丛沓藏书

昭公四年

四年,春,王正月,大雨雪。为季氏。○大雨雪,于付反,《左氏》作「大雨雹」。为季,于伪反,下文及注「为齐诛」并同。

[疏] 「大雨雹」。

○解云:案正本皆作「雹」字,《左氏》经亦作「雹」字,故贾氏云「《谷梁》作『大雨雪』」。今此若有作「雪」字者,误也。

夏,楚子、蔡侯、陈侯、郑伯、许男、徐子、滕子、顿子、胡子、沈子、小邾娄子、宋世子佐、淮夷会于申。不殊淮夷者,楚子主会行义,故君子不殊其类,所以顺楚而病中国。

[疏] 注「不殊」至「中国」。

○解云:内诸夏外夷狄者,《春秋》之常典。而不殊淮夷者,正以此会楚子为主会行义。其行义者,即下文「为齐诛」是也。故君子不殊其类者,君子谓孔子。孔子作《春秋》,不殊楚之类。孔子之意所以然者,正欲顺楚之事,而病诸夏之衰微,何者?言楚夷狄,尚能行义以相荣显,况于诸夏,反不能然,故得病之。若然,《春秋》之式,传闻之世,内其国,外诸夏;所闻之世,内诸夏,外夷狄;所见之世,治致太平,录夷狄,则不殊淮夷,固其宜也,何则?此注云「由楚子主会行义,君子不殊其类」者,正以等是大年,亦有粗细,昭当其父,非已时事,定、哀之世,乃醇粹也。是以定六年「仲孙忌」之下,何氏云「《春秋》定、哀之间,文致大平,欲见王者治定,无所复为讥,唯有二名,故讥之」是也。然则淮夷始见,安行无礼?是以此经更无进称,未当定、哀之间,仍合外限,但由楚子主会,故得不殊,是以何氏更为立义矣。

楚人执徐子。

秋,七月,楚子、蔡侯、陈侯、许男、顿子、胡子、沈子、淮夷伐吴,执齐庆封,杀之。此伐吴也,其言执齐庆封何?为齐诛也。故系之齐。其为齐诛奈何?庆封走之吴,以襄公二十八年奔鲁,自是走之吴。不书者,以绝于齐,在鲁不复为大夫,贱,故不复录之。○不复,扶又反,下同。

[疏] 注「以襄公」至「奔鲁」。

○解云:即彼云「冬,齐庆封来奔」是也。

[疏] 注「不书」至「录之」。

○解云:案如此经上言「伐吴」,则犯吴之文巳着,何得注云「使防系吴,嫌犯吴也」,正以庆封往前巳封于防,为小国矣。但诸侯之义不得专封,是以《春秋》夺言伐吴矣,实言之非伐吴矣。今日此经若言入防,则更成上「伐吴」之文,实伐吴则为犯吴。若直言入防执齐庆封杀之,则恐防是齐邑,是以进退不得作文也。

吴封之于防。不书入防者,使防系吴,嫌犯吴也。去吴,嫌齐邑也。○去,起吕反。然则曷为不言伐防?据防邑为国。不与诸侯专封也。故夺言伐吴。庆封之罪何?胁齐君而乱齐国也。道为齐诛意也。称侯而执者,伯讨也。月者,善录义兵。

[疏] 注「称侯」至「讨也」。

○解云:僖四年传文。上下更无称爵以执大夫之事,唯此一经,可以当之,故何氏言焉。若然,案如此经不重出楚上,以为伯讨之义。僖二十一年「秋,宋公、楚子、陈侯」以下「会于霍,执宋公以伐宋」,传云「曷为不言楚子执之?不与夷狄之执中国」者,正以此经楚子为会主而序于上,下言执庆封杀之,可以因上文,不劳重出也。既得因上文,即是称爵以执之,故知为伯讨。案霍之经,宋公序上,乃次楚子,下言执宋公,明知不得因上文矣。既不因上文,而不更出楚子,不与夷狄之执诸夏故也。云月者,善义兵也者,正以侵伐例时故也。

遂灭厉。庄王灭萧日,此不日者,灵王非贤,责之略。○灭厉,如字,又音赖,《左氏》作「赖」。

[疏] 「遂灭厉」。

○解云:有作「赖」字者。

[疏] 注「庄王」至「之略」。

○解云:宣十二年「冬,十有二月,戊寅,楚子灭萧」,彼注云「日者,属上有王言,今反灭人,故深责之」是也。然则以灵王非贤,故责之略,还依常例书月,若似庄十年「冬,十月,齐师灭谭」之属是。

九月,取鄫。其言取之何?据国言灭。

[疏] 注「据国言灭」。

○解云:即灭谭灭遂之属是也。

灭之也。灭之则其言取之何?内大恶,讳也。因鄫上有灭文,故使若取内邑。

[疏] 「内大恶讳也」。

○解云:隐二年无骇入极之,下传云「此灭也,其言入何?内大恶,讳也」,今又重发之者,正以入取之文不同故也。

[疏] 注「因鄫」至「内邑」。

○解云:直言取鄫。言上有灭文者,即襄六年秋,「莒人灭鄫」是也。内取邑直言取者,上元年「三月,取运」之属是也。言上有灭鄫之文,鄫不复为国,因此之故,遂直言取,若似内自取邑。然则襄六年之时,鄫巳见灭,今而言取者,彼直取后乎莒,非兵灭,是以鲁人今得取之。以此言之,则无骇入极不言取者,正以极上无灭文故也。

冬,十有二月,乙卯,叔孙豹卒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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