丛沓藏书

庄公三十二年

三十有二年,春,城小谷。小谷,鲁邑。

夏,宋公、齐侯遇于梁丘。遇者,志相得也。

[疏] 传「遇者,志相得也」。

○释曰:重立传者,外与伯者遇,嫌异,故发之。

梁丘在曹、邾之间,去齐八百里。非不能从诸侯而往也,辞所遇,遇所不遇,大齐桓也。辞所遇,谓八百里间,诸侯必有原从者而不之遇。所不遇,谓远遇宋公也。○能从,才用反,或如字,注同。

秋,七月,癸巳,公子牙卒。牙,庆父同母弟。何休曰:「传例:『大夫不日卒,恶也。』牙与庆父共淫哀姜,谋杀子般,而日卒,何也?」郑君释之曰:「牙,庄公母弟,不言弟,其恶已见,不待去日矣。」宁案,传例:「诸侯之尊,弟兄不得以属通。」盖以礼,诸侯绝,而臣诸父昆弟,称昆弟,则是申其私亲也。宣十七年『公弟叔肸卒』,传曰:「其曰公弟叔肸,贤之也。」然则不称弟,自其常例耳。郑君之说,其所未详。○见,贤遍反。去,起吕反。音期。肸,许乙反。

[疏] 注「宁所未详」。

○释曰:范既引郑君之说,又云未详者,范以僖十六年传称:「公弟叔仲,贤也。大夫不言公子、公孙,疏之也。」若牙实有罪,则应去公子以见疏;今书公子,故云未详也。或申郑君义云,牙不去公子,为亲者讳。然则郑意若以为讳,何得云「其恶已见」?是郑权答何休之难,不顾上下之理,故范云未详也。「公子季友卒」不称弟者,季子虽贤,兄已卒故也。

八月,癸亥,公薨于路寝。公薨皆书其所,谨凶变。○路寝,正寝也。寝疾居正寝,正也。男子不绝于妇人之手,以齐终也。齐,絜。○齐,侧皆反,本亦作斋。

[疏] 传「以齐终也」。

○释曰:齐者斋絜之名,故记称斋之为言齐也。是齐、斋意同,故范训为絜。或古者齐、斋同字,此传齐即读为斋,理亦通也。

冬,十月,乙未,子般卒。在丧,故称子。般,其名也。庄公大子,不书弑,讳也。○般音班。大音泰。

[疏] 「子般卒」。

○释曰:《公羊传》云:「其称子般卒何也?君存称世子,君薨称子某,既葬称子,逾年称公。」范意亦与之同。但逾年虽在国称公,若未葬,亦不得称侯以接邻国,故桓十三年注云「今卫宣未葬,而嗣子称侯以出,其失礼明矣」,是其事也。子般不书葬者,未逾年之君,例不书葬,故子野不书葬也。

子卒日,正也。襄三十一年「秋,九月,癸巳,子野卒」是也。不日,故也。 文十八年「冬,十月,子赤卒」是也。有所见则日。闵公不书即位,是见继弑者也。故庆父弑子般,子般可以日卒,不待不日而显。○见则,贤遍反。

公子庆父如齐。

[疏] 「公子庆父如齐」。

○释曰:牙与庆父同谋杀般,所以牙被杀,庆父得出奔者,《左氏》、《公羊》皆以为牙欲废般立庆父,故季子鸩杀之。《谷梁》不见季子归鲁之文,亦无鸩牙之事,则叔牙被杀以不,不可知也。

此奔也。其曰如,何也?据闵二年庆父奔莒,不言如。讳莫如深,深则隐。 深谓君弑贼奔。隐,痛之至也。故子般日卒,庆父如齐。

[疏] 传「讳莫如深」。

○释曰:「讳莫如深」,谓为国隐讳,莫如事之最深。深者则隐,深谓君弑贼奔之深重,以其深重,则为之隐讳。若经书子般日卒,庆父如齐是也。「苟有所见,莫如深」者,谓经意诚有所见,莫如事之深者。不书闵公即位,是事之深也。「有所见」,谓子般之弑,庆父之奔也。

苟有所见,莫如深也。闵公不书即位,见子般之弑,庆公出奔。

狄伐邢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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