丛沓藏书

哀公十二年

十有二年,春,用田赋。何以书?据当赋税,为何书。○为何,于伪反,下「为同宗」同。讥,何讥尔?讥始用田赋也。田,谓一井之田。赋者,敛取其财物也。言用田赋者,若今汉家敛民钱,以田为率矣。不言井者,城郭里若亦有井,嫌悉赋之。礼,税民公田,不过什一,军赋十井不过一乘。哀公外慕强吴,空尽国储,故复用田赋,过什一。○为率,音律,又音类。乘,绳证反。复,扶又反。

[疏] 注「田,谓一井之田」。

○解云:知如此者,正以《家语·政论》篇云「季康子欲以一井田出赋法焉」,又《鲁语下》篇云「孔子谓冉求曰:田一井,出稯禾秉刍,缶米不是过也」。案彼二文,皆论此经用田赋之事,而言一井,故知然也。

[疏] 注「不言井」至「赋之」。

○解云:凡言田者,指垦土之处,言井者,但是方里之名。若言用井赋,则嫌城郭里巷之内,但有一井之处,悉皆赋之,故云不言井者,城郭里巷亦有井,嫌悉赋之。

[疏] 注「礼税」至「什一」。

○解云:即宣十五年传云「什一者,天下之中正也。什一行而颂声作矣」是也。云「军赋十井不过一乘者,何氏以为公侯方百里,案诸典籍,每有千乘之义,若不十井为一乘,则不合,郑氏云「公侯方百里,井十则赋出革车一乘」者,义亦通于此。云哀公外慕强吴者,即上十年春,「公会吴伐齐」;十一年夏,「公会吴伐齐」;此年夏「公会吴于橐皋」之属是也。云故复用田赋,过什一者,对常赋以为复矣。

夏,五月,甲辰,孟子卒。孟子者何?据鲁大夫无孟子。

[疏] 「孟子者何」。

○解云:欲言鲁女,不言孟姬;欲言夫人,经不书葬,故执不知问。

昭公之夫人也。其称孟子何?据不称夫人某氏。

[疏] 注「据不」至「某氏」。

○解云:即隐二年冬,「十有二月,乙卯,夫人子氏薨」之属是也。

讳娶同姓,盖吴女也。礼,不娶同姓,买妾不知其姓,则卜之。为同宗共祖,乱人伦,与禽兽无别。昭公既娶,讳而谓之吴孟子。《春秋》不系吴者,礼,妇人系姓不系国,虽不讳,犹不系国也。不称夫人不言薨,不书葬者,深讳之。

[疏] 「盖吴女也」。

○解云:公羊子不受于师,故疑之。

[疏] 注「礼不」至「无别」。

○解云:上《曲礼》云「取妻不取同姓,故买妾不知其姓则卜之」,郑氏注云「为其近禽兽也。妾贱,或时非媵,取之于贱者,世无本系者」是也。云为同宗共祖,乱人伦,与禽兽无别者,欲取《曲礼上》云「夫唯禽兽无礼,故父子聚麀,是故圣人作,为礼以教人,欲人以有礼,知自别于禽兽之文乎」。

[疏] 注「昭公」至「孟子」。

○解云:昭十年注云「去冬者,盖昭公娶吴孟子之年,故贬之」。然则此言昭公既娶者,谓从昭十年以来也,而讳之吴孟子者,即《论语》云「君娶于吴为同姓,谓之吴孟子」,《坊记》云「《鲁春秋》犹去夫人之姓曰吴,其死曰孟子卒」是也。

[疏] 注「春秋」至「国也」。

○解云:言妇人系姓不系国者,即隐元年「仲子」下,注云「仲字子姓,妇人以姓配字,不忘本也,因示不适同姓也」;二年「夫人子氏」之下,注云「子者,姓也。夫人以姓配号,义与仲子同」是。言昭公之时,讳之不谓之吴姬,谓之吴孟子,而《春秋》直谓之孟子,不系吴者,正以妇人不系国故也。言虽不讳,犹不系国者,正以文姜、穆姜之属,亦不系国言之故也。

[疏] 注「不称」至「讳之」。解云:若言夫人,又若言薨,当言夫人姬氏薨;若葬,当言葬我小君昭姬,皆为大恶,大恶不可言,故曰深讳之也。而云孟子卒者,若言宋之长女,为鲁侯之妾而卒之,犹如定十五年秋「姒氏卒」之类。

公会吴于橐皋。○橐,章夜反,一音讬。

秋,公会卫侯、宋皇瑗于运。○运,《左氏》作「郧」。

宋向巢帅师伐郑。

冬,十有二月,〈虫众〉。何以书?记异也。何异尔?不时也。〈虫众〉者,与阴杀俱藏。周十二月,夏之十月,不当见,故为异。比年再〈虫众〉者,天不能杀,地不能埋,自是之后,天下大乱,莫能相禁,宋国以亡,齐并于陈氏,晋分为六卿。○〈虫众〉,音终,本亦作「螽」,注同。见,贤遍反。

[疏] 注「比年再螽」。

○解云:即下十三年冬十二月螽是也。

[疏] 注「宋国」至「六卿」。

○解云:皆在春秋后。考诸旧本,宋是「宗」字,然则宗国犹大国。言天不能杀,地不能埋,天下大乱,莫能相禁,是其纪纲之国,灭亡之象,是故齐并于陈氏,晋分为六卿。若作「宋」字,何氏更有所见。《春秋说》云「陈氏篡齐三年,千人合葬,故螽虫冬踊者,是其螽为齐亡之一隅也」。案《左氏》及《史记》,皆云晋亡分为魏、赵、韩,今云晋分为六卿者,盖其初时,晋君失政,六卿用事,不妨其下灭时但三家分之矣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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