十有四年,春,卫公叔戍来奔。
晋赵阳出奔宋。○晋赵阳,《左氏》作「卫赵阳」。
○解云:《谷梁》与此同,《左氏》作「卫赵阳」字也。
三月,辛巳,楚公子结、陈公子佗人帅师灭顿,以顿子牄归。不别以归何国者,明楚、陈以灭人为重,顿子以不死位为重。○公子佗人,大河反,二传作「公孙佗人」。牄,七良反,二传作「牂」。别,彼列反。
○解云:《左氏》、《谷梁》皆作「顿子牂」字,贾氏不注,文不备。
○解云:正以上四年「灭沈,以沈子嘉归」,六年「以许男斯归」之属,其上文皆直一国大夫而巳,是以其经宜言以归,不假分别。今此经上载二国,其下直言以归而巳,似非详备之义,是以解之。云明楚、陈以灭人为重者,正以二国之卿,擅相灭获,其过巳深,假言归楚,不足轻陈之罪;假言归陈,不足减楚之恶,故曰明楚、陈以灭人为重。云顿子以不死位为重者,诸侯之礼,当合死位,顿子不死,其过巳深,何假书言归于某乎?故云顿子以不死位为重也。
夏,卫北宫结来奔。
五月,于越败吴于醉李。月者,为下卒出。○醉李,本又作「隽」,音同。为,于伪反。
○解云:隐六年有注云「战例时,偏战日,诈战月。不日者,郑诈之」。然则诸侯之例,诈战者月,今此两夷相败,文宜略于诸夏,而经书月,故知为下卒文出矣。
吴子光卒。
公会齐侯、卫侯于坚。○坚,如字,本又作「掔」,音牵,《左氏》作「牵」。
公至自会。
秋,齐侯、宋公会于洮。○洮,他切反。
天王使石尚来归脤。石尚者何?天子之士也。天子上士,以名氏通。○脤,市轸反。
○解云:欲言大夫,单名无字;欲言微者,名氏俱见,故执不知问。
○解云:传直云天子之士,而知上士者,何氏以为《春秋》之例,天子上士以名氏通,中士以官录,下士略称人。今此经书其名氏,故知之。何氏意必知例然者,正以传云「石尚者何?天子之士」,隐元年传云「宰者何?官也。咺者何?名也。曷为以官氏?宰,士也」,僖八年传云「王人者何?微者也。曷为序乎诸侯之上?先王命也」。然则以此三处之传言之,则知单名继官,不以名氏通;单称王人云者,不以名见,故隐元年注云「天子之上士以名氏通,中士以官录,下士略称人」是也。
脤者何?俎实也。实俎肉也。
○解云:欲言天子赐之祭肉,不见鲁侯助祭之文;欲言脤非祭肉,不应远来归之,故执不知问。
○解云:谓以肉填实于俎上,故注云实俎肉也,德言实俎之肉也。
腥曰脤,熟曰燔。礼,诸侯朝天子,助祭于宗庙,然后受俎实。时鲁不助祭而归之,故书以讥之。○燔,本亦作「膰」,又作「翻」,音烦。
○解云:正以鲁无朝聘天子之处,而书归脤以讥之,则知助祭于宗庙者,有受俎实之礼矣。《论语》云「祭于公,不宿肉」者,义亦通于此。宗伯以脤膰之礼,亲兄弟之国,似不通于异姓者,何氏所不取。
卫世子蒯聩出奔宋。主书者,子虽见逐,无去父之义。○蒯聩,苦怪反;下五怪反。
○解云:父子天伦,无相去之义,子若大为恶逆,人伦之所不容,乃可窜之深宫,阍人固守;若小小无道,当安处之,随宜罪谴,令其克改,宁有逐之佗国,为宗庙羞?且子之事父,虽其见逐,止可起敬起孝,号泣而谏之,谏若不入,悦则复谏,自不避杀,如舜与宜咎之徒,宁有去父之义乎?今大子以小小无道,卫侯恶而逐之;父无杀巳之意,大子怼而去之,论其二三,上下俱失:卫侯逐子,非为父之道;大子去父,失为子之义。今主书此经者,一则讥卫侯之无恩,一则甚大子之不孝,故曰子虽见逐,无去父之义。若其父大为无道,如献公、幽王之类,若不回避,必当杀己,如此之时,宁得陷父于恶?是以申生不去,失至孝之名;宜咎奔申,无刺讥之典,但卫侯尔时无杀子之意,是以蒯聩出奔,书氏讥之耳。
卫公孟彄出奔郑。
宋公之弟辰自萧来奔。
大搜于比蒲。讥亟也。○亟,去冀反。
○解云:上十年「出奔陈」,十一年春「自陈入于萧,以叛」,至此乃「自萧来奔」矣。
○解云:大搜之礼,五年一为,若数于此,则书而讥亟也;若缓于此,则书而讥罕,上十三年夏巳「大搜于比蒲」,今始一年,复行此礼,故曰讥亟也。
邾娄子来会公。书者,非邾娄子会人于都也。如入人都,当修朝礼。古者诸侯将朝天子,必先会间隙之地,考德行,一刑法,讲礼义,正文章,习事天子之仪,尊京师,重法度,恐过误。言公者,不受于庙。○间隙,音闲;下去逆反。
○解云:《曲礼》下篇云「诸侯相见于隙地曰会」,今乃会人于都,故书而非之。云如入人都,当修朝礼者,即桓六年注云「诸侯相过,至竟必假涂,入都必朝,所以崇礼让,绝慢易,戒不虞也」,是其义也。云古者诸侯将朝天子,必先会于间隙之地者,出《曲礼》也。云考德行,一刑法者,谓考校其德行,齐一其刑法也。云讲礼义者,谓习其礼仪也。云言公者,不受于庙者,隐七年夏,「齐侯使其弟年来聘」之下,注云「不言聘公者,礼,聘受之于庙,孝子谦不敢以巳当之,归美于先君,且重宾也」;隐十一年「春,滕侯、薛侯来朝」之下,注云「不言朝公者,礼,朝受之于大庙,与聘同义」;庄二十三年夏,「公及齐侯遇于谷」,「萧叔朝公」,传云「其言朝公何?公在外也」,彼注云「时公受朝于外,故言朝公,恶公不受于庙」。然则受朝之礼,礼当在庙,孝子归美于先君,不敢以巳当之;若不于庙,则言公,即「萧叔朝公」是也。今此会礼不在庙,鲁侯受之于外,故言来会公矣。言公者,不受于朝也。
城莒父及霄。去冬者,是岁盖孔子由大司寇摄相事,政化大行,粥羔豚者不饰,男女异路,道无拾遗,齐惧北面事鲁,馈女乐以间之。定公听季桓子受之,三日不朝。当坐淫,故贬之。归女乐不书者,本以淫受之,故深讳其本,文三日不朝,孔子行。鲁人皆知孔子所以去。附嫌近害,虽可书犹不书。或说无冬者,坐受女乐,令圣人去。冬,阴臣之象也。○父,音甫。去,起吕反。相,息亮反。粥羔,羊六反。间,间厕之间。近,附近之近。
○解云:隐六年传云「《春秋》编年,四时具然后为年」,今此无冬,四时不具,故须解之。云是岁盖孔子由大司寇摄相事者,即《家语·始诛》编云「孔子为鲁大司寇,摄行相事,有喜色」是也。鲁之司寇云大者,盖以无司寇之卿,是以大夫亦名大也。鲁有司空卿,孔子为司空不言大者,是其一隅也。若以《家语》言之,即定九年始为邑宰,十年为司空,十一年为大司寇,从大司寇摄行相事之时,年月不明,故此注云盖也。云政化大行,粥羔豚者不饰,男女异路,道无拾遗者,皆是《家语·相鲁》篇文也。言不饰者,旧说云鲁前之时,粥羔豚者,皆以彩物饰之,自孔子为相,此事乃正,故曰粥羔豚者不饰也。云齐惧北面事鲁,馈女乐以间之,定公听季桓子受之,三日不朝者,出《孔子世家》。案彼云「定公十四年,孔子年五十六,由大司寇行摄相事」云云,「齐人闻而惧曰:『孔子为政必霸,霸则吾地近焉,我之为先并矣,盍致地焉?』犁锄曰:『请先尝沮之,沮之而不可,则致地,庸迟乎?于是选齐国中女子好者八十人,皆衣文衣而舞康乐,文马三十驷,遗鲁君,陈女乐、马于鲁城南高门外,季桓子微服往观再三,将受,乃语鲁侯为周道游,往观终日,怠于政事。子路曰:『夫子可以行矣!』孔子曰:『鲁今且郊,如致膰乎大夫,则吾犹可以止。』桓子卒受齐女乐,三日不听政,郊又不致膰〈月且〉于大夫,孔子遂行,宿乎屯,而师巳送曰:『夫子则非罪。』孔子曰:『吾歌,可夫?』歌曰:『彼妇人之口,可以出走』」云云是也。云当坐淫,故贬之者,推寻古礼,无女乐之文,鲁人受之,故当坐淫泆之恶;既有淫泆之恶,去冬以见之。其晋悼公受女乐二八而为霸者,《左氏》之事,何氏所不取,不得难此矣。云鲁人皆知孔子所以去者,谓皆知鲁公受女乐有淫泆之恶,所以孔子去之。云附嫌近害,虽可书犹不书者,正以其获麟之后,得端门之命而制《春秋》,乃自因之,即云已之本出,由馈女乐之故,鲁国之人,悉知所由,若其书之,即是附于嫌疑,近于祸患,是以虽非国家之讳,依例可书于经,孔子亦不书之,故曰附嫌近害,虽可书犹不书。
○解云:孔子自书《春秋》而贬去冬,失谦逊之心,违辟害之义,盖「不修春秋」巳无无「冬」字,孔子因之,遂存不改,以为王者之法,宜用圣臣,故曰「如有用我者,期月则可,三年乃有成」是也。又《春秋》之说,口授相传,达于汉时,乃着竹帛,去一「冬」字,何伤之有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