丛沓藏书

庄公三年

三年,春,王正月,溺会齐师伐卫。溺者何?吾大夫之未命者也。所伐大夫不卒者,庄公薄于臣子之恩,故不卒大夫,与桓同义。月者,卫朔背叛出奔,天子新立卫公子留,齐、鲁无惮天子之心而伐之,故明恶重于伐,故月也。○溺,乃历反。

[疏] 「溺者何」。

○解云:欲言内臣,经不书氏;欲言外臣,复不系国,故执不知问。

[疏] 「吾大」至「者也」。

○解云:隐九年传云「侠者何?吾大夫之未命者也」,桓十一年「柔会宋公」以下「于折」,传曰「柔者何?吾大夫之未命者也」,注云「辄发传者,无氏嫌贬也」。然则今复发传者,嫌会雠人而致贬故也。

[疏] 注「所伐」至「大夫」。

○解云:称名为将大夫不书卒者,正以庄公薄于臣子之恩故也。知未命大夫得书卒者,正见隐九年经书侠卒也,彼注云「未命所以卒之者,赏宜从重。无氏者,少略也」者,即其义。

[疏] 注「与桓同义」。

○解云:桓十一年「柔会宋公」已下「于折」,传曰「柔者何?吾大夫之未命者也」,彼注云「所以不卒柔者,深薄桓公不与有恩礼于大夫也」。今溺亦然,故言与桓同义。

[疏] 注「月者」至「出奔」。

○解云:正以侵伐例时,即上二年「夏,公子庆父伐于馀丘」之属是也。今此月者,背叛出奔,罪重故也。其背叛出奔之事者,即桓十六年「卫侯朔出奔齐」是也。

[疏] 注「天子新立卫公子留」。

○解云:《世本》及《史记》并有其事。

夏,四月,葬宋庄公。庄公冯篡不见,书葬者,篡以计除,非以起他事不见也。○不见,贤遍反,下皆同。

[疏] 注「庄公冯篡不见,书葬者,篡以计除,非以起」至「见也」。

○解云:《春秋》之例,篡不明者,皆贬去其葬以见篡,即僖二十四年「晋侯夷吾卒」,注云「篡故不书葬,明当绝也」;又宣九年秋,「晋侯黑臀卒于扈」,彼注云「不书葬者,篡也」之属是也。其篡明者,不嫌非篡,故不去葬以见篡,即隐四年「卫人立晋」,桓十二年冬「卫侯晋卒」,十三年春「葬卫宣公」;又庄九年「齐小白入于齐」,至僖十七年冬「齐侯小白卒」,十八年「秋葬齐桓公」;又哀六年秋「齐阳生入于齐」,至哀十年春「齐侯阳生卒」,夏「葬齐悼公」;此等皆由其初有立、入之文,不嫌非篡,故书其葬。今宋公冯初篡不明,所以亦书其葬者,正以其父缪公有让国之善,故计其父功而除其篡罪,故云篡以计除也。襄十四年夏「卫侯衎出奔齐」,至二十六年春「宁喜弑其君剽」,「卫侯衎复归于卫」,传云「然则曷为不言剽之立?不言剽之立者,以恶卫侯也」。注云:「起卫侯失众出奔,故不书剽立。剽立无恶,则卫侯恶明矣」。又宣六年传言「而立成公黑臀」,彼注云「不书者,以恶夷獆也」。然则剽与成公之篡皆不恶者,以恶衎与夷獆矣,是为以起他事不见。今宋庄公之立不书恶之者,自以计除之不见义,故云非以起他事不见也。既以计除,则迥然无罪,故得书葬,何则?晋侯重耳亦篡不明,而僖公三十三年得书「葬晋文公」者,《春秋》为贤者讳也。

五月,葬桓王。此未有言崩者,何以书葬?盖改葬也。改,更也。改葬服轻不当月,月者,时无非常之变,荣奢改葬尔,故恶录之。书者,诸侯当有恩礼。

[疏] 「此未有言崩者」。

○解云:桓十五年经书「三月,乙未,天王崩」,何言未有言崩者?正以此年事不相接故也。

[疏] 「盖改葬也」。

○解云:案宣三年「郊牛之口伤,改卜牛」,经即书其改卜。此若改葬,经宜书改,而不书改者,盖以天王之崩去此七年,是改可知,何劳书改乎?其改卜牛须书改者,若直言卜牛,嫌卜前口伤之牛,故须言改以明之。传必知改葬者,正见《春秋说》云「恒星不见,周人荣奢改葬桓王冢,死尸复扰终不觉」之文故也。

[疏] 注「改葬」至「录之」。

○解云:言改葬服轻者,即《丧服》云「改葬缌」是也。言不当月,月者,欲决昭二十二年「六月,叔鞅如京师。葬景王」之文也。言时无非常之变者,即决礼有非常之变者,将亡失尸柩之时改葬也。言荣奢改葬者,即《春秋说》云:「恒星不见夜明周人荣奢改葬恒王冢死尸复扰终不觉之文也。若然,案《春秋说》改葬在恒星不见之后,即宜在七年之末,而在三年者,宋氏云「由三年改葬,故七年恒星不见夜明者,正由今日荣奢改葬故也」。云故恶录之者,谓由此之故,恶而深录之也。

[疏] 注「书者」至「恩礼」。

○解云:文九年传云「王者不书葬?此何以书?不及时书,过时书」,注云「重录失时」;「我有往者则书」,注云「谓使大夫往也,恶文公不自往,故书葬以起大夫会之」。然则此改葬桓王,非彼之类而得书者,欲见诸侯当有恩礼故也。

秋,纪季以酅入于齐。纪季者何?纪侯之弟也。何以不名?贤也。何贤乎纪季?据叛也。○酅,户圭反。

[疏] 「纪季者何」。

○解云:欲言其君,经不书爵;欲言大夫,又不言氏,故执不知问。

服罪也。其服罪奈何?鲁子曰:「请后五庙以存姑妹。」纪与齐为雠,不直齐大纪小,季知必亡,故以酅首服,先祖有罪于齐,请为五庙后,以酅共祭祀,存姑姊妹。称字贤之者,以存先祖之功,则除出奔之罪,明其知权。言入者,难辞,贤季有难去兄入齐之心,故见之。男谓女先生为姊,后生为妹,父之姊妹为姑。○共,音恭。难辞,乃旦反,下皆同。

[疏] 「鲁子曰」至「姊妹」。

○解云:传所以记鲁子者,欲言孔氏之门徒受《春秋》,非唯子夏,故有他师矣。其隐十一年传记「子沈子」者,欲明子夏所传,非独公羊氏矣,故辄记其人以广义也。季为附庸而得有五庙者,旧说云比诸侯之礼故也。直言以存姑姊妹,不言兄弟子侄者,谦不敢言之。欲言兄弟子侄亦随国亡,但外出之女有所归趣而已。

[疏] 注「故以」至「于齐」。

○解云:凡言首者,先服之辞,纪国未灭,今以往服,故谓之首服也。先祖有罪于齐者,即四年传云「哀公亨乎周,纪侯谮之」是也。

[疏] 注「言入」至「见之」。

○解云:正以襄二十六年二月,「卫孙林父入于戚」;定十三年「晋荀寅、士吉射入于朝歌」之属,皆是不获已,故以为难辞也。

[疏] 注「男谓」至「为姑」。

○解云:皆《释亲》文。

冬,公次于郎。次者,兵舍止之名。

[疏] 注「次者」至「之名」。

○解云:正以僖元年「齐师、宋师、曹师次于聂北,救邢」之文故也。

其言次于郎何?国内兵而当书,公敛处父帅师而至,虽有事而犹不书是也。

[疏] 注「国内」至「是也」。

○解云:「公敛处父帅师而至」者,定八年传文。案昭十三年「春,叔弓帅师围费」;定十二年冬,「公围成」之属是也。

刺欲救纪而后不能也。恶公既救人,辟难道还,故书其止次以起之。诸侯本有相救之道,所以抑强消乱也。次例时。○恶,乌路反。

[疏] 注「诸侯」至「乱也」。

○解云:言此者,欲道《春秋》善齐襄复雠,不书其灭,而刺鲁侯不救纪者,以诸侯本有相救之道,所以抑强消乱,是以刺不相救也。而善齐襄复雠者,所以申仁孝之恩,各自为义,岂相妨夺乎?

[疏] 注「次例时」。

○解云:即此及三十年「夏,师次于成」之属是也。而八年「春,王正月,师次于郎」云云,书月者,自为下文「甲午,祠兵」出之,次仍不蒙月也。十年「夏,六月,齐师、宋师次于郎。公败宋师于乘丘」,书月者,自为下文「败宋师」出之,次仍不蒙月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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