丛沓藏书

宣公三年

三年,春,王正月,郊牛之口伤,改卜牛。牛死,乃不郊,犹三望。其言之何?据食角不言之。

[疏] 注「据食角不言之」。

○解云:即成七年「春,王正月,鼷鼠食郊牛角。改卜牛,鼷鼠又食其角,乃免牛」是也。

缓也。辞间容之,故为缓,不若食角急也,别天牲主以角。书者,讥宣公养牲不谨敬、不絜清而灾。重事至尊,故详录其简甚。

[疏] 注「不若食角急也」。

○解云:言食角之时,正以有不顺之处,为天所灾,不敬简慢,故不言之耳。

[疏] 注「别天牲主以角」。

○解云:即《王制》云「祭天地之牛角茧栗,宗庙之牛角握,宾客之牛角尺」是。

[疏] 注「重事」至「简甚」。

○解云:正谓言之是也,何者?之为缓辞,故以简慢之甚言矣。言简者,欲取《五行传》云「简宗庙之言耳」。

曷为不复卜?据定十五年牛死改卜牛。

[疏] 注「据定」至「卜牛」。

○解云:据彼经云十五年春王正月,「鼷鼠食郊牛,牛死,改卜牛」是也。

养牲养二卜。二卜语在下。帝牲不吉,帝,皇天大帝,在北辰之中,主总领天地五帝君神也。不吉者,有灾。

[疏] 注「帝皇」至「有灾」。

○解云:在北辰之中者,言其北辰之处,紫微宫内也。云总领天地天地五帝群神也者,总领天地之内五帝群神也。其五方之帝,东方青帝灵威仰之属,是其五帝之名,《春秋纬·文耀钩》具有其文。

则扳稷牲而卜之。先卜帝牲养之,有灾,更引稷牲卜之,以为天牲,养之,凡当二卜尔。复不吉,不复郊。○扳,普颜反,又甫奸反。

[疏] 注「更引」至「天牲」。

○解云:即定十五年「牛死,改卜牛」者,正谓此。

帝牲在于涤三月。涤,宫名,养帝牲三牢之处也。谓之涤者,取其荡涤絜清。三牢者,各主一月,取三月一时,足以充其天牲。○于涤,大历反,养牲宫名。

[疏] 注「养帝」至「之处」。

○解云:其三牢之文,出《春秋说》文。

于稷者,唯具是视。视其身体具无灾害而已,不特养于涤宫,所以降稷尊帝。郊则曷为必祭稷?据郊者主为祭天。王者必以其祖配。祖谓后稷,周之始祖,姜嫄屦大人迹所生。配,配食也。

[疏] 注「姜嫄」至「所生」。

○解云:即《诗》云「履帝武敏歆」文。《周本纪》云「有邰氏女曰姜嫄,为帝喾元妃,出野,见巨人迹,心忻然说,欲践之,践之身动,如孕者,居期而生子,以为不祥,弃之隘巷,或弃山林寒冰之上」云云,「姜嫄以为神,遂收养长之。初欲弃之,因名曰弃」是也。

王者则曷为必以其祖配?据方父事天。

[疏] 注「据方父事天」。

○解云:言既以为父,特祭何嫌而要须以祖配祭之乎?故难之。

自内出者,无匹不行。匹,合也。无所与会合则不行。自外至者,无主不止。必得主人乃止者,天道闇昧,故推人道以接之。不以文王配者,重本尊始之义也,故《孝经》曰「郊祀后稷以配天,宗祀文王于明堂以配上帝」。上帝,五帝,在太微之中,迭生子孙,更王天下。书改卜者,善其应变得礼也。○迭,大结反。更王,音庚;下于况反。

[疏] 注「必得」至「主之」。

○解云:正谓天之精神灵不明察矣。

[疏] 注「上帝」至「礼也」。

○解云:此五帝者,即灵威仰之属。言在太微宫内迭王天下,即《感精符》云「苍帝之始,二十八世,灭苍者翼也」,彼注云「尧,翼之星精,在南方,其色赤」;「灭翼者斗」,注云「舜,斗之星精,在中央,其色黄」;「灭斗者参」,注云「禹,参之星精,在西方,其色白」;「灭参者虚」,注云「汤,虚之星精,在北方,其色黑」;「灭虚者房」,注云「文王,房星之精,在东方,其色青」。五星之精,是其义。

葬匡王。

[疏] 「葬匡王」。

○解云:天子记崩不记葬,今而书者,正以去年「十月天王崩」,至今年春未满七月,即文九年传曰「王者不书葬,此何以书?不及时书,过时书,我有往者书」。然则此未满七月,所谓不及时书也。

楚子伐贲浑戎。○贲浑,旧音六,或音奔;下户门反,二传作「陆浑」。

夏楚人侵郑。

秋,赤狄侵齐。

宋师围曹。

冬,十月,丙戌,郑伯兰卒。○葬郑缪公。葬不月者,子未三年而弑,故略之也。○缪,音穆。

[疏] 注「葬不月」至「之也」。

○解云:即下四年「夏,六月,乙酉,郑公子归生弑其君夷」是也。然则《春秋》之内,卒日葬月,大国之常。今而不月,故为此解,似若定公十三年「春,薛伯定卒」,何氏云「不日月者,子无道当废之,而以为后,未至三年失众见弑,危社稷宗庙,祸端在定,故略之」之类也。考诸旧本皆无注,然则有者,衍字耳。而不月者,与卒同月故也,即隐三年传云「不及时而不日,慢葬」,何氏云「慢薄,不能以礼葬」是也。然则薛伯定之子是失众见弑者,即定十三年「薛弑其君比」,称国以弑是也。今此缪公之子,为公子归生弑之,非失众之文,是以经书「冬,十月,丙戌,郑伯兰卒」,而不略之。以此言之,有注者非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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