三曰日,四曰王,五曰天王,六曰天子,七曰讥,八曰贬,九曰绝。时与日月,详略之旨也;王与天王天子,是录远近亲疏之旨也;讥与贬绝,则轻重之旨也。」如是,三科九旨,聊不相干,何故然乎?○答曰:《春秋》之内,具斯二种理,故宋氏又有此说,贤者择之。○问曰:《文谥例》云:「此《春秋》五始、三科、九旨、七等、六辅、二类之义,以矫枉拨乱,为受命品道之端,正德之纪也。」然则三科九旨之义,已蒙前说,未审五始、六辅、二类、七等之义如何?○答曰:案《文谥例》下文云:五始者,元年、春、王、正月、公即位是也。七等者,州、国、氏、人、名、字、子是也。六辅者,公辅天子,卿辅公,大夫辅卿,士辅大夫,京师辅君,诸夏辅京师是也。二类者,人事与灾异是也。○问曰:《春秋说》云:「《春秋》书有七缺。」七缺之义如何?○答曰:七缺者,惠公妃匹不正,隐、桓之祸生,是为夫之道缺也;文姜淫而害夫,为妇之道缺也;大夫无罪而致戮,为君之道缺也;臣而害上,为臣之道缺也;僖五年「晋侯杀其世子申生」,襄二十六年「宋公杀其世子痤」,残虐枉杀其子,是为父之道缺也;文元年「楚世子商臣弑其君髡」,襄三十年「蔡世子般弑其君固」,是为子之道缺也;桓八年「正月,已卯,蒸」,桓十四年八月「乙亥,尝」,僖三十一年「夏,四月,四卜郊不从,乃免牲,犹三望」,郊祀不修,周公之礼缺,是为七缺也矣。

何休学○学者,言为此经之学,即注述之意。

元年春王正月○正月,音征,又音政,后放此。

[疏] 「元年,春,王正月」。

○解云:若《左氏》之义,不问天子诸侯,皆得称元年。若《公羊》之义,唯天子乃得称元年,诸侯不得称元年。此鲁隐公,诸侯也,而得称元年者,《春秋》托王于鲁,以隐公为受命之王,故得称元年矣。

元年者何?诸据疑,问所不知,故曰者何。

[疏] 「元年者何」。

○解云:凡诸侯不得称元年,今隐公爵犹自称侯,而反称元年,故执不知问。

[疏] 注「诸据」至「者何」。

○解云:谓诸据有疑理,而问所不知者,曰者何,即僖五年秋「郑伯逃归不盟」之下,传云「不盟者何」,注云「据上言诸侯,郑伯在其中,弟子疑,故执不知问」;成十五年「仲婴齐卒」之下,传云「仲婴齐者何」,注云「疑仲遂后,故问之」是也。若据彼难此,即或言曷为,或言何以,或单言何,即下传云「曷为先言王而后言正月」,注云「据下秋七月天王,先言月,而后言王」;「公何以不言即位」,注云「据文公言即位也」;「何成乎公之意」,注云「据剌欲救纪,而后不能」是也。而旧解云:案《春秋》上下,但言曷为与何,皆有所据,故何氏云诸据疑者,皆无所据,故云问所不知,故曰者何也者,非。

君之始年也。以常录即位,知君之始年。君,鲁侯隐公也。年者,十二月之总号,《春秋》书十二月称年是也。变一为元,元者,气也,无形以起,有形以分,造起天地,天地之始也,故上无所系,而使春系之也。不言公,言君之始年者,王者诸侯皆称君,所以通其义于王者,惟王者然后改元立号。《春秋》托新王受命于鲁,故因以录即位,明王者当继天奉元,养成万物。

[疏] 注「以常」至「始年」。

○解云:正以桓、文、宣、成、襄、昭及哀,皆云「元年,春,王正月,公即位」,故曰以常录即位,知君之始年。

[疏] 注「君,鲁侯隐公也」。

○解云:案《春秋说》云:「周五等爵法五精:公之言公,公正无私;侯之言候,候逆顺,兼伺候王命矣;伯之言白,明白于德;子者,孳恩宣德;男者,任功立业。皆上奉王者之政教、礼法,统理一国,修身絜行矣。」今此侯为鲁之正爵,公者,臣子之私称,故言「君,鲁侯隐公也」。○问曰:五等之爵既如前释,何名附庸乎?○答曰:《春秋说》下文云:「庸者,通也。官小德微,附于大国以名通,若毕星之有附耳然。」故谓之附庸矣。

[疏] 注「变一为元」。

○解云:以下有二年三年,知上宜云一年,而不言一年,变言元年,故决之。

[疏] 注「元者」,至「始也」。

○解云:《春秋说》云:「元者,端也。气泉」。注云:「元为气之始,如水之有泉,泉流之原,无形以起,有形以分,窥之不见,听之不闻。」宋氏云:「无形以起,在天成象;有形以分,在地成形也」。然则有形与无形,皆生乎元气而来,故言造起天地,天地之始也。

[疏] 注「故上」至「系之」。

○解云:《春秋说》云:「王不上奉天文以立号,则道术无原,故先陈春后言王。天不深正其元,则不能成其化,故先起元,然后陈春矣。」是以推「元」在「春」上,「春」在「王」上矣。

[疏] 注「不言」至「王者」。

○解云:凡天子诸侯同得称君,但天子不得称公,故《丧服》云君,郑云「天子诸侯及卿大夫有地者,皆曰君」是也。今据鲁而言,不言公之始年,而言君之始年者,见诸侯不得称元,会假鲁为王,乃得称元,故传言「君之始年」,微欲通鲁于王故也。

春者何?独在王上,故执不知问。

[疏] 注「独在」至「知问」。

○解云:春夏秋冬皆是四时之名,而夏秋冬三时,常不得配王言之,唯有「春」字常在「王」上,故怪而问之。

岁之始也。以上系「元年」在「王正月」之上,知岁之始也。春者,天地开辟之端,养生之首,法象所出,四时本名也。昏斗指东方曰春,指南方曰夏,指西方曰秋,指北方曰冬。岁者,总号其成功之称,《尚书》「以闰月定四时成岁」是也。○辟,婢亦反,本亦作「辟」称,尺证反,下「之称」、「卑称」同。

[疏] 「岁之始也」。

○问曰:「元年,春,王,正月,公即位」,实是《春秋》之五始,而传直于「元年」、「春」之下发言始,而「王」、「正月」下不言始何?○答曰:元是天地之始,春是四时之始,「王正月,公即位」者,人事之始,欲见尊重天道,略于人事故也。

[疏] 注「春者」至「之端」。

○解云:《易说》云:「孔子曰:『《易》始于大极,大极分而为二,故生天地。』天地有春夏秋冬之节,故生四时也。」言天地开辟,分为四时,春先为端始也。

[疏] 注「养生之首」。

○解云:《干凿度》云:「震生万物于东方,夫万物始生于震。震,东方之卦也。阳气施生,爱利之道,故东方为仁矣。」故言养生之首,言是养生万物之初首。

[疏] 注「法象所出」。

○解云:《周礼·大宰》云:「正月之吉,始和,布政于邦国都鄙,县治象之法于象魏,挟日而敛之。」是象魏之法于时出之,故曰法象所出矣。

[疏] 注「「四时本名也」。

○解云:凡四时,先春,次夏,次秋,次冬,百代所不变,故言春者,四时本名矣。

[疏] 注「昏斗」至「冬也」。

○解云:皆《春秋说》文也。

[疏] 注「岁者」至「之称」。

○解云:四时皆于万物有功,岁者,是兼总其成功之称也。若以当代相对言之,即唐虞曰载,夏曰岁,殷曰祀,周曰年;若散文言之,不问何代,皆得谓之岁矣。等取一名,而必取岁者,盖以夏数为得天正故也。亦有一本云「岁者总号成功之称也」。

[疏] 注「尚书」至「是也」。

○解云:此《尧典》文,彼郑注云:「以闰月推四时,使启、闭、分、至不失其常,着之用成岁历,将以授民时,且记时事」是也。

王者孰谓?孰,谁也。欲言时王则无事,欲言先王又无谥,故问谁谓。

[疏] 注「欲言」至「无事」。

○解云:时王,即当时平王也。若是当时平王,应如下文「秋,七月,天王使宰咺来归惠公仲子之赗」,是其事也。今无此事,直言王,故疑非谓当时之王矣。

[疏] 注「欲言」至「无谥」。

○解云:正以死谥,周道故也。

谓文王也。以上系王于春,知谓文王也。文王,周始受命之王,天之所命,故上系天端。方陈受命制正月,故假以为王法。不言谥者,法其生,不法其死,与后王共之,人道之始也。

[疏] 注「以上」至「王也」。

○解云:春者,端始。文王者,周之始受命制法之王,理宜相系,故见其系春,知是文王,非周之馀王也。○问曰:《春秋》之道,今有三王之法,所以通天三统,是以《春秋说》云「王者孰谓?谓文王也。疑三代不专谓文王」,而传专云文王,不取三代何?○答曰:大势《春秋》之道,实兼三王,是以《元命包》上文总而疑之,而此传专云「谓文王」者,以见孔子作新王之法,当周之世,理应权假文王之法,故偏道之矣,故彼宋氏注云「虽大略据三代,其要主于文王者」是也。

[疏] 注「文王」至「之王」。

○解云:即《我应瑞》云「季秋之月,甲子,赤雀衔丹书入丰,止于昌户,昌再拜稽首,受之」;又《礼说》云:「文王得白马朱鬛大贝玄龟」是也。

[疏] 注「天之」至「天端」。解云:天端即春也,故《春秋说》云「以元之深,正天之端;以天之端,正王者之政」是也。

○注「方陈」至「王法」。

○解云:孔子方陈新王受命制正月之事,故假取文王创始受命制正朔者,将来以为法,其实为汉矣。

[疏] 注「不言」至「共之」。

○解云:死谥,周道,文王死来巳久,而不言谥者,正言法其生时政教正朔,故曰法其生,不法其死也。言与后王共之者,不言谥,可以通之于后王。后王,谓汉帝也。

[疏] 注「人道之始也」。

○解云:何氏以见上文亦始尊重天道,皆传自有始文,故不须注云天道之始。今此实天下之始,但略于人事,无始文,故须注云「人道之始也」。

曷为先言王而后言正月?据下「秋,七月,天王」,先言月而后言王。王正月也。以上系于王,知王者受命,布政施教所制月也。王者受命,必徙居处,改正朔,易服色,殊徽号,变牺牲,异器械,明受之于天,不受之于人。夏以斗建寅之月为正,平旦为朔,法物见,色尚黑;殷以斗建丑之月为正,鸡鸣为朔,法物牙,色尚白;周以斗建子之月为正,夜半为朔,法物萌,色尚赤。○徽,许韦反。械,户戒反。夏以,户雅反,后放此,以意求之。见,贤遍反,下「并见」同。

[疏] 注「王者」至「于人」。

○解云:王者受命,必徙居处者,则尧居平阳,舜居蒲坂,文王受命,作邑于丰之属是也。其改正朔,易服色,殊徽号,异器械者,《礼记大传》文。郑注云:「服色,车马也。徽号,旌旗之名也。器械礼乐之器及兵甲也。」然则改正朔者,即「正朔三而改」下注云是也。易服色者,即《明堂位》云「鸾车,有虞氏之路也。钩车,夏后氏之路也。大路,殷路也。乘路,周路也」,「夏后氏骆马黑鬛,殷人白马黑首,周人黄马蕃鬛」之属是也。其殊徽号者,即《明堂位》云「有虞氏之旗,夏后氏之绥,殷之大白,周之大赤」之属是也。其变牺牲者,即《明堂位》云:「夏后氏牲尚黑,殷白牡,周骍刚」之属是也。其异器械者,器即《明堂位》云:「泰,有虞氏之尊也。山垒,夏后氏之尊也。着,殷尊也。牺象,周尊也」,注云「泰用瓦;着,着地无足」;「夏后氏之鼓足」,彼注云「足谓四足也」;「殷楹鼓」彼注云「楹谓之柱,贯中上出也」;「周县鼓」,注云「县,县之簨虡也」。其械者,即兵甲也,何氏庄三十二年注云「有攻守之器曰械」是。而言异者,即《释器》云「弓有缘者谓之弓,无缘者谓之弭」,盖以为异代相变,故云异也。所以止变此等者,其亲亲、尊尊之属不可改,即《大传》云「其不可得变革者,则有矣。亲亲也,尊尊也,长长也,男女有别,此其不可得与民变革者也」是也。

[疏] 注「夏以」至「尚赤」。

○解云:凡草物皆十一月动萌而赤,十二月萌牙始白,十三月萌牙始出而首黑,故各法之,故《书传略说》云:「周以至动,殷以萌,夏以牙」,注云「谓三王之正也。至动,冬日至物始动也。物有三变,故正色有三;天有三生三死,故土有三王,生特一生死,是故周人以日至为正,殷人以日至三十日为正,夏以日至六十日为正。是故三统三王,若循连环,周则又始,穷则反本」是也。○问曰:若如此说,则三王所尚,各自依其时物之色,何故《礼说》云「若尚色,天命以赤尚赤,以白尚白,以黑尚黑」,宋氏云「赤者,命以赤乌,故周尚赤;汤以白狼,故尚白;禹以玄珪,故尚黑也」。以此言之,三代所尚者,自是依天命之色,何言法时物之牙色乎?○答曰:凡正朔之法,不得相因,满三反本,礼则然矣,但见其受命将王者,应以十一月为正,则命之以赤瑞;应以十二月为正,则命以白瑞;应以十三月为正,即命之以黑瑞,是以《礼说》有此言,岂道不复法其牙色乎?

何言乎王正月?据定公有王无正月

[疏] 注「据定」至「正月」。

○解云:定公元年「春,王三月,晋人执宋仲几于京师」,是有王无正月。凡十二公即位皆在正月,是以不问有事无事,皆书「王正月」,所以重人君即位之年矣。若非即位之年,正月无事之时,或有二月王,或有三月王矣,但定公即位在六月,正月复无事,故书三月王也,其正月时不得书王矣。

大一统也。统者,始也,总系之辞。夫王者,始受命改制,布政施教于天下,自公侯至于庶人,自山川至于草木昆虫,莫不一一系于正月,故云政教之始。

[疏] 「大一统也」。

○解云:所以书正月者,王者受命制正月以统天下,令万物无不一一皆奉之以为始,故言大一统也。

[疏] 注「总系之辞」。

○解云:凡前代既终,后主更起,立其正朔之初,布象魏于天下,自公侯至于庶人,自山川至于草木昆虫,莫不系于正月而得其所,故曰总系之辞。

[疏] 注「故云政教之始」。

○解云:亦以传不言始,故足之。

公何以不言即位?据文公言即位也。即位者,一国之始,政莫大于正始,故《春秋》以元之气,正天之端;以天之端,正王之政;以王之政,正诸侯之即位;以诸侯之即位,正竟内之治。诸侯不上奉王之政,则不得即位,故先言正月,而后言即位。政不由王出,则不得为政,故先言王,而后言正月也。王者不承天以制号令,则无法,故先言春,而后言王。天不深正其元,则不能成其化,故先言元,而后言春。五者同日并见,相须成体,乃天人之大本,万物之所系,不可不察也。○治,直吏反。夫,音扶。

[疏] 注「据文公言即位也」。

○解云:文元年「春,王正月,公即位」是也。○问曰:桓公元年春亦书即位,传所以不从始,而远据文公何?○答曰:正以文公正即位之始故也。桓公篡而即位,非其正,故虽即位在文公前,犹不据之。

[疏] 注「即位者,一国之始」。

○解云:亦以传无始文,故言此也。

[疏] 注「政莫大于正始」。

○解云:为下作文势也。言凡欲正物之法,莫大于正其始时,是以《春秋》作五始,令之相正也。

[疏] 注「乃天」至「不察也」。

○解云:「元年春」者,天之本;「王正月,公即位」者,人之本,故曰天人之大本也。言万物之所系者,《春秋》以之为始,令万物系之,故不可不察其义。

成公意也。以不有正月而去即位,知其成公意。○而去,起吕反,下「去」同。

[疏] 注「以不」至「公意」。

○解云:下十一年传云「隐何以无正月?隐将让乎桓,故不有其正月也」。然则正月者,是公县象魏出教令之月,今公既有让意,故从二年已后,终隐之篇,常去正月以见之,故曰不有正月也。然则今此注云「不有正月」者,谓从二年恒去正月也。今元年去即位,故知成公意矣。今元年言正月者,公时实行即位之礼,故见之。然则公意让而行即位者,厌民臣之心故也。旧云以有正月而去即位,云无「不」字,言凡书正月为公即位出也,以元年有正月,即公实行即位礼,而孔子去即位,知其成公让意者,非。

何成乎公之意?据剌欲救纪而后不能。○剌欲,七赐反。后皆同,更不音。

[疏] 注「据剌」至「不能」。

○解云:庄三年「冬,公次于郎」,传曰「其言次于郎何?剌欲救纪而后不能也」。然则欲救纪是善事,公不能救纪,是不终善事,而《春秋》书「次于郎」以剌之。今隐公有让心,实是善事,但终让不成,为他所杀,亦是善心不遂,而《春秋》善之,故以为难也。

公将平国而反之桓。平,治也。时废桓立隐不平,故曰平,反还之。曷为反之桓?据已立也。桓幼而贵,隐长而卑。长者,已冠也。礼,年二十见正而冠。《士冠礼》曰:「嫡子冠于阼,以着代也。醮于客位,加有成也。三加弥尊,谕其志也。冠而字之,敬其名也。」「公侯之有冠礼,夏之末造也。天子之元子犹士也,天下无生而贵者。」○隐长,丁丈反,注及下皆同。已冠,工乱反,下同。适子,丁历反,下同。醮,子笑反。

[疏] 注「礼年」至「而冠」。

○解云:若以襄九年《左传》言鲁襄公年十二而冠也。依《八代记》,即少昊亦十二而冠,则知天子诸侯幼即位者,皆十二而冠矣,是以《异义》「古《尚书》说」云「武王崩时,成王年十三,后一年管、蔡作乱,周公东辟之,王与大夫尽弁,以开金縢之书」。时成王年十四,言弁,明知已冠矣,是其证也。但隐公冠当惠公之世,从士礼,故二十成人乃冠,是以何氏即引《士冠礼》以解之。所以必二十冠者,《异义》「今礼戴说」云「男子,阳也,成于阴,故二十而冠」是矣。而言见正者,欲道庶子不冠于阼阶故也。

[疏] 注「士冠」至「成也」。

○解云:郑彼注云「每加于阼,则醮之于客位,所以尊敬之,成其为人也」是矣。凡此,《士冠礼》及《礼记·冠义》、《郊特牲》亦有此文。郑注《冠义》云「阼,谓主人之北也。适子冠于阼,若不醴,则醮用酒于客位,敬而成之也。户西为客位,庶子冠于房户外,又因醮焉,不代父也」。郑注《昏义》云「酌而无酬酢曰醮。醮之礼如冠醮与」。

[疏] 注「三加」至「志也」。

○解云:此《士冠记》文。三加者,先加缁布冠,次加皮弁,次加爵弁也。彼记云「始冠缁布之冠也,大古冠布,齐则缁之」,郑注云「大古,唐虞以上」,「重古始冠,冠其齐冠也」;「谕其志」者,彼郑注云「弥犹益也。冠服后加益尊,谕其志者,欲其德之进也」是矣。注《郊特牲》云「冠益尊,则志益大也」。

[疏] 注「冠而字之,敬其名也」。

○解云:亦彼记之文。郑注云「名者,质,所受于父母,冠成人益文,故敬之」是也。

[疏] 注「公侯」至「造也」。

○解云:此亦《士冠礼记》文。彼郑注云「造,作也。自夏初以生,诸侯虽父死子继,年未满五十者,亦服士服,行士礼,五十乃命也。至其衰末,上下相乱,篡弑所由生,故作公侯冠礼,以正君臣也」。引之者,见当时公侯有冠之言。

[疏] 注「天子」至「贵者」,解云:此亦记文。郑注《郊特牲》云「储君副主犹云士也,明人有贤行着德,乃得贵也」。引之者,见隐公冠时年已二十,宜从士礼明矣。

其为尊卑也微,母俱媵也。○媵,以证反,又绳证反。国人莫知,国人,谓国中凡人。莫知者,言惠公不早分别也。男子年六十闭房,无世子,则命贵公子。将薨亦如之。

[疏] 注国人」至「别也」。

○解云:古者一娶九女,一嫡二媵,分为左右,尊卑权宠灼然,则朝廷之上,理应悉知。今此传云国人不知,明是国内凡人也。虽然,事大非小,若早分别,亦应知悉,故注言惠公不早分别,是其义也。

[疏] 注「男子」至「如之」。

○解云:男子六十阳道闭藏,若仍无世子,其正夫人必无有生世子之理,故命贵公子以为世子也。若未满六十,则无立庶子为世子之法,何者?立而复黜,是乃乱道故也。然则言闭房者,行房之事闭也。知男子六十阳道闭藏者,《家语》云「男女不六十者不间居」,间居不禁,闭房明矣。言将薨亦如之者,谓未满六十者,将薨之时,亦命贵公子矣。

隐长又贤,此以上皆道立隐所缘。○以上,时掌反,他皆放此。诸大夫扳隐而立之。扳,引也。诸大夫立隐不起者,在春秋前,明王者受命不追治前事。孔子曰:「不教而杀谓之虐,不戒视成谓之暴」。○扳,普颜反,又必颜反,引也;旧敷间反。

[疏] 注「诸大」至「秋前」。

○解云:公子翚弑隐立桓公,仲遂弑赤立宣公,皆贬去公子以起见之。今此诸大夫废桓立隐,亦是不正,何故不作文贬之以见罪?正以在春秋前,欲明王者受命,不追治前事故也。

[疏] 注「不戒」至「之暴」。

○解云:此《尧曰》文。何氏以不先告戒,比视之而责其成功为暴矣。

隐于是焉而辞立,辞,让也。言隐欲让。则未知桓之将必得立也。是时公子非一。

[疏] 注「是时公子非一」。

○解云:隐公疑桓不知得立以否,故知公子非一。

且如桓立,且如,假设之辞。则恐诸大夫之不能相幼君也。隐见诸大夫背正而立已不正,恐其不能相之。○相,息亮反。背正,步内反,下同。故凡隐之立,为桓立也。凡者,凡上所虑二事皆不可,故于是已立,欲须桓长大而归之,故曰为桓立,明其本无受国之心,故不书即位,所以起其让也。○为,于伪反,注同。

[疏] 注「凡者」至「二事」。

○解云:已若辞立,则未知桓之将得立以否,是其一虑也;假令使桓得立,又恐诸大夫不能相幼君,是其二虑也。

隐长又贤。何以不宜立?据贤缪公与大夫,玃且长以得立,○缪,音穆。玃且,俱缚反;下子馀反。

[疏] 注「据贤」至「大夫」。

○解云:文十二年经书「秦伯使遂来聘」,传云「秦无大夫,此何以书?贤缪公也。何贤乎缪公?以为能变也」,注云「感而自变悔,遂霸西戎,故因其能聘中国,善而与之,使有大夫也」。今此亦善隐能让,何故不与使得立乎?故难之。

[疏] 注「玃且长以得立」。

○解云:文十四年「晋人纳捷菑于邾娄」,传曰「贵则皆贵矣。虽然,玃且也长」,彼以玃且长,故传与邾娄人立之。今此隐亦长,何故不宜立乎?故难之。然则传言长,据玃且;传言贤,据缪公。而何氏先解缪公者,以其事在前故。

立适以长不以贤,立子以贵不以长。适,谓适夫人之子,尊无与敌,故以齿。子,谓左右媵及侄娣之子,位有贵贱,又防其同时而生,故以贵也。礼,嫡夫人无子,立右媵;右媵无子,立左媵;左媵无子,立嫡侄娣;嫡侄娣无子,立右媵侄娣;右媵侄娣无子,立左媵侄娣。质家亲亲,先立娣;文家尊尊,先立侄。嫡子有孙而死,质家亲亲,先立弟;文家尊尊,先立孙。其双生也,质家据见立先生,文家据本意立后生:皆所以防爱争。○侄娣,夫结反;下大计反。争,争斗之争,下同。桓何以贵?据俱公子也。母贵也。据桓母右媵。母贵则子何以贵?据俱言公子。子以母贵,以母秩次立也。母以子贵。礼,妾子立,则母得为夫人。夫人成风是也。

[疏] 注「夫人成风」。

○解云:即文四年「冬,十有一月,壬寅,夫人风氏薨」,五年「三月,辛亥,葬我小君成风」是也。

三月,公及邾娄仪父盟于眛。○及者何?与也。若曰公与邾娄盟也。○邾,音朱。娄,力俱反。邾人语声后曰娄,故曰邾娄,《礼记》同,《左氏》、《谷梁》无「娄」字。仪父,音甫,本亦作「甫」,人名字放此。眛,亡结反,《谷梁》同,《左氏》作「蔑」。会、及、暨、皆与也。都解经上会、及、暨也。○暨,其器反。下皆同。曷为或言会,或言及,或言暨?会,犹最也。最,聚也。直自若平时聚会,无他深浅意也。最之为言聚,若今聚民为投最。○曷为,如字,或于伪反,后皆同此。

[疏] 「及者何」。

○解云:欲言汲汲,公仍在丧;欲言非汲汲,及是欲文,故执不知问。云曷为或言会者,即下六年「公会齐侯盟于艾」之徒是也。云或言暨者,昭七年春「暨齐平」,定十年「宋公之弟辰暨仲佗石彄出奔陈」是也。

及,犹汲汲也。暨,犹暨暨也。及,我欲之暨,不得已也。我者,谓鲁也。内鲁,故言我。举及、暨者,明当随意善恶而原之。欲之者,善重恶深;不得巳者,善轻恶浅,所以原心定罪。

[疏] 注「我者,谓鲁也」。

○解云:此通内外皆然,但传据内言之,故言我谓鲁也。

[疏] 注「欲之」至「恶深」。

○解云:善重者,即此文「公及邾娄仪父盟于眛」是也,以其汲汲于善事,故曰善重也。恶深者,即哀十三年「公会晋侯及吴子于黄池」是也,以其汲汲于恶事,故曰恶深也。

[疏] 注「不得」至「恶浅」。

○解云:善轻,则「暨齐平」是也。恶浅者,「宋公之弟辰暨仲佗、石彄」是也。

仪父者何?邾娄之君也。以言「公及」不讳,知为君也。

[疏] 「仪父者何」。

○解云:欲言其君,经不书爵;欲言其臣,而不没公,故执不知问。

[疏] 注「以言公及不」至君「也」。

○解云:凡《春秋》上下,公与外大夫盟,皆讳不言公,故庄二十二年「秋七月,丙申,及齐高傒盟于防」,传云「公则曷为不言公?讳与大夫盟也」之属也。今此不没公,故知是君矣。其庄九年「公及齐大夫盟于暨」之属不没公者,皆传注分明,不烦逆说。

何以名?据齐侯以禄父为名。

[疏] 注「据齐」至「为名」。

○解云:即桓十四年冬,「齐侯禄父卒」,是言齐侯以禄父为名,故疑邾娄君亦以仪父为名,是以难也。

字也。以当褒,知为字。

[疏] 注「以当褒,知为字」。

○解云:《春秋》以隐新受命而王,仪父慕之,故知当褒,是以《春秋说》云「褒仪父善趣圣者」是也。

曷为称字?据诸侯当称爵。

[疏] 注「据诸侯当称爵」。

○解云:六年夏,「公会齐侯盟于艾」之属是也。

褒之也。以宿与微者盟书卒,知与公盟当褒之。有土嘉之曰褒,无土建国曰封。称字所以为褒之者,仪父本在春秋前失爵,在名例尔。○褒之,保刀反。

[疏] 注「以宿」至「书卒」。

○解云:所传闻之世,微国之卒,本不合书,而此年「九月,及宋人盟于宿」,宿为地主,与在可知,以其与内微者盟,故至八年得变例书卒见恩矣。云有土嘉之曰褒者,谓加爵与字,即仪父、滕侯之属是也。云无土建国曰封者,即封邢、卫之属是也。

曷为褒之?据功不见。○不见,贤遍反,下皆同。为其与公盟也。为其始与公盟。盟者,杀生歃血,诅命相誓,以盟约束也。传不足言托始者,仪父比宿、滕、薛最在前,嫌独为仪父发始,下三国意不见,故顾之。○为其,于伪反,注「为其」、「独为」皆同。歃,所洽反,又音所甲反。诅,庄虑反。约束,并如字,一音上于妙反;下音戍。

[疏] 注「传不」至「顾之」。

○解云:此传应言为其始与公盟,今不具其文句言始者,若言始与公盟,即恐下二国不是始,是以顾之,不得具其文。

与公盟者众矣,曷为独褒乎此?据戎、齐侯、莒人皆与公盟,传不足讬始,故复据众也。○复,扶又反,下「复为」同。

[疏] 注「据戎」至「公盟」。

○解云:二年秋八月,「公及戎盟于唐」;六年夏,「公会齐侯盟于艾」;八年秋,「公及莒人盟于包来」是也。

[疏] 注「传不足」至「众也」。

○解云:传若乡者足其文句,云道为其始与公盟之时,义势即尽矣,道理不得复言。与公盟者众矣,曷为独褒乎此?但上传既无始与之文,而得褒赏,犹自可怪,故更据众难之。云讬始者,言隐公实非受命之王,但欲讬之以为始也。

因其可褒而褒之。《春秋》王鲁,讬隐公以为始受命王,因仪父先与隐公盟,可假以见褒赏之法,故云尔。○王鲁,于况反,下「而王」同,一音如字。后「王鲁」皆放此。此其为可褒奈何?渐进也。渐者,物事之端,先见之辞。去恶就善曰进。譬若隐公受命而王,诸侯有倡始先归之者,当进而封之,以率其后。不言先者,亦为所褒者法,明当积渐,深知圣德灼然之后乃往,不可造次陷于不义。○倡,尺亮反。造,七报反。

[疏] 注「渐者」至「之辞」。

○解云:言物事之端者,犹言物事之首也。言先见之辞者,见读「如见其二子焉」之「见」也,若公子阳生闯然之类也。云去恶就善曰进者,言能去恶就善,即是行之进也。

[疏] 注「不可」至「不义」。

○解云:桓十五年夏,「邾娄人、牟人、葛人来朝」,朝桓恶人而贬称人,夷狄之也者,是其造次陷于不义矣。

眛者何?地期也。会、盟、战,皆录地其所期处,重期也。凡书盟者,恶之也。为其约誓大甚,朋党深背之,生患祸重,胥命于蒲,善近正是也。君大夫盟例日,恶不信也。此月者,隐推让以立,邾娄慕义而来相亲信,故为小信辞也。大信者时,柯之盟是也。鲁称公者,臣子心所欲尊号其君父。公者,五等之爵最尊,王者探臣子心欲尊其君父,使得称公,故《春秋》以臣子书葬者皆称公。于者,于也。凡以事定地者加于,以地定事者不加于。○处,昌虑反。恶之,乌路反,下「恶不」、「恶其」皆同。大甚,音泰,或绩贺反。近正,附近之近。柯,音歌。

[疏] 「眛者何」。

○解云:《春秋》之始,弟子未解地期之义,故执不知问。

[疏] 注「凡书盟者恶之」。

○解云:此言与公盟而得褒,何言恶者?直善其慕新王之义而得褒,岂善其盟乎?

[疏] 注「胥命」至「是也」。

○解云:即桓三年「夏,齐侯,卫侯胥命于蒲」,传云「胥命者何?相命也。何言乎相命?近正也。此其为近正奈何?古者不盟,结言而退」是也。

[疏] 注「君大」至「信也」。

○解云:言内君与大夫共他外盟之时,其书日皆是恶其不信也,即下二年「秋,八月,庚辰,公及戎盟于唐」,文八年「冬,十月,壬午,公子遂会晋赵盾,盟于衡雍」之属是也。

[疏] 注「故为小信辞也」。

○解云:邾娄仪父归于新王而见褒赏,不为大信者,以下七年「秋,公伐邾娄」,是其背信也,功不足录,但假讬以为善,故为小信辞也。

[疏] 注「大信」至「是也」。

○解云:即庄十三年「冬,公会齐侯盟于柯」,传曰「桓公之信着乎天下,自柯之盟始焉」是也。

[疏] 注「故春」至「称公」。

○解云:谓以其臣子之辞书其葬者,悉皆称公,即桓十年「夏,五月,葬曹桓公」;僖四年秋,「葬许缪公」之属是也。若然,桓十七年秋八月,「癸巳,葬蔡桓侯」,不称公者,彼注云「称侯者,亦夺臣子辞也。有贤弟而不能任用,反疾害之而立献舞,国几并于蛮荆,故贤季抑桓称侯,所以起其事」是也。

[疏] 注「凡以」至「于例」。

○解云:谓先约其事,乃期于某处,作盟会者加于,即僖二十八年夏五月,「盟于践土」之属是也。

[疏] 注「以地」至「于例」。

○解云:言先在其地,乃定盟会之事者不加于,即庄十九年「公子结媵陈人之妇于鄄,遂及齐侯、宋公盟」;襄三年夏,「六月,公会单子、晋侯」以下「同盟于鸡泽,陈侯使袁侨如会」,「叔孙豹及诸侯之大夫,及陈袁侨盟」之属是也。

夏,五月,郑伯克段于鄢。○克之者何?加之者,问训诂,并问施于之为。○段,徒乱反。鄢,音偃。

[疏] 「克之者何」。

○解云:欲言其杀,而经书克;欲言非杀,克者大恶之文,故执不知问。

[疏] 注「加之」至「之为」。

○解云:训诂者,即不言杀而言克是也。所以不直言克者何而并言之者,非直问其变杀为克,并欲问其施于鄢之所为矣。而不答于鄢之意者,欲下乃解为当国,故此处未劳解之。弟子以其不答于鄢之意,是以下文复云:「其地何」以难之。

杀之也。杀之,则曷为谓之克?大郑伯之恶也。以弗克纳,大郄缺之善,知加克大郑伯之恶也。○郄缺,去逆反;下起悦反。

[疏] 注「以弗」至「之善」。

○解云:文十四年秋,「晋人纳接菑于邾娄,弗克纳」,传云「其言弗克纳何?大其弗克纳也」是也。

曷为大郑伯之恶?据晋侯杀其世子申生,不加克以大之。

[疏] 注「据晋」至「大之」。

○解云:在僖五年春。

母欲立之,己杀之,如勿与而已矣。如即不如,齐人语也。加克者,有嫌也。段无弟文,称君甚之不明;又段当国,嫌郑伯杀之无恶,故变杀言克,明郑伯为人君,当如传辞,不当自巳行诛杀,使执政大夫当诛之。克者诂为杀,亦为能,恶其能忍戾母而亲杀之。礼,公族有罪,有司谳于公,公曰宥之;及三宥,不对,走出,公又使人赦之,以不及反命;公素服不举,而为之变,如其伦之丧,无服,亲哭之。○戾,力计反。谳,鱼列反。宥之,音又,赦也。

[疏] 注「明郑」至「诛之」。

○解云:郑伯为人君之法,当如传辞,不与其国而已,不宜忍戾其母而亲杀之。其诛之者,自是执政大夫之事。

[疏] 注「礼公」至「哭之」。

○解云:皆出《文王世子》也。其文云:公族有罪,「狱成,有司谳于公。其死罪,则曰某之罪在大辟;其刑罪,则曰某之罪在小辟」,彼注云「谳之言白也」;公曰『宥之』,有司又曰『在辟』;公又曰『宥之』,有司又曰『在辟』;及三宥,不对,走出,致刑于甸人」,注云「对,答也。先者,君每言宥则答之,以将更宥之至于三,罪定,不复答。走往刑之,为君之恩无巳」;「公又使人追之曰『虽然,必赦之』,有司对曰『无及也』」。注云「罪既正,不可宥,乃欲赦之,重刑杀其类也」;「反命于公」,注云「白已刑杀」;「公素服不举,为之变,如其伦之丧,无服」注云「素服于凶事为吉,于吉事为凶,非丧服也。君虽不服,臣卿大夫死,则皮弁锡衰以居,往吊,当事则弁绖;于士盖疑衰,同姓则缌衰以吊之。今无服者,不往吊也。伦,谓亲疏之比也。素服亦皮弁矣」;「亲哭之」,注云:「不往吊,为位哭之而巳。君于臣,使有司哭之」是也。

段者何?郑伯之弟也。杀母弟,故直称君。

[疏] 「段者何」。

○解云:欲言世子母弟,无世子母弟之文;欲言大夫,复目郑伯以杀,故执不知问。

何以不称弟?据天王杀其弟年夫称弟。

[疏] 注「据天」至「称弟」。

○解云:在襄三十年夏。

当国也。欲当国为之君,故如其意,使如国君,氏上郑,所以见段之逆。其地何?据齐人杀无知不地。

[疏] 注「据齐」至「不地」。

○解云:即庄九年「春,齐人杀无知」是也。

当国也。齐人杀无知,何以不地?据俱欲当国也。在内也。在内,虽当国不地也。其不当国而见杀者,当以杀大夫书,无取于地也。其当国者,杀于国内,祸已绝,故亦不地。不当国,虽在外亦不地也。明当国者,在外乃地尔,为其将交连邻国,复为内难,故录其地,明当急诛之。不当国,虽在外,祸轻,故不地也。月者,责臣子不以时讨,与杀州吁同例。不从讨贼辞者,主恶以失亲亲,故书之。○难,乃旦反,下「此难」同。吁,况于反。

[疏] 注「明当」至「地尔」

○解云:下四年「九月,卫人杀州吁于濮」,及此皆是也。

[疏] 注「不当」至「地也」。

○解云:昭四年「秋,七月,楚子」云云「伐吴,执齐庆封,杀之」;昭八年夏,「楚人执陈行人于征师杀之」,皆是也。

[疏] 注「月者」至「同例」。

○解云:下四年「九月,卫人杀州吁」之下,注云「讨贼例时,此月者,久之也」。

[疏] 注「不从」至「书之」。

○解云:若作讨贼辞,当称人以讨,如齐人杀无知然。今不如此者,经本主为恶郑伯失亲亲而书,故曰郑伯而不称人也。

秋,七月,天王使宰咺来归惠公仲子之赗。○宰者何?官也。以周公加宰,知为官也。○咺,况阮反,一音况元反。赗,芳仲反。

[疏] 「宰者何」。

○解云:以其言宰与周公同,疑宰为官;以其言名又与宰周公」异,复疑非官,故执不知问。

[疏] 注「以周」至「官也」。

○解云:僖九年「夏,公会宰周公」已下「于葵丘」是也。

咺者何?名也。别何之者,以有宰周公,本嫌宰为官。

[疏] 「咺者何」。

○解云:系宰是官,言名又卑称,故执不知问。

[疏] 注「别何」至「为官」。

○解云:所以不言宰咺者何而别何之者,正以周公加宰,为周公身上官,故别何之令相远。若然,上注云「以周公加宰,知为官」,而此注又云「本嫌宰为官」者,言宰周公,宰为周公身上官。今此言宰咺,亦嫌宰为咺之身上官也。不谓二注异,宰即非咺之身上官,而系宰言之者,次士以官录,言其是宰下之士故也。○

曷为以官氏?据石尚。

[疏] 注「据石尚。

○解云:定十四年秋,「天王使石尚来归脤」,石尚亦是士,而不以官录之,故以为难也。

宰,士也。天子上士以名氏通,中士以官录,下士略称人。

[疏] 注「天子」至「称人」。

○解云:天子上士以名氏通者,即「石尚来归脤」是也。云中士以官录者,言以所系之官录之,即此是也。云下士略称人者,即僖八年春,「公会王人」以下「盟于洮」是也。

惠公者何?隐之考也。生称父,死称考,入庙称祢。○祢,乃礼反。

[疏] 「惠公者何」。

○解云:春秋从隐至哀,鲁无惠公,归赗言来,故执不知问。

[疏] 注「生称父」。

○解云:即下《曲礼》云「生曰父」是也。《广雅》云「父者,矩也。以法度威严于子,言能与子作规矩,故谓之父。

[疏] 注「死称考」。

○解云:即下《曲礼》曰「死曰考」是也。《周书·谥法》:「大虑行节曰考」。《尔雅》云:「考,成也。」言有大虑行节之度量,堪成以下之法,故谓之考。郑注《曲礼》云:「考,成也。言其德之成也。」义亦通于此。

[疏] 注「入庙称祢」。

○解云:即襄十二年《左传》曰:「同族于祢庙」是也。旧说云「祢」字示傍尔,言虽可入庙是神示,犹自最近于已,故曰祢。

仲子者何?桓之母也。以无谥也。仲,字,子,姓。妇人以姓配字,不忘本也,因示不适同姓。生称母,死称妣。○妣,必履反。

[疏] 「仲子者何」。

○解云:正以上不见仲子卒文,而得归赗,故执不知问。

[疏] 注「以无谥也」。

○解云:凡《春秋》之义,妾子为君者,其母得称谥,即文公九年冬「秦人来归僖公成风之禭」是也。今桓未为君,故其母不得称谥也,是以见其不称谥,即知桓之母也。

[疏] 注「仲字」至「同姓」。

○解云:字者,本国所加,故称字,见其不忘本国也。所以称姓者,示不适同姓矣。

[疏] 注「生称」至「称妣」。

○解云:即下《曲礼》云「生曰父曰母」,「死曰考曰妣」是也。○问曰:考与妣是死称,父与母是生称,惠公仲子之卒俱在春秋前,何故此传惠公言隐之考,举死名;仲子言桓之母,举生名乎?○答曰:仲子已葬讫之后,实合举死称,但礼家本意母死曰妣者,比于父之义也,故郑彼云「妣之言媲,媲于考也」。但仲子是妾,桓未为君,其母不得为夫人,卑不得比于父,故还以母言之。

何以不称夫人?此难生时之称也。据秦人来归僖公成风之禭,成风称谥,今仲子无谥,知生时不称夫人。

[疏] 注「此难」至「称也」。

○解云:文九年冬,「秦人来归僖公成风之襚」,举风之谥。案经成风生时,传称夫人,何者?礼,妾贱不得有谥故也。今仲子不举谥,不与成风同,明生时不得称夫人可知,故传家遥难之。

桓未君也。赗者何?丧事有赗。赗者,盖以马,以乘马束帛。此道周制也。以马者,谓士不备四也。《礼·既夕》曰:「公,赗玄纁束帛两马」是也。乘马者,谓大夫以上备四也。礼,大夫以上至天子皆乘四马,所以通四方也。天子马曰龙,高七尺以上;诸侯曰马,高六尺以上;卿大夫、士曰驹,高五尺以上。束帛,谓玄三纁二,玄三法天,纁二法地,因取足以共事。○乘马,绳证反,注「乘马」同。纁,许云反。共,音恭。

[疏] 「赗者何」。

○解云:初入《春秋》,弟子未晓赗义,故执不知问。

[疏] 注「此道周制也」。

○解云:知者,正以上云以马,与《士既夕礼》同;下言乘马,与士异,明知周之礼,大夫以上皆有四马矣。

[疏] 注「以马」至「四也」。

○解云:以下言乘马,明上文直言以马者,士礼两马可知,故即引《礼》为证矣。

[疏] 注「礼大夫」至「方也」。

○解云:案《异义》「古《毛诗》说」云「天子至大夫同驾四,皆有四方之事;士驾二也。《诗》云『四騵彭彭』,武王所乘;『龙旗承祀,六辔耳耳』,鲁僖所乘;『四牡騑騑,周道倭迟』。大夫所乘。《书传》云『士乘饰车两马,庶人单马木车』」是也。○问曰:若然,《异义》「《公羊》说」引《易经》云「时乘六龙,以驭天下也」,知天子驾六,与此异何?○答曰:彼谨案亦从《公羊》说,即引《王度记》云「天子驾六龙,诸侯与卿驾四,大夫驾三」以合之。郑驳云「《易经》『时乘六龙』者,谓阴阳六爻上下耳,岂故为礼制?《王度记》云『今天子驾六』者,自是汉法,与古异;『大夫驾三』者,于经无以言之」者是也。然则,彼《公羊》说者,自是章句家意,不与何氏合。何氏此处不依汉礼者,盖时有损益也。

[疏] 注「天子」至「以上」。

○解云:《月令》天子驾仓龙,是其高七尺者,汉制也。其六尺五尺亦然。

[疏] 注「诸侯曰」至「以上」。

○解云:《鲁颂》曰「鲁侯戾止,其马蹻々」是也。

[疏] 注「卿大夫」至「以上」。

○解云:《诗》云「皎皎白驹,食我场苗」是也。

[疏] 注「束帛」至「纁二」。

○解云:《杂记上》云:「鲁人之赠,三玄二纁」是也。

[疏] 注「玄三」至「共事」。

○解云:天数不但三,地数不但二,而取三二者,因取足以共事故也。

车马曰赗,货财曰赙,衣被曰襚。此者春秋制也。赗,犹覆也;赙,犹助也,皆助生送死之礼。襚,犹遗也。遗是助死之礼。知生者赗赙,知死者赠襚。○赙,音附。襚,音遂。犹遗,唯季反。

[疏] 注「此者春秋制也」。

○解云:上陈周制讫,下乃言赗赙襚,此三者是春秋之内事,故云此者春秋制也。

[疏] 注「知生」至「赠襚」。○问曰:案《既夕礼》云「知死者赠,知生者赙」,郑注云「各主于所知」,以此言之,赙专施于生者何?○答曰:赙专施于生,襚专施于死,赗实生死两施,故何氏注知生知死皆言赗矣。而《既夕礼》专言知生者,对赠言之故也。○问曰:何知赗生死两施乎?○答曰:案《既夕礼》云「兄弟赗奠可也」,注云「兄弟有服亲者,可且赗且奠,许其厚也。赗奠于死生两施」;又云「所知则赗而不奠」,郑注云「所知,通问相知也。降于兄弟,奠施于死者为多,故不奠」,以此言之,明赗与奠皆生死两施也。言奠于死者为多,故知赗生死等矣。

桓未君,则诸侯曷为来赗之?据非礼。

[疏] 注「据非礼」。

○解云:桓公未为君,则其母犹妾,故诸侯赗之为非礼。

隐为桓立,故以桓母之丧告于诸侯。经言王者赗,赴告王者可知,故传但言诸侯。○隐为,于伪反,下注「为」并年末注同。告,古毒反,一音古报反。

[疏] 注「故传但言诸侯」。

○解云:诸侯之赗及事,则在春秋之前,故不书矣。然则诸侯有相赗之道,隐以桓母成为夫人,告天子、诸侯、天子犹来,何况诸侯乎?故传举以言焉。

然则何言尔?成公意也。尊贵桓母,以赴告天子、诸侯,彰桓当立,得事之宜。故善而书仲子,所以起其意,成其贤。其言来何?据归含且赗,不言来。○归唅,本又作「含」,户暗反,下同。

[疏] 注「据归」至「言来」。

○解云:文五年春,「王使荣叔归含且赗」是。

不及事也。比于去来为不及事,时以葬事毕,无所复施,故云尔。去来所以为及事者,若已在于内者。

[疏] 注「比于」至「云尔」。

○解云:《公羊》之例,若其奔丧会葬,不问来之早晚,及事不及事,皆言来矣,故文元年春,「天王使叔服来会葬」;夏四月,「葬我君僖公」者,是其及事言来也。文五年三月,「葬我小君成风」,下乃言「王使召伯来会葬」,注云「去天者不及事」,是不及事亦言来矣,故元年传云「其言来会葬何?会葬,礼也」,注云「但解会葬者,明言来者常文,不为早晚施也」;定十五年夏,「邾娄子来奔丧」,传云「其言来奔丧何?奔丧,非礼也」,彼注云「但解奔丧者,明言来者常文,不为早晚施也」。以此言之,则知奔丧会葬之例,不问早晚,悉言来矣。若其含赗襚,及事则不言来,不及事则言来,是以惠公仲子之葬,悉在春秋前,至此乃来归赗,传曰「其言来何?不及事也」,又注云「比于去来为不及事,时以葬事毕,无所复施,故云尔。去来所以为及事者,若巳在于内者」是也。若含不及事,亦须言来也,故文四年「冬,十有一月,壬寅,夫人风氏薨」;五年春,「王使荣叔归含且赗」,彼注云「不从含晚言来者,本不当含也」。以此言之,明诸侯含晚须言来矣,何者?诸侯邻国,礼容有含故也。若其襚也,文九年「秦人来归僖公成风之襚」,亦是不及事言来也,何氏不注者,以其可知,省文故也。所以如此作例者,以奔丧会葬,所以通哀序志,必有所费,容其事故稽留,不必苟责其及时也。其含赗襚之等,皆是死者所须,若其来晚则无及于事,故须作文见其早晚矣。

其言惠公仲子何?据归含且赗,不言主名。兼之。兼之,非礼也。礼不赗妾,既善而赗之,当各使一使,所以异尊卑也。言之赗者,起两赗也。○一使,所吏反。

[疏] 注「言之」至「赗也」。

○解云:以此言之,则文九年「秦人来归僖公成风之襚」,言之襚者,亦起两襚矣。

何以不言及仲子?据及者,别公夫人尊卑文也。仲子即卑称也。○别,彼列反。

[疏] 注「据及」至「文也」。解云:即僖十一年「夏,公及夫人姜氏会齐侯于阳谷」是也。

仲子,微也。比夫人微,故不得并及公也。月者,为内恩录之也。诸侯不月,比于王者轻,会葬皆同例。言天王者,时吴楚上僣称王,王者不能正,而上自系于天也。《春秋》不正者,因以广是非。称使者,王尊敬诸侯之意也。王者据土与诸侯分职,俱南面而治,有不纯臣之义,故异姓谓之伯舅叔舅,同姓谓之伯父叔父。言归者,与使有之辞也。天地所生,非一家之有,有无当相通。所传闻之世,外小恶不书,书者来接内也。《春秋》王鲁,以鲁为天下化首,明亲来被王化渐渍礼义者,在可备责之域,故从内小恶举也。主书者,从不及事也。○僣,子念反。而治,直吏反,下皆同。所传,直专反,下文「所传」并注同。被,皮寄反。

[疏] 注「月者,为内恩录」。

○解云:此文及文五年「春,王正月,王使荣叔归含且赗」,皆是内恩录之也。

[疏] 注「诸侯」至「者轻」。

○解云:即文九年冬,「秦人来归僖公成风之襚」是也。

[疏] 注「会葬皆同例」。

○解云:若王使人来则书月,为内恩录之。若诸侯使人来即不月,以为比王者为轻,故文五年春三月,「王使召伯来会葬」;文元年二月,「天王使叔服来会葬」皆是也。其诸侯使人来会葬不月者,《春秋》之内,偶尔无之。其襄三十一年「冬,十月,滕子来会葬」,定十五年「九月,滕子来会葬」,皆书月者,彼是诸侯身来会葬,非使人,仍自非妨也。以此义势言之,则乡解王与诸侯者,皆是使人,非身自来也。而旧云襄三十一年月者,为下癸酉葬襄公出之,会葬不蒙月;定十五年月者,为下葬定公出之,会葬亦不蒙上月者,非也。

[疏] 注「春秋」至「是非」。

○解云:若正之,当直言王,今不正之而亦言天者,所以广见是非故也,何者?若单言王,是其正称,今兼亦言天,见其非正矣。

[疏] 注「称使」至「意也」。

○解云:成二年传云「君不行使乎大夫」,由尊卑不敌故也。今天子与诸侯亦尊卑不敌,所以言使者,天子见诸侯与已分职,俱南面而治,有不纯臣之义,故尊敬之,而使归赗,故曰尊敬诸侯之意也。

[疏] 注「有不」至「之义」。

○解云:《丧服·斩衰章》云「臣为君,诸侯为天子」,既言臣为君,而别言诸侯为天子,明其与纯臣者异。其异者,即不居殡官是。

[疏] 注「故异」至「叔父」。

○解云:下《曲礼》及《觐礼记》文。

[疏] 注「言归者」至「之辞也」。

○解云:《春秋》大例,先是已物乃言归,即「归讙及阐」之属是也。今此赗之车马,先非鲁物而言归者,与鲁有之辞。

[疏] 注「所传」至「内也」。

○解云:《春秋》之义,所传闻之世,外小恶皆不书。今此缓赗,是外之小恶,当所传闻之世,未合书见,而书之者,由接内故也。

九月,及宋人盟于宿。○孰及之?内之微者也。内者,谓鲁也。微者,谓士也。不名者,略微也。大者正,小者治,近者说,远者来,是以《春秋》上剌王公,下讥卿大夫而逮士庶人。宋称人者,亦微者也。鲁不称人者,自内之辞也。宿不出主名者,主国主名与可知,故省文,明宿当自首其荣辱也。微者,盟例时,不能专正,故责略之。此月者,隐公贤君,虽使微者,有可采取,故录也。○于宿,音夙,国名。说,音悦。逮,音代,又大计反。故省,所景反,后「省文」皆同。

[疏] 注「微者谓士也」。

○解云:正以《公羊》之例,大夫悉见名氏,与卿同。今此不见名氏,故知士也。

[疏] 注「明宿」至「辱也」。

○解云:理是则主人先荣,理非则主人先辱,故曰首其荣辱也。

[疏] 注「微者」至「故录也」。

○解云:《春秋》之例,若尊者之盟,则大信时,小信月,不信日,见其责也。若其微者,不问信与不信,皆书时,悉作信文以略之,即僖十九年冬,「会陈人、蔡人、楚人、郑人盟于齐」之属是。今此书月者,义如注释。

冬,十有二月,祭伯来。祭伯者何?天子之大夫也。以无所系言来也。○祭伯,侧界反,五年注放此。

[疏] 「祭伯者何」。

○解云:欲言王臣,不言王使;欲言诸侯,复不言朝;欲言失地之君,复不言奔,故执不知问。

[疏] 注「以无」至「来也」。

○解云:外诸侯臣来聘,宜系国称使,即文四年秋,「卫侯使宁俞来聘」之属是也。若直来亦有所系,如闵元年「冬,齐仲孙来」之属是。若外诸侯之臣来奔,当系国言来奔,即文十四年秋,「宋子哀来奔」;襄二十八年「冬,齐庆封来奔」之属是也。今无所系,直言来,故知宜是天子之大夫也。

何以不称使?据凡伯称使。

[疏] 注「据凡伯称使」。

○解云:即下七年「天王使凡伯来聘」是也。

奔也。奔者,走也。以不称使而无事,知其奔。

[疏] 注「以不」至「其奔」。

○解云:下三年「武氏子来求赙」,文九年「毛伯来求金」,是无使文而有事也。上文「秋,七月,天王使宰咺」,文元年「天王使叔服」之徒,皆是有使有事也。今此无使复无事,故知其正是奔也。

奔则曷为不言奔?据齐庆封来言奔。

[疏] 注「据齐」至「言奔」。

○解云:在襄二十八年冬。

王者无外,言奔,则有外之辞也。言奔则与外大夫来奔同文,故去奔,明王者以天下为家,无绝义。主书者,以罪举。内外皆书者,重乖离之祸也。当春秋时,废选举之务,置不肖于位,辄退绝之以生过失,至于君臣忿争出奔,国家之所以昏乱,社稷之所以危亡,故皆录之。录所奔者为受义者,明当受贤者,不当受恶人也。祭者,采邑也。伯者,字也。天子上大夫字尊,尊之义也。月者,为下卒也,当案下例,当蒙上月,日不也。奔例时。一月二事,月当在上。十言有二者,起十复有二,非十中之二。○选,息变反。肖,音笑。采,七代反。

[疏] 注「故去」至「绝义」。

○问曰:若王者以天下为家,无绝义,故不言奔,何故襄三十年夏,「王子瑕奔晋」;昭二十六年冬,「尹氏、召伯、毛伯以王子朝奔楚」;成十二年「春,周公出奔晋」,皆言奔乎?○答曰:《春秋》进退无义,若来奔鲁者,见王者以天下为家,无绝义,故不言奔矣。若奔别国,即见《春秋》黜周与外诸侯同例,故言奔矣。既以鲁为王而不专黜周者,若专黜周,则非逊顺之义故也。

[疏] 注「主书者,以罪举」。

○解云:一则罪祭伯之去主,一则罪鲁受叛人,故曰以罪举。

[疏] 注「内外皆书者,重乖离之祸也」。

○解云:内书者,闵二年秋,「公子庆父出奔莒」是也。又在外奔书者,昭二十年「冬,十月,宋华亥、向宁、华定出奔陈」之属是也。

[疏] 注「当春」至「于位」。

○解云:《王制》云:「凡官民材,必先论之,论辨,然后使之;任事,然后爵之;位定,然后禄之。爵人于朝,与士共之。」是择人之法也。当春秋之时,不问贤与不肖,悉皆世位,故言此。

[疏] 注「辄退」至「过失」。

○解云:君若退绝其臣,不听世禄,以生过失矣。

[疏] 注「至于」至「出奔」。

○解云:由不肖者在位,故有忿争出奔之事矣。

[疏] 注「伯者,字也」。

○解云:知伯非爵者,正见桓八年经云:冬,「祭公来,遂逆王后于纪」。公是其爵,明伯是其字矣。

[疏] 注「当案」至「不也」。

○解云:一月有数事,重者皆蒙月也。若上事轻,下事重,轻者不蒙月,重者自蒙月。若上事重,下事轻,则亦重者蒙月,轻者不蒙月,故言当案下例,当蒙上月矣。日不者,谓一日有数事,即不得上下相蒙,故桓十二年冬十一月,「丙戍,公会郑伯盟于武父。丙戌,卫侯晋卒」,彼下注云「不蒙上日者,《春秋》独晋书立记卒耳。当蒙上日,与不嫌异于篡例,故复出日,明同」是也。

[疏] 注「奔例时」。○问曰:襄二十年夏五月,「王子瑕奔晋」;昭二十六年冬十月,「尹氏、召伯、毛伯以王子朝奔楚」,悉书月,何言例时乎?○答曰:案襄公十年「五月,甲午,宋灾,伯姬卒。天王杀其弟年夫。王子瑕奔晋」,昭二十六年「冬,十月,天王入于成周。尹氏、召伯、毛伯以王子朝奔楚」,以此言之,则似月为上事,其二处出奔仍不蒙月,是以襄三十年「五月,甲午」之下,注云「外灾例时,此日者,为伯姬卒日」;昭二十六年「冬,十月」之下,注云「月者,为天下喜录王者反正位」,是其月为上事之明文,不妨出奔仍自时也,故此乃注云「月者,为下卒」,「奔例时」也。旧云《春秋》王鲁,是以王臣来奔鲁者,悉与外诸侯之臣来奔同书时,故与襄二十八年「冬,齐庆封来奔」同书时矣。若王臣奔佗国者,悉皆书月,见别于诸侯之臣矣,是以王子瑕、毛、召之徒悉皆书月。○问曰:若然,成十二年「春,周公出奔晋」亦是出奔,何故不月?○答曰:王臣之例,实不言出,亦不书时,但周公自其私出奔,故自从小国例言出书时矣。凡诸侯出奔,大国例月,小国时。

公子益师卒。何以不日?据臧孙辰书日。○不日,人实反。此传皆以日月为例,后放此。

[疏] 注「据臧孙辰书日」。

○解云:即文十年「春,王三月,辛卯,臧孙辰卒」是也。○问曰:下五年冬十二月,「辛巳,公子彄卒」,亦书日,所以不据之,而远据文十年之篇何?○答曰:下五年何氏云「日者,隐公贤君,宜有恩礼于大夫,益师始见法,无骇有罪,侠又未命也,故独得于此日」。以义言之,正由同在所传闻之世,非常书日之限,故不据之。所闻之世,大夫日卒者非一,正据辰者,以其是所闻之始故也。

远也。孔子所不见。所见异辞,所闻异辞,所传闻异辞。所见者,谓昭、定、哀、已与父时事也。所闻者,谓文、宣、成、襄,王父时事也;所传闻者,谓隐、桓、庄、闵、僖,高祖曾祖时事也。异辞者,见恩有厚薄,义有深浅,时恩衰义缺,将将以理人伦,序人类,因制治乱之法,故于所见之世,恩巳与父之臣尤深,大夫卒,有罪无罪,皆日录之,「丙申,季孙隐如卒」是也。于所闻之世,王父之臣恩少杀,大夫卒,无罪者日录,有罪者不日略之,「叔孙得臣卒」是也。于所传闻之世,高祖曾祖之臣恩浅,大夫卒,有罪无罪皆不日略之也,公子益师、无骇卒是也。于所传闻之世,见治起于衰乱之中,用心尚粗觕,故内其国而外诸夏,先详内而后治外,录大略小,内小恶书,外小恶不书,大国有大夫,小国略称人,内离会书,外离会不书是也。于所闻之世,见治升平,内诸夏而外夷狄,书外离会,小国有大夫,宣十一年「秋,晋侯会狄于攒函」,襄二十三年「邾娄劓我来奔」是也。至所见之世,着治大平,夷狄进至于爵,天下远近小大若一,用心尤深而详,故崇仁义,讥二名,晋魏曼多、仲孙何忌是也。所以三世者,礼为父母三年,为祖父母期,为曾祖父母齐衰三月,立爱自亲始,故《春秋》据哀录隐,上治祖祢。所以二百四十二年者,取法十二公,天数备足,着治法式,又因周道始坏绝于惠、隐之际。主所以卒大夫者,明君当隐痛之也。君敬臣则臣自重,君爱臣则臣自尽。公子者,氏也。益师者,名也。诸侯之子称公子,公子之子称公孙。○见思,贤遍反,下「见治」皆同。杀,所介反。粗捔,才古反,又七奴反,《说文》「大也」。诸夏,户雅反,凡「诸夏」皆放此。攒函,才官反;下音咸。大平,音泰。期,音基。齐衰,音咨,本亦作「{齐衣}」;下七雷反。尽,津忍反。

[疏] 注「所见」至「事也」。

○解云:孔子亲仕之定、哀,故以定、哀为巳时。定、哀既当于巳,明知昭公为父时事。知昭、定、哀为所见,文、宣、成、襄为所闻,隐、桓、庄、闵、僖为所传闻者,《春秋纬》文也。

[疏] 注「时恩衰义缺」。

○解云:当时子弑父,父杀子为恩衰;臣弑君,君杀臣为义缺,故《丧服四制》云「为父斩衰三年,以恩制;为君斩衰三年,以义制」是也。

[疏] 注「将以」至「之法」。

○解云:孔子见时如此,遂制《春秋》,理人伦者,断理君臣之伦次,令得所也。序人类者,类谓父子,序父子之恩,使之厚也,因以制治乱之轨式矣。

[疏] 注「故于」至「卒是也」。

○解云:隐如逐君而书日,即定五年「丙申,季孙隐如卒」是也。若非罪书日,即昭二十五年「冬,十月,戊辰,仲孙舍卒」,二十九年「四月,庚子,叔倪卒」是也。而此注不言之者,从省文也。

[疏] 注「于所」至「日录」。

○解云:无罪书日者,即襄五年冬十有二月,「辛未,季孙行父卒」;襄十九年「八月,丙辰,仲孙蔑卒」,是无罪而书日者,录之故也。若然,文十四年「九月,甲申、公孙敖卒于齐」,敖实有罪而书日者,彼注云「巳绝卒之者,为后齐胁鲁归其丧,有耻,故为内讳,使若尚为大夫」是也。

[疏] 注「有罪」至「是也」。

○解云:宣五年九月,「叔孙得臣卒」,何氏云「不日者,知公子遂欲弑君,为人臣知贼而不言,明当诛」,是有罪而不日者,略之故也。

[疏] 注「于所见」至「卒是也」。

○解云:公子益师无罪而不日,即此是也。无骇有罪而不日,即下八年「冬,十有二月,无骇卒」是也。若然,庄三十二年「秋,七月,癸巳,公子牙卒」,僖十六年「三月,壬申,公子季友卒」,「秋,七月,甲子,公孙慈卒」,并是所传闻之世而得书日。牙卒之下,何氏云「庄不卒大夫而卒牙者,本以当国,将弑君。书日者,录季子之过恶也」;其季友之下,何氏云「日者,僖公贤君,宜有恩礼于大夫,故皆日也」;其公孙慈之下,何氏云「一年丧骨肉三人,故日痛之」是也。

[疏] 注「录大略小」。

○解云:谓录大国卒葬,小国卒葬不录是也。

[疏] 注「内离」至「是也」。

○解云:内离会者,即下二年「春,公会戎于潜」;桓元年春,「公会郑伯于垂」是也。外离会不书者,桓五年「齐侯、郑伯如纪」,传云「外相如不书,此何以书?离不言会也」,何氏云「时纪不与会,故略言如也」。

[疏] 注「于所」至「升平」。

○解云:升,进也。稍稍上进而至于大平矣。

[疏] 注「宣十」至「攒函」。

○解云:即此一经,而当是二义也。

[疏] 注「襄二」至「是也」。

○解云:若然,庄二十四年冬,「曹羁出奔陈」;庄二十七年冬,「莒庆来逆叔姬」,皆非所闻之世,而小国得有大夫书名者,曹羁之下传云「曹无大夫,此何以书?贤也」,莒庆之下传云「莒无大夫,此何以书?讥。何讥尔?大夫越境逆女,非礼也」。然则一讥一贤,故变例书之尔。

[疏] 注「至所」至「大平」。

○解云:当尔之时,实非大平,但《春秋》之义,若治之大平于昭、定、哀也。犹如文、宣、成、襄之世实非升平,但《春秋》之义,而见治之升平然。

[疏] 注「夷狄」至「于爵」。

○解云:即哀四年夏,「晋人执戎曼子赤归于楚」;十三年夏,「公会齐侯及吴子于黄池」是也。

[疏] 注「晋魏曼多、仲孙何忌是也」。

○解云:哀十三年「晋魏多帅师侵卫」,传云「此晋魏曼多也,曷为谓之晋魏多?讥二名。二名非礼也」,定二年仲孙忌围运,传云「此仲孙何忌也,曷为谓之仲孙忌?讥二名。二名非礼也,何氏云「春秋定、哀之间又致大平,欲见王者治定,无所复为讥,唯有名,故讥之,此《春秋》之制也」。

[疏] 注「所以」至「三年」。

○解云:母虽不斩衰,哀痛与斩同,故连言之。

[疏] 注「为曾」至「三月」。

○解云:不言高祖父母者,文不备。

[疏] 注「立爱自亲始」。

○解云:即《祭义》云「子曰『立爱自亲始,教人睦也。立敬自长始,教人顺也』」,郑注云「亲长,父兄也。睦,厚也」是。

[疏] 注「故春」至「祖祢」。

○解云:即《大传》云:「上治祖祢,尊尊也。下治子孙,亲亲也。旁治昆弟,合族以食,序之昭穆,别之以仁义,人道竭矣。」郑注云:「治,犹正也。竭,尽也。」

[疏] 注「取法」至「法式」。

○解云:考诸旧本,皆作「式」字,言取十二公者,法象天数,欲着治民之法式也。若作「戒」字,言着治乱之法,着治国之戒矣。

[疏] 注「诸侯」至「公孙」。

○解云:出《丧服传》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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