丛沓藏书

桓公十五年

十有五年,春,二月,天王使家父来求车。何以书?讥。何讥尔?王者无求,求车非礼也。王者千里,几内租税,足以共费;四方各以其职来贡,足以尊荣,当以至廉无为率先天下,不当求。求则诸侯贪,大夫鄙,士庶盗窃。求例时,此月者,桓行恶不能诛,反从求之,故独月。○共费,音恭;下芳味反。行,下孟反,下「行恶」同。

[疏] 「何以书」至「礼也」。

○解云:隐三年「武氏子来求赙」之下,传云「何以书?讥。何讥尔?丧事无求,求赙非礼也」。然则彼已有传,而重发之者,正以彼云「丧事无求」,恐此吉时得求,故明之。

[疏] 注「诸侯」至「盗窃」。

○解云:相对为优劣之称也。

[疏] 注「求例时」。

○解云:隐三年「秋,武氏子求赙」,文九年「春,毛伯来求金」之属是也。

三月,乙未,天王崩。桓王也。

夏,四月,己巳,葬齐僖公。当时而日者,背殡伐郑,危之。

[疏] 注「当时」至「危之」。

○解云:去年十二月齐侯卒,至今年四月,是为当时隐三年传云「当时而不日,正也;当时而日,危不得葬」。今此书日,故曰危也。其背殡伐郑者,即去年冬十二月「宋人以齐人」巳下「伐郑」是。

五月,郑伯突出奔蔡。突何以名?据卫侯出奔楚不名。不连爵问之者,并问。上已名,今复名,故使文相顾。○复,扶又反,下注「故复」,及传文「复入」并注下「不复」皆同。

[疏] 注「据卫」至「不名」。

○解云:在僖二十八年夏。

[疏] 注「不连」至「并问」。

○解云:正以下十六年传云「卫侯朔何以名」,哀八年传云「曹伯阳何以名」,故决之。

[疏] 注「上巳」至「相顾」。

○解云:欲言十一年已书名,故言复也。

夺正也。明祭仲得出之,故复于此名,着其夺正,不以失众录也。月者,大国奔例月,重乖离之祸,小国例时。

[疏] 注「着其」至「录也」。

○解云:决襄十四年夏四月,「己未,卫侯衎出奔齐」之属,书其名者,为失众录之故也。

[疏] 注「月者」至「之祸」。

○解云:下十六年十一月,「卫侯朔出奔齐」,及此书五月之属皆是。

[疏] 注「小国例时」。

○解云:昭三年冬,「北燕伯款出奔齐」之属是也。

郑世子忽复归于郑。其称世子何?据上出奔不称世子。

[疏] 注「据上」至「世子」。

○解云:上十一年「郑忽出奔卫」是也。

复正也。欲言郑忽,则嫌其出奔还入,与当国同文,反更成上郑忽为当国,故使称世子明复正,以效祭仲之权,亦所以解上非当国也。

[疏] 注「欲言」至「复正」。

○解云:庄九年夏,「齐小白入干齐」,传云「曷为以国氏?当国也」者是也。

[疏] 注「以效祭仲之权」。

○解云:即上十一年传云「而忽可故反」是也。

曷为或言归,或言复归?复归者,出恶,归无恶;复入者,出无恶,入有恶。入者,出入恶;归者,出入无恶。皆于还入乃别之者,入国犯命,祸重也。忽未成君出奔,不应绝。出恶者,不如死之荣也。入无恶者,出不应绝,则还入不应盗国。○别,彼列反。

[疏] 「曷为或言归」。

○解云:僖三十年「卫侯郑归于卫」之属是。

[疏] 「或言复归」。

○解云:此经是也。

[疏] 「复入者」至「有恶」。

○解云:襄二十三年「晋栾盈复入于晋」之属是也。

[疏] 「入者,出入恶」。

○解云:下文「许叔入于许」,「郑伯突入于栎」之属是也。

许叔入于许。称叔者,春秋前失爵,在字例也。入者,出入恶,明当诛也。不书出时者,略小国。

[疏] 注「称叔」至「字例」。

○解云:正以庄十六年「同盟于幽」,经书许男故也。

[疏] 注「不书」至「小国」。

○解云:正以上文忽与突出入并书故。

公会齐侯于鄗。○鄗,户老反,又火各反,《左传》作「艾」,《谷梁》作「蒿」。

邾娄人、牟人、葛人来朝。皆何以称人?据言朝也。

[疏] 注「据言朝也」。

○解云:正以隐十一年传云「诸侯来曰朝」。

夷狄之也。桓公行恶,而三人俱朝事之。三人为众,众足责,故夷狄之。

秋,九月,郑伯突入于栎。栎者何?郑之邑。曷为不言入于郑?据齐阳生立陈乞家,言入于齐。○栎,力狄反,一音匹沃反。

[疏] 「栎者何」。

○解云:欲言国都,不言郑;欲言入于郑,复言栎邑,故执不知问。

[疏] 注「据齐」至「于齐」。

○解云:在哀六年。彼传云「景公死而舍立,陈乞迎阳生于诸其家」,「诸大夫不得巳,皆逡巡北面,再拜稽首而君之尔」。然则阳生实入于陈乞家,而言入于齐。今突入于栎,而不言于郑,故难之。

末言尔。末者,浅也。解不言入国意。曷为末言尔?据俱篡也。祭仲亡矣。亡,死亡也。祭仲亡则郑国易得,故明入邑则忽危矣,不须乃入国也,所以效君必死,国必亡矣。○易,以豉反。然则曷为不言忽之出奔?据上言出奔也。言忽为君之微也。祭仲存则存矣,祭仲亡则亡矣。言忽微弱甚于鸿毛,仅若匹夫之出耳,故不复录,皆所以终祭仲之言,解不虚设危险之嫌。

[疏] 注「皆所」至「之言」。

○解云:上云祭仲亡则亡矣者,所以效十一年「君必死,国必亡」之文。今此传云「言忽为君之微也」已下者,可以终十一年「国可以存易亡」之文,故言皆所以终祭仲之言也。十一年虽不出祭仲之口,但传家为祭仲而为此辞,故得云祭仲之言也。

[疏] 注「解不」至「之嫌」。

○解云:权者,危险之事,祭仲比来欲为君存国,非徒然也。但国内凡人嫌其虚设,故作经传以解之,故曰解不虚设危险之嫌。

冬,十有一月,公会齐侯、宋公、卫侯、陈侯于侈,伐郑。月者,善诸侯征突,善录义兵也。不举伐为重者,用兵重于会,嫌月为桓伐有危举,不为义兵录,故复录会。○侈,昌氏反,二传作「袲」。为桓,于伪反,下同。

[疏] 注「月者」至「录会」。

○解云:正以隐七年「秋,公伐邾娄」之属,则言征伐例时,而此书月,故决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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