丛沓藏书

僖公元年

◎僖公起元年,尽五年

僖公名申,惠王十八年即位。

[疏]

《鲁世家》僖公名申,庄公之子,闵公庶兄,以惠王十八年即位。《谥法》:「小心畏忌曰僖。」

元年,春,王正月。继弑君不言即位,正也。弑音试,后皆同。

齐师、宋师、曹师次于聂北,救邢。聂北,邢也。○聂,女辄反。救不言次,据庄六年「王人子突救卫」,不言次。

[疏] 传「救不言次」。

○释曰:「王人子突救卫」,上有伐文。今无见伐文,而云救邢者,庄三十二年,狄伐邢,邢国遂灭,而齐救之,录其本意,故经言救。传以次非救急之事,故云非救也。知邢国灭者,《公羊传》云:「不及事者何?邢已亡矣。孰亡之?盖狄灭之。」又经书「城邢」,是国灭也。灭而不书者,《公羊传》云:「曷为不言狄灭之?为桓公讳也。」是为齐桓讳,故不言狄灭邢也。然则灭卫讳而书入,邢全不书之者,二事不可全掩,故讳而书一也。邢不书入,故有救次之文。卫亡书入,故没其救次耳。

言次非救也。次,止也。救,赴急之意。今方停止,故知非救也。非救而曰救,何也?遂齐侯之意也。录其本意。是齐侯与?怪其称师。○与音馀。齐侯也。何用见其是齐侯也?据经书「齐师」。○见,贤遍反,下「复见」及注同。曹无师。曹师者,曹伯也。小国君将称君,卿将称人,不得称师,言师则是曹伯也。曹君不可在师下,故知是齐侯。○君将,子匠反,下同。

[疏] 注「小国」至「称师」。

○释曰:桓十三年传云「战称人,败称师,重众」,是师者重辞。《周礼》「小国一军」,军将虽命卿,小国之卿唯比大国之大夫,名氏不见,例当称人,故不得言师也。是知言师者,即国君也。然师是重辞,所以楚灭蔡,亦得称师。齐侯不足乎扬,亦称师者,凡师者大国则得称之,不论贬有轻重。《春秋》美恶不嫌同文,贬虽文同,轻重则自别。

其不言曹伯,何也?以其不言齐侯,不可言曹伯也。其不言齐侯,何也?以其不足乎扬,不言齐侯也。救不及事,不足称扬。○以其不足乎扬,绝句,称扬也。

夏,六月,邢迁于夷仪。辟狄难。夷仪,邢地。○难,乃旦反。

[疏] 注「夷仪,邢地」。

○释曰:以邢迁之,故知邢地。

迁者,犹得其国家以往者也。其地,邢复见也。非若宋人迁宿,灭不复见。○复,扶又反,下注并同。

齐师、宋师、曹师城邢。是向之师也,使之如改事然,美齐侯之功也。是向聂北之师,当言遂,今复列三国者,美齐桓存亡国。○是乡,许亮反,本又作向,注同。

[疏] 传「向之师也」。

○释曰:前言师者,贬齐侯也。若向之师,便是彰桓之罪,而云美其功者,《春秋》文同义异者,上下甚众。故齐侯前称师以见贬,书次以彰惰,今之城邢,国灭而复存,齐桓过而能改,君子善之,故重列三国,所以美其功也。

[疏] 「使之如改事然」。

○释云:谓经不言遂,重列三国之师,若似更别来城,不因前事,故云「改事然」。

秋,七月,戊辰,夫人姜氏薨于夷。哀姜。夫人薨不地。地,故也。

齐人以归。不言以丧归,非以丧归也。加丧焉,讳以夫人归也。泰曰:「齐人实以夫人归,杀之于夷。讳,故使若自行至夷,遇疾而薨,然后齐人以丧归也。归在薨前,而今在下,是加丧之文也。经不言以丧归者,以本非以丧归也。传例曰:『以者,不以者也。』微旨见矣。」○见,贤遍反。其以归,薨之也。 以归然后杀之。

[疏] 「不言」至「之也」。

○释曰:「不言以丧归」,谓承夫人薨于夷下,不云齐人以丧归也。「非以丧归」,谓元本实不以丧归,故不得言之也。「加丧焉」者,谓齐人以夫人归,然后杀之,今经书薨文在上,是加丧之文也。谓讳齐人以我夫人杀之,故加丧文于上,似若夫人行至夷,遇疾而死,然后齐人以其丧归也。「其以归,薨之」者,谓其实以归之,然后始薨之。实杀,传言「薨之」者,传以经文讳杀,故顺经为文。

[疏] 注「传例」至「见矣」。

○释曰:桓十四年传文,彼注云:「不以者,谓本非所得制,今得以之也。」范引之者,证齐人不合以夫人见此微旨。

楚人伐郑。

[疏] 「楚人伐郑」。

○释曰:不以州言之者,以楚虽荆蛮,渐自通于诸夏,国转强大,与中国抗衡,故不复州举之。或以为言楚,所以驳郑,然则从此以后尽称楚,岂皆是驳郑乎?其说非也。何休云:「称楚人者,为僖公讳与夷狄交婚,故进之,使若中国也。」《谷梁》无交婚之事,其言不可通于此也。杜预云:「荆始改号曰楚。」案庄十四年传云:「荆者何?州举之也。州不如国。」注云「言荆不如言楚」则亦与杜预异也。

八月,公会齐侯、宋公、郑伯、曹伯、邾人于柽。柽,宋地。○柽,敕贞反,一本作朾,音同。

九月,公败邾师于偃。偃,邾地。○败,必迈反,下皆同。偃,于免反,一本作堰,同。

[疏] 「九月」至「于偃」。

○释曰:公所以败邾师者,此传无说。何休云:「公怨邾,以夫人与齐,故败之。」未知范意然不。

不日,疑战也。疑战而曰败,胜内也。

冬,十月,壬午,公子友帅师败莒师于丽,获莒挐。丽,鲁地。传例曰:「获者,不与之辞。」○丽,力池反。挐,女居反,又女加反。莒无大夫,其曰莒挐,何也?据非大夫不书。以吾获之,目之也。内不言获,获者不与之辞,主善以内,故不言获。此其言获,何也? 据文十一年「叔孙得臣败狄于咸」,不言获长狄。

[疏] 注「据文」至「长狄」。

○释曰:此传云「恶公子之绐」,彼传讳重伤,故不言获。获者不与之辞,内不言获,乃是常例。至于长狄则异于馀获,宜书之以表功,而经文略之,由重伤故也。此注据之,以为证者,取不书获之成文,不言义旨全合也。

恶公子之绐。绐,欺绐也。○恶,乌路反。绐,徒乃反。绐者奈何?公子友谓莒挐曰:「吾二人不相说,士卒何罪?」屏左右而相搏,公子友处下左右曰:「孟劳!」孟劳者,鲁之宝刀也。公子友以杀之。然则何以恶乎绐也?据得胜地。○说音悦。卒,子忽反。搏音博,手搏也。劳如字;孟劳,宝刀名。曰,弃师之道也。江熙曰:「经书『败莒师』,而传云二人相搏,则师不战,何以得败?理自不通也。夫王赫斯怒,贵在爰整。子所慎三,战居其一。季友令德之人,岂当舍三军之整,佻身独斗,潜刃相害,以决胜负者哉?虽千载之事难明,然风味之所期,古犹今也,此又事之不然,传或失之。」○赫,呼白反。舍音舍。佻,他尧反,又徒尧反。

[疏] 注「江熙」至「失之」。

○释曰:《老子》云:「以政治国,以奇用兵。」季子知莒挐之可擒,弃文王之整旅,佻身独斗,潜刀相争,据礼虽乖,于权未爽,纵使理违,犹须申传,况传文不知,江生何以为非乎?又且季子无轻斗之事,经不应书获,传不须云「弃师之道」。既经传文符,而江熙妄难,范引其说,意亦同之,乃是范失,非传失之。又经书获,所以恶季子之绐。今江熙云,季子令德也,则是非独不信传,亦是不信经。

十有二月,丁巳,夫人氏之丧至自齐。其不言姜,以其杀二子,贬之也。二子,子般、闵公。或曰,为齐桓讳杀同姓也。 为,于伪反。

[疏] 「为齐」至「姓也」。

○释曰:讨夫人于齐桓非是姑姊,即是妹侄,而直云同姓者,以夫人失母之道,杀子外奔,齐桓讨之,信得其罪,既疏而远之,托言同姓。

 {{ anno.name }}