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页 古籍 经部 春秋类 春秋谷梁传注疏 庄公十五年 十有五年,春,齐侯、宋公、陈侯、卫侯、郑伯会于鄄。复同会也。为欲推桓为伯,故复会于此。○复,扶又反。为欲,于伪反。 [疏] 传「复同会也」。 ○释曰:重发传者,诸侯至此,方信齐桓,故更发之也。 夏,夫人姜氏如齐。妇人既嫁不逾竟,逾竟,非礼也。 [疏] 传「逾竟非礼也」。 ○释曰:重发之者,此非淫,恐异,故发传同之。 秋,宋人、齐人、邾人伐郳。宋主兵,故序齐上也。班序上下,以国大小为次,夷狄在下,征伐则以主兵为先,《春秋》之常也,他皆放此。 郑人侵宋。 冬,十月。 {{ anno.name }} 庄公十四年 庄公十六年