丛沓藏书

定公十五年

十有五年,春,王正月,邾娄子来朝。

鼷鼠食郊牛,牛死,改卜牛。曷为不言其所食?据食角。○鼷,音兮。

[疏] 注「据食角」。

○解云:即成七年「春,王正月,鼷鼠食郊牛角,改卜牛,鼷鼠又食其角,乃免牛」是也。

漫也。漫者,徧食其身,灾不敬也。不举牛死为重,复举食者,内灾甚矣,录内不言火是也。○漫,亡半反,犹徧也。徧,音遍。复举,扶又反,下同。

[疏] 注「灾不敬」至「是也」。

○解云:言所以灾其郊牛者,正以鲁人不敬故也。云不举牛死为重云云者,《春秋》之义,悉皆举重,食死并书,故解之。食在死前而言复者,正以食轻于死,故对重以为复矣。云内录不言火是也者,即襄九年「春,宋火」,传云「大者曰灾,小者曰火。然则内可以不言火?内不言火者,甚之也」,何氏云「《春秋》以内为天下法,动作当先自克责,故小有火,如大有灾」也。

二月,辛丑,楚子灭胡,以胡子豹归。

夏,五月,辛亥,郊。曷为以夏五月郊?据鲁郊正当卜春三正也,又养牲不过三月。

[疏] 「二月辛」至「豹归」。

○解云:僖二十六年「秋,楚人灭隗」,何氏云「不月者,略夷狄灭微国也」;昭三十年冬十二月,「吴灭徐」,何氏云「至此乃月者,所见世始录夷狄灭小国也」。然则此亦所见世夷狄灭小国而书日者,上四年「夏,四月,庚辰,蔡公孙归生」灭沈之下,注云「日者,定、哀灭例日。定公承黜君之后,有灭强臣之雠,故有灭则危惧之,为定公戒」是也。

[疏] 注「据鲁」至「正也」。

○解云:即成十七年传云「然则郊曷用?郊用正月上辛」,何氏云「鲁郊传卜春三月,言正月者,因见百王正所当用也」;僖三十一年注云「武王既没,成王幼小,周公居摄,行天子事,制礼作乐,致太平,有王功。周公薨,成王以王礼葬之,命鲁使郊以彰周公之德,非正,故上三卜,吉则用之,不吉则免牲」者,是其鲁郊传卜春三正之之义也。何氏必知然者,正以哀元年《谷梁传》云「郊自正月至于三月,郊之,时;夏四月郊,不时;五月郊,不时」之文也。

[疏] 注「养牲不过三月」。

○解云:宣二年传云「帝牲在于涤三月」,彼注云「涤,宫名,养帝牲三牢之处也。谓之涤者,取其荡涤洁清。三牢者各主一月,取三月一时,足以充其天牲」是也。

三卜之运也。运,转也。已卜春三正不吉,复转卜夏三月,周五月,得二吉,故五月郊也。《易》曰:「再三渎,渎则不告。」不得其事,虽吉犹不当为也。不举卜者,从何知。

[疏] 注「复转卜夏三月」。

○解云:犹言转卜夏之正也。

[疏] 注「得二」至「可知」。

○解云:必知得吉者,正以经有郊文故也。若其不吉,宜言乃免牲,或言乃免牛,乃不郊矣。知其二吉者,正以僖三十一年传云「三卜礼也」,「三卜何以礼」,「求吉之道三」,彼注云「三卜,吉凶必有相奇者,可以决疑,故求吉必三卜」也,是其得二吉乃可为事之义。今此五月而郊,故知得二吉也。云《易》曰「再三渎,渎则不告」者,《蒙卦·象辞》云「蒙,亨。匪我求童蒙,童蒙求我,初筮告,再三渎,渎则不告。利贞。」郑氏云「蒙者,蒙蒙物初生形,是其未开着之名也。人幼稚曰童。亨者,阳也。互体震而得中,嘉会礼通,阳自动其中,德于地道之上,万物应之而萌牙生,教授之师取象焉,修道艺于其室,而童蒙者求为之弟子,非己乎求之也。弟子初问则告之以事义,不思其三隅相况以反解而筮者,此勤师而功寡,学者之灾也。渎筮则不复告,欲令思而得之,亦所以利义而干事」是也。引之者,欲道鲁人渎卜,故五月非郊之月而得吉,非是龟灵厌之,不复告其所图之吉凶故也。然则卦象之义,乃是弟子请问师之事义,故言筮以况之。今此乃卜也,而引者,龟筮道同,亦何伤乎?云不得其事者,谓不得其事之宜,即五月郊天是也。云虽吉犹不当为也者,谓吉凶会以事之善恶为本,郊非其月,虽吉亦不得为,何者?正以灵龟厌之,不复告其吉凶故也。云不举卜者,从可知者,正以僖三十一年「夏,四月,四卜郊不从」云云,举卜。今此直言五月辛亥郊,不举卜者,正以言郊则知卜吉明矣,故曰从可知。

壬申,公薨于高寝。

郑轩达帅师伐宋。○轩达,《左氏》作「罕达」。

[疏] 「壬申」至「高寝」。

○解云:说在庄三十二年。

齐侯、卫侯次于籧篨。○籧篨,其居反;下直居反。

[疏] 「齐侯」至「籧篨」。

○解云:《左氏》作「籧挐」字,贾氏无说,文不备也。上九年「齐侯、卫侯次于五氏」,注云「欲伐鲁也。善鲁能却难早,故书次而去」。然则今此亦然,故省文不注,而贾氏云「欲救宋,善恤邻也」者,盖与何氏异,或者九年之次以其无起文,故解为欲伐鲁。今此上有轩达伐宋之文,下即云「齐侯、卫侯次于籧篨」,此则知欲救宋明矣。不注之者,从可知省文。

邾娄子来奔丧。其言来奔丧何?据会葬以礼书,归含且赗不言来。○含,户暗反。赗,劳凤反。

[疏] 注「据会葬以礼书」。

○解云:即文元年「天王使叔服来会葬」,传云「其言来会葬何?会葬礼也」。云归含且赗不言来者,即文五年「王正月,王使荣叔归含且赗」是也。

奔丧,非礼也。但解奔丧者,明言来者常文,不为早晚施也。礼,天子崩,诸侯奔丧会葬;诸侯薨,有服者奔丧,无服者会葬,邾娄与鲁无服,故以非礼书。礼有不吊者三:兵死,压死,溺死。○为,于伪反。厌死,于甲反。

[疏] 注「但解奔」至「晚施也」。

○解云:在隐元年。

[疏] 注「礼天子」至「溺死」。

○解云:正以诸侯体敌而有会葬之礼,则天子之尊,两有可知。《礼记·文王世子》曰:「丧纪以服之轻重为序,不夺人亲也」。故知有服无服,有差降明矣。既有差降,奔丧近于会葬,故知但以奔与不奔为异也。云礼有不吊者三:兵死,压死,溺死者,《春秋说》文。案邾娄子来奔丧,鲁人无此三事,而引之者,以明不吊之类,非谓礼实同也。

秋,七月,壬申,姒氏卒。姒氏者何?哀公之母也。姒氏,杞女。哀公者,即定公之妾子。

[疏] 「姒氏卒」。

○解云:《谷梁》作「弋氏」字。

「姒氏者何」。

○解云:欲言夫人,经不书薨;欲言其妾,谥同于夫,故执不知问。

[疏] 注「姒氏杞女者」。

○解云:正以杞女为姒姓,故知之。

何以不称夫人?据母以子贵

[疏] 注「据母以子贵」。

○解云:隐元年传文。彼注云「礼,妾子立则母得为夫人。夫人成风是也」。

哀未君也。未逾年不称公

八月,庚辰,朔,日有食之。是后卫蒯聩犯父命,盗杀蔡侯申,齐陈乞弑其君舍。

[疏] 注「是后」至「君舍」。

○解云:即哀二年夏,「晋赵鞅帅师,纳卫世子蒯聩于戚」是也。云盗杀蔡侯申者,在哀四年春。云齐陈乞弑其君舍者,在哀六年秋。

九月,滕子来会葬。

丁巳,葬我君定公。雨不克葬。戊午,日下昃,乃克葬。昃,日西也。《易》曰「日中则昃」是也。下昃,盖晡时。○昃,音侧。晡,布昃反。

[疏] 注「《易》曰『日中则昃』」。

○解云:《丰卦》彖辞也。彼云「日中则昃,月盈则食」云云,郑注云「言皆有休巳,无常盛」是也。

辛巳,葬定姒。定姒何以书葬?据不称小君,子般不书葬。

[疏] 注「据不称小君」。

○解云:正以夫人书葬我小君,此不言小君,故难之。

[疏] 注「子般不书葬」。

○解云:子般不书葬之事,在庄三十二年。子般未逾年,是以不书葬。今定姒之子亦未逾年,与子般义同,故乃据而难之。然则子般终不成君,故略之。定姒之子终为君,有即尊之渐,母以子贵,故书其葬,但以今未逾年,故其母不称小君。未逾年之君,有子则庙,庙则书葬者,但当连作一势读之,乃可解。

未逾年之君也。哀未逾年也。母以子贵,故以子正之。有子则庙,庙则书葬。如未逾年君之礼,称谥者,方当逾年称夫人。曾子问曰:并有丧,则如之何?何先何后?孔子曰:葬,先轻而后重;其奠也,其虞也,先重而后轻,礼也。

[疏] 注「如未」至「夫人」。

○解云:未逾年之君,礼则无谥。今此定姒如未逾年君之礼,而称谥者,正以方当逾年称夫人故也。

[疏] 注「曾子」至「礼也」。

○解云:案《礼》「曾子问曰『并有丧如之何?何先何后?』」注云「并谓父母若亲同者同月死」;「孔子曰:『葬,先轻而后重;其奠也,先重而后轻』」云云,「其虞也,先重而后轻,礼也」。今此何氏总而引之,是以直云其奠也,其虞也而巳。引之者,欲道定公五月薨,定姒七月卒,非其并有丧礼,是以先葬定公,后葬定姒。若其同月,当定姒先葬矣。

冬,城漆。○漆,音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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