十有四年,春,王正月,季孙宿,叔老会晋士匄、齐人、宋人、卫人、郑公孙虿、曹人、莒人、邾人、滕人、薛人、杞人、小邾人会吴于向。向,郑地。○虿音丑迈反。向,舒亮反。
○释曰:何休云「月者,剌诸侯委任大夫,」「二年之后,君若赘旒然」,故月之。范虽不注,或以二卿远会蛮夷,危之,故月。从何说,理亦通耳。
二月,乙未朔,日有食之。
夏,四月,叔孙豹会晋荀偃、齐人、宋人、卫北宫括、郑公孙虿、曹人、莒人、邾人、滕人、薛人、杞人、小邾人伐秦。
已未,卫侯出奔齐。诸侯出奔例月,衎结怨于民,自弃于位,君弑而归,与知逆谋,故出入皆日,以着其恶。○与音豫。
○释曰:桓十五年「五月,郑伯突出奔蔡」,十六年「十有一月,卫侯朔出奔齐」,又十一年「郑忽出奔卫」,亦文承九月之下,是例月也。若然,昭三年「冬,北燕伯款出奔齐」,二十一年「冬,蔡侯东出奔楚」而书时者,彼蔡侯东时,为公如晋,不当月,故时也;其北燕伯时,自为大雨雹,故亦略其月,文或当时,与月同,唯书日有异也。然此书日以着卫侯之恶,则昭二十五年「九月,乙亥,公孙于齐」,亦是明公之恶也。或可详内,不可以外例准之。然「卫侯朔出奔齐」,传曰「朔之名,恶也。天子召而不往」,彼亦恶而书名,则北燕伯、蔡侯之徒,亦是书名以见恶也。今卫侯以恶甚而书日,所以不名者,「郑忽出奔卫」,传曰「其名,失国也」,卫侯虽则恶甚,以其不失国,故不名以见得国,入书名以明恶也。曹伯负刍无罪,故出入不名,则卫侯郑入书名者,亦恶可知也。然卫侯朔亦得国,而出书名者,以天子绝之故也。则蔡侯东、北燕伯款,亦为失国而名也。郑忽,桓十五年称「世子忽复归于郑」,亦是得国而书名者,以其微弱罪贱之,故传曰其名失国,以后虽入国,不能自安,故亦与失国同也。又忽是世子,与君少异,故彼注云其名,谓去世子而但称忽是也。公孙于齐不名者,为内讳也。一解以卫侯不名者,出奔书曰,以见罪恶甚,故不复名也,理亦通耳。
莒人侵我东鄙。
秋,楚公子贞帅师伐吴。
冬,季孙宿会晋士匄、宋华阅、卫孙林父、郑公孙虿、莒人、邾人于戚。阅音悦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