五年,春,公至自晋。
夏,郑伯使公子发来聘。
叔孙豹、缯世子巫如晋。外不言如,而言如,为我事往也。外相如不书,为鲁事往,故同于内。○巫,亡符反。为,于伪反。
○释曰:《公羊》以缯世子巫是缯之前夫人莒女所生,其巫之母,即是鲁襄公同母?妹。缯更娶后夫人于莒,而无子。有女还于莒为夫人,生公子。但缯子爱后之夫人,故立其外孙莒之公子,故叔孙豹与世子巫如晋讼之。此传直云「为我事往也」,不知更为何事,故徐邈注此,取《左氏》为说,云「为我事往」者,谓请缯于晋,以助已出赋也。今范云「外相如不书,为鲁事往,故同于内也」也。下文灭缯,此传亦同《公羊》,取外孙为嗣,则此之如晋同《公羊》,理亦无损。但巫纵与鲁同是莒之外孙,传不得云为我事往也。况又上四年范注云姒氏,襄公母,杞姓也,则襄公母非莒女也,若同《左氏》,则于传文为顺,未审范意如何。或当范虽从《公羊》外孙为嗣,此明如晋非为外孙。
仲孙蔑、卫孙林父会吴于善稻。善稻,吴地。○善稻,吴谓之伊缓,《左氏》作「善道」。
吴谓善伊谓稻缓,号从中国,名从主人。夷狄所号地形及物类,当从中国言之,以教殊俗,故不言伊缓,而言善稻。人名当从其本俗言。
○释曰:重发此文者,邾之与宋,俱是中国,嫌此鲁、卫会吴善稻。善稻,吴地,嫌从夷号,故重发之。大原,晋地,接狄之竟,名曰大卤,恐从狄名,故更发其例。蚡泉,鲁地,莒从夷俗,但狄人谓蚡泉为矢胎,莒不得与真夷狄同,故亦须发例也。「名从主人」者,越为于越,《左氏》云寿梦之鼎是也。
秋,大雩。
楚杀其大夫公子壬夫。
公会晋侯、宋公、陈侯、卫侯、郑伯、曹伯、莒子、邾子、滕子、薛伯、齐世子光、吴人、缯人于戚。缯以外甥为子,曾夷狄之不若,故序吴下,所以不复殊外吴者,以其数会中国故。○曾夷,才登反,又如字。不复,扶又反。数会音朔。
○释曰:缯夷狄之下若,自当序吴下,缯在吴下,即得殊吴。所以云数会中国者,若缯夷狄不若,吴不数会中国,纵使抑缯,不可称人进班也。今以其数行进之,故序云会进之。故序缯于下,以表夷狄之不若;进吴于上,以显其数会中国也。
公至自会。
冬,戍陈。内辞也。不言诸侯,是鲁戍之。
○释曰:此戍陈,《公羊》以为诸侯虽至,不可得而序,故独言我也;杜预以为戚会,受晋命戍陈,诸侯各自遣戍,不复告鲁,故不书也。观范注,似鲁独自戍之。案检上下,则于理不得。何者?定五年「归粟于蔡」,传云「专辞也」。彼专辞即与此内辞不异,彼传归粟,更云诸侯归之,则此戍陈亦是诸侯同戍。襄三十年澶渊救灾,具列诸国,故定五年归粟,不复历序诸侯,则此亦以救陈之文,具列诸侯,故于戍之文,独言鲁戍也。彼传云「义迩也」,不足具列,则此亦以其事可知,故经文不序。范云鲁者,解经之独立文也。
楚公子贞帅师伐陈。
公会晋侯、宋公、卫侯、郑伯、曹伯、莒子、邾子、滕子、薛伯、齐世子光救陈。
十有二月,公至自救陈。善救陈也。楚人伐陈,公能救中国而攘夷狄,故善之。善之谓以救陈致。
○释曰:于公之至下言之者,《春秋》主善以内,故书公至下重发。
辛未,季孙行父卒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