八年,春,陈侯之弟招杀陈世子偃师。乡曰陈公子招,在元年。
今曰陈侯之弟招,何也?曰尽其亲,所以恶招也。尽其亲,谓既称公子又称弟。招,先君之公子,今君之母弟。○恶,乌路反。
○释曰:尽其亲者,招前称公子,明有先君之亲,今变父言弟,彰是今君之亲,二称并见,故云「尽其亲」也。然昭元年称公子,不关杀偃师,而亦言之者,以变公子之文而称弟,故二者并言之也。十三年「杀公子比」,不言楚比。云「陈世子」者,体国重,故系国言之。公子系君,故不系国也。若然,下云「杀陈孔奂」系陈者,楚人杀他国之臣,故系国。
两下相杀,不志乎《春秋》,此其志何也?世子云者,唯君之贰也,云可以重之,存焉志之也。诸侯之尊,兄弟不得以属通。其弟云者,亲之也。亲而杀之,恶也。恶招。
○释曰:此称弟恶招,光称弟恶陈侯者,光有归文见经,明知光无罪,今招亲杀世子,故知称弟以恶招也。
夏,四月,辛丑,陈侯溺卒。溺,乃历反。
叔弓如晋。
楚人执陈行人干征师,杀之。干,姓。征师,名。
称人以执大夫,执有罪也。称行人,怨接于上也。
○释曰:重发传者,嫌楚杀为甚,恐其无罪,故重发传以同之。
陈公子留出奔郑。
秋,搜于红。红,鲁地。○搜,所求反。红,户公反。
○释曰:传云「正也」,而经书者,范氏例云:「搜狩书时,其例有九。书狩有四,言搜有五。」称狩有四者,桓四年「狩于郎」,一也;庄四年「狩于郜」,二也;僖二十八年「狩于河阳」,三也;哀十四年「西狩获麟」,四也。搜有五者,此「搜于红」,一也;十一年「大搜于比蒲」,二也;二十二年「大搜于昌间」,三也;定十三年「大搜于比蒲」,四也;定十四年又「大搜于比蒲」,五也。范又云「凡书者,皆讥也。昭八年『秋,搜于红』,传云『正也』。而书之者,明比年大搜失礼,故因以此正见不正也」,是范意将秋搜得礼,欲见以正剌不正,故书之。范例又云:「器械皆常,故不云大。言大者,则器械过常。」狩言公,此不云公者,狩则主为游戏,故言公;搜是国家常礼,故例不言公也。然则搜狩书者皆讥,而传云「因搜狩以习用武事,礼之大者也」,据得礼者言之。范云比年失礼,谓器械过常,又失时是也。
正也。常事不书,而此书者,以后比年大搜失礼,因此以见正。○见,贤遍反。
因搜狩以习用武事,礼之大者也。艾兰以为防,兰,香草也。防,为田之大限。○狩,手又反。艾,鱼废反。
置旃以为辕门,旃,旌旗之名。《周礼》「通帛旃」。辕门,卬车以其辕表门。○旃,之然反。卬车,五郎反,一音仰,本又作昂。
以葛覆质以为槷,质,椹也。槷,门中臬。葛或为褐。○槷,鱼列反,门鬘也。椹,张林反。臬,鱼列反。撅也。褐,户葛反,毛布也。
流旁握,御轚者,不得入。流旁握,谓车两轊头,各去门边空握。握,四寸也。轚挂则不得入门。○轚,古帝反,挂也,刘兆云「絓也」;本或作击。轊音卫,一音徐岁反,车轴头也。挂,户卦反,又音封,碍也。
车轨尘,尘不出辙。
马候蹄,发足相应,迟疾相投。○蹄,徒兮反,马足也。相应,应对之应。
揜禽旅,揜取众禽。○揜,于捡反,本亦作俺。
御者不失其驰,然后射者能中。不失驰骋之节。○中,丁仲反,下皆同。
过防弗逐,不从奔之道也。战不逐奔之义。
面伤不献,嫌诛降。○降,户江反。
不成禽不献。恶虐幼少。○恶,乌路反,年末传及注皆同。少,诗召反。
禽虽多,天子取三十焉,其馀与士众,以习射于射宫。取三十以共干豆宾客之庖。射宫,泽宫。○共音恭。庖,步交反。
射而中,田不得禽,则得禽。田得禽而射不中,则不得禽。是以知古之贵仁义,而贱勇力也。射以不争为仁,揖让为义。○争,争斗之争。
○释曰:兰是草之贵者,地之希有之物,而云艾兰为防者,广泽之内,与众同生。艾之为防,则逄兰同剪,故举以包之。「置旃以为辕门」,谓以车为营,举辕为门,又建旃以表之,故云「置旃以为辕门,以葛覆质以为槷」。质者,中门之木椹,谓恐木椹伤马足,故以葛草覆之以为槷。葛或为褐者,谓之毛布覆之。徐邈亦云「恐伤马足,故以毛布覆之。」《毛诗传》云「褐缠旃以为门,裘缠质以为槷」,与此异也。「流旁握,御轚者不得入」,徐邈云:「流,至也。门之广狭,足令车通。至车两轴,去门之旁边一握。握,四寸也。轚者不得入,轚谓挂着,若车挂着门,则不使得入,以耻其御拙也。」观范之注,似与徐邈同。或以为流旁握者,谓建旃表门之旒旁,去车之两轴各一握也。古字同通,故传作流,理亦通也,但与注少僻耳。范注两轴头,本或作轊者,两彗两轴,止是一物,故郑玄注《少仪》亦以轴为轊也。「车轨尘」,谓驱车尘不出轨辙。「马候蹄」,旧解四蹄皆发,后足蹑前足而相伺候,与范注亦合耳。「揜禽旅」,旅,众也,谓掩取众禽。然礼云不掩群者,谓不得不分别大小,一群尽取之。今虽掩众禽,在田则简其麛卵之流而放之,射讫则释其面伤之徒不献之以习军礼,则亦不掩群之义也。
谓田猎之时,务在得禽,不升降,是勇力也;射宫之内,有揖让周旋,是仁义也;田虽不得禽,射中则得禽,是贵仁义而贱勇力也。旧解以为射弓之内,还射死禽,中则取之,故以重伤为难。《论语》称「射不主皮」,则射皮不射禽也。
陈人杀其大夫公子过。过音戈。
大雩。
冬,十月,壬午,楚师灭陈,执陈公子招,放之于越。杀陈孔奂。恶楚子也。恶其灭人之国,放有罪之人,反杀无辜之臣,故实是楚子而言师。
○释曰:恶之者,谓灭人之国;又招有罪而放之;奂无辜,反杀之,有三事之恶,故贬而称师也。传知是楚子者,以九年经「叔弓会楚子于陈」,知灭陈亦是楚子,但为恶之,故贬称师也。不贬称人而言师者,以楚恃强灭国,着其用大众,故云师。若贬之称人,嫌是贱者,故不言人矣。
葬陈哀公。不与楚灭,闵之也。灭国不葬,闵楚夷狄以无道灭之,故书葬以存陈。
○释曰:灭国不葬,今书葬者,以楚夷狄,无道灭人,闵陈之灭,故书葬以存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