五年,春,公观鱼于棠。传例曰:「公往时,正也。」正谓无危事耳。棠,鲁地。○观鱼,如字,《左氏》作矢鱼。
○释曰:庄二十三年传文也。正谓无危事,此公虽以非礼观鱼,不至于危,故亦时而不月。
传曰,常事曰视,视朔之类是。
非常曰观。观鱼之类是。
礼:尊不亲小事,卑不尸大功。尸,主。
鱼,卑者之事也。《周礼》:「惇人中士、下士。」○惇音鱼。
公观之,非正也。
夏,四月,葬卫桓公。月葬,故也。有祝吁之难,故十五月乃葬。○难,乃旦反。
○释曰:重发传者,前起日例,今起月例,故重发之。
秋,卫师入郕。入者,内弗受也。郕,国也。将卑师众曰师。书其重者也。将卑谓非卿。○郕音成,将卑,子匠反,注同
。
○释曰:重发传者,前起者邑,今是国,故重发之。
九月,考仲之子宫。失礼宗庙,功重者月,功轻者时。庄二十三年「秋,丹桓宫楹」是也。至之宫。
○释曰:考者谓立其庙祭之,成为夫人也。此所以书之者,仲子,孝公之妾,惠公之母;惠公虽为君,其母唯当惠公之世得祭,至隐不合祭之,故书以见讥也。不言立者,不宜立。为庶母筑宫,得礼之变,但不合于隐之世祭之,故止讥其考,不讥立也。《公羊》、《左氏》妾子为君,其母得同夫人之礼。今《谷梁》知不然者,《丧服记》云:「公子为其母练冠麻麻衣縓缘,既葬,除之。」传曰:「何以不在五服之中也?君之所不服,子亦不敢服也。」郑玄云:「子,君之庶子。」是贵贱之序,嫡庶全别。安得庶子为君,即同嫡夫人乎?故谷梁子以为「于子祭,于孙止」。
考者何也?考者成之也,成之为夫人也。立其庙,世祭之,成夫人之礼。
礼:庶子为君,为其母筑宫,使公子主其祭也。公当奉宗庙,故不得自主也。公子者,长子之弟及妾之子。○为,于伪反。长,丁丈反。
于子祭,于孙止。贵贱之序。
仲子者,惠公之母,隐孙而修之,非隐也。非,责也。三年父丧毕,不于三年考者,又有天王崩。至此服竟,乃修之。
初献六羽。羽,翟羽,舞者所执。献者,下奉上之辞,作之于庙,故言献。
○释曰:凡言初者,有二种之意。若《尸子》所言者,则是复正之初也。若初税亩,是讥事之初。范知羽是翟羽者,以《卫诗·简兮》云:「左手执钥,右手秉翟」,故知羽即翟也。范又云:「作之于庙,故言献。」「齐侯来献戎捷」,非于庙,亦言献者,此是献荐宗庙之事,故范据庙言之。其实外来者,尊鲁并称献也。若然,「齐人来归卫宝」,不言献者,彼实非齐献,讳其逆天子之命,假齐为辞,故与常文异也。或以为「戎捷」,齐侯尊鲁,故特言献。「卫宝」,以平等相遗,故言归,理亦通也。
初,始也。遂以为常。
谷梁子曰:「舞《夏》,天子八佾,诸公六佾,诸侯四佾。言谷梁子者,非受于师,自其意也。夏,大也。大谓大雉。大雉,翟雉。佾之言列,八人为列,又有八列,八八六十四人也。并执翟雉之羽而舞也。天子用八,象八风。诸公用六,降杀以两也。不言六佾者,言佾则干在其中,明妇人无武事,独奏文乐。○舞《夏》,户雅反,注及下同。佾音逸,列也。杀,色界反。
○释曰:礼有文舞,有武舞,文舞者羽钥是也,武舞者干戚是也。凡舞所以象人之德,故襄二十九年《左传》称吴季札观乐,「见舞《韶箾》者,曰:「德至矣哉!大矣,如天之无不帱也,如地之无不载也。虽甚盛德,其蔑以加于此矣。』是其证也。今仲子特为筑宫而祭之,妇人既无武事,不应得用干戚,故云「独奏文乐」。何休、徐邈之等,并同范说,则是相传为然。
初献六羽,始僣乐矣。」下犯上谓之僣。○僣,子念反。
《尸子》曰:「舞《夏》,自天子至诸侯皆用八佾。初献六羽,始厉乐矣。」言时诸侯僣侈,皆用八佾,鲁于是能自减厉,而始用六。谷梁子言其始僣,《尸子》言其始降。○侈,昌是反,又尸是反。
邾人、郑人伐宋。邾主兵,故序郑上。
螟。虫灾也。甚则月,不甚则时。甚则即尽,不及历月。《礼·月令》曰:「仲春行夏令,则虫螟为害。」○螟,亡丁反。
冬,十有二月,辛巳,公子彄卒。杜预曰:「大夫书卒,不书葬。葬者,自其臣子事,非公家所及。」○彄,苦侯反。
隐不爵命大夫,其曰公子彄,何也?据八年无侅卒,不称公子。
先君之大夫也。隐不成为君,故不爵命大夫,公子不为大夫,则不言公子也。
○释曰:公子益师亦是先君之大夫,而独言公子彄者,益师有罪而不日,故传略之。彄无罪而文详,故因见爵命之例,其实益师亦先君之大夫也。
宋人伐郑,围长葛。长葛,郑邑。围例时。
○释曰:僖二十三年,「春,齐侯伐宋,围闵」,宣十二年,「春,楚子围郑」是也。但此为久围,故谨而月之耳。或解上文日月者,为公子彄卒。此虽例时,不可去上文日月,其实日月,不为围长葛也。
伐国不言围邑,据庄二年「公子庆父帅师伐于余丘」,不言围也。伐国不言围邑,书其重也。
此其言围,何也?久之也。宋以此冬围之,至六年冬乃取之。古者师出不逾时,重民之命,爱民之财,乃暴师经年,仅而后克,无仁隐之心,而有贪利之行,故围伐兼举以明之。○暴,步卜反,本或作曝,暴露也。仅,渠吝反。行,下孟反。
○释曰:伐国不言围邑者,举重也。其言围者,各有所为。此则五年围,六年乃取,为久之,故书围也。僖六年,齐侯以下「伐郑,围新城」,传云:「着郑伯之罪也。」二十三年「春,齐侯伐宋,围闵」,传:「曰不正,其以恶报恶也。」是书围者,各有所为。襄十二年「莒人伐我东鄙,围邰」,书围者,为季孙宿救邰张本也。襄十六年「齐侯伐我北鄙,围成」,十七年「齐侯伐我北鄙,围桃。齐高厚帅师伐我北鄙,围防」,并书围者,为十八年诸侯同围之起也。
伐不逾时,战不逐奔,诛不填服。来服者,不复填厌之。○填音田。复,扶又反,下同,厌,于甲反。
苞人民、殴牛马曰侵。斩树木、坏宫室曰伐。制其人民,殴其牛马,贼去之后,则可还反。树木斩不复生,宫室坏不自成,故其为害重也。○殴,丘于反,注同。坏音怪,一户怪反,六年同。
○释曰:案《左传》:「有锺鼓曰伐,无曰侵。」《公羊传》:「觕者曰侵,精者曰伐。」又何休《废疾》云:「厩焚,孔子曰:『伤人乎?』不问马。今《谷梁》以『苞人民』为轻,『斩树木、坏宫室』为重,是理道之不通也。」所以《谷梁》不从二传者。郑玄云:「苞人民,殴牛马,兵去则可以归还,其为害轻。坏宫室,斩树木,则树木断不复生,宫室坏不自成,为毒害更重也。」是郑意亦以斩树木坏宫室为重,是亦一家之义,故与二传不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