二年,春,王正月,葬简王。
○解云:隐三年传云「天子记崩不记葬,必其时也」。而此书者,即文公九年传云「不及时书,过时书,我有往者则书」,彼注云「谓使大夫往也,恶文公不自往,故书葬,以起大夫会之」。然则简王去年九月崩,至今年正月,但始五月矣,所谓不及时,是以书之。
郑师伐宋。
夏,五月,庚寅夫人姜氏薨。
六月,庚辰,郑伯睔卒。不书葬者,讳伐丧。○睔,古囷反。
○解云:《春秋》之内,诸侯之卒,不书其葬,非止一义而已:或讳背殡用兵,或讥其篡,或剌不讨贼,枉杀大夫。案郑伯,襄公子之子,继体为君,复非篡立,从成十五年即位以来,未有罪恶之事,明其不书葬者,不为上事明也。而下又云「冬,仲孙蔑会晋荀罃」以下云云「于戚,遂城虎牢」,传云「虎牢者何?郑之邑也。其言城之何?取之也。取之则曷为不言取之?为中国讳也。曷为为中国讳?讳伐丧也」。然则既不为上事,下即有讳伐丧之文,则知不书葬者,正为诸侯讳其伐丧故也。
晋师、宋师、卫宁殖侵郑。
秋,七月,仲孙蔑会晋荀罃、宋华元、卫孙林父、曹人、邾娄人于戚。
已丑,葬我小君齐姜。齐姜者何?齐姜与缪姜,则未知其为宣夫人与?成夫人与?齐姜者,宣公夫人九年缪姜者,成公夫人也。传家依违者,襄公服缪姜丧未逾年,亲自伐郑,有恶,故传从内义,不正言也。○缪,音穆。人与,音馀。
○解云:欲言成母,谥不言宣;欲言成妻,与成谥别,故执不知问。
○解云:《左氏》以齐姜,成公夫人;缪姜,宣公夫人。而何氏不然者,正以齐姜先薨,多是姑;缪姜后卒,理宜为妇,实无文,据以顺言之也。且九年襄公伐郑,不书其至,若非亲母,不应贬之至此矣。言襄公服缪姜丧未逾年,亲自伐郑者,即襄九年「五月,辛酉,夫人姜氏薨。秋,八月,癸未,葬我小君缪姜。冬,公会晋侯」以下「伐郑」是也。然则襄公母死未期,已为兵首,无恩之甚,是故为讳。若为祖,差轻可言。是以彼注云「不致者,恶公服缪姜丧未逾年,亲自伐郑,故夺臣子辞」是也。旧云传言恶襄公丧服用师,故以祖为亲母,所以甚责内,是以何氏顺传文也者,非也。《公羊》之义,口授相传,五世以后方着竹帛,是以传家数云无闻焉尔。以此言之,容或未察,止作公羊氏实不分明。何以不得而要,知传序经意依违之者,正以文与桓公九年曹世子射姑同故也。案桓公九年「冬,曹伯使其世子射姑来朝」,传云「诸侯来曰朝。此世子也,其言朝何?《春秋》有讥父老,子代从政者,则未知其在齐与?在曹与」,注云「在齐者,世子光也。时曹伯年老有疾,使世子行聘礼,恐卑,故使自代朝,虽非礼,有尊厚鲁之心,传见下卒葬详录,故叙经意依违之也」。然则彼剌曹世子,而传序经意不正言之,今此文正与彼同,故知亦依违言之。
孙叔豹如宋。
冬,仲孙蔑会晋荀罃、齐崔杼、宋华元、卫孙林父、曹人、邾娄人、滕人、薛人、小邾娄人于戚,遂城虎牢。虎牢者何?郑之邑也。以下戍系郑。
○解云:欲言郑邑,今不系郑;欲言他邑,有城虎牢之,文执不知问。
○解云:即下十年冬,「戍郑虎牢」是。
其言城之何?据外城邑不书。
○解云:正以《春秋》上下无外城邑之经故也,而何氏兼邑言之者,正以外城国都亦有书者,是以不得直言据外城国都,其书之者,即「城邢」、「城楚丘」、「城缘陵」、「城成周」之属是也。其外城国都,虽非常例,要自数数有经,是以何氏据邑言之。
取之也。取之则曷为不言取之?据取牟娄。
○解云:即隐四年「二月,莒人伐杞,取牟娄」是也。
为中国讳也。曷为为中国讳?○为中,于伪反,下及注并下文「郑为」皆同。
讳伐丧也。曷为不系乎郑?为中国讳也。大夫无遂事,此其言遂何?归恶乎大夫也。使若大夫自生事取之者,即实遂,但当言取之。
楚杀其大夫公子申。
○解云:考诸古本皆无此注,且与下传文烦重。若有注者,是衍字也。
○解云:正据莒人取牟娄,不为中国讳矣。而何氏不注之者,以上文已据取牟娄,是以不能重出。曷为不系乎郑者,正据下十年冬戍之时系郑也。为中国讳也者,若系于郑,还有伐丧之义,故云中国讳也。
○解云:若实大夫自生事,即非诸侯使之取,是以不劳为诸侯讳,依实书之亦无伤,故言即实遂,但当言取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