丛沓藏书

僖公三十二年

三十有二年,春,王正月。

夏,四月,己丑,郑伯接卒。不书葬者,杀大夫申侯也。君杀大夫,皆就葬,别有罪无罪,唯内无贬公之道,不可去葬,故从杀时别之。○接,二传作「捷」。别有,彼列反,下同。去,起吕反。

[疏] 注「君杀」至「无罪」。

○解云:正谓大夫有罪,则书其君葬;若其大夫无罪,则去其君葬以见恶。

[疏] 注「唯内」至「别之」。

○解云:正其别之者,即有罪不日,上二十八年春,「公子买戍卫,不卒戍,剌之」是也。若其无罪则书日,即成十六年十有二月,「乙酉,剌公子偃」是也。

卫人侵狄。

秋,卫人及狄盟。不地者,起因上侵就狄盟也。复出卫人者,嫌与内微者同也。言及者,时出不得狄君也。称人而言及,则知狄盟者卑。○复,扶又反。

冬,十有二月,己卯,晋侯重耳卒。○重,直龙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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