七年,春,齐人伐郑。
夏,小邾子来朝。朝,直遥反。
郑杀其大夫申侯。称国以杀大夫,杀无罪也。
○释曰:庄九年「齐人杀无知」,传曰,「称人以杀」,「杀有罪也」。此云「称国以杀大夫,杀无罪也」,是称人称国例异也。但传不说杀之状,无由知其事焉。准例言之,则是罪郑伯也。案传例:「失德不葬。」文公不书葬,则亦失德也。枉杀卿佐,是失德之俦,未知郑伯更有失德,为当直由杀申侯,不可知也。
秋,七月,公会齐侯、宋公、陈世子款、郑世子华,盟于宁母。宁母,某地。○宁母,上音如字,又音宁,下音无,又茂后反。《左氏》作宁。
衣裳之会也。
○释曰:衣裳之会十有一,或释或不释。兵车之会四,传皆发之者,衣裳之会多,省文以相包;兵车之会少,故备举以见义。此是衣裳,后岁兵车,二文相近,故传因而别之也。
曹伯班卒。班,必颜反。
公子友如齐。
冬,葬曹昭公。