十有四年,春,王正月,莒子朱卒。徐邈曰:「传称『莒虽夷狄犹中国也』,言莒本中国,末世衰弱,遂行夷礼。葬皆称谥,而莒君无谥,谥以公配。而吴楚称王,所以终《春秋》亦不得书葬。」
○释曰:莒子朱者,莒渠丘公。今不书葬者,莒行夷礼,则是失德。又葬须称谥,莒夷无论,故不书葬也。不日卒者,何休云:「入《春秋》以来,至此始书卒,故略之不日。或当既行夷礼,不得同中国,故不日;或当非正卒。无文可明之。」
夏,卫孙林父自晋归于卫。
秋,叔孙侨如如齐逆女。泰曰:「亲迎例时,大夫逆,皆谨月以讥之。下云九月,侨如以夫人妇姜氏至自齐,一事不二讥,故此可以不月也。」宣元年「公子遂如齐逆女」,亦以时逆而月致,义与此同。○亲迎,鱼敬反,传同,本或作逆。
○释曰:案宣「元年,春,王正月,公即云,公子遂如齐逆女」,彼文承正月之下,即与此别。而云同者,彼虽文承正月之下,正月自为即位发文。非是为遂逆女。若逆女,既蒙上月,则不夫人至不须云月。案此比例,知彼亦当时也。
郑公子喜帅师伐许。
九月,侨如以夫人妇姜氏至自齐。大夫不以夫人,以夫人,非正也,剌不亲迎也。侨如之挈,由上致之也。剌不,七赐反。挈,苦结反。
○释曰:「公子翚如齐逆女」,传曰:「不言翚之来,何见于公也?」然则夫人见于君,宜言以夫人至。而曰非正者,逆女,亲者也,使大夫,非正也,非正而以夫人至,故剌之。彼以先接于公,故无至文。此使大夫有讥,则翚之被责,居然显矣。不发于宣公逆女,于此发之者,宣公以丧娶,故略夫人而不氏,一事不二讥,故省其文。成公非丧娶而不亲迎,嫌其无罪,故传明之。庄公亲逆,传亦讥之者,以娶雠人之女而事宗庙故也。由上致之者,宣元年注云:「上谓宣公,则谓成公也。」
冬,十月,庚寅,卫侯臧卒。臧,子郎反。
秦伯卒。
○释曰:《世本》及《左氏》是秦桓公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