丛沓藏书

襄公二十六年

二十有六年,春,王二月,辛卯,卫宁喜弑其君剽。宁喜为卫侯衎弑剽。不举衎弑剽者,谖成于喜。○剽,匹妙反。喜为,于伪反,下文「为恶」、「曷为」同。

[疏] 注「宁喜」至「剽者」。解云:下二十七年传文。云不举衎弑剽者,谖成于喜者,言喜若为衎弑剽,《春秋》举重,宜书衎弑。今书喜者,正由谖成于喜故也。是以下二十七年传曰:「宁殖死,喜立为大夫,使人谓献公:『黜公者,非宁氏也,孙氏为之。吾欲纳公,何如?』」是谖诈于成喜之文也。

卫孙林父入于戚以叛。衎盗国,林父未君事衎。言叛者,林父本逐衎,衎入故叛。衎得诛之,犹定公得诛季氏,故正之云尔。

[疏] 注「林父」至「言叛者」。

○解云:正以凡言叛者,臣盗土之辞,故如此解。云林父本逐衎者,在十四年也。

[疏] 注「犹定公」至「云尔」。

○解云:昔林父逐衎,衎得诛之;季氏不逐定公,而定公得诛季氏者,正以昭公是父,父子一体,荣辱同之。季氏逐昭公,故与定公得诛之也。知如此者,正以定公元年「霣霜杀菽」,何氏云「周十月,夏八月,微霜用事,未可杀菽。菽者少类,为稼强,季氏象也。是时定公喜于得位,而不念父黜逐之,耻反为淫祀立炀宫,故天示以当早诛季氏」是也。

甲午?卫侯衎复归于卫。此谖君以弑也,其言复归何?据齐阳生至陈乞家,时书入于齐,不书复归。复归者,入无恶文。

[疏] 注「据齐」至「归者」。

○解云:即哀六年秋,「齐阳生入于齐」,传云「景公死而舍立,陈乞使人迎阳生于诸其家」,「诸大夫不得已,皆再拜稽首而君之尔」是也。云复归者,入无恶文者,即桓十五年传云「复归者,出恶归无恶」是也。

恶剽也。主恶剽,卫侯入无恶,则剽恶明矣。○恶剽,乌路反,注及下「恶剽」、「以恶」并上注「故恶」、「反恶」、「恶轻」、「以恶」皆同曷为恶剽?据齐阳生不书归恶舍。剽之立,于是未有说也。凡篡立,皆缘亲亲也。剽以公孙立于是位,尤非其次,故卫人未有说,喜由此得成谖祸,故恶以为戒也。篡重不书,反恶此者,因重不得书,故得恶轻,亦欲以见重。○有说,音悦,注同。以见,贤遍反,下「出见」同。

[疏] 注「凡篡」至「亲亲也」者。

○解云:正以有继及之道故也。

[疏] 云「剽以公孙立于是位,尤非其次,故卫人未有说」者。

○解云:若以昭穆言之,远于公子,故曰尢非其次也。昭穆既远,复无贤德,是以卫未有说之也。

然则曷为不言剽之立?据卫人立晋。

[疏] 注「据卫人立晋」者。

○在隐四年。

不言剽之立者,以恶卫侯也。欲起卫侯失众出奔,故不书剽立。剽立无恶,则卫侯恶明矣。日者,起宁氏复纳之,故出入同文也。宁喜弑君而卫侯归,则宁氏纳之明矣。以归出奔俱日,知出纳之者同。卫侯归而孙氏叛,孙氏本与宁氏共逐之亦可知也。名者,起盗国;盗国明,则复归为恶剽出见矣。○复纳,扶又反。

[疏] 注「日者」至「纳之」。

○解云:正以《春秋》之例,归与复归例皆时,即僖二十八年夏,「六月,卫侯郑自楚复归于卫」,何氏云「复归例皆时,此月者,为下卒出也」是也。今此书日,故须解之。

[疏] 云「故出入同文也」者。

○解云:即十四年夏四月,「己未,卫侯衎出奔齐。今此复日,故曰同文也」。

[疏] 云「盗国明」至「见矣」者。

○解云:正以复归者,出有恶,入无恶,故得为恶剽之文。何者?衎既盗国,宁得无恶而入言复归?知更有所见。

夏,晋侯使荀吴来聘。

公会晋人、郑良霄、宋人、曹人于澶渊。秋,宋公杀其世子痤。座有罪,故平公书葬。○痤,在禾反。

[疏] 注「痤有罪」至「书葬」。

○解云:《春秋》之例,君杀无罪大夫及枉杀世子者,皆不书葬,以明其合绝,是以申生无罪,不书献公之葬,至昭十一年经云「叔弓如宋,葬宋平公」者,正以痤有罪故也。若隐元年「郑伯克段于鄢」,以其有罪,故去弟。痤今若有罪,仍言世子者,正以段有当国之罪重,故如其意贬去其弟,使如国君,氏上郑,所以见段之恶逆矣。今痤之罪微,不足去世子,但是合罪之科,故得存其葬矣。

晋人执卫宁喜。此执有罪,何以不得为伯讨?据宁喜弑君者,称人而执,非伯讨。

[疏] 注「称人而执,非伯讨」者。

○解云:僖四年传文也。

不以其罪执之也。明不得以为功,当坐执人。

八月,壬午,许男宁卒于楚。○宁,乃定反。

冬,楚子、蔡侯、陈侯伐郑。

葬许灵公。

 {{ anno.name }}