二年,春,王正月。
夏,五月,壬辰,雉门及两观灾。雉门,公宫之南门。两观,阙也。○两观,工唤反,注及下文同。
其不曰雉门灾及两观,何也?据先书雉门,则应言雉门灾及两观。郑嗣曰:「据灾实从雉门起,应言雉门灾及两观。」
灾自两观始也,不以尊者亲灾也。始灾者,两观也。郑嗣曰:「今以灾在两观下,使若两观始灾者,不以雉门亲灾。
先言雉门,尊尊也。欲言两观灾及雉门,则卑不可以及尊,灾不从雉门起,故不得言雉门灾及两观。两观始灾,故灾在两观下也。郑嗣曰:「欲以两观亲灾,则经宜言两观灾及雉门,雉门尊,两观卑,卑不可以及尊,故不得不先言雉门,而后言两观。欲令两观始灾,故灾在两观下矣。」○令,力呈反。
○释曰:解,刘向云:「雉门,天子之门。而今过鲁制,故致天灾也。」
秋,楚人伐吴。
冬,十月,新作雉门及两观。言新,有旧也。作,为也,有加其度也。此不正,其以尊者亲之,何也?不正,谓更广大之,不合法度也。据当讳,而以雉门亲新作之下。
虽不正也,于美犹可也。改旧虽不合正,修饰美好之事,差可以雉门亲之。○差,初卖反。
○释曰:重发传何?解此灾而更修,嫌与作南门异,故发传以同之。灾恶,故尊雉门,推灾而远之。今新作美好之事,雉门虽不正,尊雉门可以亲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